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氏代换原则

时间:2024-03-23 04:43:07编辑:coo君

C#中的里氏替换原则

在面向对象思想中可知,派生类拥有基类向下公开的所有特征,它是基类的一个特例。
当派生类对象赋于基类类型时,将出现以下情况:派生类的数据结构依次对应于基类的数据结构。而派生类拥有的自己的数据将不可见。

当基类的对象试图转换为派生类型时,将出现基类对象的数据无法依次填充完派生类的所有数据结构。这就造成了它将无法完成派生类定义的功能。编译器将会提示甚至报错。
这就是派生类能胜任基类功能,而基类却无法完全胜任派生类功能的原因。
强制转换属于 基类到派生的过程:那是因为 设计人员知道:该基类对象的数据结构完全可以填充完派生类的结构。否则,将出现强转错误。一般最好避免使用强转!

还有,子类能够出现在任何父类对象出现的地方不是完全正确的,父类有时也不会将自己的一些成员公开给子类。


如何理解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里氏代换原则告诉我们,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如果一个软件实体使用的是一个子类对象的话,那么它不一定能够使用基类对象。例如:我喜欢动物,那我一定喜欢狗,因为狗是动物的子类;但是我喜欢狗,不能据此断定我喜欢动物,因为我并不喜欢老鼠,虽然它也是动物。
例如有两个类,一个类为BaseClass,另一个是SubClass类,并且SubClass类是BaseClass类的子类,那么一个方法如果可以接受一个BaseClass类型的基类对象base的话,如:method1(base),那么它必然可以接受一个BaseClass类型的子类对象sub,method1(sub)能够正常运行。反过来的代换不成立,如一个方法method2接受BaseClass类型的子类对象sub为参数:method2(sub),那么一般而言不可以有method2(base),除非是重载方法。
里氏代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使用基类对象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对象,因此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来对对象进行定义,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
在使用里氏代换原则时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子类的所有方法必须在父类中声明,或子类必须实现父类中声明的所有方法。根据里氏代换原则,为了保证系统的扩展性,在程序中通常使用父类来进行定义,如果一个方法只存在子类中,在父类中不提供相应的声明,则无法在以父类定义的对象中使用该方法。
(2) 我们在运用里氏代换原则时,尽量把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让子类继承父类或实现父接口,并实现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运行时,子类实例替换父类实例,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扩展系统的功能,同时无须修改原有子类的代码,增加新的功能可以通过增加一个新的子类来实现。里氏代换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实现手段之一。
(3) Java语言中,在编译阶段,Java编译器会检查一个程序是否符合里氏代换原则,这是一个与实现无关的、纯语法意义上的检查,但Java编译器的检查是有局限的。


什么是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替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如此,问题产生了:“我们如何去度量继承关系的质量?”
Liskov于1987年提出了一个关于继承的原则“Inheritance should ensure that any property proved about supertype objects also holds for subtype objects.”——“继承必须确保超类所拥有的性质在子类中仍然成立。”也就是说,当一个子类的实例应该能够替换任何其超类的实例时,它们之间才具有is-A关系。
该原则称为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的形象理解

我们来研究一下LSP的实质。学习OO的时候,我们知道,一个对象是一组状态和一系列行为的组合体。状态是对象的内在特性,行为是对象的外在特性。LSP所表述的就是在同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对象应该有共同的行为特征。这一点上,表明了OO的继承与日常生活中的继承的本质区别。举一个例子:生物学的分类体系中把企鹅归属为鸟类。我们模仿这个体系,设计出这样的类和关系。类“鸟”中有个方法fly,企鹅自然也继承了这个方法,可是企鹅不能飞阿,于是,我们在企鹅的类中覆盖了fly方法,告诉方法的调用者:企鹅是不会飞的。这完全符合常理。但是,这违反了LSP,企鹅是鸟的子类,可是企鹅却不能飞!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鸟”已经不再是生物学中的鸟了,它是软件中的一个类、一个抽象。有人会说,企鹅不能飞很正常啊,而且这样编写代码也能正常编译,只要在使用这个类的客户代码中加一句判断就行了。但是,这就是问题所在!首先,客户代码和“企鹅”的代码很有可能不是同时设计的,在当今软件外包一层又一层的开发模式下,你甚至根本不知道两个模块的原产地是哪里,也就谈不上去修改客户代码了。客户程序很可能是遗留系统的一部分,很可能已经不再维护,如果因为设计出这么一个“企鹅”而导致必须修改客户代码,谁应该承担这部分责任呢?(大概是上帝吧,谁叫他让“企鹅”不能飞的。^_^)“修改客户代码”直接违反了OCP,这就是OCP的重要性。违反LSP将使既有的设计不能封闭!修正后的设计如下:但是,这就是LSP的全部了么?书中给了一个经典的例子,这又是一个不符合常理的例子:正方形不是一个长方形。这个悖论的详细内容能在网上找到,我就不多废话了。LSP并没有提供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而只是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于是,工程师们开始关注如何确保对象的行为。1988年,B. Meyer提出了Design by Contract(契约式设计)理论。DbC从形式化方法中借鉴了一套确保对象行为和自身状态的方法,其基本概念很简单:Pre-condition:每个方法调用之前,该方法应该校验传入参数的正确性,只有正确才能执行该方法,否则认为调用方违反契约,不予执行。这称为前置条件(Pre-condition)。Post-Condition:一旦通过前置条件的校验,方法必须执行,并且必须确保执行结果符合契约,这称之为后置条件(Post-condition)。Invariant:对象本身有一套对自身状态进行校验的检查条件,以确保该对象的本质不发生改变,这称之为不变式(Invariant)。以上是单个对象的约束条件。为了满足LSP,当存在继承关系时,子类中方法的前置条件必须与超类中被覆盖的方法的前置条件相同或者更宽松;而子类中方法的后置条件必须与超类中被覆盖的方法的后置条件相同或者更为严格一些OO语言中的特性能够说明这一问题:继承并且覆盖超类方法的时候,子类中的方法的可见性必须等于或者大于超类中的方法的可见性,子类中的方法所抛出的受检异常只能是超类中对应方法所抛出的受检异常的子类。public class SuperClass{public void methodA() throws Exception{}}public class SubClassA extends SuperClass{//this overriding is illegal.private void methodA() throws IOException{}}public class SubClassB extends SuperClass{//this overriding is OK.public void methodA() throws FileNotFoundException{}}从Java5开始,子类中的方法的返回值也可以是对应的超类方法的返回值的子类。这叫做“协变”(Covariant)public class SuperClass {public Number caculate(){return null;}}public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only compiles in Java 5 or later.public Integer caculate(){return null;}}可以看出,以上这些特性都非常好地遵循了LSP。但是DbC呢?很遗憾,主流的面向对象语言(不论是动态语言还是静态语言)还没有加入对DbC的支持。但是随着AOP概念的产生,相信不久DbC也将成为OO语言的一个重要特性之一。一些题外话:前一阵子《敲响OO时代的丧钟》和《丧钟为谁而鸣》两篇文章引来了无数议论。其中提到了不少OO语言的不足。事实上,遵从LSP和OCP,不管是静态类型还是动态类型系统,只要是OO的设计,就应该对对象的行为有严格的约束。这个约束并不仅仅体现在方法签名上,而是这个具体行为的本身。这才是LSP和DbC的真谛。从这一点来说并不能说明“万事万物皆对象”的动态语言和“C++,Java”这种“按接口编程”语言的优劣,两类语言都有待于改进。庄兄对DJ的设想倒是开始引入DbC的概念了。这一点还是非常值得期待的。^_^另外,接口的语义正被OCP、LSP、DbC这样的概念不断地强化,接口表达了对象行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不是简单地作为一种实现多继承的语法糖。

里氏代换原则的介绍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通常在软件开发中设计模式都有哪些原则呢?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我们在软件开发中设计模式常用的的六大原则有下面几个:1、开闭原则开闭原则的意思是: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简言之,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2、里氏代换原则里氏代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LSP 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派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且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派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3、依赖倒转原则这个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4、接口隔离原则这个原则的意思是: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它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由此可见,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便于升级和维护的软件设计思想,它强调降低依赖,降低耦合。5、迪米特法则,又称最少指导原则最少指导原则是指: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地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6、合成复用原则合成复用原则是指: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软件工程有哪些原则?

1、量两次,切一次(Measure twice and cut once)如果你只能从这篇文章中学到一个原则且最重要的一个,那么就是这个。 开发人员,架构师和经理人经常因为个人情绪、以及其他问题而难以集中注意力。 就工程师来说,这个原则意味着选择正确的解决方案,选择正确的方法来解决问题,选择正确的工具来解决问题,对建立的解决方案必须充满信心。选择这里意味着投入一些思考,找到必要的资源,组建合适的团队,思考设计,思考方法,设定任务,控制结果,并为此承担责任。 这就是“活在当下”。 我认为我自己还没有准备好用正确的词汇来描述它。2、不要重复自己(Don't Repeat Yourself)这是一个相当简单但非常有用的原则,它说在不同的地方重复同样的事情是非常糟糕的。 首先,它涉及到进一步支持和修改代码的必要性。 如果某个代码片段在程序中的几个地方被复制,那么很有可能出现两种灾难性的情况:当对源代码进行哪怕是很小的改动时,您需要在几个地方更改相同的代码。 这需要额外的时间、精力和注意力,而这件事件通常也非常不容易。第一项紧随第二项。 团队中的其他开发人员可能会意外地错过其中一个更改(只合并了控制系统中的分支) ,并将面对应用程序中随后出现的一系列错误。 这些 bug 可能会让您感到沮丧,因为您已经听说这样的 bug 似乎已经被修复了。在这方面,有一个建议ーー如果在清单中发现任何代码超过两次,则应以单独的方式来处置。 这是通用做法。 事实上,即使再次遇到重复的bug,您也应该考虑创建一个单独的方法。3、奥卡姆剃刀(Occam’s Razor)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想法,它来自于哲学编程。 这个原则得名于奥克姆的英国修道士威廉。 这一原则表明: ”没有必要,不得增加实体”。 在工程学中,这一原则被解释为: 没有必要创建不必要的实体。 因此,首先考虑添加另一个方法 / 类 / 工具 / 流程等的好处不见得总是一个好主意。 毕竟,如果您添加了另一个方法 / 类 / 工具 / 流程等等,除了增加复杂性之外,您没有得到任何其他好处,那还有什么意义呢?4、保持足够简单(Keep It Simple Stupid )这是一个与上面非常类似的原则,但它的含义略有不同。 这个原则要求代码必须尽可能简单,不能有复杂的结构,否则会使代码的调试和维护复杂化。 此外,对于另一个程序员来说,理解代码的逻辑将会更加困难,这反过来也将需要额外的时间和精力。 这就是为什么您应该始终尝试使用简单的构造来尽可能多地解决问题,而不需要使用大量的分支、深层嵌套和过度重载的类结构。 通过这样做,你将使自己和同事的生活更加轻松,因为复杂性会产生错误。 记住 Peter Hintiens 说过的话: “简单永远比功能好”。5、你不会需要它(You Aren’t Gonna Need It )这是许多程序员都会遇到的问题。 从项目一开始就希望立即实现所有必要的(有时甚至是不必要的)功能。 也就是说,当开发人员从一开始就将所有可能的方法添加到类中并实现它们时,甚至可能在未来永远不会使用它们。 因此,根据这个建议,首先,只实现您需要的东西,然后,如果必要的话,再扩展相应功能。 这样,您就可以节省调试代码的工作量、时间以及精力,而实际上这些代码却并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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