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深圳市中盛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因对其产品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50万元。
根据SSJX〔2022〕纪285号,违法行为的类型为:不正当竞争;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四章法律责任/第20条/第1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8条的规定,对其商品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
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工商信息,深圳市中盛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香港元。其业务范围包括进口LEXUS雷克萨斯车辆的销售、车辆维修和相关技术咨询。
根据股权渗透率,龙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中盛雷克萨斯汽车100%股权。根据中盛控股2021的年报,深圳中盛雷克萨斯是中盛控股的子公司。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尽管雷克萨斯的价格相对坚挺,但今年以来,雷克萨斯的销量也一直在下降。
投保车辆数量显示,雷克萨斯2022年1月至11月累计销量为168644辆,同比下降16.45%。如果不出意外,这将是雷克萨斯进入中国市场以来首次出现销量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