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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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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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违法与犯罪的本质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关于犯罪的规定。违法也称违法行为,是指特定的法律主体个人或单位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或导致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违法行为严重的则构成犯罪。法律分析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一般从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范围、手段和后果这几个方面具体衡量社会危害性大小。例如盗窃罪以数额大小不同区分违法与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强调必须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罪则一般导致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以上。触犯的法律类型不同。从客观方面来看,构成犯罪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关于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认定的机关不同。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进行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决定他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违法则可以由公安、工商、税务等等,一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加以认定。法律后果不同。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可能被判处刑罚。而违法行为则要接受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江苏泰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江苏泰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是2010-08-16在江苏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山西路126号,128号1509室。江苏泰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0005603257788,企业法人韩斌,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江苏泰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554894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465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江苏泰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泰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求“金融工作人员常见犯罪及防范策略“

浅谈金融领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2011-04-08

乾县人民检察院 李保华

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不仅对金融事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诱发和加剧了金融风险,危害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银行是金融管理货币资金的机构,责任重大。银行干部员工整天与现金、票据打交道,其工作人员既有各岗位各职级相关职责及权利,同时又存在各岗位各职级人员利用职务进行非法活动的土壤。因此,预防银行工作人员高科技、高智能职务犯罪不能忽视。笔者结合典型案例,浅谈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对策。
一、 金融领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2006年,我县某邮政贮蓄部王某在为县人寿保险公司代理国寿养老年金险和国寿永泰年金险当保险到期兑付时,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5281.81元的养老金险利息和33883.59元的永泰年金险红利予以隐匿并保存在葛某处,并于2007年底予以私分。通过对此案的调查分析,笔者发现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具有一下特点:
(一)具备现金来源和接受现金的便利,打“现金”的主意。发案一般在金融基层一线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中间。银行一线工作人员直接经手掌握公共资金,具备隐蔽作案的便利条件。他们每天从早到晚都和现金打交道,工作中手里整点的钱和班后自己兜里消费的钱反差特别大,环境的熏染和金钱的诱惑,往往会使个别从业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错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政治思想上的免疫功能。于是,个别人在“钱来钱去”中寻机作案。如某支行出纳负责人辛某利用职务之便做阴阳帐,盗用密码,互划帐款等手法,使帐款相符、帐面假平,掩盖库存余额实存数。6年中辛在其岗位,累计窃取库房现金256万元,已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二)具备资金划拨和业务运作的便利,打“票据”的主意。由于职务犯罪的专业性强,犯罪嫌疑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业务较为熟悉,对于办理业务手续、操作程序及审查要件等都了如指掌。银行业务运作流程更新换代较快,特别是综合处理系统和储蓄(3、0版)处理系统上线后,“5031辖内往来”科目的核算和管理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个别人在系统升级后钻“5031辖内往来”报单当日未达到空子,在“报单往来”中寻机作案。如某银行上半年通报的6起案件中,多数是利用职务及综合柜员运作之便,通过储蓄与对公“5031辖内往来”票据挪用资金,累计涉案总金额1518、3万元。
(三)具备“贷款发放权”和参与(三查)的便利,打“回扣”的主意。由于金融是管理和经管货币资金的特殊行业,金融职务犯罪及金额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十分严重的。随着世行项目的开发运用,银行的信贷业务进一步趋于完善,贷款运作的安全系数明显提高。但由于贷款生效后,贷款资产质量在帐面反映存在滞后性,潜在风险形成的最终损失,要在贷款发放若干年后才能显现出来。这样,给心存侥幸见钱眼开、“胳膊肘往外扭”寻求既得利益的个别从业人员,提供了利用其职务帮助企业对付银行,套取银行信用。如某支行信贷员张某负责贷前调查,为企业贷款二百万元,放款后的第三天便收受该企业20万元。事隔一年半后,张某的腐败行为才暴露,现已被法院以公司、企业人员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二、金融领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用人失察、失教、失管。从银行的各项业务来看,在选人、用人上虽然要经过“要害岗位各级审查”的把关,但人员上岗定位以后,其失察、失教、失管的现象比较严重。如前述辛某自入行以来,表面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是行的历年的先进个人,曾被推荐为总行先进个人。给人的印象,他是一个十分可靠和值得信任的好同志,工作中对其根本没有丝毫介意。在出纳岗位干了12年,支行领导已换了4 任。当领导找其谈话要给予调换工作时,曾被本人拒绝,并主动提出不调动岗位,“愿为出纳作贡献”。这种“积极、向上、进步的假象,给领导用人造成错觉,对“红人”、“能人”、“名人”的问题姑息迁就,结果陷入“失查于祸起之时,震惊于案发之后”的被动局面,辛作案长达6年,之所以长期不被人察觉,一再蒙混过关,其重要原因是,监督用人、管人的制度措施没有得到落实。
(二)“金钱”的诱惑,丧失职业道德。法律观念淡漠、个人贪欲膨胀、以权谋私、铤而走险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信贷、营业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他们大都手中掌握一定的资金分配权,很容易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如银行个别信贷员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工作关系,把银企关系混同人情关系,将手中的权力同人际交往混淆在一起,最终感情超越原则,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以至成了企业的“内线”。更有甚者“同企业穿一条裤子”,帮助企业对付银行,恶意套取银行资金,并从中捞取好处。其表现:一是个别信贷员把正当的银企关系逐步演变成伙伴关系;二是由伙伴关系逐步蜕化成利害关系。在利益的驱动下,步入腐败的泥潭。
(三)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业务检查不到位,流于形式。规章制度落实不力、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给金融职务犯罪以可乘之机。不少案件表现为作案时间的持续性和作案次数的连续性,有的长时间不能被发现,反映出事后监督不细,岗位制约不严,自查、互查,检查有的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疑点后也没有深究,或责任追究失之以软、失之以宽,未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进而导致案件的发生。在银行各项业务中,特别是“敏感”部门的岗位,在内控和防范上,对业务中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道关卡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规定的又细又全,手续严密,责任分明。然而,在落实这些监管措施时不到位,有断档和错位现象,而来自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也存在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致使作案人在上级监督不到位、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情况下,在职务犯罪“自由王国”里,任意作为。这是对银行岗位监管失控而诱发职务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三、金融领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银行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如何减少和预防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银行系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要遏制职务犯罪就必须从防范入手,实现管理人、管规章、管监督三管齐下的预防工作格局,防患于未然。
(一)预防目标之一,管人。培育一支高素质的银行干部员工队伍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银行所有的经营活动都必须靠人来运作,每一个岗位的人员都负有重要的职责。岗位职责的重要性决定了银行必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道德、职业素质和法律意识的干部员工队伍。要围绕金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抓政治理论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抓职业道德教育,以职业道德力量抵御腐败侵蚀;抓警示教育,用法律和纪律约束广大干部职工的言行。一是严把进人用人关。要坚持德才兼备、用人唯贤的原则,聘用综合素质高的员工,把道德规范、作风正派、既懂业务、又会管理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合理调配人员,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月度风险津贴和风险考核,实行强制休假和岗位交流。二是加强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仅是提高干部员工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强化干部员工按规章制度操作、按业务流程办事的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三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不断地让干部员工了解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使干部员工对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每一个流程的规定、要求、风险提示、处罚力度都明明白白,消除因不知法而犯法、不知规章而违规的盲区,逐步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同时采取以案示教、案例分析,在内部信息网上通报违纪违规人员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员工把铁规章、铁算盘、铁帐本视为银行的生命,把遵纪守法视为基本的职业道德,帮助员工逐步树立自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二)预防目标之二,管规章。建立一套以防为主的内部控制机制,这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一是找准一线业务中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防范。通过建章立制,从内部堵塞管理细节上、工作作为上存在的漏洞,搭起纵向横向环环相扣防范犯罪的篱笆墙,从客观上减少犯罪的可能性。对发生违规问题多的单位,重点进行整顿,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实地整改,加强预防措施,达到举一反三的整改效果。二是强化员工遵守法律、遵守银行规章制度的意识。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银行已经不缺少成文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从对银行职务犯罪内部原因来看,缺乏的是严格按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和态度,使职务犯罪有机可乘。银行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依法经营、按章办事的意识,既要对规章制度的内涵、重要性及其与经营效益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又要在经营中自觉维护规章制度和金融法规的严肃性。
(三)预防目标之三,管监督。加强对银行经营秩序的监控,在依法制行上狠下功夫,这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保障。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难免的,只有加强监督才能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当前应着重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加大监管的力度,制止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要把银行的经营活动统统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治行。要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特别对管理混乱、案件频发的单位更要进行重点整顿,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必须将各项经营活动严格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二是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商业银行为实现业务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而形成的一种自我调整、自我制约、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随着银行内部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银行内部的控制显得更为重要,特别是现代化科技手段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内控制度也应与时俱进,与之相适应。三是及时正确的处理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与检察机关联系,对银行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依法加大查办银行职务犯罪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对违法犯罪人员,要准确有力地给予打击,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该除名的一定要除名,决不能姑息迁就,保持银行干部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张家口怀安县阮小明行贿案件

张家口市沽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崔向明在2.8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中,分五次收受怀安县明安土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小明贿赂100万元(原文如下)国土部门“一把手”犯罪的特点、 原因及预防对策2015-10-16 15:29:37 来源:任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15087次任县检察院预防科 温同录 土地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又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日益增值,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在巨额利益驱动和诱惑下,特别是在土地审批、交易、开发等过程中,违法犯罪现象屡见不鲜。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近年来我市共查办“一把手”犯罪案件30件,其中国土部门“一把手”犯罪就有10件,占所查办“一把手”案件的33%。现结合办案实践对国土部门“一把手”职务犯罪作一简要分析。 一、国土部门“一把手”犯罪的特点 (一)从犯罪性质看,权钱交易突出,贿赂犯罪案件比重大。我市近几年查处的30件“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中,国土部门“一把手”贿赂犯罪案件就有10件,占“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的33%。而且大都是在土地审批、交易、开发等环节上出问题。如张家口市沽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崔向明在2.8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中,分五次收受怀安县明安土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小明贿赂100万元。 (二)从犯罪手段看,犯罪手段趋向多样化。国土部门“一把手”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除了截留侵吞、索贿受贿、捞取回扣等传统型外,还出现了一些新型手段,如有的使用权权交易掩盖权钱交易;有的利用手中之权将有利可图的项目通过发包形式给予亲朋好友经营,从中谋利等等。串案、窝案的比例大大增加,“群蛀现象”严重,一查就能“拔出萝卜带出泥”。如张家口市沽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崔向明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承揽、投资土地开发项目以及其他非法收入1170万元。 (三)发案数量多、涉案金额大 有些国土资源部门“一把手”经不住金钱诱惑,大肆贪污受贿,涉案额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如崔向勇利用担任沽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沽源县土地开发和转让销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过程中,收受土地开发项目投资公司和施工公司,款物合计人民币2438.5万元,侵占永兴公司资金663.26万元,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承揽、投资土地开发项目以及其他非法收入1170万元,尚有巨额财产1181.8761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国共受理土地出让等举报和案件线索15252件,立案357件,查实2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3人,移送司法机关650人。“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事实证明,国土资源系统确已成为腐败“重灾区” (四)土地资源稀有,开发商巨额行贿 有的开发商为了拿到土地往往不惜一切代价去行贿。对于开发商来说,拿了土地以后盖楼盘盈利能达到几十亿,几十亿的钱拿出百分之几的费用来收买一些干部并不算什么。有些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经不住金钱诱惑,大肆贪污受贿,涉案金额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此类案件的特点之一就是涉案金额大。2008年,在时任保定市满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宋建中的帮助下,朱占永(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和张国安(满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以河北绿洲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了保定市满城县南韩村镇国家级的万亩土地整理项目,2009年初至2010年上半年,朱占永为了感谢宋建中的帮助,分别与朱琳(朱占永的妹妹)、张国安商议,并与朱琳分三次送给宋建中好处费共计100万元。 面对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的社会现实,有限的国土资源注定会越来越“稀缺”,如果相关部门不从这种“腐败土壤” 上进行“净化”,尽快改变土地资源“左手管右手”的管理模式,让社会力量参与到管理中来,并且在对权力的监管上最大程度地保障“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地让所有的审批、拍卖等权力透明化,最终打造出真正让公众信得过、无法暗箱操作的“廉洁土壤”,那么,“涉土腐败”的“连续剧”,注定不会“剧终”,类似的“连续剧”便一直会上演下去,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政府形象,这绝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 (五)窝案串案多。 因国土资源管理涉及内部多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用地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往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多个管理人员行贿,一个国土资源管理人员也往往收受多个人的贿赂,查案中常出现“揪一窝,带一串”的现象。涉案人员多是政府部门官员,关系多为上下级、同事或朋友,彼此结成利益共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形成串案窝案。事实也确实如此。 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的落马经历,往往最终牵出当地国土资源系统的腐败窝案。 (六)国土部门涉案呈现“高危性”和“高发性” 国土部门领导成为高危岗位,国土等领域腐败案件的根源,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 相比其他部门的腐败案件,由于“用地准入”的管理特征,一些用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容易成为被腐蚀的对象,往往在强大攻势和巨大利益诱使下成了“重灾区”。与其他部门的腐败案件,国土部门涉案情况的特点是“高危性”和“高发性”,国土系统腐败危害性极大。 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国土资源的重要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行政审核、审批、处置、确权、登记、发证和相关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权力。随着土地资源的增值,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呈高发态势态。 (七)国土部门“一把手”犯罪问题突出 由于土地资源管理审批权主要集中在党政领导干部和土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手中,这些人既是请托人重点行贿的对象,也是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多发的重点部位。如近年来我市查办的30起“一把手”犯罪案件中,国土部门的“一把手”就占了10位。 二、“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把手”犯罪缘何频繁发生,其中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一把手”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外界原因。 (一)学习抓不紧是“一把手”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 1、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错位 “一把手”职务犯罪的滋生和蔓延,虽然有其客观的机会和条件,但是,“一把手”在主观上具有腐败的动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其核心就是“一把手”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错位而在主观上产生的腐败的权力观。 2、消费观念的攀比心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他们不能正确对待工作和利益之间的关系,认为自己的工作与报酬不能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造成“一把手”心理失衡,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捞”上一把。 3、社会大环境的打击不力,侥幸心理作怪 检察机关虽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干扰,诸如地方保护主义、关系网、人情网,人为的设置障碍也让检察机关的查处力度相对薄弱、难以到位,导致对“一把手”职务犯罪打击不力、办案效果差、处罚偏轻等不良影响。加之“一把手”心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有权时捞一把,逮住了自认倒霉”,在这种心理驱使下,明知有可能身陷囹圄,却仍然如飞蛾扑火,自毁前程。“一把手”职务犯罪者不是不懂法,他们无论是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和较好的社会地位,并不愿意因为贪婪而丢掉现有的职位,他们认为很多交易都是暗箱操作“一对一”的,没有第三者在场,对被查出心存侥幸。一些处于犯罪边缘的人,也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旦沉迷其中,往往会对身边的劝诫之声置若罔闻,甚至产生逆反心理。 4、以权谋私,只讲“朋友情”不讲工作原则,无职业责任感,随心所欲地滥用权力、出卖权力,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待价而沽,权力过分集中,个人权力过大,权力行使过程中不仅缺乏透明度而且缺乏有效制约,是案件高发的又一重要原因。 (二)监督不到位是“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 党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不力,制度不完善导致犯罪,主要表现在: 1、“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决策往往处于封闭状况,透明度低,外部也无法进行监督。权力的高度集中, 让许多“一把手”认为负总责就是什么都负责,他们就是家长,什么事都由他们说了算,一个单位事无巨细,从行政事务到具体事项,从经济往来到经费开支,从人员录用到干部任用,统统一个人说了算,没有正确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而把手中的权力看成是谋取个人私利的砝码,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为信条,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惜滥用权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监督制度不健全,存在监督误区和盲区。虽然我们有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也有不少好的规章制度,但针对新形势新环境下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必须用新方法来解决,必须规定新制度以适应变化着的形势。而我们的一些以前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由于没有跟上社会发展,普遍处在“上级管不着、同级管不了、下级不敢管”的尴尬境地。“一把手”个人逃避监督管理,组织疏于监督管理,就会出现诸如单位的“一把手”大权独揽,决策缺乏民主、公平,权力过分集中,全权掌管人、财、物;廉政制度虽制订了不少,但是缺乏抓落实;监察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效果受到层层制约;人民群众的监督更是无从说起。监督制度存在不少监督盲点,给监督“一把手”增加了困难;同时还存在着“一把手”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过长等问题,使得对“一把手”的监督更是形同虚设。 三、预防和减少“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对策 导致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原因涉及个人、体制、社会等方方面面,要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也必须标本兼治,多措并举。 (一)全党动员,齐抓共管。惩治腐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因其具有保护层厚、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要铲除这一社会"毒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对打击和预防“一把手”犯罪一定要有清醒的政治认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大格局。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一把手”犯罪或有案不报、私自处理,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二)强化监督,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对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的单位、部门,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对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而产生的经济“怪胎”坚决予以解散。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协调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监督岗位上,赋予其履行职责必需的实际权力,实行监督检查连带追究责任制,对因疏于监督或监督不力而致“一把手”职务犯罪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健全有关财务审批、人事安排、工程发包等制度。上级领导机关在选任“一把手”方面,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确保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一把手”岗位。对出现“一把手”职务犯罪的,有关领导要承担用人失察的责任。要把荐举人才的优劣列入对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作为考核、使用、提拔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强化法制意识,提高干部队伍执法的自觉性。 解决土地领域违法问题,关键要强化国土资源法制意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都应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尤其要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和警示教育等列入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培训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和在不同的场合,对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轮训告诫。对国土资源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进一步认识,切实增强保护国土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他们在行政过程中做到懂法、执法、守法。 (四)健全国土资源体系,使其独立、正确行使监管职能。 国有土地实行市场配置资源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有利于集约和节约用地,有利于规范用地行为,也有利于防止暗箱操作。对这项招拍挂制度,一要坚持,二要完善。防治要从源头做起,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与机制存在的薄弱问题。首先,需要解决地方财政对城市土地的过度依赖问题;第二,需要解决地方政府强势掌握城市土地,不正当干预用地问题;第三,需要继续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与出让监管;第四,需要逐步健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使其独立并正确行使土地行政管理与监督职能;第五,需要解决基层国土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在继续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执行与监督,堵塞各种漏洞的基础上,还要同时规范国土系统公职人员的操守,特别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规范,对财产非法增加要建立有效监管制度。 (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市场行为,要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建立一系列约束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的工作程序。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甚至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土地交易中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功效,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健全土地使用权交易制度,积极推行建设用地信息发布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可查询制度,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保证土地公开出让制度的落实。建设用地供应重大事项的集体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行政行为,防止少数人搞“暗箱操作”。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违者要视情况追究责任。 (六)打防并举,不断强化打击和预防“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力度。 肩负着惩治腐败职责的机关和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敢查敢办、敢打必胜的信心,顶住说情风,冲破关系网,开拦路石,坚决一查到底,努力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震慑犯罪者,警醒违法者,教育守法者。职务犯罪多以金钱为目的,从经济上剥夺其利益是必要之举,否则就可能引起更多的效仿;也要杜绝其“牺牲一人,享受全家”的想法,在没收财产中,严格区分与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除追缴犯罪所得外,加强罚款刑的适用,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不偿失。同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的各种手段,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实行政治倾斜,织就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网络,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打击预防“一把手”职务犯罪也是环创新境、也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政治保障。

请问商业美陈是什么意思?

商场美陈目的是打造优质的购物环境,以博得消费者喜爱,展开新一轮营销战。它是除了商品外能够第一眼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景观,可以说商业美陈已然成为购物中心的点睛之笔,是各大商家为自己的品牌宣传的重要艺术表现方式。每每遇上周年庆或是商场开业等活动,一定少不了一套好看的美陈作品来“撑场面”,因为不仅能宣传自身品牌、扩大知名度、带动消费等,还能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商家如此重视美陈,主要目的就是强人气。美陈的目的一方面是为配合商场定位,营造舒心的购物环境;另一方面,也为商场积聚人气,增加销售额。商业美陈发展意义包含了5大维度:传达、传播、品牌、情感、销售。1、传达利用视觉语言传递商场相关的信息,最直观、最直接的信息传达路径——视觉,迅速与消费者心理产生共鸣,激发消费者联想。2、传播强化消费者体验,形成口碑传播,随着移动社交的地位逐渐提升,话题传播达到前所未有的速度与渗透深度,商业美陈成为直接受益者。3、情感美化商场环境,提升节日或季节感气氛,通过场景的打造,实现人与人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将空间赋予人文元素,形成有温度的场所。4、品牌强化品牌及定位,形成品牌信任感,通过美陈包装,来体现商场品味,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第一印象,深化品牌形象。5、销售增加与消费者的互动,提升项目粘性,产生销售,商业美陈传统意义上的价值,最为直观但也最难检验实际成效的价值,需要商场与品牌商户共同努力。

什么是商业化?

商业化即市场化,以营利为第一要义的行为。商业化是相对艺术化而言的,艺术可以是非常有个性的非常自由的表达个人情感的东西,而商业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所谓的商业化是相对艺术化而言的,艺术可以是非常有个性的非常自由的表达个人情感的东西!而商业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不管是艺术化还是商业化,前提是要符合最基本的大众审美观——版式,颜色,元素,统一这些美学基础。只不过艺术化可以有非常独特的表现方式,可以不被大众所接受,而商业主要是让大众能接受并明白,当然商业和艺术一般都是结合起来的,只不过侧重不同。商业化一般在西方认为有如下顺序:分五步,四个战略缺陷(战略缺陷就是容易错的地方)。第一步是构想:主要表现为完成新的发现,诸如申请个人专利,或购买他人专利。此期间一般找研究同伴,媒体,同学等人来当投资方。第一个战略缺陷:兴趣战略缺陷。第二步是发展:主要表现为应用新的发现,诸如将专利投入到发明,使得一项抽象的研究成果转化成物质实体。此期间主要找研究同伴,有可能用此新技术的人来当投资方。第二个战略缺陷:技术战略缺陷。第三步是展示:主要表现为完成产品,完善产品的功能,并将其介绍给一些人。此期间主要找可能的消费者做投资人。第三个战略缺陷:市场战略缺陷。第四步是推广:主要表现为将产品介绍给大部分人,并使得有用户支持新产品,有公司愿意投资生产。此期间一般找用户,消费者来投资。第四个战略缺陷:扩散战略缺陷。第五步是维持:主要表现是着手于扩大利润,或者准备分出一部分货单给竞争对手。主要投资方就是大公司,经济合作伙伴,或者更换地域寻求外企。

大蒜生姜柠檬苹果醋蜂蜜一起吃有什么用

大蒜性质刺激具有杀虫解毒的作用,生姜性质热有温中散寒的作用,苹果醋可以一定程度对心血管疾病的预防有好处,蜂蜜含有较多的单糖比较容易吸收,四者在作用上没有什么相近的地方,不建议一起吃。大蒜生姜柠檬苹果醋蜂蜜这几种可以一起食用,是没有食物禁忌的,但是建议可以两两一起食用,不建议参在一起食用,一起食用食物的营养成分会受到冲突,过于繁杂也是不利于消化吸收的。这些都是食物是可以一起吃的,但是量都不宜过多,每样一点点即可,另外饮食上建议您每天食用些鸡蛋、牛奶、瘦肉等富含优质蛋白质的食物以及新鲜的蔬菜和水果,最好不要吃油脂含量高和含糖量比较高的食物,饮用水最好是以白开水为主。【扩展资料】功效:1、大蒜性质刺激具有杀虫解毒的作用2、生姜性质热有温中散寒的作用3、苹果醋可以一定程度对心血管疾病的预防有好处4、蜂蜜含有较多的单糖比较容易吸收5、四者在作用上没有什么相近的地方,不建议一起吃。

炒菜时放姜的好处是呢?

炒菜时放姜的好处有以下:(1)姜味辛,性微,有健脾胃,解表、散寒、排毒,吃了有利于毛囊孔开放和皮脂分泌物的排出;(2)炒菜时放姜可以除味去腥,中和菜中的寒凉;(3)在煎鱼时用姜片抹锅底,还可以防止鱼粘锅。姜(学名:Zingiber officinale Rosc.),姜科姜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开有黄绿色花并有刺激性香味的根茎。株高0.5-1米;根茎肥厚,多分枝,有芳香及辛辣味。叶片披针形或线状披针形,无毛,无柄;叶舌膜质。姜的总花梗长达25厘米;穗状花序球果状;苞片卵形,淡绿色或边缘淡黄色,顶端有小尖头。花萼管长约1厘米;花冠黄绿色,裂片披针形;唇瓣中央裂片长圆状倒卵形。 在中国中部、东南部至西南部,咸丰活龙来凤、通山、阳新、鄂城、咸宁、大冶各省区广为栽培。亚洲热带地区亦常见栽培。 根茎供药用,鲜品或干品可作烹调配料或制成酱菜、糖姜。茎、叶、根茎均可提取芳香油,用于食品、饮料及化妆品香料中。姜的根系不发达,耐旱抗涝性能差,故对于水分的要求格外讲究。在生长期间土壤过干或过湿对姜块的生长膨大均不利,都容易引起发病腐烂。

安徽醉艺阁最唯美的的纯自然书画根雕

5分钟前陈兵,笔名董万家,号麻塘渔翁,安徽怀宁人,从小喜欢书画,后经名师指点正式学习书画,书画作品获得过第四`五`六届《中国书画美术大赛》优秀奖,现为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15年偶然机会拜安徽根雕大师张勇先生为师,学习根雕制作技艺,现作品已达上百件之多。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孩子们热爱和继承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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