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案例能帮忙弄几份吗?
【问】 4亩土地引兄弟纠纷 土地流转获双赢局面
【答】
4亩土地的承包纠纷,让原本关系和睦的一对兄弟生了嫌隙。 两兄弟姓罗,是澥浦镇某村村民。在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时,因罗弟觉得种不种地无所谓,于是把自己名下的4亩地无偿转让给其兄种植。 近年来,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动下,土地租金一直在涨,罗弟认为自己吃亏,于是要求其兄归还土地。罗兄不愿意,就承诺以每年每亩400元的价格补偿给弟弟,但双方并未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目前,市面上土地租金已涨到700―800元/亩,罗弟再次要求退还土地,哥哥还是不答应,也摆出自己的理由:多年来我在这两块(2015-08-01)
【问】 村民因林地权属状告政府 广东首位市长出庭败诉
【答】
广东首位市长出庭应诉案近日宣判,出庭应诉的雷州市长吴国雄败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被告雷州市人民政府及湛江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决定,雷州世考村村民取得了这场“民告官”官司的胜利——— 围绕一块林地的归属,双方争议了几十年之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是广东省首个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单位。 林地归谁?村民政府争议几十年 双方争议的土地,是位于世考村北边一块面积983亩的林地。1982年,原海康县人民政府给原客路公社林场颁发了包含涉案地在内的《林权证》。(2015-08-01)
【问】 【土地互换纠纷】同村不同组,能否互换承包田
【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的流转形式之一,是土地承包方之间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其他各自需要,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调换使用的一种行为。那么,承包经营权互换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呢? 【案情】 韦某是广西省宜州市庆远镇某村第一村民小组的村民,何某是该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两家承包的耕地相邻。2003年,韦某为了方便种植果树,提出用自家名为冲里头的一块承包田与何某家名为苦马塘底的一块承包田进行互换,何某同意了。双方互换土地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经各自所(2015-07-30)
【问】 朝阳一幼儿园因土地租赁纠纷突然关停 上百名孩子面临转院(全文)
【答】
央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家长向中国之声反映,位于北京朝阳区南磨房乡的欧华国际幼儿园,在上周五突然被关停,按照朝阳区教委方面的通知,该幼儿园办学许可已经过期。 另外,所使用的场所,属于南磨房乡楼梓庄村所有,村委会与幼儿园方面没有租赁关系,已经多次发函要求幼儿园搬离。 但是,令家长们不解的是,不管是教委还是幼儿园方面,都未就相关问题进行提前告知,如今100多个孩子突然间面临转园,家长们难以接受。 北京朝阳区南磨房化(2015-07-24)
【问】 借土地流转诈骗补偿款 兰山1村主任被逮捕
【答】
临沂市兰山区一名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伙同公司项目负责人,虚构赔偿数据,骗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9万元,7月16日,该名村主任因涉嫌诈骗罪被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6月份,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半程派出所接到半程镇尚庄子村村民反映,有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诈骗补偿款。接报后,派出所立即进行了秘密调查,经查,临沂一集团公司为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在半程镇尚庄子村流转土地2000余亩,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民发现在相同情况下,地上附着物补偿却存在较大差异(2015-07-22)
【问】 海南临高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例解析
【答】
临高一村民举报称:我被村主任儿子强行扣留近6小时 被胁迫签下不明内容文书事发至今4个多月警方未处理 今年3月6日晚8点多,临高县博厚镇美所村委会洋孝村58岁的村民罗其瑞在博厚农贸市场门口一家茶店内喝茶,众目睽睽之下,美所村委会主任王智青的儿子王信德带着4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冲进茶店,将身材瘦小的罗其瑞像拎小鸡般带出茶店,强行塞进一辆小面包车里,直接带回其家里。罗其瑞称,他被王信德等人限制人身自由长达近6个小时,并且在对方的威胁之下,在一份不明内容的文书上签了名。 从事发、报案至今已(2015-07-21)
【问】 广州番禺原国土所长与人合谋骗取转让土地奖金
【答】
番禺区钟村镇原国土所长陈少锋被查办12年前旧案,被指与村干部合谋冒充介绍人骗领8万元转让土地奖金,收受土地购买人贿赂130万元,行贿番禺区国土局人员办过户手续。近日,陈少锋犯职务侵占、受贿、行贿三项罪名,在广州中院二审获刑11年。经法院一审查明,2001年年底,陈少锋在担任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国土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负责辖区内土地规划、土地办证等土地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知悉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大洲村有土地出让,之后与时任钟村镇大洲村党支部书记赵永泉、副书记郭建坤((2015-07-20)
【问】 擅自出租小学土地 万宁市和乐镇俩村官被处分
【答】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7月14日电(记者 李学山)据海南廉政网消息,万宁市和乐镇纪委对封浩村党支部书记黄明保、村委会主任陈国平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明保、陈国平擅自将和乐镇坑上小学用地范围内土地出租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和乐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黄明保、陈国平党内警告处分。土地的租金已转给坑上小学。会计网(2015-07-17)
【问】 大伯去世,继承财产的侄子强行收回土地租赁权违法
【答】
大伯因车祸丧生,作为财产继承人的侄子刘某,因收回大伯此前租赁给他人的1.8亩土地心切,对租赁人的养猪圈采取打砸手段,给租赁人造成财产损失。 刘某是临沭县临沭街道农民。2010年11月,他为了筹建养猪场,跟本村村民高志铎老汉协商,以合同的形式租赁了高老汉的一亩八分土地。合同租期为19年,到期时间为2029年11月,10260元的租金一次性付给高老汉。此后,刘某便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起养猪场。 2015年4月,高志铎老汉不幸因车祸去世,因老汉没有直系子女,后事都是侄子高某给料(2015-07-11)
【问】 海西中院:土地租赁对薄公堂 法官化解矛盾症结
【答】
海西中院受理该案后,民一庭办案法官通过了解案情获悉:双方合同确已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土地确已无法继续耕种,合同解除后应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对土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而本案原告因没有足以佐证的证据证明土地租赁前状况及损失情况。针对案件诸多因素考虑,如能协商解决该案,更利于双方化解矛盾及保护弱势一方合法权益,办案法官采取积极主动向双方分析各自诉辩利弊及薄弱环节,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由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场地清理费6000元,押金2000元原告不再退还海西州建科节能建材有限(2015-06-28)
【问】 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谋利郑州通报5起非法占地案
【答】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郑州市对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一批违法用地当事人被追究刑责。 1.郑州市磊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郑州市磊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郑市孟庄镇基本农田11.77亩扩建搅拌站,造成占用的耕地遭到破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郑州市磊升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贾某某非法占地案 荥阳市广武镇村民贾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015-06-26)
【问】 杜成毅王益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被刑拘
【答】
6月17日,记者获悉,骡坪镇清泉街居民杜成毅、王益林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侦查,2名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2012年下半年,杜成毅、王益林以房屋成危房为由,申请拆屋重建。在不出一分钱又能获得房子的利益驱动下,以牟利为目的,2人于2012年12月24日与开发商合伙共同建房。没有任何批准手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2013年3月13日,动工拆房搞场平。2013年3月26日,2人取得县建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时至今日仍没获得国土(2015-06-19)
【问】 射洪县金家镇依法化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
【答】
今年以来,金家镇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在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活动,要求镇村干部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学,并做到学以致用,推动依法行政,日前,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 今年是集镇居民任某租赁老鹤村六社集体土地开展规模种植的第五个年头,土地租赁合同本应在2016年5月20日才到期,但任某以亏本为由,单方面终止了租赁协议,并且未达到协议要求的土地还耕,引起了该社群众的强烈不满,不但不接收土地进行耕种,还意欲集体上访。 此事引起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5月31日组织综治办(2015-06-19)
【问】 村主任擅自出租集体土地 村民打两年官司终胜诉
【答】
“以前村里遇到问题总想着上访维权,但现在通过打官司拿回了土地,我们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更有效。”大亚湾澳头大涌村村民代表李某标如是说。 11年前,大涌村委会原村主任李某生签合同将561亩土地租给大亚湾富上佳公司,租期为50年。2013年村委换届后,村民们认为该合同未经集体讨论,应属无效。于是,村民将大涌村委会、大亚湾富上佳公司告上法庭。打了两年多官司,本月初村民终于拿到判决书,法院判决该合同无效,村民胜诉。 土地被租50年,村民称不知情 大涌村村委会是一个没有村(2015-06-19)
【问】 两人共同租赁土地却没合作成 出租利润闹纠纷
【答】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2001年9月,江建与冯彬(均为化名)计划在梁才办事处某村东部搞养殖和种植,由江建在该村租赁土地3亩。然而土地租赁后,双方却因种种原因没能合作,但时至今日,由江建租赁的土地,仍由冯彬占用着,并由冯彬对外出租,所获利润都由冯彬获得。江建认为,这样的情况已经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具状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冯彬退还土地,恢复原状,停止侵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后江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土地被占用的经济损失50000元。 被告冯彬辩称(2015-06-12)
【问】 泾川成功侦破首例非法转让占用土地案
【答】
近日,泾川县公安局成功侦破首例非法转让、占用土地案。犯罪嫌疑人卢某、苏某、许某乙、许某丙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甲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1月,接泾川县国土资源局报称:许某甲、赵某二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私自非法转让位于城关镇兰家山村泾河北岸(当地人俗称下河河滩)开垦的河滩耕地,非法牟利99.5万元;卢某等4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堆放砂石,并进行非农建设,造成(2015-06-06)
【问】 三门峡一村民组长非法转让土地被公诉
【答】
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就将村民集体所有的农田出租给他人用于修建堆浸池和堆放尾矿渣场,严重毁坏了土地种植条件。昨日,灵宝市豫灵镇一村民组长薛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灵宝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7年1月29日,在灵宝市干坑口的王某找到小组长薛某,想租用组里的一块土地修建堆浸池和堆放尾矿渣,薛某在和村民们商议后将本组王某等15户农民承包集体的土地,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出租给王某,并代表组里和租用方签订租用协议。一年后,由于矿渣没拉完,薛某又和王某口头协议将地再出租一(2015-06-05)
【问】 “农转非”原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变化
【答】
【案情】 徐某某(已故)与第三人徐某是父子关系,徐某某有一处在容县某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1979年徐某某因工作全家户口迁出该村,但于退休后携全家回到该村居住。2003年12月,徐某某向该县人民政府提出对其旧房屋申请土地登记发证,该县政府经调查审核后于2003年12月22日向徐某某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2004年徐某某对房屋进行拆旧翻新。去年该村村民小组因不服县政府的颁证行为,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于2014年6月20日作出维持行政复议决定。2014年7月该村村民小组(2015-06-04)
【问】 涉集体土地租赁纠纷 合理的“博弈”规则必不可少
【答】
昨日,顺德法院公布的《顺德区集体土地租赁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调研报告指出,2012年,该院受理涉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71件,2013年为187件,2014年为101件,由此可见,涉集体土地租赁纠纷持续在高位运行。 顺德法院认为,虽然集体土地租赁纠纷的产生有着复杂多样的原因,但是根本原因在于各方为追求土地短期利益最大化而忽视法律制度和契约精神。因此,制定合理的“博弈”规则,引导各方理性合法追求利益,处理、平衡好利益冲突,才是降低诉讼发生概率的根本方法。这具体可从健全制度规(2015-06-04)
【问】 男子将土地出租20年 到期后租客强迫其买下房子
【答】
周口市鹿邑县的王先生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20年前,他把土地租给别人使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年。最近,租约到期了,王先生想要回土地使用权时,却遇到了麻烦。 当年,租客租下了土地后,在上面建了一座房子,作为粮食收购点。现在,他们要求王先生出80万元把这座房子买下来,否则就要一直占着土地,也不处理房子。王先生只想要回土地的使用权,不想买房子,但又不能强行把对方赶走,也不能拆除房屋。王先生一时陷入了困境。 河南晟大律师事务所公益诉讼律师杨帆说,双方签订租赁(2015-06-04)
【问】 擅自转让集体土地 所签“征地协议”属无效
【答】
案 情 某村村民牟某,于2009年担任小组保管员时,擅自将该组一块无人耕种的水田作价9000元卖给同村六组村民陈某,双方签订了《征地协议》。此后,陈某在该地建成停车场,三组部分村民十分不满并到乡政府上访。2015年2月,村三组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牟某、陈某二人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并判令二被告恢复涉案土地原状。 说 法 法院审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该案中,涉案土地属某村三组集体所有,被告牟某无权出卖,二被告签订的《征地协议》(2015-06-01)
【问】 无偿转让土地给亲属 拒不执行被判刑
【答】
在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前提下,竟将其财产无偿赠与给自己的亲属。日前,临川人王某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被临川区人民法院判处一年零四个月。 2004年,家住市区的王某与山东昌盛公司签订了购买IGBT埋弧焊机与多头直条气割机等设备的合同,总计货款39万元。合同签订后,昌盛公司按约履行交货义务,而王某除陆续支付货款计17万元外,余款22万元及违约金一直未支付。其间,山东昌盛公司多次向王某追讨货款,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付。于是,该公司向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2015-06-01)
【问】 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权纠纷
【答】
问: 父亲在上海农村有一处宅基地住房240个平方,有二个儿子相继结婚生子。两个儿子分别拥有120个平方。父母亲却住在小儿子120平方里。大儿子一家三口分户。后来大儿子不幸死亡,留下大媳妇和孙女一本农村户口。隔年媳妇改嫁,父亲看在孙女的面上让她改嫁的丈夫进门。同住一处房,有很多不便。于是,小儿子想申请农村宅基地,村上已同意,可是大媳妇看到现在的丈夫那边要拆迁了,迅速把母女俩户口迁到夫家。小儿子已办的申请就此被退回来了。原因就是现在户口上只有三口人。而且大媳妇那边的房子他们一家还是住着。(2015-05-29)
【问】 三亚市崖州区一村书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被处分
【答】
南海网海口5月2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5月25日,据海南廉政网消息,日前,三亚市崖州区纪委对水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裴史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裴史光在担任水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崖州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裴史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5-05-28)
【问】 这2万平米土地产权咋就成了租客的 两份合同谁真谁假
【答】
这2万平米土地产权咋就成了租客的 龙岗区龙西社区两居民小组将涉事公司告上法庭,规土部门已介入调查 龙岗区龙西社区有块约2万平方米的土地,分属于社区内的老围、李屋两个居民小组,长期租给一家公司。直到2013年该公司停止缴费,居民才发现,这块土地产权已登记在这家公司名下。“租客”为何摇身一变成“房东”?目前,有关方面已将涉事多方告上法庭,规土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租客”莫名成“房东” 当地居民提供的多份银行汇款记录和收据显示,多年以来,土地承租人香港合家欢实业有限公司(2015-05-28)
【问】 农村宅基地继承案例分析
【答】
【案例简介】 村民老丁共有三个子女,全都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工作,转为城镇户口。丁老汉一直在农村生活,直至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财产若干。在继承遗产时,丁老汉的几个子女得知,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拥有和使用,而他们的户口已经从村里迁出,不知能否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如果可以继承,那他们的孩子将来同样可以继承吗? 【案例解析】 本案中,丁老汉去世,发生遗产继承。虽然他的3个子女均已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是丁老汉的合法继承人,而且该套房屋也(2015-05-23)
郑州博瑞嘉商贸有限公司怎么样?
郑州博瑞嘉商贸有限公司是2014-03-07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学苑路南、刘圪垱村东、迅达路北兴盛嘉苑1幢1层6号商铺。郑州博瑞嘉商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101220944535608,企业法人李炜,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郑州博瑞嘉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钢材、健身器材;零售: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在河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61543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和100-1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140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郑州博瑞嘉商贸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卢一博的介绍
卢一博,生于1982年,是河南郑州人,现任中晟集团首席执行官(CEO)兼总裁、河南省政协委员、郑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2006年8月,24岁的卢一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就任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08年启福置业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注册,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属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一级资质正在申报中)。2010年10月个人创业组建中晟集团并担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CEO)。
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公益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级地震,5月18日在启福商务中心3楼会议室,卢一博通过郑州市红十字会,正式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一百万元。由郑州市红十字会主任带队的相关工作人员,代表灾区人民向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表达谢意。 卢一博先生表示:此次的捐赠仅仅是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捐赠活动的第一步,接下来,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还会号召下辖各子公司员工和家属进行捐款,并呼吁、组织所有入住启福社区的业主们捐款,为灾区的恢复和重建做出贡献。截至目前,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向灾区捐赠167万余元。2008年8月,身为省政协委员的卢一博随政协领导赴新县考察。在考察中,他发现革命老区的教学条件十分艰苦——一个不足百十平方米的教室,有90多名学生上课。返郑后,卢一博即刻召开董事会,协商捐款事宜。这个决议,得到了董事长卢福明的坚定支持。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向新县城关第三小学捐助现金100万元,兴建教学楼。新县政府对此事也高度重视,不仅开辟绿色通道,而且还提供100多万元作为辅助设施费用,将这所小学建成新县规模最大、设施最好的学校。现在,新县城关三小正式更名为新县启福小学,卢一博被聘为名誉校长。卢一博在新县启福小学新教学楼竣工典礼上发表的讲话:“希望启福这次捐款仅仅是个序幕,将来还会有更多、更优秀的企业投身到这个伟大的事业中,为老区的发展注入全新活力。捐款改观的可能只是硬件设施,但慈善所带来的知识力量,却可以改变孩子们的命运,让孩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完善的教育,比做任何公益活动都有意义。”2009年10月14日,“与慈善同行”2009郑州慈善文艺晚会在郑州市艺术宫举行,慈善晚会现场气氛热烈而感人。戴着红领巾的少年们抱着募捐箱穿行在观众席,一张张带有余温的纸币被一只只温暖的手投进大红色的箱子。卢一博携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们参加了此次文艺晚会,并当场捐款100万元。在现场,启福的员工也纷纷慷慨解囊。面对主持人的关于慈善捐款的提问,卢一博并没有花哨的言论,他只是觉得慈善是一种感恩精神的传承。他说:“我的父亲曾经教育我,天地生人,有一人莫不有一人之业,这个业是企业的业,也是事业的业,慈善是一生的事业。我将把慈善当作事业,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奉献社会,感恩社会将作为启福置业坚持的文化理念,代代传承。” 2013年4月,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获第八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奖,累计捐款(物)约9000万元人民币 。
好听的小说女生名字
1、周舒桐:寓意快乐无忧,志行高洁
——舒字是现代取名很常用的字,比如李舒桐、杨童舒等等,而且通常作为双名搭配使用。出自小说《白夜追凶》。
桐,植物名,指梧桐,被视作登高之枝,象征高飞。同时梧桐也有高洁品格的意象,仅一个“桐”字就意蕴非常丰富了。
2、邹雨:寓意福泽绵长,吉祥如意
——雨字使用率很高,现在很多明星的名字也包含雨字,比如张雨绮、周冬雨,象征福泽和吉祥。出自小说《第三种爱情》。
雨,是一种天气现象,指降雨,雨象征着甘露和沐浴,比喻内心经过洗涤,变得更加纯洁和纯粹。
3、易遥:寓意前程似锦,见多识广
——遥,是一个男孩、女孩取名通用的字眼,意为远,现在在人名中比喻见识深远,前途美好。出自《悲伤逆流成河》。
常见俗语有“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比喻经历的事情多了,才能辨别人心的善恶,取单名“遥”就是希望女儿能明辨是非曲直,做一个正直的人。
启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简介
2008年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注册,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属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一级资质正在申报中),法定代表人卢一博。现任董事长卢福明,公司现有员工370余人,具有各类技术职称的有5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0人,高级经济师6人,高级政工师3人,工程师10人,经济师5人,会计师3人,助理工程师3人,助理经济师5人,助理会计师1人。大多数员工为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技术娴熟、管理到位,综合素质高。善于拼搏的工作队伍、良好的人才储备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公司赖以生存的坚实基础。
中晟资产老板跑路了,团队经理会退钱吗?
不可能的,团队管理层只是管理者,如果老板把钱卷跑了他们也没辙的。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指任何公司、机构和个人拥有的任何具有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东西。资产的分类很多,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资产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耗用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根据具体形态,长期资产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分类;按是否有实体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国会计实务中,综合这几种分类标准,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类别。资产(assets)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它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资产是一项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资源。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这里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也就是说,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形成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中晟资产老板跑路了,团队经理会退钱吗
不可能的,团队管理层只是管理者,如果老板把钱卷跑了他们也没辙的。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指任何公司、机构和个人拥有的任何具有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东西。资产的分类很多,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资产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耗用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根据具体形态,长期资产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分类;按是否有实体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国会计实务中,综合这几种分类标准,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类别。资产(assets)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它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资产是一项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资源。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这里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也就是说,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形成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的会议概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于2008年1月25日由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产生,委员共2237人。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任期五年,从2008年3月到2013年3月。期间举行五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08.3.3~1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09.3.3~1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10.3.3~1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1.3.3~1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12.3.3~13)
紧急状态委员会的委员会成员名单
紧急状态委员会成员8人 人物 生卒 担任职务 根纳季·伊万诺维奇·亚纳耶夫 1937-2010 苏联副总统 瓦连京·谢尔盖诺维奇·帕夫洛夫 1937-2003 苏联政府总理 奥列格·德米特里耶维奇·巴克拉诺夫 1932- 苏联国防委员会第一副主席 德米特里·莫菲耶维奇·亚佐夫 1923- 苏联国防部长 鲍里斯·卡尔洛维奇·普戈 1937-1991 苏联内务部长 弗拉基米尔·亚历山德罗维奇·克留奇科夫 1924-2007 苏联克格勃主席 瓦西里·亚历山德罗维奇·斯塔罗杜布采夫 1931- 苏联农民联盟主席 亚历山大·伊万诺维奇·季贾科夫 1926- 苏联国营企业和工业、建筑、运输、邮电设施联合会会长 其他主要相关人员 人物 生卒 担任职务 瓦列里·伊万诺维奇·博尔金 1935- 总统办公厅主任 尤里·谢尔盖耶维奇·普列汉诺夫 1930- 克格勃保卫局局长 奥列格·西蒙诺维奇·舍宁 1937-2009 苏共中央书记 瓦连京·伊万诺维奇·瓦连尼科夫 1923-2009 国防部副部长 阿纳托利·伊万诺维奇·卢基扬诺夫 1930- 最高苏维埃主席 格涅拉洛夫 克格勃保卫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