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

时间:2024-04-10 07:13:02编辑:coo君

2019年上半年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0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本市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3.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三明市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信息网。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按以下程序和时间进行。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6月14日,因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关网维护等特殊情况外,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该网站弹窗公告信息为准。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栏,按照流程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选择本校为现场确认点;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注意:申请人上传的书截图应直接嵌入《认定申请表》中,并不得超出书框范围,否则将造成《认定申请书》打印出错。


  4.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体格检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要求,由各现场确认点发布体检公告组织体检。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三)现场受理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6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点: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在人事股(科),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确认点在人文教育学院,三明学院确认点在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确认点联系方式如下:


  (1)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8957603


  (2)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991700


  (3)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600077


  (4)明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818883


  (5)清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323692


  (6)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8715315


  (7)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3980030


  (8)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838419


  (9)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269263


  (10)沙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855809


  (11)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6324826


  (12)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222650


  (13)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联系电话:18965321207


  (14)三明学院,联系电话:80334048313989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和电子照片一份。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请在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确认点名称、姓名和认定学科,电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


  (3)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三明市高校就读的外地户籍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各确认点统一到体验医院领取)。


  (8)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点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审核认定


  认定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7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明市教育局对各确认点提交的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三明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


  (五)领取证书


  市教育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确认点统一领取后负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


  三明市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


  


2022年下半年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三明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免试认定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三明地区的中国公民;

  (二)持有三明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三明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三明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明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受理机构及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对象、程序等事项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申请人可通过各县(市、区)教育局联系电话或官方网站获知具体的认定时间等事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30日18: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认定机构选择三明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如果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4.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使用帮助”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体检时间内,自行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本通知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如果未在指定医院或不在体检时间内参加体检,取得的体检结果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结果由各现场确认点统一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疫情防控期间受检人员应按照当地疾控中心公告安排好体检时间。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规格: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请在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确认点名称、姓名和认定学科,电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

  (3)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材料。

  ①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1份,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②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应提供《三明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在三明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三明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三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④驻明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证书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各现场确认点统一到体检医院领取。

  (8)教师资格认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点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注意: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现场确认时间终止前补齐。

  (四)审核认定及发放证书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现场确认点将申请人申报相关材料提交市教育局进行审核,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现场确认点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需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个人档案。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网报入口查询认定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按照《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附件: 三明市认定机构发布信息网址、现场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及体检医院信息

  三明市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

  原文标题: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jy.sm.gov.cn/zwzx/gsgg/202209/t20220909_1827301.htm


2022年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三明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福建三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2〕8号),现就做好三明市2022年教师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64号)执行。

  二、注册对象

  (一)全市各级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

  (二)全市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三)全市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少体校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注意:首次任教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须申请首次注册;定期注册已期满五年(含2023年7月注册到期)的在岗教师,需参加本次注册。2022年12月31日(含)前拟退休或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注册。

  三、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为10月8日至12月16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时间:10月8日-11月11日。

  (二)市级网上复核时间:11月14日-11月18日。

  (三)省级终审及发放“注册帖”时间:

  终审时间:11月21日-12月16日;

  发放注册贴时间:12月19日-12月31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本区域有关学校(单位)开展定期注册工作,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布。市直学校(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四、注册程序

  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

  教师资格注册须由本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所在学校(单位)现场确认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提出注册结论建议,注册结论建议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给出注册结论。市教育局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进行网上复核,复核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终审。

  五、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岗教师注册前需在岗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所要求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或规定的等量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教学工作量;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除外;

  3.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4.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5.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五)对“低段高聘”“高段低聘”“科证不一”“一人多证”“无资格证”等情况的人员,按如下办法注册。

  1.对“低段高聘”的,即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学段或其他岗位任教的),首次注册时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并限期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首次注册后再进行定期注册时,仍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不合格;

  2.对“高段低聘”的,即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给予注册合格结论;

  3.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专业)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专业)不一致的,可给予注册合格结论,但应注明实际任教学科(专业);

  4.对“一人多证”的,即持多本证书的,申请人可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结合本人意愿,选择与现任教岗位相一致(相近)的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5.对“无资格证”的,即没有任何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机构需将其个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给出“无教师资格”结论。并要求限期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给予注册合格。

  六、注册结果运用

  (一)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暂缓注册者,原则上给予一年过渡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过渡期内,可以继续聘用在原岗位工作,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评先。过渡期满重新注册合格的,其职称聘任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过渡期满仍未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由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机构收回教师资格证,并责令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或无故逾期不注册且经责令仍不注册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定期注册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本年度定期注册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培训指导。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要指派专职人事干部,主动对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并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按时且准确的向本学校(单位)传达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切实履行职责。

  (二)严肃纪律。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单位)在实施定期注册时,要严格审核相关材料,依法注册。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个人、对未如期如实为定期注册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各级学校(单位)、对不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给予定期注册的或对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行为依法惩处。

  (三)经费保证。定期注册工作不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中,要注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研究解决提出改进建议,认真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供有益借鉴。在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终审结束后的2周内将本批次定期注册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见附件)纸质报送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版报送(邮箱:smjyjszg@163.com)。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联系方式:

  三元区教育局7991700沙县区教育局5855809

  永安市教育局3633625明溪县教育局2883861

  清流县教育局5323692宁化县教育局6830085

  建宁县教育局7971358泰宁县教育局7838419

  将乐县教育局2269263尤溪县教育局6324826

  大田县教育局7222650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黄鹭,联系电话:8230939。

  1.三明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情况统计表

  2.三明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情况中不合格人员花名册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原文标题: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jy.sm.gov.cn/zwzx/bjwj/202210/t20221008_1835194.htm


三明自考如何报名?

三明大自考一般是先登录福建自考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根据网页提示填写资料,选择专业,确认课程。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小自考报名需要直接到主考院校助学班招生处报名,如有任何疑问请和主考院校联系。
报名报考流程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重新采集在籍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照片信息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3号)相关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均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自考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二、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三、从哪里找到试题和答案
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启用后仍然属于国家秘密。全国考办自2002年起不再公布答案,考生可以通过购买相关辅导书得到更多历年试题的解析。
四、从哪里找专业计划
“专业考试计划”就是你选定的专业一共需要考哪些课程,大多数专业大概设置15-20余门课程不等。每个专业考试计划由各省市自考办确定,一般印制成《自考指南》手册的形式公布给考生。
五、及格线和单科合格证
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部分省市实施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8年)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六、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三明自考报名流程有哪些?

登录福建自考服务系统,根据网页提示填写资料,选择专业,确认课程。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报名报考流程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重新采集在籍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照片信息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3号)相关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均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自考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二、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三、从哪里找到试题和答案
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启用后仍然属于国家秘密。全国考办自2002年起不再公布答案,考生可以通过购买相关辅导书得到更多历年试题的解析。
四、从哪里找专业计划
“专业考试计划”就是你选定的专业一共需要考哪些课程,大多数专业大概设置15-20余门课程不等。每个专业考试计划由各省市自考办确定,一般印制成《自考指南》手册的形式公布给考生。
五、及格线和单科合格证
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部分省市实施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8年)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六、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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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市具有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名单的公告

永安市具有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名单的公告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学前一年保教经费减免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12〕109号)文件规定,永安市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按720元/生.学期予以减免,无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园不属于此类减免对象。

  截止2015年3月2日,全市民办幼儿园经我局依法审批,具有办学许可证37所,正申请办学审批3所,无办学许可证4所。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一、具有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

  1.城区:红苹果幼儿园、贝贝星幼儿园、爱儿幼儿园、蒲公英幼儿园、贵族世家含笑幼儿园、贵族世家英博幼儿园、贵族世家安琪幼儿园、新启航幼儿园、北大桥幼儿园、南塔幼儿园、嘉裕幼儿园、汽车厂花园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蓝天幼儿园、红蜻蜓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新概念幼儿园、化工厂阳光幼儿园、益民幼儿园、明欣幼儿园、童心幼儿园、永福幼儿园、林业花园幼儿园、林业新村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南门幼儿园、燕东飞翔幼儿园。

  2.曹远镇:贵族世家德育幼儿园、汶州佳福龙幼儿园。

  3.大湖镇:小叮当幼儿园。

  4.贡川镇:新蕾幼儿园

  5.安砂镇:水东幼儿园、七色花幼儿园。

  6.西洋镇:欣荣幼儿园。

  7.洪田镇:金童幼儿园、紫云幼儿园。

  8.小陶镇:宁龙幼儿园。

  二、正申请办学审批的民办幼儿园

  1.城区:乐天幼儿园。

  2.曹远镇:佳佳幼儿园。

  3.大湖镇:贝贝乐幼儿园。

  三、无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

  1.城区:宏艺幼儿园、开辉阳光幼儿园、燕西弘文幼儿园

  2.曹远镇:翰林幼儿园。

  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正申请办学幼儿园的审批结果。

  永安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


永安十中的教育教学

学校以“大美育”教育为新的办学理念,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具有本校特色的办学模式,即“以美立校、以美治校、以美育人”,培养“品、学、艺”兼优的学生。2004年秋季,学校在成功开展特长教育、艺体类学生100%通过高考本科线的基础上,开办高中“艺体班”,培养艺体专业的特长生。自成立艺体班以来,共有60余名学生分别被沈阳体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院、莆田学院等省内外十余所高校对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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