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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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漯河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漯河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https://luohe.xueanquan.com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漯河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漯河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临颍县城关镇邢庄小学

3月25日,临颍县城关镇邢庄小学开展“关爱生命,快乐成长”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该校以手抄报、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给学生以体验式、参与式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教育学生远离伤害和危险,避免和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中心小学

3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中心小学举行安全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上午10时,随着校园内急促的警报响起,该校师生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入各自岗位进行及时疏散。400余名师生配合默契,仅用时1分02秒完成集合任务,打破往年历次演练记录。

随后,该校进行安全知识讲解,要求学生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碰到突发事件,冷静对待,学会自我保护;珍惜生命,拥有健康的心理,从容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东街小学

为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东街小学举行“安全在我心中”手抄报比赛活动。

手抄报创作主题为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等,以绘画、文字的形式,将安全知识通过一份份精美的手抄报传递给大家,并在优秀作品中评出集体、个人一二三等奖。

此次活动给学生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平台,既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又提升了学生的文明礼仪、安全防护意识,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平安校园,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为构建和谐校园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漯河市郾城区龙城一中

为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之际,漯河市郾城区龙城一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安全教育日前夕,该校开展“你的安全,我的快乐”安全常识作品征集活动,号召家长和学生共同创作手抄报、漫画、书法和手工品等,把安全知识牢记心中。

周一升旗仪式上,老师做安全教育主题演讲,以贴近学生生活、易于理解的安全故事为例,从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校园安全和校外安全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学校举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让全体师生在模拟环境中掌握逃生技巧、灭火本领,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达到了预期效果。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明李小学

3月25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明李小学举行“校园安全”主题演讲和消防现场演练活动。

在周一升旗仪式上,该校少先队员代表以校园安全为主题进行国旗下演讲。为提升安全教育实效性,该校还邀请消防官兵举办消防知识讲座。消防官兵生动地讲解火灾的危害、特点和正确的逃生方法,指导师生如何使用灭火器,随后指导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此次消防知识讲座暨安全演练活动使全校师生了解了火灾的危害,增强了师生在突发事件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


河南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河南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河南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https://henan.xueanquan.com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河南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河南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3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三级教育、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在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隆重举办了“关爱生命,快乐成长”河南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参会领导

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智慧岛大数据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平山讲话。

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局长田国安

郑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立讲话。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讲话并宣布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正式启动。

领导向学生赠送安全教育书籍

安全教育成果汇报展示

应急消防疏散演练

我校一二三年级师生进行现场应急消防疏散演练。师生们应急疏散环环相扣,训练有素,安全防护措施和逃生避险技能规范、熟练,师生们的表现得到与会领导和嘉宾的一致称赞。

李亚楠老师向李黎校长汇报逃生人数

演习中,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郑东新区大队的官兵进行现场消防灭火救援演练,对在教学楼上被困学生进行了及时“施救”;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商都院区的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医救治。

李黎校长做活动总结

校园安全防护操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伴着铿锵有力的安全知识童谣,我校四五年级三百位学生为现场嘉宾展示了学校自编的“校园安全防护操”。

安全情景剧

我校师生共同出演的《君君一家过年回家路》安全情景剧,以学生“君君”同学一家人过年回家旅途中遇到的种种安全防范为线索,同学们通过语言和动作的有机融合,通过情景再现、歌舞表演、现场互动等形式,将学校日常开展的“消防应急、防校园欺凌、防性侵、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等安全教育成果一一展现,剧情寓教于乐、环环相扣,安全防护知识处处展现,使现场观众轻松之余,受到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的教育和提升,师生们的精彩展示博得了大家的声声称赞。

吴参谋说消防

令人惊喜的是,火遍全省的“吴参谋说消防”中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吴娟参谋也来到了启动仪式现场。

吴参谋通过消防知识与古诗词串烧的形式和现场的学生观众进行了热烈的互动,同学们在消防知识与古诗词的对话中学到了有趣更有用的消防知识和防护技能。

李壤老师献唱

我校李壤老师献唱一首《天下平安》,希望我们把安全意识时刻放在心中,祝愿所有人平平安安。

与此同时,为了全面展现我校的日常安全教育成果,学校还在大门口升旗广场区域分别布置了“安全知识宣传区”和“安全防护体验区”。

安全知识宣传区

安全知识宣传区结合学校日常开展的安全教育,以“安全的一天”为时间轴,从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和防暴恐”教育开始,到校内防欺凌、防踩踏、食品卫生、课间活动等安全防范知识,一直延伸到校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使用、户外防溺水、防拐骗、室内消防安全等一系列教育内容。

安全防护体验区

“安全防护体验区”,在一辆辆威武的消防灭火救援特种车辆映衬下,来自郑东新区应急消防救援大队的官兵,通过消防屋、消防特种设备展示、消防VR体验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和众位来宾来了一次生动形象的消防教育。

郑州市公交四公司第一车队也特意派出一辆公交车参与活动,使参会嘉宾、师生身临其境的体验学习了公交车安全应急逃生技能。

各大媒体采访

社会反响

一份付出 一份收获

此次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的顺利召开,全面深入地推动了郑东新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必将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与会师生及嘉宾纷纷表示,教育之路千万条,安全教育第一条。对于安全教育,要从我做起,关爱生命,快乐成长,用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我们的幸福生活构建起最坚固的屏障,使每一个人都能用健康、平安、快乐、幸福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积攒自己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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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安全

游泳是一项十分有益的活动,同时也存在着危险。要保证安全,应该做到:

1、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等各种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处在月经期的女同学也不宜去游泳。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必须先了解水情,水中有暗流、漩涡、淤泥、乱石和水草较多的水域不宜作为游泳场所。来往船只较多、受到污染的血吸虫等病流行地区的水域也不宜游泳。

3、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可以跑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防火安全

在学校里也有防火安全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3、采用火炉取暖的教室,要先派专人负责,管理好炉火。

4、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5、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站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


2021年河南漯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 #中考# 导语】 从漯河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河南漯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合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制定分县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二、考录办法

  2021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含功能区,下同)组织实施的办法。舞阳县、临颍县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源汇区(含西城区)、郾城区(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召陵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姬石镇)负责指导和组织本辖区内的学生报名和考务,阅卷工作由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录取由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各高中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负责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2021年中招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由各县区考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报名须交纳报名考务费,交费标准执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的规定。

  (二)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

  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填报。我市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日—6月10日,具体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2.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

  (1)五年一贯制高职(简称“五年制”)和“3+2”分段制高职(简称“3+2”)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生。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的考生。

  (2)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由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4日—7月4日。每个考生可选报2个“五年制”和“3+2”志愿,2个小中专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不影响普通高中正常录取。

  (3)不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4)大中专(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各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发布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考生和家长也可以直接到所在初中学校查阅《2021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含普通中专)。考生报考志愿由学生本人填报,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严禁学校和教师代*生填报志愿。

  (三)考试

  2021年我市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三个考区的阅卷工作由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舞阳县、临颍县的阅卷工作由各县组织。市县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市县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工作全部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舞阳、临颍两县教育局负责本县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录取分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和本地招生录取。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1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主填报以上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规范面向本地招生录取工作。本地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6日—7月30日。具体录取时间另行通知。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普通中专(“五年制”和“3+2”)

  普通中专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五年制”和“3+2”招生,优先从参加2021年中招考试并达到分数要求且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优先录取参加2021年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但要严格审验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

  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录取新生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被录取新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到校报到。新生到校报到后,招生学校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及时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由省招办集中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招生学校要及时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招生学校按50元/生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的大(小)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生办公室。市属学校的大(小)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市招生部门收取。按照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五年制”、“3+2”升转段学生按30元/生标准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3.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录取由学校负责,学校在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20日将招收学生信息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生成学籍。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生成的学籍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信息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

  三、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

  (二)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区、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等省提前批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

  从今年起,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县区和市属高中要认真落实《漯河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1年)》要求,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建立健全学生准入制度,严把转学入口关,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杜绝人为造成的大班额。

  (四)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精神,自2021年起,我市漯河高中宏志班停止招生。

  (六)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与《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附件2)一致。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县区和市属初中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八)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县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相关材料需交市县阅卷部门一份备案),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三是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考试巡视检查和招生录取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四是完善招生政策咨询制度。各县区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区、各学校要设立网络解答、电话咨询等服务,及时按政策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2021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地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本县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保密、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环节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2021年6月20日前,各考区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要求,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认真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书》(附件3),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毕业学校备查。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县区和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区和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是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管理。对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分配生、弄虚作假获得照顾资格等一经查实,对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认定为考试作弊处理。

  各县区要依托省中招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3199877联系人:安文强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3199978联系人:李睿

  普通中专(含五年制,3+2)招生咨询电话:3169128联系人:梁长立

  附件:1.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3.2021年中招考试书

  4.2021年漯河市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分解表
附件:漯教〔2021〕38号关于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1).docx
2004年河南漯河中考历史真题及答案 2004年河南漯河中考道德与法治真题及答案 2007年河南漯河中考历史真题及答案 2006年河南漯河中考道德与法治真题及答案 2005年河南漯河中考道德与法治真题及答案 2023年河南漯河中考时间一般在几月几号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


注意啦!2018年河南漯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一、关于小学招生

  (一)入学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县区或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或七周岁)。各学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校。

  (二)招生办法及要求

  1.小学招生办法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就学机会。

  2.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为辖区内各小学划定招生服务区,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相对就近报名入学,任何小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对新入学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3.公办小学组织报名入学前,要对招生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的常住住址和户口进行审验。适龄儿童常住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常住合法居住地(住宅)保持一致的,学校方可接收其入学。

  严禁公办小学跨招生服务区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

  严禁任何公办小学与幼儿园实行对口入学。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占坑班”。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辖区内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4.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各小学的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各小学新招生一年级不得出现66人以上超大班额,确保小学阶段超大班额零增量,56人以上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

  5.全市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2018年7月1日—7日。报名时携带户口本及房产(住宅)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长提交的各种入学资格证明复印件由学校妥善保存。

  如果家长(监护人)未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小学报名,视为主动放弃儿童在该小学上学。

  6.招生录取结束后,各小学应及时填报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所在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小学将《市属小学招生录取花名册》连同Excel电子表格一起于8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积极采取措施,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加大宣传《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引导家长积极配合送其子女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对有能力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学校不得将其拒之校外,应使其随班就读或送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并根据漯河市教育局、漯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杂费的通知》(漯教基〔2003〕90号)文件要求,免除其学杂费,保证我市残疾儿童入学率逐年提高。

  (四)学籍管理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二、关于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与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市属各初中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依法保障所辖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根据“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初中招生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初中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3.为稳定各初中的生源,各县区所属初中不准跨县区招生。郾城区直初中招收沙河以北、嵩山路以西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任何初中不准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4.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得以学科类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更不得提前招生。小学不得向初中提供小学生毕业测试成绩。

  5.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新招生七年级不得出现66人以上超大班额,确保初中阶段超大班额零增量,56人以上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公办初中不得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

  6.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初中的管理,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初中教育健康、和谐、均衡发展。

  三、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非户口所在地城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的务工证明、暂住地相关证明)、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意见等。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应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暂住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为其出具《漯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配入学通知书》(见附件),并将其安排到相对就近、班额不满的公办中小学。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电话。

  四、关于市属初中招生

  (一)市属初中招生计划

  2018年市属初中计划招生105个教学班,各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市实验中学东校区:6班市实验中学西校区:14班

  市二中(东、西校区):8班市三中东校区:10班

  市三中西校区:10班市五中南校区:8班

  市五中北校区:8班市外语中学:8班

  市十中:2班市十一中:3班

  市十五中:3班市五高初中部:8班

  市十四中:2班市育才学校:5班

  市宇华实验学校:6班格瑞特初级中学:4班

  (二)招生办法

  在继续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市区初中分布、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为市直初中学校相对就近划定招生区域。

  市实验中学东校区:舟山路以东——沙河以北——龙江路以南(沙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嵩山路以东——舟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南——沙河以北。

  市二中:澧河以东——五一路以西——沙河以南——湘江路以北;五一路以东——交通路以西——沙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市三中东校区:五一路以东——铁路以西——沙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市三中西校区:澧河以南——漯舞路西北——107国道以东(包括三里桥、何王庄两村原住村民子女)。

  市五中南校区:107国道以东——铁路以西——湘江路、漯舞路以南(干河陈乡所辖区域)。

  市五中北校区:五一路以东——铁路以西——人民路以南——湘江路以北。

  市外语中学:铁路以东——沙河以南——银鸽大道以西——人民东路以北;铁路以东——中山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南——南环以北。

  市十中:沙河以东、银鸽大道以东——中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

  市十一中:铁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后谢乡所辖区域)。

  市十五中:沙河以南——澧河以北——107国道以东;107国道以西——澧河以北——王屋山路以东——省道S241以南。

  市五高初中部:祁山路以东——龙江路以南——铁路以西——淞江路以北;祁山路以东——淞江路以南——嵩山路以西——沙河以北(注:沙河以北、嵩山路以西区域,原属郾城区区直初中的招生区域,对于户籍在该区域内、同时在该区域内小学就学的小学毕业生,执行郾城区制定的小升初对口升学政策)。

  市十四中学、漯河育才中学、市宇华实验学校、格瑞特初级中学自主招生,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

  市直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招生区域外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

  (三)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初中新生录取

  1.报名登记。

  各小学要认真组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报名登记工作。

  程序:毕业生本人如实在《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中填报家庭基本情况和拟报市属初中——毕业生所在班班主任签名——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按所报初中学校分类——各小学汇总毕业生报名情况,填写《小学毕业生报名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登记表”一并报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区教育主管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各小学的“汇总表”(含电子版)及《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送达相应初中学校,同时将各小学的“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并发电子版至邮箱。

  2.审核录取。

  报名登记结束后,各小学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有秩序地组织毕业生携带全国学籍表或毕业证、户口簿及房产(住宅)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入学资格证件复印件由学校妥善保存)。报到审核时间原则上:2018年7月1日—7日。

  如果学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报到审核时间到片区内初中报到交验相关材料,视为主动放弃在该初中上学。

  各初中要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坚持毕业生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户口保持一致,并在同一户口簿,住址核查坚持以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生活、且在初中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住宅)、并实际居住为准。各初中只准招收常住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特殊情况由各小学、初中相互配合,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处理解决。

  市属各初中为审核合格的学生填写《市属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纸质件一式二份),校长或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后,连同Excel电子表格一起于8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

  市十四中学、漯河育才中学、市宇华实验学校、格瑞特初级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填报《市属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一式二份),校长或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后,连同Excel电子表格一起于8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

  3.新生学籍转接。

  各初中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新招生七年级学生学籍时,应认真核对《市属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未经核查批准者不得办理学籍转接。

  五、关于房产份额

  市直公办中小学招生,对于申请入学儿童居住的房产(住宅)由多人共有的,申请入学儿童及其父母占有房产份额51%(含51%)以上者,方可作为入学申请依据;房产份额不足51%者,不作为申请入学依据。共同共有的房产,不作为申请入学依据。

  六、关于户口转入及房产证取得时间

  市直公办中小学招生,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在市直中小学试行教育均衡化改革的通知》(漯教〔2013〕25号)的要求,学生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转入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的时间在招生年份的前一年7月1日及以后的、或者房产证取得时间在招生年份的前一年7月1日及以后的,学生应按原住址、原户口所在地到就近的学校就学。

  学生如果到原住址、原户口所在地就近的学校就学有困难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招生不满计划的学校就学。

  七、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子女就学情况

  (一)非漯河城区居民在漯河城区购房并落户城区的情况。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漯政〔2015〕13号)中,明确了“落户城区的,购房者可凭房产证,其子女在教育、公共卫生服务上享受城区居民相关政策待遇。”

  漯政〔2015〕13号文件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根据该文件精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落户城区者,其子女上小学、初中,按照市、区招生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但不落户的情况。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漯政〔2015〕34号)中,明确了自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凡在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可申请获得财政购房补贴。”同时并明确了“凡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凭房产证件,其家庭子女即可在居住地选择相对就近入学。”

  1.对于按照该文件获得购房补贴的农村居民,在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凭房产证,其家庭子女在居住地可以选择相对就近的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2.对于按照该文件不能获得购房补贴的农村居民,其家庭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八、关于招生纪律

  为保证我市小学招生、初中招生政策的连贯性,保障各项招生改革制度顺利实施,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区教科体局、中小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强化招生督导。中小学校要增强大局意识,相互支持,主动配合,确保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学校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工作。

  各县区要制定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宣传工作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违反政策乱招生而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县区将本县区2018年招生文件,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8年秋季开学后,各县区教科体局要组织对所属中小学校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于2018年9月10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9秋季河南漯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各县区语委办:

  根据国家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精神,为做好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满足社会需求,我市将开展2019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户籍在本地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5-27日。

  三、收费标准

  社会人员50元/人,教师30元/人(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四、报名方法

  1.社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语委办报名;

  2.报名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教师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根据省语委要求,即日起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如需在本地考试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3.各县区于9月28日将报名信息上报至市语委办;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根据要求报名并缴过费的考生,按各县区语委办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测试时间

  10月19-20日、26-27日。按照报名顺序依次安排考试,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关于考试,如有变动随时在漯河教育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请考生按照准考证标示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自行负责。

  3.考试当天将现场拍摄照片用于考试及普通话证书的印制。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普通话等级证书将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发放,可登陆“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查询成绩。考生可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证书,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九、联系电话及地址

  源汇区语委办:2388870(源汇区双龙文景路1号区教育局110室)

  郾城区语委办:3325933(郾城区教育局南楼303室)

  召陵区语委办:3365596(召陵区汾河路31号教育局教研室)

  舞阳县语委办:33039983303915(舞阳县西大街县教研室)

  临颍县语委办:8865018(临颍颍川大道教育局四楼408室)

  示范区语委办:6770816(示范区语委办姬石镇中心学校)

  经开区语委办:5759879(开发区教研室河东王小学校内)

  西城区语委办:6818558(西城区教育办公室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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