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制作

时间:2024-03-31 11:51:04编辑:coo君

法律文书写作的法定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写作的法定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文书的内容具有法定性。要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履行法定手续。大量的法律文书要解决实体问题,因而在制作时必须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叙述事实、论证理由、得出结论都应坚持与实体法相适应的原则。
二是法律文书写作必须都有一定的法律根据,主要是遵循诉讼法,特别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更是离不开程序法的规定。
三是法律文书要履行法定手续。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免形式上出现瑕疵影响法律文书的效力。


刑事案件中判决书的制作要求有哪些,包括哪些内容?

从内容上说,它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事项,所以是实体裁判。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执行国家法律的具体结果。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强制性。拒不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判决除人民法院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无权加以变更或者撤销。即使是判决有错误,也只有法院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才能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判决具有极高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二、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判决必须制作判决书。判决书是判决的书面表现形式,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制作是一项严肃且慎重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总的要求是:格式规范;事实叙述清楚、具体,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说理透彻,论证充分;结论明确,法律条文的引用正确、无误;逻辑结构严谨,无前后矛盾之处;行文通俗易懂,繁简得当,标点符号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制作判决书时,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具体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首部。首部包括人民法院名称、判决书类别、案号;公诉机关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开庭审理,审判组织的情况等。2.事实部分。事实是判决的基础,是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根据。这部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其中,对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做到:(1)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除无需举证的事实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是指经过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未经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不能认证;(2)要通过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来证明判决所确认的犯罪事实,防止并杜绝用“以上事实、证据充分,被告人也供认不讳,足以认定”等抽象、笼统的说法或简单地罗列证据的方法来代替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法官认证和采证的过程应当在判决书中充分体现出来;(3)证据的叙写要尽可能明确、具体。此外,叙述证据时,还应当注意保守国家秘密,保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安全和名誉。3.理由部分。理由是判决的灵魂,是将事实和判决结果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判决书说服力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具体案件的特点,运用法律规定、犯罪构成和刑事诉讼理论,阐明控方的指控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情节轻重与否,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书写判决理由时应注意:(1)理由的论述要结合具体案情有针对性和个性,说理力求透彻,使理由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说服力。切忌说空话、套话。(2)罪名确定准确。一人犯数罪的,一般先定重罪,后定轻罪,共同犯罪案件应在分清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的前提下,依次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教唆犯的罪名。(3)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分别或者综合予以认定。(4)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明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5)法律条文(包括司法解释)的引用要完整、准确、具体。4.结果部分。判决结果是依照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定性处理的结论。书写时应当字斟句酌、认真推敲,力求文字精练、表达清楚、准确无误。其中有罪判决应写明判处的罪名、刑种、刑期或者免除刑罚,数罪并罚的应分别写明各罪判处的刑罚和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告人已被羁押的,应写明刑期折抵情况和实际执行刑期的起止时间;缓刑的应写明缓刑考验期限;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写明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情况;有赃款赃物的,应写明处理情况。无罪判决要写明认定被告人无罪以及所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写明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并宣告无罪。5.尾部。这部分写明被告人享有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上诉方式和途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姓名;判决书制作、宣判日期;最后要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有哪些

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案情事实,处理(请求)理由,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2、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3、内容的法定性;4、语言的精确性;5、使用的实效性。扩展资料范文:原告:XXX被告:XXX(当事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原告(公民签名、单位盖章):年 月 日附:本诉状副本 份。其它证明文件 份。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事实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个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法律文书

上一篇:张建朝

下一篇:陈凤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