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会计继续教育

时间:2024-04-10 03:34:47编辑:coo君

2018年江苏无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5〕18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自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止。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人员,应参加补培训(补培训内容见专门的设置区)并同时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对象   所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财政部和江苏省财政厅的要求,结合无锡本地实际情况,2018年度重点抓好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修订版)、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课程见网校课表设置。    四、继续教育方式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施行网上注册、网上交费、网上培训、网上考试。    五、培训机构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18]9号)要求,今年继续委托北京东奥会计在线、北京华夏会计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3家网校作为培训机构。    六、学习步骤及支付方式   请从 无锡财政官方网站 登陆—会计管理页面,在页面下方有三家网校的学习链接。   1、培训流程:选择网校——登陆——补充个人信息——选择课程(选择年度)——付费——开始学习——课时完成——参加考试——打印合格证书。   2、电子支付。学员自行选择网校后,通过支付宝、网银、微信等方式直接向网校账户支付学习费用,支付成功(学员可点击申请发票),网校即邮递发票给付款人员。   3、在线考试。学员完成24课时后,在线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有三次考试机会。三次不合格需要重新购买课时学习。考试成绩将由财政部门定期导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学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    七、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时学分制管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财会人员通过指定的网校培训,完成规定课程、课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24学时学分。   (二)参加其它继续教育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凡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会计类等考试,每通过一科(门)考试,折算为24学分;凡参加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可凭毕业证书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手续;   2.凡参加市级以上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类师资培训、脱产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等超过5天,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24学分;   3.凡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其它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它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4.凡独立在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它作者折算为12学分;   5.凡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三)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管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一年度。凡参加其它形式继续教育未满24学分的,仍须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24课时培训;   (四)凡符合“学分管理”中第二项1、2、3、4、5条款的会计人员须持成绩合格(结业)证、获奖证书、论文(章)论著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到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各窗口审核后报所属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初审,再由县区会计科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复核后,录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    八、培训机构管理   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循《无锡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委托协议》各项规定,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学习管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一)网校必须通过技术手段约束,提醒学员注册时填写个人信息。   (二)网校的考试设置(听课设置)严格按照每30分钟回答一个问题后方可继续学习。考试的内容为学员所选的必修课内容。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各20道。总分为100分。   (三)网校要严格自律,对利用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进行恶意市场竞争、滥收费、只收费不培训、多收费少培训、只培训不考试,将不及格学员混淆合格人员名单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培训资格。   (四)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地对继续教育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立即取消其培训资格(检查、评估主要采用网上举报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九、监督检查   (一)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市财政局会计处做好培训机构(网校)的管理,并做好日常测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与网校协调处理会计人员在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职称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由财政部门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在“无锡市会计管理网”上进行公布。   (三)财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财会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   无锡市财政局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无锡会计证、办税员继续教育

 有会计证就可以报税;办税员证一般是培训开发票的。

  “办税员”是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项目之一,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企业办税员是负责企业纳税申报及税务关系维护等的专门人员。
  报名材料
  1.申报人员需索取并填写《企业办税人员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
  2.报名时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办税人员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3张(照片请标注姓名)。
  高级“企业办税员”条件:
  1)取得“办税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或相当于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
  中级“企业办税员”条件:
  1)相关专业的在校(大中专院校)学员,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同等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吗

开始了。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从1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当年的12月份。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每个地区的时间安排不尽相同。每个地区的具体开始时间,考生需要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及时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和学分要求:(一)培训对象。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须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分为高级和中初级两个等级。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责的财务总监)、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并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均应当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其他人员应当参加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或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学分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时间

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2022年7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应尽快补学。2022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2017-2020年度继续教育补修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此后不再补修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请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尽快通过网络培训补齐学分。河北:22年继续教育需要在23年6月底前完成。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北京: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继续教育。

江苏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会计继续教育百科介绍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江苏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3、企业财务通则讲解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讲解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    江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江苏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

2018年江苏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我为大家整理江苏会计继续教育如何登录、如何学习、如何考试等内容供大家参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第一步:注册登录   1、凭卡登录   打开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网站后,点击导航栏“会计继续教育”按钮进入;选择您所在的地区进入,如果列表中没有显示您所在的地区名称,从列表下方输入继续教育卡号、密码后直接登录到所在的继续教育地区;如果您所在的地区需要用学员代码登录(我还没有学员代码),直输入您的学员代码,然后根据当地财政局要求交费后,开通课程;   2、补充信息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从事会计类工作但没有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如以前有会计上岗证的人员    第二步:网上学习   1、开通课堂   选择课程:点击课程列表下面的“讲座”按钮进入。注意:课程分企业会计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学员根据自己的单位性质选择对应的课程进行学习;   2、网上学习   听课效果:根据自身的网络环境选择窄带视频、宽带视频、宽屏视频、音频等不同的听课效果进入听课,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   选择本次需要学习的章节进入听课,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3、学满课时   点击“学习时间查看”,学完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第三步:网上考试   学完规定学时后,需要参加考试的地区,点击“进入考试”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第四步:审核通过   网上考试合格后,到会计主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无需参加考试,请在学满规定学时后,直接到会计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江苏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

江苏江阴市财政局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江阴市财政局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靖江园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73号令)、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和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2014年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在2015年领取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15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15年5月1日开始至2015年11月30日结束。

三、培训形式及课时要求

(一)学习形式

2015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部采用网络培训,在线学习,在线考试。

(二)课时要求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其中必修课为14课时,选修课为10课时,学员根据本人工作性质自行选择课程。

2、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后,需在网上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学员所学课程内容,共20题。考试合格分为60分,学员共有3次考试机会,超过3次不及格的需要重新购卡学习考试。

四、培训内容

2015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按行政事业单位类和企业类(含金融企业)分类设置。

(一)行政事业类重点课程:新《预算法》解读、《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解读。

(二)企业类(含金融企业)重点课程:《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管理会计》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它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读。

五、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1、继续教育培训实行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别实施”原则;

2、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定培训责任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和培训网校协调工作;

3、各镇(街道)财政所、开放园区财政局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公司及驻澄企事业单位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六、网络培训的具体实施要求

1、本市会计人员根据属地原则到所在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江阴市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报名,报名时请认真填写“江阴市2015年度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报名表”(附件2),单位组织统一报名的由单位统一填写报名表,购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卡。

2、会计人员报名后凭学习卡登录学习卡上标明的网校网址,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属地在选择江阴市后正确选择所在乡镇、街道(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驻澄企事业单位请选择市本级)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后,在学习网站上打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成绩单)并妥善保管,作为每6年换证时的证明。从本年度开始,会计人员学满规定课时并考试合格后,不需再进行贴花确认。考试成绩将自动记录到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档案中。会计人员可以到“无锡市会计管理网”查询学习结果。

4、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培训,每补一年购买一张学习卡,具体培训程序按今年的继续教育方式进行。

七、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学习卡每张为80元,会计人员在购买学习卡后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八、学分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时学分制管理。即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学分。

(一)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全面实行了网络化培训,会计人员完成规定课程、课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24学时学分。

(二)参加其它继续教育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凡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会计类等考试,每通过一科(门)考试,折算为24学分;凡参加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可凭毕业证书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手续;

2.凡参加市级以上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类师资培训、脱产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等超过5天,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24学分;

3.凡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其它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它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4.凡独立在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它作者折算为12学分;

5.凡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三)今年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管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一年度。凡参加其它形式继续教育未满24学分的,仍须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四)凡符合“学分管理”中第二项1、2、3、4、5条款的会计人员须持成绩合格(结业)证、获奖证书、论文(章)论著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到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3);各责任单位审核后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初审,再由市局报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复核。每季度上报一次。

九、其他

会计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初级会计证需要继续教育吗?

初级会计证拿到后还需要继续教育。只是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后的当年可以去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手续,就不用参加继续教育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扩展资料:会计证书每两年审核一次,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参加年度审核的,会计从业资格将被取消,会计证书也将被暂停。具体规定如下:会计凭证实行两年一次审核(注:黑龙江为一年一次审核),主要审核和核对持卡人的以下情况: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2、变更雇主、学历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3、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合格人员遵守财务经济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初级会计证拿了怎么继续教育

初级会计考后继续教育的具体操作是:考生应在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次年,进入初级继续教育网站,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并完成相应学分,具体应以当地财政局的政策为准。当下,会计行业不断发展,会计政策年年变化,会计人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才能适应社会需求。因此,继续教育是务必需要参加的。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会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此外,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就有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资格审核。如果继续教育有中断,将无法报考中级会计考试。需要继续教育的人员:1、已经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即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或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换句话说,只要持有上述证书,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都要继续教育。需要注意的是,注册会计师属于执业资格,此处并不包含注册会计师持证人员。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对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都提出新的要求,自此会计证也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但已经持有会计证人员今后仍能以此作为会计能力水平的证明,只是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备的准入证明。因此对于持有会计证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将需要继续接受继续教育,确保从业者具备符合工作岗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3、其他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以上两项内容基本囊括了多数持证人员和从业人员。但由于会计证取消后会计行业不设门槛,可能会有无证者从事会计工作,以及上述不包括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内的注册会计师。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证

会计继续教育必须弄吗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都要参加。会计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证取消后依然需要参加会计从业的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哪报名?

综述:报考网站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证报名入口一般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网站。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哪报名?

综述:报考网站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证报名入口一般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网站。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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