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须知
一、毕业生推荐表介绍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由北京市教委制定,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二、毕业生推荐表作用
1、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要提交推荐表。
3、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毕业生推荐表填写
1、请毕业生高度重视,认真仔细填写,并粘贴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个人基本信息:
【政治面貌】 从以下四项中选择其一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健康状况】“良好”或“健康”
【院系】“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在校学习的专业名称,务必与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一致,办理户口的人事部门将会核对毕业证和毕业生推荐表信息,不得简写,不得修改。
【学历】“研究生”
【学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生源地区】硕士、博士生填写本科毕业后落户所在地区,本科毕业直接读研的要填写本科前户口所在地。
【毕业时间】春季毕业生填写2013年4月,夏季毕业生MBA和夏季毕业生填写2013年7月。
【通讯地址】请填写毕业后可联系到毕业生本人的有效地址,可填写家庭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请与通讯地址保持一致
【联系电话】请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也要填写有效电话
【奖惩情况】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的奖励进行填写
3、社会实践、特长及能力,请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4、【毕业生培养方式】“统招统分”
【就业范围】“不限”
5、【院(系、所)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日期】2012.10.25
【学校就业服务部门名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010-80793270
【传真】010-51971205
6、提醒:此表每人仅一份,交给最终签约单位,面试时尽量使用毕业生推荐复印件。请务必认真填写,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7、不得涂改,不得出现错字,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请在培养方式一栏填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就业范围填写“定向地区”。
四、毕业生推荐表注意
1、推荐表一人只有一份,在毕业签约及户口审批时,是非常重要的依据,请毕业生妥善保管,请将推荐表交给自己要签约的公司,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交给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回执,请毕业生确定工作单位后,由单位填写完毕,交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D312房间,再进行其他签约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