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怎么网上缴费
初级护师怎么网上缴费1、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方法一:输入用户名或证件号码+密码登录、方法二:使用绑定的-扫码-登录;再点击【进入网上报名】,选择“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登录之后点击报考流程上的“缴费”节点或左侧【网上缴费】。3、核对报考专业科目和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成订单”跳转至考区指定的缴费平台。一、网上报名步骤1、报名系统提前注册,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开通后进入报名系统;步骤2、进入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考生可以在报名后,凭借用户名/证件号码及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各地区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三、网上缴费或现场缴费实行网上缴费的考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考流程完成网上缴费。未实行网上缴费的考区,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考区、考点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缴费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怎么查询护士资格证成绩呢?
您好,可以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护士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方式如下:第1步:打开中国卫生人才网第2步:点击左侧成绩查询进入,然后点击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第3步:输入姓名、身份证或者准考证号码、身份证进入查询。温馨提示:1.输入的证件号码必须与本人准考证上的一致。2.新疆地区考生成绩查询事宜将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的通知。3.成绩采用标准分报告,有关说明请点击此处查看。4.成绩通知单打印开放时间:2020年11月25日-2021年5月31日,请避开高峰期(开始和临近结束时)进行下载打印。
护师网上缴费什么时候
护师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15-25日。考试科目:护师考试共有四个考试科目,分别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通过标准:护师考试成绩各科目均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护师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15-25日。护师考试时间全国统一,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的第三或者第四个周六日进行。护师考试共分为初级护师、初级中医护师、主管护师、主管中医护师四个方向,初级护师和主管护师采用纸笔考核的方式,初级中医护师和主管中医护师用人机对话的考核方式。参加护士考试注意事项:考前准备工作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前相关准备工作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准考证打印,作为进入考场的关键,考生朋友一定要引起重视。考试前准备好准考证与身份证,应考时必须要带的证件,确保能够正常参加考试才可以。练习人机对话人机对话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的模式,采用计算机形式进行考试,考试时不仅要注意试题,对于操作上还要兼顾。若是操作不熟练,对于考试进度是存在干扰的。博傲金题可以很好的展示考试环境,提前进行练习很有用哦。考点重点强化考试的知识点很多,哪些是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最密切的知识点,如何运用直接关系到考试成绩。博傲教育五日金题详细题型及讲解,针对考点剖析,出题方向及意图讲解很清楚,对于考试成绩提升很有利。模拟测试演练博傲教育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联考的举行,可以提前熟悉考试环境,对于自身复习水平的检测很有利。专家组命题、视频题图片题包含在内,与真实考试模式一样,考生朋友可以学习一下。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什么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介绍如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为适应中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下旬举行。其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分别负责西医和中医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范围:1、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2、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3、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 #卫生资格# 导语】 考 网从中国卫生人才网获悉,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已公布,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0、11、17、18日举行,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2.操作流程: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绑定微信→提交信息→打印报名申报表
提交后如发现信息有误,点击“撤销提交信息”→修改报名信息(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不得修改)→重新提交信息→重新打印报名申报表;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须重新注册、登录后重新填写报名信息。
3.重要提示:
(1)进行用户名注册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可用的邮箱,以保证在忘记或丢失密码后能够正常接收密码重置邮件;每个邮箱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信息,不同考生请勿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报名信息丢失。
(2)所有考生(包括新考生和往年考生)均须注册后方能登录报名系统。北京、新疆地区、云南德宏地区2020年已成功报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名;如需查看本人的报考信息,必须使用2020年注册的登录邮箱、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3)在报名系统内绑定个人微信号后,再次登录时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直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可接收微信公众号推送的考试重要信息。每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考生信息。
(4)照片必须经“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核验处理,未经核验的照片无法上传;未成功上传照片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5)报考信息(证件类型、证件编号除外)填写有误的,可于网上预报名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须重新打印报名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6)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在此期间内根据具体工作安排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考点的通知)。
2.重要提示:
(1)考生须携带报名申报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须密切关注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3)现场确认期间,请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本人真实健康状况证明,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并自觉服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关安排。
(4)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并在确认单上签字,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5)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宁夏考区开通历史考生(2020年除缺考、违纪外考试未通过的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历史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核验确定所提交的基本信息与2020年一致,系统会提示已进行自动确认,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自动确认涉及的基本信息包括:报考考区、考点、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
二、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结束后,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个人资格审核情况。
三、缴费
1.网上缴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西藏、宁夏、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方式。
2.网上缴费时间: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的考区,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3.现场缴费:未采用网上缴费的考区,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的现场确认、缴费通知。
4.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3月25日-4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三、考试时间
1.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如下:
备注: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日期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安排如下:
四、成绩查询和成绩单网上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护士资格考试怎么报名
护士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流程是这样的:1、进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其主页选择“参加考试”。2、选择“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进入。3、选择“网上报名”,进入“考生管理平台”,注册好账号,完成后登录即可。4、登录后即可选择报名参加考试。一般来说在考试前的一个月,可以查看准考证号,准考证上有本次考试的所有信息,一定要提前查看,知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及考生注意事项等等,避免因为特殊情况而导致错过考试。
护士资格考试怎么报名?
第二次护考报名流程如下:1、考生登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每年1月8日至年1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2、注册用户名:考生登陆后,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用户名、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登陆到报名界面。每个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3、填写申报信息: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凡因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4、短信通知: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考试重要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定期免费发送。5、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具体要求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6、打印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某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广西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2022年广西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考试安排参考如下:11月5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1月6日: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11月6日: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2022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门考试科目,每个科目均为客观题。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不管参加中药执业药师考试,或者西药执业药师考试,都要备考药事管理与法规这门科目。虽然说目前执业中药师的薪酬比执业西药师的超出一点,但并不是说执业西药师就不值钱了。要知道,近年来执业药师的薪酬上涨速度越来越快。
广西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2
广西省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5日。网上交费: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7日17:00。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执业药师考试
初级护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护师技术资格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免费医考大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Df2ryZsDicrRqHEW7_EZA?pwd=944A提取码:944A 内含有各种主管药师、初级药士、初级药师、初级护师、主管护师等相关职务介绍,以及安卓医考、润德医考、天天师兄、医考巴巴、医学押题、医考押题各年真题及相关讲解
考初级护师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护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护士、技士职务满5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考试内容:护师考试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考试科目内容为:1、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2、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理问题、护理措施。3、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辅助检查、治疗要点。4、专业实践能力的考试内容是:护理学基础的有关理论与操作技术。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务员 考录 简章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300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为适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等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09年3月28日进行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自治区直属机关39个部门和全区14个市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共6124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至199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自治区直属机关报名办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下同)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0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按照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2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5日。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3月20日—3月27日。
(二)市及其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其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除上级规定需要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外)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50分,面试100分。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单位,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其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 %。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的,应在招考职位中明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确定。笔试时限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对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期间出现的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协调有关部门,允许报考其他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9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4、考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南宁市;
各市及其以下机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单独划定。设区的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各市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区直招录机关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命制,也可由各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要求命制。命题必须按入闱命题要求进行,具体事宜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5(法院、检察院系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
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自治区和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公示、录用审批和备案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律在网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各市的在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发〔2002〕5号)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锻炼的或经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必须同时公示工作经历,如果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各市审批录用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及录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从公布当年合格分数线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人事部规定的院校并由人事部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考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的,当年可承认其笔试合格成绩。从候录库录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录用计划。由区直招录机关以及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申报录用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按规定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录用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发布录用公告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报名。凡符合录用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入选候录库人员,可按公告的要求通过网络、传真或到招录机关现场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号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考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招录机关按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其他,按自治区有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人民警察的考试录用
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以及公安警察院校非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然后按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择优录用。
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按《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能测评四项要有三项达标。
九、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考试录用
人民法院录用书记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18号)的有关规定,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用人法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聘任制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工资待遇等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调生的考试录用
将2009年广西选调生的考试录用纳入广西公务员统一考试,通过选调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公布的职位。选调生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在广西选调生网(www.gxxds.gxi.gov.cn)另行公布。
十一、 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市、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录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录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09年7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0771-58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各市、区直各有关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 2009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广西: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为适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等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08年3月29日进行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自治区直属机关31个部门和全区14个市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共3309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8日至1990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和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自治区直属机关报名办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下同)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8年2月28日—3月10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按照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3月1日—3月12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可照顾加分证件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可照顾加分的证件、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8年3月1日—3月15日。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3月20日—3月27日。
(二)市及其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3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出具有效证件(含奖状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吋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各市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其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除上级规定需要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外)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50分,面试100分。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单位,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其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 %。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的,应在招考职位中明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和各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或者由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市直属招录机关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时限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考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3月29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30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4、考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南宁市;
各市及其以下机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设区的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各市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区直招录机关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可根据职位实际增加情景模拟等面试方法,也可适当增加面试内容。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命题、面试命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命制,也可由区直招录机关或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要求命制。命题必须按入闱命题要求进行,具体事宜由区直招录机关或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5(法院、检察院系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体检
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公示、录用审批和备案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律在网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各市的在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发〔2002〕5号)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锻炼的或经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 这里所说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县(含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一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必须同时公示工作经历,如果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各市审批录用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2分;省部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5分,厅局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4分,县(市、区)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3分;村委会干部(含由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加5分;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加5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报考乡镇基层单位加5分。
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项。
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及录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从公布当年合格分数线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人事部规定的院校并由人事部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考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的,当年可承认其笔试合格成绩。从候录库录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录用计划。由区直招录机关以及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申报录用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按规定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录用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发布录用公告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报名。凡符合录用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入选候录库人员,可按公告的要求通过网络、传真或到招录机关现场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号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考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招录机关按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其他,按自治区有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人民警察的考试录用
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以及公安警察院校非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然后按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择优录用。
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按《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考试录用
人民法院录用书记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18号)的有关规定,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用人法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聘任制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工资待遇等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调生的考试录用
将2008年广西选调生的考试录用纳入广西公务员统一考试,通过选调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公布的职位。选调生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在广西选调生网(www.gxxds.gxi.gov.cn)另行公布。
十一、 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录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录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0771-589855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各市、区直各有关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主治医师考试现场确认需要哪些材料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扩展资料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3、凡符合上述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治医师
报考主治医师现场确认时都需要带哪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x0d\x0a\x0d\x0a(2)《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2);\x0d\x0a\x0d\x0a(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x0d\x0a\x0d\x0a(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x0d\x0a\x0d\x0a(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x0d\x0a\x0d\x0a(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必须提供全科医生、社区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x0d\x0a\x0d\x0a(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
主治医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2022年主治医师考试时间确定于2022年4月9日、10日、16日、17日举行,详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基础知识:8:30-10:00点,相关专业知识:10:45-12:15点,专业知识:14:00-15:30点,专业实践能力:16:15-17:45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7日期间。全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全部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条件编辑 播报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内科学专业: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1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有关说明: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3、凡符合上述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4、《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主治医师考试
考主治医师必须要有规培证吗
不需要,只要符合主治医师的报考条件即可报考,报考条件如下,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助教,二级教师,助理工程师,实习研究员)主治医师(讲师,一级教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正高级教师,研究员工程师,研究员)扩展资料:考试时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013年5月18、19、25、26日,但2013年主治医师考试具体时间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2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为5月19日。2012年外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为5月20日。2012年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为5月27日。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013年5月17、18、24、25日,但2014年主治医师考试具体时间尚未公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治医师
考主治医师必须要有规培证吗
需要的,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2020年前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的过渡时期,过渡时期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是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由其本人及其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选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考核管理规定等各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国家鼓励条件成熟的省(区、市)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如上海市于2010年、北京市于2012年已在全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工作。扩展资料条件依据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内科学专业报考条件: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1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治医师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卫生计生委答网民关于“出站医学博士后仍需规培证,担心影响就业”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