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污名化女性和精神类药物,暗指大s是疯子,这事做得不道德

时间:2023-01-01 18:07:18编辑:coo君

吵架吵不过时,就说这个女人有精神病,如果女人因此生气跳脚,反驳了,他就可以说:“你看吧,这个女人真的有精神病。”

真令人生气又好像没法反击。

汪小菲可真是太懂这样做了,我觉得他这件事做的不算个男人。

汪小菲和大S的离婚闹剧沸沸扬扬。

从大S每月花费数百万购物,到汪小菲未给足抚养费,再到汪小菲扬言要到台湾烧了他曾花几百万买的床垫,一桩桩爆料真是赚足了观众的眼球。

除开各种金钱纠纷,这其中引起我愤慨的是汪小菲11月爆料大S长期服用思诺思一事,并暗示大S药物成瘾。

思诺思是一种精神药物,汪小菲此言是想说大S有精神类疾病,暗示这个女人是个“疯子”。

这事他做的真不地道,不算是个男人。

首先,我们科普一下思诺思是个什么东西?

思诺思是毒品吗?

不是,这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是失眠。

其次,思诺思是以一种镇静类药物,成瘾性很低,成瘾表现为:不吃就害怕自己睡不着。

这跟毒品的成瘾完全是两码事。

那么,吃思诺思的人是不是“精神病”、“疯子”呢?

不是,任何人一生中都会遭遇焦虑、失眠等等心理障碍,甚至会遇到焦虑症、抑郁症,这并不表示你就是个“疯子”、“精神病”。

我们会说一个发烧的人是个残废,会觉得发烧去打针吃药是羞耻的事情吗?我们不会这样觉得。

所以,请不要污名化精神科药物,也不要污名化精神类药物。

我为什么说汪小菲污名化女人呢?

“污名”这个概念最早是指身体上的一种印记,象征耻辱和不好的名声。

就是我们所说的“贴标签”,而这个标签是具有侮辱性和贬低性的。

现在污名作为一种社会性状,能够使拥有这个性状的人,在其他人眼里丧失原本的社会信誉和社会价值。

汪小菲对大S的污名化,一个是暗示她有精神病,是一个疯子;另一个床垫事件里,暗示大S 在同一个床垫上睡2个男人,这是荡妇羞辱。

这几件事通过网络媒体在社会上大肆传播,完全因为汪小菲的主观恶意,以及大众的刻板印象。

不论是“精神病”还是“荡妇羞辱”,就算与客观事实不符,但舆论走向也在扩大这件事的影响。

大S不被这些污名影响声誉是不可能的。

作为十几年夫妻并共同养育了两个孩子,如今汪小菲做的这些事可真不地道。

污名化女性这件事在国内新闻发生也不是一两次了,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当时也闹得轰轰烈烈。

公交车与轿车相撞导致坠江,仅仅因为轿车的司机是女性,并且有图片爆出当时司机穿的是高跟鞋。

就开始有媒体先入为主,大肆报道“女司机逆行”、“女司机穿高跟鞋驾驶”等这样的事故原因。

这样对“女司机”的错误认知,最终逐渐压制了事故的真相,被大家认同和接受,造成对女性的误解。

直接导致事故中的女司机在事情发生会还无辜遭受舆论的谴责。

因此污名化的影响十分深远,并且会不断发展最后成为文化偏见。

而固化的价值观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甚至会传递到我们的下一代。

像最近的一个新闻,一个女孩穿一件露肩的衣服出门,被她的妈妈拦住,问她是不是要出去“勾引男人”。

这种荡妇羞辱的语言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而孩子要用一辈子去治愈父母这一句话带来的创伤。

所以,“精神病”不可耻,可耻的是用来给你贴标签,增大文化偏见的人。

人的一生结多少次婚也不羞耻,我们有完全独立自由的意志来决定自己的人生。

如果人们对污名对象的关注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就没有任何生活领域能摆脱它的影响。

中国每8个人就有1个患精神疾病,有一半的人口数量是女性。

拒绝对这些人的污名,先拒绝接受汪小菲这类主观恶意新闻的洗脑,也不要去做下一个贴标签的人。

没有哪个人或哪个群体是一个孤岛,我们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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