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卷一

时间:2024-04-10 00:46:24编辑:coo君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9)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81-90题。

81.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割有意见,拟提起上诉。2017年7月10日,刘女身亡。在此情况下,本案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A.本案诉讼中止,视李某是否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确定案件是否终结

B.本案诉讼终结

C.一审判决生效,二人的夫妻关系根据判决解除,李某继承判决分配给刘女的财产

D.一审判决未生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应依法分割,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均有继承权

试题答案

BD

试题解析

【考点】诉讼终结

【解析】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内,为为生效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本案一审程序结束,在上诉期间,刘女死亡,一审判决不能生效,诉讼应当终结。

【参考答案】BD

82.朱某诉力胜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朱某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房屋质量问题,请求被告修缮,费用由被告支付。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败诉,认可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力胜公司不服令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关于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针对上诉人不服违约金判决的请求进行审理

B.可对房屋修缮问题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改判

C.应针对上诉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

D.应全面审查一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试题答案

AC

试题解析

【考点】上诉请求与二审的审理范围。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是二审的审理范围。《适用解释》第3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本案中,上诉人只就5万元违约金提起上诉,没有就房屋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部分提起上诉。因此,A、C两项正确,B、D两项错误。

【参考答案】AC

83.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试题答案

AC

试题解析

【考点】支付令异议。

【解析】A项考查支付令的送达。《适用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据此,A项正确。

B项考查起诉与支付令效力的关系。《适用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B项错误。

C项考查支付令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该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生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故C项正确。

D项考查支付令与担保的关系。《适用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据此,D项错误。

【参考答案】AC

84.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共同财产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B.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C.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人同意有效

D.龙前铭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考点】案外人执行异议。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据此,B、C、D三项正确,A项没有规定。

【参考答案】BCD

85.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本。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示。此后,乙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

B.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

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

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试题答案

BC

试题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解析】《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第2款规定期间内(即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除外。据此,A项错误。

《仲裁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可见,仲裁委员会有权决定仲裁庭对案件的管辖权。这也得到了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肯定。因此,B项正确。

《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可见,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即丧失异议权。本案中,乙公司在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无权再提出异议。仲裁庭对其异议应予驳回。故C项正确。

《仲裁法解释》第13条规定,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即丧失异议权,不仅不能向仲裁机构提出异议,也不能向法院提出异议。故D项错误。

不过,命题者可能想要考查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的管辖法院。《仲裁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条文并结合本案案情,本案可由北京市的中级法院或天津市的中级法院管辖。故D项也是错误的。

【参考答案】BC

86.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请回答第86—88题。

86.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有车位500个,开发商销售了300个,另200个用于出租。蒋某购房时未买车位,现因购车需使用车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蒋某等业主对地下停车场享有业主共有权

B.如小区其他业主出售车位,蒋某等无车位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开发商出租车位,应优先满足蒋某等无车位业主的需要

D.小区业主如出售房屋,其所购车位应一同转让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地下车库

【解析】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C项正确。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地下车库并非共有权的客体,故A项错误。小区其他业主与蒋某等其他业主就地下车库不存在共有关系,故蒋谋等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B项错误。地下车库为单独的所有权客体,故D项错误。

●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87.该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馆,蒋某认为此举不妥,交涉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停止开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B.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房屋价值,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C.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生活质量,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D.如田某能证明其开办茶馆得到多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法院应驳回蒋某的请求

试题答案

ABC

试题解析

【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解析】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蒋谋若不同意,田某不能开办茶馆。如果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则必须经其同意,无论是否对其产生影响,故A项正确。如果田某开办茶馆影响其房屋价值或生活质量,则其可要求其停止开办,故B项、C项正确。D项表述和前面选项项矛盾。

88.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请回答第86—88题。对小区其他业主的下列行为,蒋某有权提起诉讼的是:

A.5栋某业主任意弃置垃圾

B.7栋某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C.8栋顶楼某业主违章搭建楼顶花房

D.楼上邻居因不当装修损坏蒋某家天花板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解析】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A项错误,B项错误,C项错误,D项正确。

89.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

89.关于甲公司的抵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抵押合同为最高额抵押合同

B.乙银行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

C.乙银行自抵押登记完成时取得抵押权

D.乙银行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试题答案

BD

试题解析

【考点】动产浮动抵押

【解析】

该抵押合同为动产浮动抵押合同,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D项正确。

90.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

如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借款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则乙银行享有的权利有:

A.提前收回借款

B.解除借款合同

C.请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D.对甲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享有优先受偿权

试题答案

ABC

试题解析

【考点】借款合同

【解析】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A项正确,B项正确。如果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则约定有效,故C项正确。乙银行对甲公司所购买的办公用房并不享有担保物权,故不享有优先受偿权。D项错误。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5)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41-50题。

41.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5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称该财产是其借与王某使用的,该财产为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异议理由成立,遂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关于本案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易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B.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C.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D.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案外人执行异议。

【解析】本案中,易某为申请执行人,王某为被执行人,谢某为案外人。《适用解释》第309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即被执行人对法院中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只能另行起诉,而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因此,本案中的C、D两项可排除。第310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据此,B项正确,A项错误。

【参考答案】B

42.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上诉。之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卖合同无效。对乙公司的起诉,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方式?

A.予以受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按再审处理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重复起诉的处理。

【解析】《适用解释》第247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乙公司的起诉完全符合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故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参考答案】B

43..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

【解析】《适用解释》第25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与此相反的民事案件就属于复杂的民事案件。当发现案情复杂时,才可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送达地址有误并不会增加案情的复杂程度。故A项错误。

《适用解释》第14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故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可见,本案不能中止诉讼。因此,C项应当排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2)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据此,D项正确。

【参考答案】D

44.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万元、8000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试题答案

A

试题解析

【考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

【解析】《适用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案一审判决后,甲对对实体全义务的分担有异议。其异议所指向的对象是丙,而不是指向乙和丁。甲提起上诉,当然是上诉人,其上诉行为指向的对象丙为被上诉人,其他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故A项正确,其它选项错误。

【参考答案】A

45.张某诉新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新立公司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撤回起诉和上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应在一审中撤回,二审中撤回起诉的,法院不应准许

B.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法院可准许张某二审中撤回起诉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时准许张某撤回起诉

D.二审法院可裁定新立公司撤回上诉,而不许张某撤回起诉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二审程序中上诉与起诉的撤回。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上诉人可以撤回上诉。《适用解释》第339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据此,B项正确。

【参考答案】B

46.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关于石山公司的做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B.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C.可依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D.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上诉的撤回。

【解析】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后,第二审程序即告终结,第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上诉人因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上诉,一审法院的判决由此生效。当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故B项正确。

【参考答案】B

47.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解析】李某与失踪人刘某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故A项错误。又,在李某申请宣告刘某失踪的程序中,失踪人刘某的妻子被指定为刘某的财产代管人,但刘某的父亲不服此判决,要求变更代管人。《适用解释》第344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B项正确,C、D两项错误。

【参考答案】B

48.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在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利。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因公示催告期满,裁定驳回家佳公司的权利申报

B.裁定追加家佳公司参加案件的除权判决审理程序

C.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作出除权判决,告知家佳公司另行起诉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公示催告程序中特殊情形下的权利申报。

【解析】《适用解释》第450条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3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C项合法。

【参考答案】C

49.钱某在甲、乙、丙三人合伙开设的饭店就餐时被砸伤,遂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好安逸”饭店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25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赔偿钱某19万元。执行过程中,“好安逸”饭店支付了8万元后便再无财产可赔。对此,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措施?

A.裁定终结执行

B.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合伙人承担责任

D.裁定追加甲、乙、丙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执行程序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处理。

【解析】A项考查执行终结。《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很明显,本案不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故A项错误。

B项考查终结本次执行。《适用解释》第519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案不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故B项错误。

C项考查中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本案不符合中止执行的条件。故C项错误。

按照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组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适用解释》第473条规定,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因此D项正确。

【参考答案】D

50.住所在A市B区的两江公司与住所在M市N区的百向公司,在两江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地H市J县签订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并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设在W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W市有两个仲裁委员会)。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两江公司向W市的一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百向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百向公司应向下列哪一法院提出申请?

A.可向W市中级法院申请

B.只能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

C.只能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解析】《仲裁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本案中,当事人约定由W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而该市有两个仲裁委员会,且从题意看当事人并未达成补充协议选择这两个当中的一个仲裁委员会,因此该仲裁协议无效。即W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M市N区为申请人住所地,依据规定,M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该仲裁协议以购销合同条款的形式表现,而购销合同的签订地在H市J县,即H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同时,被申请人住所地在A市B区,即A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也有管辖权。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参考答案】D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1)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前10个题目。

1.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 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民法理念与基本原则

【解析】

A项考查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内心真实意愿作出意思表示,不受他人干预,本题中乙的行为属其自由决定之。故A项错误。

B项考查公平原则,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本题中不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划分问题。故B项错误。

C项考查平等原则,强调双方当事人在交易中地位平等,互相不存在隶属关系。本题中也不涉及交易地位问题。故C项错误。

D项考查诚信原则,强调行为人在行为时应当恪守信用、诚实不欺,本着善意从事行为,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本题中,乙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显然并未本着善意从事行为,属于权利滥用。故D项应选。

2. 肖特有音乐天赋,16 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 岁时受赠口琴1 个,9 岁时受赠钢琴1 架,15 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 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

A项考查劳动成年制度。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A项错误。

B项考查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此处存在争议,一种认为《民法总则》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有法律行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即使是纯获利益也不例外。另一种认为《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相一致,《民法通则意见》对民法通则做出了具体的解释,应当仍然有适用的余地。但鉴于A项、C项、D项都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可以认定B项正确。

C项、D项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赠钢琴和受赠小提琴均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故不需要考虑与其年龄智力是否相当的问题,受赠行为有效。故C项、D项错误。

3. 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 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 元买下石雕。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可撤销法律行为债的相对性

【解析】

《民法总则》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甲作为第三人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人乙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实际上,齐某以廉价购得的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其行为构成欺诈。甲某在本题的交易中为第三人,也存在欺诈行为。即使没有甲的欺诈行为,乙与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债的相对性,乙应当向齐某主张,而非向甲主张。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该期间为1年,故D项错误。

4. 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试题答案

A

试题解析

【考点】法人代表诉讼时效

【解析】

表面考查诉讼时效,实质考查法人代表与法人之间的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本题的关键是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是否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

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不同。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当然代表法人,无须法人之授权。法人代表和法人之间是代理关系,其以法人之名义从事法律行为,需要法人之授权。本题中,法务小王需要有法人之授权,才能成立有权代理。故“擅自”两字告诉我们其并无法人之授权,其行为不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不具有中断时效的效力,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故A项正确,D项错误。已过诉讼时效之债权,起诉并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故B项错误。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C项错误。

5. 庞某有1 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 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 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 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简易交付占有改定返还原物请求权

【解析】

黄某通过简易交付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A项错误。黄某将自行车转卖给洪某,属于有权处分,故B项错误。洪某通过占有改定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故C项错误。庞某通过简易交付让渡了自行车的所有权,故其不再享有所有权,也不再享有物权请求权。故D项正确。

6. 甲遗失手链1 条,被乙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500 元的寻物告示。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500 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拾得遗失物

【解析】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对于拾得者在主张报酬时是否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或留置权,存在争议。通说认为不存在该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乙负有返还之义务,违反此义务构成侵占。不仅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的悬赏抽筋,并且因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D项错误。

7.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

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

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采意思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在转让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D项错误。

8. 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 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买卖不破租赁抵押不破租赁先押后租合同相对性

【解析】

抵押人作为有处分权人,将商铺出租给丙,两者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故A项错误。

先押后租的,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故丁通过拍卖取得商铺所有权后,有权要求丙腾退商铺。故D项错误。关键在于丙有无权利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根据合同相对性,租金为租赁合同之内容,丁并未承受该租赁合同,不受该租赁合同之约束,丙物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故B项错误,C项正确。

9. 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 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 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关于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

B.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D.构成无因管理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承担

【解析】

第三人代为清偿,是指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来履行债务人的债务,故A项错误。

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显然属于债务承担,乙公司并未因该协议而退出债的关系,因此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故B项错误,C项正确。

丙因与乙的协议而承担债务,并非无因,不构成无因管理。故D项错误。

10. 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轨道交通19 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经了解,轨道交通19 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高; 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陈老伯深感懊悔。关于陈老伯可否反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

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可撤销法律行为重大误解

【解析】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我过现行立法并未规定错误,规定了重大误解。陈老伯因对轨道交通19号线存在错误认识,不属于对标的物的错误认识,不可以主张撤销该预售可同,故A项错误,B项错误。该预售合同签订时,并不存在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之情形,故C项错误。销售经理并不存在欺诈之情形,预售合同不能因欺诈而被撤销,故D项正确。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模拟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50题,每题1分。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法不同于同一上层建筑中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组织的特征是()。

  A. 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B.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D.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由于各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因而形成各自不同的特点,关于民法法系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 民法法系的法的体系一般由宪法、民法、商法、刑法、程序法等部门法构成,实体法与程序法界限清晰

  B.民法法系的司法体系比较清楚,一般都有司法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它们各司其职、界限分明

  C.民法法系的判决书一般都很长,判决书不是由法院署名,而是由法官个人署名

  D.民法法系中采用审问制和讯问制,在开庭审理中,法官居于主要地位

  3.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 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C.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不同的法律部门

  D.《刑法典》是“刑法”这一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4.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从结构上看,这一法律规则缺少什么?()

  A. 假定条件B.处理C.法律后果D.行为模式

  5.张某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产生张某与李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A.法律事件B.法律事实C.事实行为D.事实关系

  6.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应该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指出了()。

  A. 在法治和德治的关系上,前者是优越于后者的

  B.指出了法治的两个要素条件,已经接近于科学的法治的两个条件: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

  C.指出了法治优越于人治,原因在于多数人的考虑要比少数人的考虑周到些

  D.指出了“让一个人来统治,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常人既不完全消除兽欲,虽的人们也未免热忱,这就往往在执政的时候引起偏向。”

  7.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省级人民政府有权审查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

  B.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规章,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服从国务院,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D.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下列选项中的哪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 下岗或失业B.未成年

  C.生活确有困难D.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9.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的下列表述,错误的为哪项?()

  A. 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B.特别行政区与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地位相同

  C.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级行政区域

  D.是特殊的地方政权

  10.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长官的职权?()

  A. 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B.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C.根据需要,随时解散立法会D.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11.下列选项中哪一组织是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

  A. 民政部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

  B.统战部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统战部门

  C.公安部和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

  D.司法部和县级以上的司法厅行政部门

  1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担任()机关的职务。

  A.国家军事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审判机关 D.国家检察机关

  13.我国现行宪法沿袭1954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规定,实行下列哪种宪法监督制度?()

  A.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度 B.司法机关监督制度

  C.司法审查制度 D.特设机关监督制度

  14.下列哪项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言论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批评建议权 D.平等权

  15.确立笞、杖、徒、流、死封建五刑的是下列哪项?()

  A.《北齐律》 B.《开皇律》 C.《武德律》 D.《贞观律》

  16.唐代的“六赃罪”不是仅限于特定身份而规定的是()。

  A. 坐赃B.受所监临C.受财不枉法D.受财枉法

  17.下列对罗马婚姻家庭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

  B.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包括家父、妻、子女,但是,奴隶不包括在家族之内

  C.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

  D.在帝国时期,民间婚姻主要以“无夫权婚姻”为主 18.在资产阶级立法第一次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是哪个法典?()

  A. 1804年《法国民法典》 B. 1807年《法国商法典》

  C. 1900年《德国民法典》 D. 1900年《德国商法典》

  19.某百货公司销售空调机,在门口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处购买空调者,惠给总价款百分之三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佣金。”被人发现后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账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A.不正当竞争行为 B.变相行贿行为

  C.降价排挤行为D.正当的促销交易行为

  20.张某在百货商场购买一台彩电,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类型号彩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A.张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按照销售者单方意见执行

  C.如果张某要求,百货商场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百货商场应予退货,但可以抵销折旧费

 21.某外资企业员工林也花了3000元从甲代销商的店铺买了乙厂生产的MP3一部,在向各同事展示时发生爆炸,虽然没有炸伤人,但是将同事王刚和李永的MP3震破。经查是林也的MP3存在缺陷所致。以下对此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MP3的购买者林也才能主张赔偿权利

  B.只能向甲主张权利

  C.王刚可以向乙厂主张权利

  D.对于王、李二人MP3的损坏,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

  22.为股票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遵守以下哪一项规定?()

  A. 不得持有股票

  B.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持有该种股票

  C.不得买卖股票

  D.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2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按20%的税率征收何种所得税?()

  A.预提所得税 B.企业所得税 C.预付所得税 D.预支所得税

  2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的规定你认为正确的是()。

  A.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B.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

  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5.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如何处理?()

  A. 应认定其为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B.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C.应认定其属于抵押财产,但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D.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6.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其发行价格由()。

  A. 股东大会决定B.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C.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规定D.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

  27.某商业银行在章程草案中规定本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业务。可是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定的规范内开展业务,而不能自己确定业务的范围和种类。如果你是该商业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下列哪些内容应当从章程草案中删掉?()

  A. 以多种方式开创新型金融工具吸收社会游资存款

  B.以互利互惠方式与公用企业公司合作代收代缴业务

  C.开展个人与公司合作储蓄方式,将个人户头挂在公司储蓄户头上,以合法地减少个人利息所得税支出

  D.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为个人购房、购车、上大学、出国留学、医疗等消费提供融资服务

  28.甲化工厂是生产油漆的专业厂家,其生产的油漆有五大类一百多个品种。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增加产品品种,建设了一些新的生产线,生产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油漆。2000年8月3日,天降暴雨,并伴有雷电现象出现,甲化工厂的原料储存罐被雷电击中,造成化工厂原料泄漏,化工原料随着雨水部分流入本公司的沉淀池,部分渗入地下造成水质被污染。该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天气状况极差,加之原料极易挥发,抢救工作没有很大的效果。在报告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后,被认定是意外事故。此外,化工厂的原料储存罐的设计完全符合国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甲工厂在诉讼中是否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A.承担,因为已经造成了损害

  B.不承担,因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C.承担,因为甲工厂抢救措施不力

  D.不承担,因为该污染事件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且甲工厂已经及时采取了抢救措施

  29. Richard是甲国驻乙的领事官员。一日,Richard目睹了发生在乙国的一起交通事故。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免除作证义务

  B. 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派遣国同意其出庭作证时,Richard应出庭作证

  C. 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对其强制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D. 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

  30.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 甲国西方企业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31.划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例如,界桩位置与附图不符,附图又与议定书不符,最后应()。

  A.以界桩为准 B.以议定书为准

  C.以附图为准 D.以边界条约为准

  32.上世纪美国宇航员在月球表面上留下美国国旗,在国际法上()。

  A.具有发现的初步权利B.可作为主权的宣告

  C.不得依此主张任何对月球的主权要求D.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

  33.以下各项中,必须由联合国15个理事国中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且其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通过才能决定的问题是()。

  A.修改安理会议事规则 B.确定推选安理会主席的方法

  C.向大会推荐联合国秘书长人选 D.选定安理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34.“加权表决制”作为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一种指的是()。

  A. 一些金融性国际组织中会员国除享有同样的表决票外,还可以就其所认缴股份额的多少增加一定票数

  B.该组织的权力机关决定其些会员国可以增加一定票数

  C.该组织行政机关决定某些会员国可以增加一定票数

  D.该组织成员全体一致同意某些会员国可以增加一定票数

  35.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法国法。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法律规定。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

  A.外国法的查明 B.反致 C.识别 D.法律规避

  36. 美国人卡特与英国人珍妮于1990年在法国结婚。1993年,夫妻二人移居中国。1999年8月,珍妮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适用法国法,离婚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当适用英国法

  B.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适用英国法,离婚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当适用美国法

  C.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适用法国法,离婚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当适用中国法

  D.认定婚姻是否有效、离婚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当在英、美、法三国法律中分别选择对被告卡特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适用

  37.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照我国法律中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某个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该国法律中关于调整其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但是在该外国法律未作此类规定时,应该如何处理?()

  A.适用该外国首都所在地区的法律

  B.适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地区的法律

  C.直接适用当事人在该外国境内有住所的地方的法律

  D.直接适用与该民事法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38.在下列冲突规范中,不属于双边冲突规范的是()。

  A. 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C.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国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39.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所谓诉讼程序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不得依其判决对外国国家的财产强制执行,强行划拨银行存款、拍卖财产等

  B.我国目前依然是坚持绝对豁免的国家之一。但是,我国已主动放弃了所有国有企业财产的豁免权,也放弃了涉及某些领域纠纷的国家财产豁免权

  C.所谓管辖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以该国国家财产为标的诉讼

  D.所谓强制执行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国家或国家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提供证言、证据,或对国家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40.对于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由于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不在中国境内,需要到外国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应当遵循下述程序()。

  A. 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到该外国,向有关部门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书

  B.应当由仲裁委员会向外国的有关机构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书

  C.应当由仲裁庭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向外国的有关机构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书

  D.应当由当事人先向我国外交部门提出申请,再由我国外交部门向有关的外国机构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书

 41.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那么该合同有关问题应当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双方可以约定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当事人不可以约定仅部分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D.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内容进行一定的改变

  42.国际保理业务集现代信息技术和国际金融业务于一身,已经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结算中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下列关于其特点错误的是()。

  A.由保理公司负责进口商的资信调查B.由保理公司负责出口商的资信调查

  C.转让应收账款使出口商获得资金融通D.转让应收账款使出口商规避了坏账风险

  43.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风险不包括()。

  A.征收和类似措施险B.投资者违约险

  C.通货膨胀险D.战争和内乱险 44.假设有下列情形:中国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B国和C国的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审查经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在此情形下,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A. 丙烯酸酯的出口人B.丙烯酸酯在进口经营者

  C.丙烯酸酯的中国消费者D.丙烯酸酯在A、B、C三国的生产者

  45.下列关于国际借贷协议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国际借贷协议是指不同国籍的国际经济主体之间为借贷一定数额的货币而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B.国际借贷协议是指跨越国境的当事人之间为借贷一定数额的货币而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C.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是某一国家的贷币而不是其他实物,任何国家的法定货币都可以成为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

  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特别提款权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制订的欧洲货币单位虽然具有国际货币的某些职能,但因其是记账单位,所以不能作为国际借货协议的标的

  46.租船项下的提单称为租船提单,其性质和作用依租船人的身份而异,下列关于租船提单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船东签发的提单起证据作用,提单要服从租船合同的约束

  B.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C.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其性质和班轮运输提单一样,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

  D.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47. S市T律师事务所W律师曾经担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2年3月退休,2003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为了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案源,W律师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介绍现任S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级,在职时曾经对他们多方关照,现在也是有求必应,凡是S市法院管辖的案件,尽管推荐过来,保证可以维护其合法权益。W律师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A.曾担任法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与本案审判人员在非办场所接触

  C.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

  D.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其有关执法人员有特殊关系

  48.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何某与其妻(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案件

  B.何某之外甥女被确定为助理审判员

  C.何某的弟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何某辞职后即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规定的我国法官享有的一项根本性的权利,也是贯穿法官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

  A.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

  B.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D.法官依法享有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2012年司法考试中的经典错题,至今未改

我也很纳闷,看到这题,怎么b居然成立了,放现实考虑一下,先不论丙是否骑错车,就算丙未骑错车,难道甲借车给丙,过程中车被砸坏了,丙修车问甲拿回钱,这不扯蛋吗,借车出去,突然被砸坏了,还要车主自己出钱给借车的人,怎么出这道题的,何况丙骑错了乙的车,哪怕善意占有,也不应该出现乙应当偿还这个说法啊,为法条法理而出题,都不考虑的吗,现在司考的培训还在说这题,没人去想的吗,车是砸坏的,不是正常损耗换新零件……我也是醉了,谁来反驳一下我,很凌乱,按这题说法,社会不乱套了…


网友版2012年司法考试卷一1-15题答案

网友版2012年司法考试卷一1-15题答案

  1-15ACBCD CCBBA CDDBB

  对应试题: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B.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

  C.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手段

  D.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7.某地公安、检察机关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平台“微博”、短信和QQ,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学\法\网]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关于执法机关的上述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

  B.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

  8.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现为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

  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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