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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0 14:00:08编辑:coo君

2021年贵州黔西南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贵州黔西南小升初考试成绩出来后一般由学校统一负责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也可以给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打电话进行咨询。此外,若学校有建立网站,考生可以直接登录贵州黔西南小升初考试学校查询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http://www.qxn.gov.cn/)查询成绩。   2021年贵州黔西南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网站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请广大考生认准官方网站。考生可在成绩公布时直接登录黔西南州人民政府(http://www.qxn.gov.cn/)根据网页提示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温馨提示: 查分请认准指定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址,谨防各类涉及查分、录取的诈骗手段。诈骗分子会通过短信发送的虚假查分网址,让考生输入姓名、考号、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后,要求家长、考生以支付“查询费”为由索要钱款。 2021年贵州黔西南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

2021年贵州黔南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黔南州人民政府

  贵州黔南小升初考试成绩出来后一般由学校统一负责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也可以给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打电话进行咨询。此外,若学校有建立网站,考生可以直接登录贵州黔南小升初考试学校查询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黔南州人民政府(http://www.qiannan.gov.cn/zwfw/bmlqfw/jyfw/)查询成绩。   2021年贵州黔南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网站为【黔南州人民政府】,请广大考生认准官方网站。考生可在成绩公布时直接登录黔南州人民政府(http://www.qiannan.gov.cn/zwfw/bmlqfw/jyfw/)根据网页提示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温馨提示: 查分请认准指定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址,谨防各类涉及查分、录取的诈骗手段。诈骗分子会通过短信发送的虚假查分网址,让考生输入姓名、考号、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后,要求家长、考生以支付“查询费”为由索要钱款。 2021年贵州黔南小升初成绩查询网站入口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怎么得的,请教下各位!

你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是由培训机构发放的。【摘要】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怎么得的,请教下各位!【提问】
你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是由培训机构发放的。【回答】
我今年准备考建筑类中级职称,我的继续教育登记证能随便找家培训机构弄么【提问】
不能随便找家培训机构。【回答】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答】
网址
http://www.gzjxjy.gzsrs.cn【回答】
报名的时候是要把学时刷完还是怎么做【提问】
直接参加报名。【回答】
报名按照要求学习就可以了。
学时完成以后发给证书。【回答】
那这个登记证在网上注册了就能申请么【提问】
是的【回答】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专业技术类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的补充、更新、拓宽和提高。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和县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的公共科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继续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以短期培训、业余时间学习和自学为主。对不同专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类指导、分层安排。第六条 高等院校以及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成人教育机构、其他从事继续教育的专门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在其专业范围内从事继续教育活动。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师资库,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函授、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和讲座;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研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讲座;
  (四)出国(境)进修、培训、考察;
  (五)攻读学位或者接受学历教育;
  (六)接受网络远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措施;
  (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安排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相应条件;
  (三)登记、检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安排。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第十条 派出国外留学、进修或者在国内脱产接受继续教育连续6个月以上、半脱产学习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派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协议。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享受与本单位在岗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或者发表的论文、著作等作品可以折算学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估、登记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学时、学习形式、学习内容、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晋升的内容之一。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经费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多种渠道解决:
  (一)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继续教育事业;
  (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继续教育专项资金;
  (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个人按照国家和所在单位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支持继续教育事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侵占、挪用。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不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安排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的,应当承担所在单位所支付的部分或者全部学习费用。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违反第八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0年上半年贵州黔南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属于可在我州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户籍在黔南州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黔南州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黔南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黔南籍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必须为本科毕业年级)、在读研究生(可凭本科毕业证申请相关教师资格,如以研究生学历申请须为研究生毕业年级);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黔南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州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根据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州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7:00——8月3日24:00,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8:00——6月30日24:00;各县(市)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需在6月17日—7月24日之间自行确定“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黔南州各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附后。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3)应届毕业生如已经获得学历证书,允许其在学校所在地使用学历证书代替学生证证明其应届生身份。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要根据我省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如有疑问,请拨打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851-83227475或黔南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854-8231657。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重要,请仔细阅读)

  黔南州各类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及工作职责


2020年上半年贵州黔西南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属于可在黔西南州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户籍在黔西南州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黔西南州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黔西南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必须为本科毕业年级)、在读研究生(可凭本科毕业证申请相关教师资格,如以研究生学历申请须为研究生毕业年级);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黔西南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黔西南州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州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黔西南州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7:00--8月10日24:00,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7:00--6月30日24:00。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7月25日

  申请人请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本校现场确认。州直属学校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兴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

  由于义龙新区无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义龙新区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属地管理原则,仍由原属地县(市)教育局开展现场确认和认定工作。

  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毕业前于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可于取得毕业证书后,在户籍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3)应届毕业生如已经获得学历证书,允许其在学校所在地使用学历证书代替学生证证明其应届生身份。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省、州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黔西南州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金州教育”(微信号:jzjy3222370)。如有疑问,请拨打黔西南州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黔西南州各县(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联系方式

   附:贵州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贵州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或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考试院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户籍考生须提供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证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单位工作证明或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成人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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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成人高考报名有哪几个阶段?

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分四个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考试报名入口,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意向志愿”。
2.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各类学历证明材料和享受加分照顾或免试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拍摄电子照片。考生本人对报名确认点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由各报名点留存至少3年备查。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网上缴纳报名费
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贵州省成人高考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现场确认通过但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贵州省成人高考网报系统,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在线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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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考成绩查询?

嘿嘿,同学们,很多自考的伙伴都在听。 黔西南州中考成绩查询呢? 所以今天就和教务老师一起看看吧
下一个正文开始:
日前,黔西南州中考成绩公布,本次考试共有144556名考生参加,其中男生81817人,女生62739人。 考生的成绩可以在官网上查到。 本文重点介绍黔西南州中考成绩查询方式和具体步骤,并对查询结果进行解析。
一、黔西南州中考成绩查询方式网络查询
进入官网后,点击"中考成绩查询"在查询页面输入考生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即可查询考生的中考成绩。
短信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邮件查询黔西南州中考成绩。 必须通过“XX省XX市XX县中考成绩审批号”中指定的手机号码进行查询。 发送邮件就可以接收考生的中考成绩。
二、黔西南州中考成绩查询具体步骤网络查询
/网站,进入官网首页;)2)点击"中考成绩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3)在查询页面输入考生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
)4)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考生中考成绩。
短信查询
)1)将“XX省XX市XX县中考成绩审批号”发送到指定的手机号码;
)2)发送短信后,可以领取考生中考成绩。
三、对查询结果进行解析黔西南州中考成绩查询结果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总分、各科成绩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慎重考虑未来的发展方向,努力实现更大的梦想。
那么,今天这些内容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了黔西南州中考成绩查询的全部内容。 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多年的真题和答案,请联系在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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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考成绩

2022年黔西南州中考成绩公布时间是7月16日24:00。中考成绩查询注意事项1、中考查询期间,网络查询肯定会异常拥堵,建议大家用IE浏览器进行查询;2、网上查询成绩需要身份证号和学籍号;3、成绩查询成功之后,截图保存,退出登陆系统,为其他尚未查询到成绩的考生提供资源;4、如果页面打开异常,刷新试一试,反复不成功,可致电教育局方面。


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1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的代课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市(州、地)自行确定。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相关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在编教师(含2006、2007和2008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指标3888名,安排在正安、习水、务川、西秀区、紫云、关岭、普定、长顺、三都、三穗、惠水、岑巩、天柱、锦屏、麻江、台江、榕江、从江、施秉、石阡、德江、印江、思南、毕节市、威宁、赫章、黔西、纳雍、织金、大方、百里杜鹃风景区、盘县、望谟、册亨、贞丰、普安36个县(市、区)。

   (二)县“特岗计划”

  县“特岗计划”指标3121名,安排在正安、习水、务川、西秀区、紫云、关岭、普定、长顺、三都、三穗、惠水、岑巩、天柱、锦屏、麻江、台江、榕江、施秉、石阡、德江、印江、思南、毕节市、威宁、赫章、黔西、纳雍、织金、大方、百里杜鹃风景区、盘县、望谟、册亨、贞丰、普安35个县(市、区)。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地)教育局负责组织。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19日。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须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市、区、特区)所属的市(州、地)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



  (5)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下载并填写好的《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09年5月20日-2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地)拟定。


  体检时间:2009年5月22日-25日。各市(州、地)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3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地)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州、地)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地)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市(州、地)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5月29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3日须将本市(州、地)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样式见附表3)和本市(州、地)“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gzsfchu@126.com;QQ:171153751),经省审核后于6月5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2009年6月8日-6月18日。


  报考者须登陆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下载并填写《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然后,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日前交至报考县教育局(通过邮局寄送的,须用特快专递于6月10日前寄出)。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5)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由本县教育局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所属市(州、地)教育局。市(州、地)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29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2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小学科学等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设8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地)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7月21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省教育厅于7月23日后公布在贵州教育网,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贵州教育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须于8月3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3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州、地)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8月8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8月13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8月17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0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6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州、地)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市(州、地)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州、地)教育局发给《200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0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43608、5953608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2-8222836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280305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5-8503590
  铜仁地区教育局师范科:0856-5230541
  毕节地区教育局师范科:0857-8224396 8229479
  六盘水市教育局人事科:0858-2153244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9-3223554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3154


  附表1:《 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
  附表2:《 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
  附表3:《 贵州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


2011年贵州特岗教师招聘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6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地)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的代课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市(州、地)自行确定。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相关市(州、地)、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08、2009和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注意事项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地)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现场确认:

所有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论网上审核是否通过,必须带相关材料到报考地区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17日。

(二)第二阶段招聘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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