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就是以我们个人(自然人或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对于薪资收入为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人,个人平时按月取得月度收入,应按月依照收入金额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企业所用的发放年薪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全年集中一次发放;第二种是将年薪分摊到12个月,平均发放;第三种将年薪当中的部分按月度工资形式发放,另一部分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形式发放。不同发放方式,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的算法不同。
方式一
全年一次性发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此举例以示说明:假设年薪为30万,30万除以12,按月换算后,根据税率表为“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年度应纳税额=300000×20%-1410=58590元
方式二
均摊到12个月
仍然假设年薪为30万,首先30万均摊到12个月,每个月为25000元,查税率表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根据个税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税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月度应纳税额=(25000-5000)×20%-1410=2590元,全年应纳个税额2590×12=31080元
方式三
月薪+一次性奖金
这种情况下,按照实际的月薪以及全年一次性奖,分别计算出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以及全年一次性奖应纳个人所得税,二者之和就是年度应纳税额。
总之,每个人工资薪金不一样,适用哪种方式计算,计算出来的税额是多是少,要具体来看。但是,需要谨记的是,应交税而不交或少交税,国法难容,违法将会受到惩罚,目前主要惩罚方式是罚款,这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