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市介绍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东、东北邻鞍山市,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西北邻锦州市,南临渤海辽东湾,地理坐标位于北纬40°39′~41°27′,东经121°25′~122°31′之间。市区距省会沈阳市155千米;西距锦州市102千米;南距营口市65千米,鲅鱼圈港146千米,大连港302千米;东距鞍山市98千米。总面积4084平方千米,占辽宁省总面积的2.75%。辖兴隆台区、双台子区两个市辖区,大洼县、盘山县两个县。人口144万,有汉、朝鲜、满、回、蒙古等民族。沟海、沈山铁路贯境,公路有庄林、大盘、沈盘、盘营等干线。
中文名称: 盘锦市
外文名称: Panjin City
行政区类别: 地级市
所属地区: 中国东北
下辖地区: 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盘山县等
政府驻地: 兴隆台区
电话区号: 0427
邮政区码: 124000
地理位置: 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
面积: 4084平方千米
人口: 144万(2010年)
气候条件: 温带海洋性气候
著名景点: 红海滩
火车站: 盘锦站、盘锦北站
车牌代码: 辽L
行政区划代码: 211300
辽宁盘锦的简介
特产:盘锦大米 ,盘锦河蟹 ,大洼肉鸭 ,盘锦河豚 ,盘锦泥鳅。风景:盘锦自然景观比较优美,平原地貌、稻田、苇海、草原、井架、红海滩、珍稀鸟类与河流交织。截至2017年底,盘锦市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16个。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东、东北邻鞍山市辖区。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西北邻锦州市辖区,南临渤海辽东湾。市区距省城沈阳市155千米;西距锦州市102千米;南距营口市65千米,鲅鱼圈港146千米,大连港302千米;东距鞍山市98千米。地理坐标为北纬40°39′~41°27′、东经121°25′~122°31′之间。总面积4071平方千米,占辽宁省总面积的2.75%。扩展资料水产资源:盘锦拥有118公里海岸线、930万亩沿海滩涂,水产品年产量达到33万吨。其中,河蟹年产量6.5万吨,“大辽蟹”享誉海内外,盘锦是全国最大的中华绒鳌蟹人工繁育养殖集散基地,是“中国北方河蟹之乡”“中国河蟹第一市”。草原资源:盘锦市有优质草场0.4万公顷,分布于石山种畜场和盘山县大荒农场。主要饲用植物40余种,载畜能力可达2.7万头混合牛。在0.8万公顷河滩地中,大部分可改造成季节性草场,另有0.47万公顷水面可放养水生植物,大量的稻草和农副产物可供牲畜饲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盘锦
2023年盘锦中考总分是多少
2023年盘锦中考总分是多少如下:一、语数外语文、数学实行纸笔分卷考试,单科分值为12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长120分钟。英语包括纸笔考试(80分)、听力测试(25分)和口语(15分)考试等,其中英语纸笔考试、听力测试时长共计110分钟,口语考试10分钟。二、政治、历史、美术道德与法治、历史、美术实行纸笔合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卷面分值为60 分、历史卷面分值为60分、美术卷面分值为1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美术考试总时长135分钟,其中美术15分钟。因道德与法治、历史、美术合卷考试,申请美术免考计满分的考生按要求先参加考试,再按程序进行认定计分。三、理、化、生、地物理、化学实行纸笔合卷考试,物理卷面分值为70分,化学卷面分值为 50分,物理、化学考试时长120分钟。生物、地理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时长90分钟。四、体育体育与健康考试实行平时考核和统考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50分。其中,平时考核占15分,统考测试占35分。五、英语口语、音乐、信息科技英语口语、音乐、信息科技考试统一采用计算机辅助下的智能化考试(简称“机考”),三项考试同场次进行,总时长40分钟。英语口语分值15分(计入英语总分);音乐分值10分;信息科技分值20分。六、实操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科10分,共计3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采取动手操作方式进行。
盘锦中考2023总分
盘锦中考总分760分。中考填志愿,是指高中学生在参加完本地中考之后,由家长和孩子自行确定去哪一所学校就读。这次考试决定孩子们未来的发展路径,家长们也越发重视分数,然后再根据孩子的考试成绩决定去哪里上学,因此家长们也一定要给孩子做充分的准备,根据孩子的能力,选择合适的学习。中考填报志愿时间因地区而异,有的地区在考前就要填报志愿,有的地区则是在考后。比如武汉、泉州、青岛、杭州、广州等地区是在考前填报志愿,而北京、天津、海南、淄博、南昌等地区则是在考后填报志愿。此外,还有一种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方式,即中考结束后、成绩公布之前填报志愿,这种方式介于考前填和考后知分填之间,优势是可以避免影响考生考前复习,考生对自己中考成绩的判断相对考前更加准确,也避免了考后知分填方式过分强化“唯分数论”1中考填志愿实际上是在政府对考试资源和学校资源的整合分配下,以学生家长可以填写志愿,不管是学生要进入什么高中,都是要建立在有充分准备的基础之上,根据自身条件准备。其实是中考志愿填写也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时间表特别进行,所以我们不能草率的搞定志愿,在报考多高校时,也要按照学校的准考证号、学习方向和考试成绩等因素再次慎重填写,在确定好中考填志愿之后,要及时做好考试的备料工作,等待着最终结果的发布。
2023年盘锦各高中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2023年盘锦各高中录取分数线是集团辽东湾校区全市录取分数线:484.25分。集团辽东湾校区录取分数线:460分。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405.75分。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388.75分。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录取分数线:470.375分。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录取分数线:439.125分。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416.875分。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419.5分。大洼区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431.5分。大洼区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554.5分。【摘要】
2023年盘锦各高中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2023年盘锦各高中录取分数线是集团辽东湾校区全市录取分数线:484.25分。集团辽东湾校区录取分数线:460分。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405.75分。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388.75分。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录取分数线:470.375分。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录取分数线:439.125分。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416.875分。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419.5分。大洼区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431.5分。大洼区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554.5分。【回答】
确准吗?【提问】
亲亲[大红花]是确准的哦。【回答】
2022年盘锦市中考录取分数线
2022年盘锦市中考录取分数线:1、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377.625分。2、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83.2188分。3、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20.98163。截至2022年8月4日,各学校的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以下是2021年分数线,可供参考。盘锦市高集团市高中校区:统招录取分数线623分。集团辽油一高校区:统招分数线606.5分。集团市高中校区:指标到校录取分数线593分。集团市高中校区:新兴市外录取分数线592.8分。集团市高中校区:育才外市指标到校录取分数线587.95分。集团市高中校区:光正外市指标到校录取分数线583.05分。集团辽油一高校:区域内统招分数线591.60分。集团辽油一高校:区指标到校分数线552.20分。集团辽油一高(一完、兴隆、林丰、鼎翔):分数线582.50分。盘山县高级中学域内指标到校分数线:414.25分。以上内容参考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盘锦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2021年上半年辽宁盘锦市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盘锦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上半年辽宁盘锦市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辽宁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1〕1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现将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盘锦市,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为盘锦市的中国公民,可在盘锦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范围和权限
(一)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县区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盘锦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请认定人员类别划分
为方便申请人参加资格认定,将申请人员划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的人员。
二类人员: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2016年1月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未曾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简称“往届师范生”)。
三类人员: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取得《师范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认定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2003年6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话证书已作废),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关于普通话测试的咨询电话:0427-2285998(盘锦市教育局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一)网报时间
2021年4月27日8:00—5月8日17:00。
未能及时参加本批次认定的考生,请关注“盘锦市教育局”后续发布《盘锦市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对应的报名入口,按提示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大连理工盘锦校区的在读研究生须以本科学历信息申报。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请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
一类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类人员:选择“非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网报时,按网站提示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依据上述“二、认定范围和权限”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
3、网报时请上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图片为jpg格式,小于200k,须与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请认真核对个人网上申报信息的正确性,确保上传的证件照片、《个人书》照片清晰规范,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本人(不受理委托)需持相关材料到报名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地点:与网报所选“确认点”一致。
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608室。
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园综合楼3楼档案室。
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436室(盘锦市双台子区区政府中珠大厦4楼)。
兴隆台区教育局: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510室。
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按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其一:
a.户籍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b.居住证申领地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c.就读学校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现场提交。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校验的学历,申请人须现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neea.edu.cn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现场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现场提交)。
(6)《个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上传后,并带原件到现场确认点)。
(7)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学段和学科、身份证号后四位,如张三,初中英语,****)。
(8)体检
考生自行选择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表》(含化验单)在现场确认时上交(注:体检表中所有项目都要求检查并有医师结论)。《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上述同版照片。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请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请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
特别提醒: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四)资格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关注“盘锦市教育局”及时了解领取时间和地点。
六、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按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请在现场确认前实时关注盘锦市教育局,及时了解具体疫情安排。
以上要求请详细阅读,其他未见或不明事宜,请工作时间拨打各认定机构的咨询电话:(法定节假日休息)
盘锦市教育局:0427-8256958
盘山县教育局:0427-3552800
双台子区教育局:0427-2360426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6974
大洼区教育局:0427-8661345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2019年上半年辽宁盘锦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辽宁教育学院《关于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19〕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特别提示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理解公告,并下载使用本公告附件资料。
(二)认定工作流程: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审核—发证。
(三)现场确认须申请人亲自到场,不受理委托他人代为确认。
(四)请申请人务必下载学习《申请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和认定网报。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证明材料,改为《个人承诺书》。非盘锦市户籍申请认定不需要提交人事关系证明,改为提交盘锦市居住证即可(有效期内)。
(六)如果申请人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要求上传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并在现场确认环节,主动告知审核老师,并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以备登记后,由后台人工核验。否则,视为申请人现场确认不合格。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八)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相一致的、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见附件2)。申请认定中职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需提交。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如果申请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不但需要提交国考合格证明,还要提交与申请资格种类、学科相一致、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
二、认定范围和权限
1.认定的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盘锦市(含盘锦市各县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盘锦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认定的权限。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盘锦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请人认定类别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此公告,按照对应的类别进行报名操作。具体类别划分:
1、一类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二类人员:参加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先行报名,待取得合格证明后按要求到现场确认。
四、申请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其他大学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其他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其他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申请学科条件:申请认定的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学科相同;
4、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
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国考笔试报名和考试工作,咨询电话:2811915。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2003年6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话证书已作废)。
需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员请与盘锦市教育局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相关事宜,咨询电话:2285998。
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一致的、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即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在高中从事过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其它依此类推),申请人所选择的实践基地必须在盘锦市所属公办或私立学校(培训机构不可),并完成《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中所有规定项目,以便认定机构到实践基地进行审查。
7、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具体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6月7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例如: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户籍为盘山县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盘山县教育局)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由于认定系统的调整,很多重要信息需申请人自行确认并由认定机构负责打印,因此需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受理委托他人代为确认,请申请人周知。
1、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致远楼六楼608室。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户籍为盘锦市的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户籍非盘锦市的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就读学校在盘锦市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1个月内有效)。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以上材料可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neea.edu.cn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用提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人员请打印此表);
《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打印此表)。(体检结果需含化验单,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7)《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原件,手写或打印均可,但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其中,实践不少于20周、听课不少于50节、讲课不少于20节,完成班主任工作和教育研究论文;实践证明要有实习学校校长和实习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在实习学校盖章处留学校或指导教师联系电话以备核查。(见附件2);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类别、身份证号后四位,如张三,初中英语,****)。
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在规定限期内提供上述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六、体检(统一体检)
1.体检时间为认定工作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有效,超期无效;
2.认定机构不指定体检医院,必须是县以上医院(盘锦市县级以上医院为: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原辽河油田总医院),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大洼区人民医院,大洼区中医院,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
3.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自行到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完毕后,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完整填写全部检查项目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医师签字,体检医院盖章确认。如有漏检或检查项目无结论的,以及体检医院没有加盖公章的,则体检结果不合格。
5.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通知要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 阴阴 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申请人员务必按要求体检。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不要错过领取证书时间。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以盘锦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不能重复申请同种类、同学科的教师资格。
2.本年度认定工作所涉及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均以本网站通知为准。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以上要求请详细阅读,其他未见或不明事宜,请拨打认定机构电话:
盘锦市教育局,0427-8256958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6974
双台子区教育局,0427-2360436
大洼区教育局,0427-8661345
盘山县教育局,0427-3552800
附件:
1:申请人用户手册.doc
2:教育教学评价手册.doc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4: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盘锦的教育
2013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4.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2.7%,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全年幼儿园在园幼儿28335人。普通小学招生12062人,在校生67856人,毕业生13598人。初中学校招生13591人,在校生42486人,毕业生13364人。普通高中招生10586人,在校生30184人,毕业生9667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429人,在校生6264人,毕业生1850人。特殊教育在校生65人。 高等教育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理工院校)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综合院校)中等教育 盘锦市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辽河油田第三高级中学
盘锦市教师资格考试在什么时候?
盘锦市教师资格考试一年可以考两次,上半年是3月笔试,5月面试,下半年是11月笔试,1月面试。
盘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有效期保留2年,单科成绩也保留2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还在有效期内科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证面试。
幼儿教师资格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教师资格笔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可通过两种成绩查询的方式,在查分入口开通之时,即便入口拥挤也能快速查询到教师资格成绩。
2020年盘锦教师资格笔试报考条件是啥
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中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