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知道,在工作时间、因工受伤后算是工伤,在受伤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因伤致残,还会有相应的补助。那如果是正好在上班途中,因发生车祸而受伤的话,是否还算工伤呢?其实要看车祸的主要责任在不在员工本人。
关于工伤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范畴,因此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中,如果自身是非主要责任的受害者才能认定为工伤。
若员工是受害方
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了车祸,员工是受害者一方,车祸制造者是另一方时,那么在员工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员工的上班方式可以进行以下具体分析:
(1)如果员工是走路去上班,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被撞了,那么作为一起行人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该员工必然不是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可以向公司申请享受工伤待遇。
(2)如果员工是乘坐机动车包括电动车、汽车去上班的,途中发生被对方的机动车所撞的交通事故,如果员工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那么主要责任也不在该员工这边,因此,员工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即无论走路,自己开车还是坐公交车,只要在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不是由本人来负主要责任,那么就能划入工伤范畴。
若员工是车祸制造者
如果走路或者自己开车去上班,主要是自身的原因制造了这一起车祸,那么则要如此分析:
(1)如果是走路去上班,由于自己的过失制造了车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一般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行人和机动车各一半责任,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但如果该员工是故意制造车祸,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时作为行人走去上班的员工则不仅需要担全责,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更没有权利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2)如果是开车去上班,而且是因为自己心急闯红灯等原因制造的这一起车祸,那么两辆机动车相撞的车祸中,该员工是承担主要责任的,因而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总的来说,员工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了车祸,主要需要看责任人是谁。如果责任人是对方,那么无论是走路还是开车,员工作为车祸的受害方,是可以算作工伤、申请赔偿的。如果员工在走路时因过失发生车祸,负一半责,也可以算作工伤、申请赔偿。但如果员工是主要责任人,不论是走路还是开车发生的车祸,均不算工伤,不可以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