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卫生信息网

时间:2024-04-15 18:40:39编辑:coo君

关于报送2015年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除省属公立医院)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管理专业工作,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材料要求
(一)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厅(局)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二)《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和《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论文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要求:用EXCEL制表,统一用A4纸,并将电子版发至fjwsrc@163.com)。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四)《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的简明情况表》一式四十份(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五)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一式一份。
(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七)申报正、副主任医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正、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任职资格证书)一式一份及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一式一份。
(九)外语考试成绩证书(免试者提交免试审批表)一式一份。
(十)设区市级综合性和专科医院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定期工作鉴定表》和《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服务登记卡》原件各一式一份。属于文件规定免于下乡定期工作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一)县级(市、区)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福建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
(十二)申报对象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日证明一式一份。
(十三)获得科技成果奖和荣誉奖的,应附获奖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四)按各学历要求的聘任年限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十五)所有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均应参加业务面试,要求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总结(内容要求打印,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份均应附上“参加业务面试人员简明情况表”一式十份。
(十六)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含译著)原件各一式一份,若属非法刊物的按不符合规定处理。
(十七)除县(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外,其余正常晋升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进行论文鉴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未满规定任职年限(不含临床医师类别)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进行论文答辩。提交鉴定或答辩的论文,要双盲复印,将论文目录及正文内容所在页中的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遮盖后复印(包括中文和外文部分),且不要加盖单位公章,每份均应附上“参加论文鉴定或答辩人员简明情况表”一式十份。同时提交该篇论文的电子版本(用WORD文档,论文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发表年月),并将电子版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汇总。本次评审对申报论文鉴定或答辩的学术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工作将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提交论文为外文的,要求全文翻译,并以汉译本进行复制比检测。
(十八)根据原卫生部、原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0〕204号)、《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闽卫科教〔2010〕4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91号)及《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属于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九)转换卫生专业技术的,须提交在新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修培训2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十)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根据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卫科教〔2007〕238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规定,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在任职周期内,须提交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依据,统一使用原省人事厅、原省卫生厅共同制发的《福建省继续教育证书(医药类)》,并附上I类学分等相关证明材料(I类学分和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必须提交原件),由省、设区市、县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按学分要求审核验证。
请将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另外装袋(袋面请按附件8粘贴)。
三、相关说明
(一)所有申报人员的“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单位推荐意见应注明“以上填报内容经审核属实,并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且未存在违纪违法等延迟申报问题,同意其申报。”
(二)各种证件的复印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各种上报材料(除提交鉴定或答辩的论文材料)均应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三)申报卫生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其学历必须为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其余条件仍按闽卫人〔2006〕198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7),袋面上的专业一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报送材料的“第(五)~(十三)、(十八)、(十九)项”,要按编号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
(五)评审费按《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收取。
(六)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和呈报工作业绩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评审材料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9日。
(七)符合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条件,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材料另文通知。
各级卫计、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报送的评审材料(含补充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性告知,补充报送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结果,并按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公开与监督的暂行办法》(闽职改字〔1989〕144号)进行处理。
联系人:张 莺,联系电话:0591-87826304
附件:1.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2.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论文汇总表
3.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
4.参加业务面试人员简明情况表
5.参加论文鉴定或答辩人员简明情况表
6.工作日证明(表样)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继续教育材料袋封面
9.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4日


福州东区哪里的人流量比较多

现在基本上到处都有无痛堕胎的广告语,其实那些都是瞎扯的,别相信,速度转发给你身边的朋友知道,堕胎带给女人们的是无限的痛苦、悔恨和泪水,是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堕胎对女性身体伤害非常大。会导致不孕和严重的妇科疾病,很多女性因此而不孕,或者落下终身的妇科疾病,甚至是严重的妇科肿瘤,这些情况是不能不了解和考虑的。特别是等女人年龄慢慢大了,这些疾病会就显现的更加明显。

1.宫内感染

宫内感染是指在产前或产时,胎盘、胎膜、羊水或胎儿由于胎膜早破,来自阴道或宫颈中的细菌进入子宫所引起的感染。它可以持续至产后或从产后开始出现临床症状,可导致母、胎严重感染,引起新生儿肺炎、败血症或脑膜炎。

2、日后习惯性流产

指自然流产连续发生3次或3次以上者。每次流产多发生于同一妊娠月份,其经过与一般流产相同。早期流产的原因常为黄体功能不足、甲状腺功能低下、染色体异常等。晚期流产最常见的原因为宫颈内口松弛、子宫哼形、子宫肌瘤等。宫颈内口松弛者于妊娠后,常于妊娠中期,胎儿长大,羊水增多,宫腔内压力增加,胎囊向宫颈内口突出,宫颈逐渐短缩、扩张。患者多无自觉症状,胎膜破裂,胎儿则可随之排出。

3、终身不孕

人流不是“小意思”,多次手术,子宫内膜遭受反复钳刮,使子宫壁变薄,内膜越来越少,会导致月经过少、妇科炎症、终身不孕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堕胎易引发各种感染。比如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造成子宫穿孔导致终身不孕。青春期的孩子各种器官没有发育成熟,非常容易因流产而导致慢性盆腔炎、月经异常、宫腔积血、手术后闭经等甚为严重的后果。

曾多次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人,更容易发生。由于反复地钳刮子宫内膜,使子宫壁变薄,内膜越来越少。导致月经过少,甚至闭经。受精卵着床而没有良好的“土壤”,使之不能发育成胚胎,因而终生不孕。

4、手术意外,危及生命

女孩子们千万别把堕胎当儿戏,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大出血、妇科炎症、终身不孕甚至死亡。由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流产大多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有的甚至在设备简陋、消毒差、医术低劣的条件下进行;或者采用许多不符合科学、危险性大的原始手段,企图强行将胎儿打下来。这些做法往往易于造成生殖器官炎症,子宫和其他内脏损伤,或大出血,甚至会危及生命。

5.腰痛、身体虚弱等病痛常随之而来

人工流产虽然是一种小手术,但传统的手术不能在直视下进行,往往因操作不慎会引起一些并发症,同时手术是经过阴道操作的,非常容易引起感染。具体来说,在做人工流产时可能会发生子宫不收缩,引起大量的出血;还可能引起人流不全需要二次刮宫;如子宫位置过度屈曲或哺乳期子宫收缩,就很容易发生子宫穿孔;如患者宫腔血流不畅,可造成宫腔积血,表现为疼痛难忍;一些孕妇还会发生人工流产综合症,出现低血压、慢心率、大汗淋漓等。每10个接受危险堕胎的女人中,就有1至5人患上并发症,如脓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创伤,需要长期接受治疗。更多帮助,请上大悲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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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说明

2015年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说明

(一)所有申报人员的“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单位推荐意见应注明“以上填报内容经审核属实,并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且未存在违纪违法等延迟申报问题,同意其申报。”
(二)各种证件的复印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各种上报材料(除提交鉴定或答辩的论文材料)均应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三)申报卫生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其学历必须为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其余条件仍按闽卫人〔2006〕198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7),袋面上的专业一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报送材料的“第(五)~(十三)、(十八)、(十九)项”,要按编号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
(五)评审费按《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收取。
(六)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和呈报工作业绩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评审材料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9日。
(七)符合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条件,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材料另文通知。
各级卫计、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报送的评审材料(含补充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性告知,补充报送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结果,并按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公开与监督的暂行办法》(闽职改字〔1989〕144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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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久的历史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其前身是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1939年改名为福建省立医学院。1949年改称福建医学院。1969年,与福建中医学院、华侨大学医疗系合并,成立福建医科大学。1982年更名为福建医学院。1996年4月改为现名。   经过7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优良校风,成为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预防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省属医科大学。2003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高校。同年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占地1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7.9万平方米。学校多次被评为福建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省文明学校、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校务公开”示范校、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绿化模范单位和省级花园式单位等。2008年9月,学校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机构   学校现有19个学院(部),即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协和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和体育教研部;25个本科专业(方向),即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方向)、临床医学(急救医学方向)、口腔医学、医学检验、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眼与视光学方向)、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预防医学(检验检疫方向)、预防医学(妇幼保健方向)、护理学、药学、药学(临床药学方向)、药学(药物分析方向)、药学(药物制剂方向)、药物制剂、应用心理学、英语、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方向);有二级学科博士点8个、三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目前,各类在校生近23000人,其中本科生12000多人,博士、硕士生2200多人,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并招收港澳台侨生和外国留学生。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机构6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211工程”重点学科2个,省教育厅重点学科13个,省科技厅优先发展学科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3个,承担着大量的科研任务,成果显著。学校我出版的学术刊物《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中华高血压杂志》和《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图书馆面积25600平方米,图书、资料174万册,是福建省医学图书中心馆。    后期发展   目前,学校正大力推进新一轮发展,努力建设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平台、基础医学研究创新平台、临床医学诊疗创新平台、公共卫生服务创新平台、医学实验动物服务平台和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平台等六大平台,努力成为海峡西岸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预防保健中心,跨入国内同类高校先进行列。    福建医科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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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学籍管理、学位考试、补考:22862226

教学过程、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教务系统、课程中心:22862100

教材管理、任选课管理等级及期末考试、调停课及借用教室:22862631

本科教学工程、大创、教改、岗前培训、讲课比赛、办公室事务:22862062

教学检查、评价、评估、督导、奖励、状态数据:22862039

基地建设、实习管理、毕业论文管理:22862274
二、福建医科大学简介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前身为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医学院校之一。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软科“中国最好医科大学”排名显示,我校位列全国第17名。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00亩。设有21个学院(部),2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140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6000多人。与海内外1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560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1.79%,教授489人,副教授57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骨干教师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3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福建省“*”、福建省“外专*”人选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95人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级来华留学英语课品牌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5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3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建校至今,为国家和地方共培养输送了15万多名人才,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卫生战线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学校培养的学生以理论功底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著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学生历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护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均名列全国前茅。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比赛连续七年荣获华东赛区一等奖,并在全国比赛中屡获一、二、三等奖,2016年以总分第一名荣获全国总决赛特等奖。我校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和科研平台。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我校博士点总数位居全国独立设置医学院校(含军队院校)第8名。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现有血液病学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12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重点学科(专科)37个。拥有肿瘤免疫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恶性肿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福建省新药研发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等6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十三五”开局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600多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500多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86件。获中华医学科技奖、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福建医学科技奖等75项。

学校拥有6所直属附属医院,编制床位数9600多张。同时在福建省设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含临床医学院2所),临床教学医院23所。附属协和医院和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高水平医院,附属医院10个专科医学中心纳入省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连续5年进入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在 复旦大学 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排行榜中,协和医院进入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且排名逐年提升;附属医院7个专科进入全国专科声誉排行榜(提名);40个专科进入华东区医院专科声誉榜(提名)。附属第二医院是福建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领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在口腔疾病诊疗及科研方面全省领先。附属医院及临床医学院中拥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6所(全省共22所),附属协和医院入选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福州新冠疫苗接种点有哪些(附预约方式)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暨新店镇卫生院   新冠疫苗全民免费开放接种,个人不承担疫苗成本和接种费用,有需要的居民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新店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登记接种。    接种对象:   中国籍18周岁-59周岁的健康成年人   登记接种必须带有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    接种时间:   每周一、三、五、六下午14:00-16:00    接种地点: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暨新店镇卫生院   地址:南平西路128号   电话:87957857    注意:   登记接种疫苗前请自行打印并填写“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进入医院测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    马尾区马尾镇   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有意向打新冠疫苗的居民可以到物业或者社区登记,接种当日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医保卡。    接种对象:   18-59周岁所有中国公民    接种地点:   马尾镇卫生院二楼预防保健科    接种时间:   周一到周六下午2:00-4:30(第一针)    接种费用:   免费    福清渔溪镇    接种对象:   常住渔溪镇18-59周岁非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后续将逐步扩大接种人群    接种针剂:   2针剂    接种费用:   个人免费    预约流程:   即日起,请携带身份证至所在单位、村委会预约登记    接种时间:   4月起,具体另行通知    接种地点:   福清市第四医院(渔溪中心卫生院)   地址:渔溪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渔溪镇虞阳路37号   电话:62837525    咨询电话:   渔溪镇人民政府:85681107    村(社区)联系方式   虞阳社区:85681262   渔溪村:85677037   上张村:85673698   步上村:85678501   联华村:85681528   南升村:85681420   红山村:85681416   柳厝村:85681415   后岐村:85675565   苏田村:85681878   渔江社区:85680029   上郑村:85681194   南前亭村:85673892   建新村:85689978   侨丰村:85681422   双墩村:85685957   东际村:85684196   水头村:85687387   后朋村:85676155   南屿村:85681535   下里村:85687629    福清东瀚镇    接种对象:   常住东瀚镇的18周岁-59周岁的中国籍人群,包括港澳台同胞    预约流程:   即日起,居住地或工作地为东瀚镇的接种对象携身份证至所在单位、村委会预约登记    接种地点:   东瀚镇卫生院   地址:东瀚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东瀚镇后街21号    接种时间:   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东瀚镇防控指挥部:85811044   东瀚镇卫生院:85863573    福清三山镇   三山镇将于3月24日起开展全民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常住三山镇的18周岁至59周岁的中国籍人群,包括港澳台同胞    二、接种费用:   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个人不负担费用    三、预约流程:   接种对象携身份证至所在单位、村(居)委会预约登记    四、接种时间:   周一至周六下午14:00-18:00   周日上午8:00-11:00    福清南岭镇   南岭镇拟于4月起开展全民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常住南岭镇的18周岁-59周岁的中国籍人群,包括港澳台同胞    二、接种费用:   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    三、预约流程:   接种对象携身份证至所在单位、村委会预约登记    四、接种时间:   另行通知   接种禁忌   (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者;   (3)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   (4)正在发热者;   (5)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6)其他经医生评估后不适宜接种的人群。   提示:以上到目前为止的社区接种信息,后续开放更多的社区,及时为大家更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zhi_shu_cha_xun.html 2、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历史文化悠久、自然生态优越、地理位置独特、功能定位明确”四大优势,全力打造“相思岭大学生创业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两张名片,大力实施“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社会服务”四个同步发展战略,学校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学校于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福州市农业学校和福建省农业学校合并设立;前身可追溯至创办于1902年的中国近代官办中等实业学堂——浙股粤股蚕务学堂、创办于1903年的私立培元师范学校、创办于1908年的福州农事试验场农业别科班。学校秉承百年优良办学传统,在“学以致用”的校训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敬业奉献,和谐发展”的农院精神指引勉励下,现已发展成为以“农类”专业为优势和特色,财经、电子、建筑等专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600余人、成人教育学员近3000名。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zhi_shu_cha_xun.html 2、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座落在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学院规划占地总面积500亩,总建筑面积152069平方米,建设总投入3亿元。新校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学院交通便捷,对面即是合福高铁南平北站,距福州、武夷山不足半小时车程,是读书、治学、生活的理想场所。学院坚持“为南平打造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主动融入海西自贸区建设,服务闽北区域产业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区域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职院校。

2021年福建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1年福建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已公布,4月19日-5月19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卫健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根据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1号)和《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7月3-4日。

  二、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报考对象

  符合下列文件规定之一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符合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规定的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规定的晋升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考试专业为114个,具体内容见《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三)考试题型说明与模拟练习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看相关信息。

  五、组织实施

  本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由省及设区市卫健、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承担。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

  考生须在4月19日-5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网上报名申报中的“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报名人员所在设区市,其中省属和中直在榕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须填写“省属”。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合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考生自行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或由各单位统一到现场办理)。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中直、省直在榕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应于5月19-21日到省属报名点(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机关3号楼附属楼)进行现场确认。各设区市考点须根据考务工作安排(附件4)按时完成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将报考人员信息等上传考务系统。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的公章);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6月28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报考的对应专业

  1.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执业从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附件5),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卫生管理”专业的人员学历须为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具有医学专业学习背景,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基础研究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技术类专业。

  (二)关于免除考试的情况

  1.根据原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外医疗队员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2013〕110号),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的援外医疗队员,其援外期间可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报名前由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并报省卫健委备案后方可免试。

  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对正在援助西藏、新疆、青海且援派期为1年(含)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我省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试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免除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关于原始成绩加分的情况

  1.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精神,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申报评审对象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对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受县(处)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在原始成绩上加3分。

  3.已完成援助新疆、宁夏、西藏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精神,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四)其他

  1.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2.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报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次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

  3.本次考试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年限和呈报工作业绩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1.2021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专业一览表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3.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样式)

  4.202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

  5.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

  


2020年福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福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已公布,6月8-25日进行报名,8月1-2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卫健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根据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1号)和《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8月1—2日。

  二、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报考对象

  (一)符合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规定的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规定的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

  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考试专业为114个,具体内容见《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三)考试题型说明与模拟练习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看相关信息。

  五、组织实施

  本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由省及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承担。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

  考生须在6月8—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网上报名申报中的“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报名人员所在设区市,其中省属和中直在榕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正在援助新疆、宁夏、西藏地区且拟在受援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点”须填写“省属”。

  为加快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合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考生自行打印《2020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6月24-26日到省属报名点(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机关3号楼附属楼)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的公章):

  1.《2020年度福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页复印正反面);

  3.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各设区市考点须根据考务工作安排(附件4)按时完成确认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将报考人员信息等情况上传考务系统。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7月27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报考的对应专业

  1.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执业从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附件5),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卫生管理”专业的人员学历须为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具有医学专业学习背景,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基础研究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技术类专业。

  (二)关于免除考试的情况

  1.根据原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外医疗队员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2013〕110号),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的援外医疗队员,其援外期间可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报名前由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方可免试。

  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我省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试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免除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关于原始成绩加分的情况

  1.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精神,正在援助新疆、宁夏、西藏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2.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精神,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申报评审对象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对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受县(处)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在原始成绩上加3分。

  (四)其他

  1.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2.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报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次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

  3.本次考试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年限和呈报工作业绩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2020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专业一览表

  2.2020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样式)

  3.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样式)

  4.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

  5.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2020年)


2022年福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福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卫健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卫健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院及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0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福建省福能集团总医院:

  根据国家考务统一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7月2、3日。具体考试场次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对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及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相关要求,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一)申报副高级职称(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并受聘本专业中级职称满7年(其中,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二)申报正高级职称(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

  (三)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并受聘本专业中级职称满7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3.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中职学历,从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受聘本专业中级职称满8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四)申报基层正高级职称(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基层副高级职称满8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考试专业为114个(附件1)。

  (二)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三)考试题型说明与模拟练习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看相关信息。

  四、组织实施

  本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由省及设区市卫健、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承担。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

  考生应于4月20日-5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的“考区”选择“福建”,“考点”选择为报名人员所在的设区市,中直、省直单位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选择为“省属”。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合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二)单位审查

  考生自行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

  全省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从4月21日起。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或由各单位统一到现场办理)。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5月18-20日到省属报名点(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机关3号楼附属楼)进行现场确认。各设区市考点须根据考务工作安排(附件4)按时完成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将报考人员信息等上传考务系统。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四)准考证打印

  各考点于6月8日前完成考场信息上报,于6月15日前完成考场编排。

  考生于6月27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报考的对应专业

  1.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执业从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对应表(2022版)》(附件5),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2.从事卫生管理工作的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的人员,可申报“卫生管理”专业。具有医学专业学习背景,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基础研究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的技术类专业。

  (二)关于免除考试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报名前,考生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省卫健委备案后方可免试。

  1.根据原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外医疗队员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2013〕110号),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的援外医疗队员,其援外期间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对正在援助西藏、新疆、青海且援派期为1年(含)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我省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免除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关于原始成绩加分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原始成绩加分。

  1.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精神,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申报评审对象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对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受县(处)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在原始成绩上加3分。

  3.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精神,对已完成援助新疆、宁夏、西藏1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四)其他

  1.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2.本次考试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考试合格成绩3年有效(可用于申报2022-2024年度评审)。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条件及材料要求,按另文规定。

  3.各设区市考点要做好考试的报名宣传工作,及时公布考试考务安排的相关信息。要严格按照全省及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好考试报名、现场确认、考试组织等阶段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落实责任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2022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专业一览表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3.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样式)

  4.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

  5.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对应表(2022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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