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教育信息网

时间:2024-04-10 15:38:36编辑:coo君

2021年五月份广西贵港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了配合贵港市白云职业技术学校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普通话测试工作,我市定于5月29日(星期六)进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有部分名额留给社会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测试人数:400人。

  测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测试地点:贵港市白云职业技术学校。

  二、测试对象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测试站本次测试安排本市户籍人员或长期在贵港市居住生活、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测试。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8点开始,满额即止。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gxbm.cltt.org/),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中,选择考点“贵港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390*567像素,浅蓝底或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JPG,照片必须清晰可辨识,无明显变形变色。

  在填写报名信息时,“从事职业”不得选择“学生”。其他必填项请如实填写。

  (二)现场审核报名资格

  2021年5月23日(星期天)在贵港市教育局大院内球馆现场进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上居住地址非本市地址的,须提供本市的居住证明(公安部门签发)。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08:30至12:00;15:00至17:00。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核前必须先在报名系统上进行预报名,现场不接受报名。

  (三)现场缴费办法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现场安排进行缴费,收费标准50元/人。测试站于2021年5月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gxbm.cltt.org/)“打印准考证”栏目开启打印本次测试的准测证,如有错误,请在开考前提出。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天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前一天发热者体温异常超过37.3℃的考生,须自行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准入场考试。

  (四)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

  (五)考生考试当天在考点体温测量超过37.3℃的,须按考试相关防疫规定进行防疫评估是否具备入场考试资格。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七)请各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自备),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测试费: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50元/人(收费许可证号:11070327)。

  (三)考生按照准测证上的报到时间、地点于2021年5月29日在考点候测室(贵港市职教中心实训楼一楼)报到,服从指挥,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入场,不得提前聚集,未按时报到的不予安排测试且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生凭考生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测证参加考试。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领取时间:2021年6月下旬。(具体以自治区普通话测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由贵港市教育局网站公告的时间为准,网址:http://jyj.gxgg.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普通话测试培训工作站,宾老师,4573065。

  贵港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2022年6月广西贵港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 #普通话考试# 导语】 从贵港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6月广西贵港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起,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两天,考试时间为6月18日-6月19日,成绩查询时间为考后40个工作日,具体详情如下:

  为满足社会人员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参测需求,并结合当前自治区和贵港市疫情防控形势及防控工作要求,我站6月份将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及开放报名名额

      (一)测试时间及报名名额:6月18日320人;6月19日480人。

  (二)测试地点:平南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疫情防控要求,本月份测试仅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请在校学生参加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

  (二)报名当天前连续14天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驻留地在贵港市内的社会考生,显示其他地区的暂不接收报名。

  三、报名方法

  (一)线上报名

  本站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页面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未在报名平台注册的即日起可先进行用户注册及个人信息填写。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390*567像素,浅蓝底或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JPG,照片必须清晰可辨识,无明显变形变色。

  如有账号注册及绑定问题请联系:科大讯飞服务热线4008886250。

  (二)线上开放报名时间

  开放报名的时间统一在6月11日上午8:00开启报名通道,请登录在线报名页面https://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选择广西——地市测试站——贵港市普通话测试站——选择考试场次,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无误后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本人电话号码的照片,以及按要求上传本人报名当天的健康码、行程卡截图以供审核。

  本站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线上审核缴费

  本站实行网上支付测试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50元/人(收费许可证号:11070327)。为避免审核支付环节出现拥堵,线上审核分五个时间段进行,考生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选择测试时间是6月18日的请在6月11日9时、13时、14时登陆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审核意见;报名选择测试时间是6月19日的考生请在6月12日9时、13时、14时、17时、22时登陆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审核意见。

  通过审核的考生必须在审核通过后60分钟内根据报名系统的页面提示完成扫码缴费。审核不通过的名额自动在系统放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补充资料(在还有空余名额情况下)重新提交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开考前两天在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栏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名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75-4573065

  四、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测试当日前连续14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驻留地在贵港市内,显示其他地区的暂不允许参加考试。测试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入境未满21天等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持有广西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

  (三)考生须提供测试当天48小时内贵港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各位考生注意:

  1.测试当天工作人员将在考生进场时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检测,符合要求、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若有伪造疫情防控证明材料,隐瞒须报告事项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名费不退回,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必须是扫健康码和行程码进入考场。

  3.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4.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自备),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五、注意事项

  (一)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服从指挥,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入场,不得提前聚集,考生须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到候考室报到,迟到将做弃考处理。

  (二)考生凭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和测试当天48小时内贵港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测试。

  (三)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疫情形势出现变化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需服从改期安排。请考生在考前1-2天内继续关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文件公告查询,若无普通话测试改期的通知,则按照上面的时间正常进行测试。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的40个工作日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二)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并在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邮寄)后方能向考生核发。

  本站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将在本站收到国家测试机构邮寄的证书后在本网站(贵港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xgg.gov.cn。)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在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咨询:(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贵港市教育局:0775-4573866

  平南县辖区的考生请咨询0775-7862077;

  桂平市辖区考生请咨询0775-3362670;

  港北辖区的考生咨询0775-4212586;

  港南辖区的考生请咨询0775-5909098;

  覃塘辖区的考生请咨询0775-4722220。

  附件: 线上报名流程

  贵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2年6月6日


广西贵港市民族中学2014年招调骨干教师公告

我校是一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学校,为了增强学校教师队伍力量,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调高中骨干教师。为做好本次招调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调范围、岗位人数及岗位等级

面向全区财政全额拨款高中学校招调在职在编教师8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地理1名。本次招调高中骨干教师的岗位等级设有专业技术八级3个、九级1个、十级2个、十一级2个。(如同等级岗位数不够安排,则按《市民族中学岗位实施方案》细则进行排队,从高到低安排)。

二、招调的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专业对口)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三年及以上的高中教育教学及班级管理经验。

(四)年龄男的在40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的在35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园丁工程A(或B)类人才、优秀教师等,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女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三、报名

(一)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4年6月15日-25日

2.地点:市民族中学(电话0775-4589568)

联系人:韦老师(18907853797)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民族中学招调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

2.提交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以及能反映本人教学业绩(含获奖证书等)、骨干教师等的相关证书核验。

3.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名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3天内,市民族中学按本次招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市民族中学负责电话通知其本人。各学科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

五、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和我校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2.说课科目:各学科高一到高二的新教材。

3.面试时间:20分钟,备课30分钟。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市民族中学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招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择优招调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市民族中学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按贵港市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八、本《公告》由市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贵港市民族中学

2014年6月13日


2022年上半年广西贵港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重启公告

【 #普通话考试# 导语】 从贵港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广西贵港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重启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您好,贵港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工作即将重启,重启时间安排如下:

  1.原定于2022年4月10日在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决定在2022年4月30日举行;

  2.原定于2022年3月26日在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考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决定在2022年5月14日举行;

  3.原定于2022年3月27日在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考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决定在2022年5月15日举行。

  关于准考证书的打印,要等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自治区普测中心审批我们的测试申请下来之后才能打印,请各位考生在考试时间前几天内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栏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各位考生按照2022年4月15日在本网站(贵港市教育局网http://jyj.gxgg.gov.cn)发布的《贵港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防疫须知》的要求,做好与测试相关的疫情防控准备。

  再次强调:

  一、考生入场要求

  (一)带齐证件和资料。

  考生须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广西区内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下同)参加考试。

  (二)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

  为避免聚集,考生须根据个人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错峰进入考场。

  1.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1)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双绿码”,且提供广西区内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双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到访地右上角带有“*”号,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2次考点当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学专业综合评估符合考试条件,方可参加考试(2次核酸检测时间应间隔满24小时)。

  (3)入场检测体温≥37.3℃的,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双绿码”,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持有广西区内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学专业综合评估符合考试条件,考生作出书面后,视考生情况安排到最后批次参加考试。

  2.以下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非绿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2)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味觉退化等身体异常,入场检测体温≥37.3℃,且无法提交广西区内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3)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旅居史且尚未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

  (4)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其他经现场医学专业综合研判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服从考点安排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及在考场考试期间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属于特殊情况安排在最后批次考试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三)如遇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考点进行封控管理,考生应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疾控流调的工作,待封控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和等级证书何时能查询,要等教育部印制好证书、在网上发布后才能查询,时间要在考试后40个工作日后(请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进行查询,输入名字、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码中的任何两项即可查询)。

  关于等级证书的领取,要等证书回到贵港市教育局,再由贵港市教育局网站发出公告后才能领取,请广大考生在考试后40个工作日后再在网上查询。贵港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gxgg.gov.cn。)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普通话测试培训工作站:李 老师4573866。

  贵港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2年4月25日


2020年下半年广西贵港港北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港北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贵港市港北区户籍;

  (二)持有贵港市港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可用临时居住证代替);

  (三)在本地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因此,港北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港北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网报申请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一)考生网报申请时间:2020年11月5日—11月26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3日—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现场确认地点: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7号综合窗口(可乘5、9、15路公交车,到贵港市财政局下车,沿金港大道往西步行约200米即可到达,港北区交通局一、二、三楼就是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19年或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申请人可到贵港市人民医院或港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7号综合窗口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还);

  2.户籍在港北区的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还);

  3.在港北区认定的非港北区户籍的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居住证原件(核验后退还);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 学历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7.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可自行到贵港市人民医院或港北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比对不通过的,同时提交复印件用于查验。

  1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

  11.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认定资格证种类和学科,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三)资格认定

  港北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b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咨询电话:4239885、4367563,联系人:高老师、庞老师、黄老师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我局将认定通知在“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bq.gov.cn)进行发布,自认定通知下发之日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7号窗口领取证书。

  六、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现场确认时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现场确认点。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022年下半年广西贵港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广西贵港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广西贵港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申报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贵港市户籍。

  (二)持有贵港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持贵港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可在贵港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在贵港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贵港市申请认定。

  (四)驻贵港市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贵港市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桂平市教育局、平南县教育局、港北区教育局、港南区教育局、覃塘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公告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

  三、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2022年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二)贵港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亿上国际汽车城1号楼(港北区金港大道西环立交桥向西200米处),政务大厅85号窗口,现场确认期间咨询电话:0775-4568392。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执行。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报名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二)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人员,可选择贵港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平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其中一所单位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表见附件1)。认定其他资格种类人员请关注对应认定机构或咨询认定机构。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如X光胸片检查),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体检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系统申报上传证件照片同底版),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科目和报名号等信息,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贵港市户籍的申请人,提供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原件。

  (2)居住地是贵港市的申请人,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属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4)驻贵港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申请人,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贵港市范围内居住地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在表格对应位置正确规范填写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号。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核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考试合格证明等:

  (1)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2)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申请人提前准备)。

  9.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须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原件与复印件)。

  (四)资格认定。

  贵港市教育局根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关注贵港市教育局查询认定结果。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各申报人进入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范围内时,请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按照门岗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出示14天内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有咳嗽、发热、胸闷等症状者,有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含确诊、疑似)接触史者,不允许进入办事大厅办理业务。近期有从贵港市以外来贵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请暂缓来中心办理业务。请各申报人合理安排时间,并关注贵港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执行贵港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

  (三)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书和告知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和相关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根据认定范围和户籍信息咨询对应认定机构。

  贵港市教育局,电话:0775-4573877;桂平市教育局0775—3370977;平南县教育局0775-7861177;港北区教育局,电话:0775-4236859;港南区教育局,电话:0775—4332778;覃塘区教育局,电话:0775-4721978。

  贵港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点击查询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操作相关事项.docx

  原文标题: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gxgg.gov.cn/wjgg/t13150341.shtml


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2023年春季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名。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
4.取得符合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至2005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进行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和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但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也可报名,但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港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或提前)报名一律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报名电子邮箱详见《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温馨提示:为避免投递报名错误,请广大考生报名前详阅报考学校的电子邮箱。
如有疑议,请及时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2月17日下午17:30。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将以下材料(证件)扫描(仅限jpg格式或pdf格式,其他格式上传的视为无效)压缩打包,以“报考××学校+岗位代码+姓名”为文件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1.填写《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有效证明);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8.港南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如发现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核时间内通过邮箱下载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 — 2月18日下午17:30。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月17日17:30前改报其他岗位。
2月17日17:30之后报名的,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四)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报名方式,为避免由于报名人数过多,审核员在报名时间内未能及时审查报名人员材料或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否则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人选确定
凡是符合招聘条件,经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参加笔试。
原则上,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开考。
城区学校所有岗位均要求进行笔试。
乡村学校岗位可免笔试,如同一个乡村学校岗位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超过1:10比例的,需增加笔试进行面试人员筛选,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
各岗位免笔试要求,详见《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笔试时间
2023年3月中上旬,笔试公告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三)笔试科目及方式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核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资格复核。
报考人员按要求到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面试前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资格复核人员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复核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的面试人员,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4月上旬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发布面试公告。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2分钟。
(五)面试的组织
1.面试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会同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由面试组织机关建立考官库,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
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现场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4:6比例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七、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教师素养”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775—5906566。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二、发布信息网址
(一)咨询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二)
(三)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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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贵港港南区乡镇事业单位及乡村教师面试前资格复核公告

  一、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间

  2022年5月5日-5月6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面试前资格复核考生名单及地点

  1.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入围面试前资格复核共118人(附件1)

  现场资格复核地点: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商贸城13幢3-4号,南山寺路口)

  2.报考乡村教师入围面试前资格复核共629人(附件2)

  现场资格复核地点:港南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2022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2022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乡村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7.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自备规范纸质档案袋1个,并在封面档案袋张贴《材料清单》(附件3)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故意不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防疫工作要求

  面试资格复核当天考生须自行携带一次性医用口罩,须现场查验考生“广西健康码”和“行程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不带*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资格复核;从有新冠肺炎本土阳性病历报告的省(区、市)来贵返贵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核。

  如疫情有变化,按本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六、其他

  1.自愿放弃面试的,于2022年5月4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本见附件4),放弃声明可现场提交或亲笔签名拍成图片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其中报考港南区乡镇事业单位的发送到港南区人社局邮箱gnrsh@126.com;报考港南区乡村教师的发送到港南区教育局邮箱gnjszp5909103@163.com。

  2.报送审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提交,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提交。委托提交的须提供《2022年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乡村教师面试前资格复核委托书》(样本见附件5)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遗失证件的考生,须提供发证机关的相关证明。

  4.如对面试前资格复核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

  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4591712

  港南区教育局0775-5903178

  特别提示:本次面试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包通过班,均与本次面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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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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