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或者离退休人员因工发生意外身故后,如果他之前有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其遗属就可以领取到一定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那么,哪些人可以参与遗属补助分配?遗属补助金到底能领多少呢?
申请人条件及分配份额
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独生女婿(指独生女的女婿)生前供养的岳父、岳母,符合年龄或者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亦可包括在内;
4、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5、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参与遗属补助金分分配,具体的分配比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有些法院判决时,会均等分配给所有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也有些法院,会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在生活上的紧密程度(如是否共同生活)来决定分配的份额。
遗属补助金有多少
根据2021年9月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由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部分组成,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1、丧葬补助金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抚恤金
(1)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①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②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③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④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⑤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2)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以上就是遗属补助金的发放与分配情况,由于近年来我国城乡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还可申请低保,如有需要可咨询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