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无常,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达。在工作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意外,有些人会因工作而负伤,也有人会因工伤失去了生命。对于工伤死亡的职工,劳动法中也有一系列的规定来帮助其家人料理后事、走出当下的困境,那么工伤死亡赔偿的领取人、可领金额、领取手续分别是什么样的呢?
工伤死亡赔偿的费用组成
1、丧葬费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哪些人可领取亲属抚恤金
因工伤而死亡职工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均可领取到工伤死亡赔偿。具体包括: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后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除了丧葬费和工伤死亡赔偿之外,作为工伤死亡职工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还可以领取到亲属抚恤金。但生命已逝,金钱也换不回亲人的陪伴。当下仍在工作的我们,多方位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争取平平安安一直干到退休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