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卫生信息网

时间:2024-04-20 03:34:12编辑:coo君

辽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标准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城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仲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省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新发展。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省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省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省民政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省传染病总体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占并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占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省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辽宁省卫健委服务热线

12320属于卫生行业政府公益热线,是卫生系统与社会和公众沟通的一条通道,是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的一个平台,是向公众传播卫生政策信息和健康防病知识的一个窗口,它是卫生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最终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摘要】
辽宁省卫健委服务热线【提问】
您好,咨询律师为您服务,稍等我一下。【回答】
好的👌【提问】
辽宁省卫生健康。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邮政编码:110001,联系电话:024-23388970 23383736。【回答】
12320属于卫生行业政府公益热线,是卫生系统与社会和公众沟通的一条通道,是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的一个平台,是向公众传播卫生政策信息和健康防病知识的一个窗口,它是卫生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最终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回答】
24小时热线吗【提问】
还是有时间限制的【提问】
没有时间限制的【回答】
我在铁岭打这两个电话就可以了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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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2020年辽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25日,8月1日-2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为做好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要求

  2020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符合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130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职[2016184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拟申报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除外)均需参加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

  (二)下列人员享受免考政策

  1.自2016年起,援派时间超过1年的援疆、援藏、援外等人员,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免考。

  2.在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工作满3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评年度末)申报人员免考。

  3.申报民族医(蒙医学)髙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考。

  4.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考。

  二、考试内容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应知应会的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复杂疑难病例分析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二)考试及评审专业设置

  1.报考人员报考专业和级别必须与申请评审专业和级别相一致。报考专业有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本人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的专业相一致;报考护理专业,须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符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依据。《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2.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人员除按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报考“中医内科”专业。

  3.自2020年开始,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各专业的人员除按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按照中医所设置的对应专业报考。

  (三)考试题型

  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练习版进行模拟练习。

  三、考试有效期

  自2016年起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申报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多次参加考试,评委会将选取成绩计入评审总成绩。申报人员报评专业或工作单位层级发生变化时,须按现专业或工作单位层级重新参加考试。

  四、报考方式及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式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于6月8日-6月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请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6月9日-7月3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各市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安排补报。

  3.网上资格审核。请各市于6月9日-7月3日对辖区内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7月27日-8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报名表》(1份),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确认后,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原件返还考生,其他材料由资格审核部门统一留存。

  五、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设置1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场设置

  考场分设在14个市。承担考试任务的机考机构必须是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必须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请各考点7月10日前上报考场信息。各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六、考试组织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考试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4考寻考务管理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本地区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工作,承担考试任务的各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各地新冠疫情防控

  要求,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和安全保密工作。

  (二)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当年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髙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要通过各种传媒,加大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和评审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报名考试。

   附件:

  1.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专业目录

  2.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20年度卫生高级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2017年辽宁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

根据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辽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辽人社职(2017〕19号"文件可知:
2017年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22日,报名入口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学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如实填写人个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要求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4月25日-5月23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各市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安排补报。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
1.《报名表》(1份),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他材料由资格审核部门统一留存。
网上资格审核。各市须于5月24日-6月5日对辖区内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于6月27日-7月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9日。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科,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卫生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问题一:卫生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儿童医院、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局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有疑问,请继续“追问.
答题不易,互相理解,您的采纳是我前进的动力,感谢您.

问题二:卫生局下属单位是私立还是公立? 你得看是什么性质了!卫生局是公立但下属单位不一定是公立单位

问题三:中国卫生部有哪些下属机构? 卫生部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卫生统计、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人事司。
拟订全国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三)规划财务司。
拟订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国家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
(四)政策法规司。
起草卫生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拟订卫生政策和标准;起草部门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指导地方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弗)农村卫生管理司。
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
(八)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拟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妇幼卫生技术标准;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九)医政司。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
(十)医疗服务监管司。
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承担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十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组织拟订药......>>

问题四:卫生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医院,卫生院,卫校,防疫站,爱卫办

问题五:卫生局管理的下属单位有哪些? 人民医院、中穿院、妇幼儿童医院、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局

问题六:卫生局包括哪些单位? 5分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8个职能科(室):8、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8、规划财务科;8、医 卫生局是国家事业单位,是省市县 *** 的下属部门。 办公室 人事科 规财科 法监科 疾控科 医

问题七:如何从卫生局下属单位 这个不是问题,你想考就可以考,现在单位不会耽误个人的前程的,你考上了他们会给你工资的,你考的是省里的公务员,你是向上走,他们不会得罪你的。祝你好运!

问题八: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县局下面就一个,计划生育服务站

问题九:卫生局下属的单位都有什么?那个赚的多有前途? 卫生局下属单位有各区卫生防疫站,各区中心血站,都是很好的事业单位编制.福利待遇都好. 如果在卫生局机关工作,哪怕是局医务工会,也是公务员待遇. 卫生局里有机要室,人事科,后勤科,川会,外事处.这些都是有编制的.
卫生局直属是有很多甲级大医院,但如果你不是医学专业,就算有关系可以弄进去,多半也就干点行政方面的工作,没有多大发展前景。比不上卫生局机关和各区卫生防疫站,各区中心血站的。

问题十:卫生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是指哪些单位 计生就不用说了,单线。卫生多了,各级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卫监、疾控、爱卫、血站血办、急救中心、妇幼所、牙防所、医管中心、卫生资源中心、卫校、卫发院、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等等。


卫生局包括哪些单位?

卫生局管理的下属单位有: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儿童医院、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扩展资料: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负责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生局

辽宁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

 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通知》可知,2022年辽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为7月2日-3日,报名官网:中国卫生人才网,报考方式及报考程序如下:一、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一)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为2022年7月2日-3日。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设置1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考场设置考场分设在14个市。承担考试任务的机考机构必须是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必须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请各考点6月10日前上报考场信息。各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辽宁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辽宁省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卫生局: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以下简称《考试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人事局、卫生局要严格按照《考试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2007年度的报名工作。从2007年起,我省参加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考点于报名前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考点、报名点的报名具体起始时间、网上报名的网址、网上报名后确认的具体地点、方法及注意事项等,特别要明确考生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及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报名和考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083(含)之间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人机对话考试的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全省不再制定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有效的合格分数线。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律通过参加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五、省内为符合省人事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1995]2号)和《关于2002年实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辽人[2002]198号)规定的人员组织的考试截止到2008年。2007年度全省考试时间确定为7—8月,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组织选派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回国参加省内组织的考试者,待援外结束回国后,在一年内参加“双四”考试合格者,其取得资格时间从符合“双四”条件时间计起。如考试不合格,以后再参加“双四”考试,考试合格年度每晚一年,其资格取得时间从符合“双四”条件时间顺延一年。凡由组织派出的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援外的其他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比照此政策执行。   六、各市人事局、卫生局要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在报名期间务必选派责任心强、掌握考试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承担报名咨询、资来自医学 教育网格审核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并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在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环节上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所应具备的报名条件审查报考资格。各考点要本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查报名资格,并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和经办人姓名。对不按报名条件审查资格,使不具备报名条件人员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凡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六、考试报名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请各考点务必严格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时间(附后)做好各个阶段报名相关信息的上传和接收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以往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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