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直以来都是劳动争议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导致了不同程度的伤残,然而对于工伤医疗补助金却一无所知,对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请也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来详细地介绍一下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什么,怎么申请,可以拿多少补助等相关问题。
什么是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也称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获得?金额是多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如果要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去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领取。
工伤医疗补助金能否和经济补偿金兼得?
无论劳动者是否为工伤职工,都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经济补偿金。虽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时间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但两项补助金的支付原因为工伤事故,而不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后,仍有权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享受一般员工应有的劳动权益,包括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在工作中因为工伤导致的伤残,都可以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通过申请,补助金可以一次性获取,补助金的多少需要根据伤残级别来判断,不同省份的金额也略有不同,此外,要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去相关机构申请领取。最后,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是两个不同的补偿,是可以兼得的。劳动者在面对相关情况时,还是需要了解当地细则,谨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