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进入新公司时,往往会被要求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这不仅是用以证明曾经的劳动经历属实,更是为了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从而规避风险。那么劳动者在离职时一定需要开离职证明吗?可以自己开具吗?如果原公司不给劳动者开具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来一一了解。
为什么需要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作为确认该求职者已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工作能力、态度是否有问题的有力证据,不仅是该公司确认求职者工作经历的证据,也是帮助公司规避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社会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除此之外,离职证明还有以下用途: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以及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因此,离职证明十分重要。
能否自己开具离职证明
已经离职的员工是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的,一般只有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这里只需要注意一下离职证明的相关事项,第一,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第二,必须要盖公司的“鲜章”,复印件是无效的;第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内容则主要是该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原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虽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但是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离职、没办理离职交接、员工在职期间给单位造成损失等原因为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其无法入职新单位所受到的损失或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所受到的损失,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了解了“为什么需要离职证明”“能否自己开具离职证明”以及“原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后,我们就能了解到离职证明对求职者的重要性。一般来说,如果无法提供给新公司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大部分公司就可能会为了规避风险而不录用你。因此,为了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在离职后向离职公司开具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