劳动合同到期

时间:2023-03-31 16:42:02编辑:coo君

员工入职一家公司时,一般会签一份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和员工就要对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新的定义。有些公司会提出不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相反,也有些员工会因不满劳动合同条款而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会得到补偿吗?

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两种未续约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单方面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到员工。第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如降低薪资待遇),员工不愿意续签,单位依然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员工的劳动条件,维持原来状态或有所提高,但员工个人不愿进行续约,就等同于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应当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作为员工的我们要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举个具体实例:张三在甲公司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是5年,合同期满之后,甲公司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求将张三每月的薪资由原来的6000降至5000,之后张三拒绝了续签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甲公司就需要支付给到张三经济补偿金。张三近2年的薪资一直是6000元/月,此外每月没有其他补贴,但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甲公司给张三发过12000元的年终奖,所以张三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该算为7000元/月。因在甲公司的工作时间满5年,甲公司最终应该支付给到张三的经济补偿金为7000×5,即35000元。

劳动合同续签问题是我们职业生涯中必定会遇到的事,作为员工,一定要了解自己所具备的权益,毕竟工作不易,每一分钱都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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