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国

时间:2024-03-31 09:02:39编辑:coo君

衡水市市长是谁,详细资料?

中共河北省衡水市委副书记、市长 高宏志,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河北正定人,1990年12月入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河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函授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 1983.09—1986.08在正定师范学校学习; 1986.08—1988.08正定师范学校教导处办事员; 1988.08—1991.04正定师范学校团委专职副书记; 1991.04—1992.01正定师范学校团委书记(1988.09—1991.06在河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函授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2.01—1995.07共青团河北省委学校部主任科员(正科级干事); 1995.07—1997.08共青团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4.09—1997.07在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学习); 1997.08—1997.12共青团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 1997.12—2001.11共青团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8.09—2000.10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习,获教育学硕士学位); 2001.11—2003.03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3.03—2003.04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党组书记; 2003.04—2006.12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6.12—2007.02河北省衡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7.02— 河北省衡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七届省委委员,省九届政协常委

张凤国的人物事件

2016年2月2日,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衡水市政府原副市长张凤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张凤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及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凤国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一篇:万晓利 狐狸

下一篇:光良 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