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禄宝

时间:2024-03-22 18:25:50编辑:coo君

敲诈勒索两万元是什么罪能住几年劳

陈泓宇律师解答:您好,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急急急,团伙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两万元成功了,会怎么判刑?

  团伙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两万元成功,涉嫌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应当数罪并罚,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怎样的人才算名人,名人可以是网络中的吗

呵呵,这个问题很有趣啊,名人有现实中的人:周星驰、爱因斯坦等,虚拟中的人也很多,比如卡通、游戏等等。顺便反问下:你觉得什么人算是明星?比如曾轶可等。
其实我的答案也就在这,名人最初是指某方面很有成就的人(既然有成就,那知道的人自然就多了)或者是某方面有影响力的人,但是现在社会的发展这个名人已经需要重新下定义了:凡是知道你的人多了,你就是名人(对你来说也就是个人名),虚拟人物也有众多名人:喜洋洋,灰太狼等。
名人当然可以出现在网络中(网络人物虚拟的较多),而且近年来随着网络时代的发达,网络名人越来越多,而且类型众多,例如:炒作的人物、社会热点人物、重大事件人物、雷人事件人物等等。
网络中的名人多争议性,但是很多是具有正义性的。网络名人可以网聚人的力量——关注(网络世界里,关注就是力量)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

1、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是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而制定。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中国”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扩展资料: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国家有哪些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2000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该《办法》共二十七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于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于1997年12月30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5.《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国家为保障网络安全以及维护国家的主权,相继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空间的秩序,并让网络价值最大化:1.《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试行)》2.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3.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4.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5.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5号)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函》(工信部协函[2013]259号)7.《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部令第11号)8.《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部令第24号)参考资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政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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