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事业单位招聘怎么报名
青海事业单位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即可报名,进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后可以看到报名入口。青海事业单位基本报考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岗的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以上是“青海事业单位招聘怎么报名”的全部解答。
青海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哪里看
青海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信息一般都会在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布。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上就是青海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哪里看的全部解答。
青海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2
1、青海省事业单位考试每年有两次大型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报名考试在4-5月份,下半年报名考试在9-10月份。2021年青海事业单位公告发布时间是4月19日,考试时间是5月22日,按照去年的考试时间可得知2022年的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也会在唉5月份,公告发布大概会在4月份。具体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大家可以在青海人事考试网上面查看。免费领取考试资料2、青海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根据岗位职责和性质主要分为六类岗位: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不同的岗位考试的内容会各有则重,具体考试内容以大家报考的岗位和考试大纲为准。青海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2
青海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2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时到6月2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时到7月1日24时,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根据往年的情况,上半年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般都是在4月中旬发布公告,5月份进行考试,2021年青海就是4月16日发布公告,5月22日进行考试。而作为全国统一的大型招聘考试,参与的省份也是很多。 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撤销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设立、变更、撤销的必要性的可行性。(二)事业单位的名称、类型及内设机构名称。(三)业务范围、经费预算管理形式。(四)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等。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编制应根据事业单位性质、社会功能、业务范围等实行分类管理。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超编制使用人员;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实行编制总量控制;经营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再核定人员编制。
青海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青海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有哪些呢?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单位对于年纪及,学历,专业要求有不一样的要求,但是同时,也是有一些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的,(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岗位要求必备的专业技能。(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青海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不能报名条件有以下几条:(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三)根据规定,近两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但已经(或曾经)考录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以上就是青海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全部解答。
青海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青海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如下:青海省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这两门。这两科目的总分均为150分,满分300分。部分岗位可以需要加试专业知识,加试专业知识由主管部门或者是用人单位来负责命题,并单独组织专业知识考试。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分为abcde这五类,虽然考试的科目相同,但是题型和内容都有所不同。笔试成绩=职测成绩x40%+综合成绩x40%+专业知识x20%。在青海省事业单位考试中职测的主要由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这几个部分构成,考查考生从事该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相关知识和能力,以确认该考生是否能够胜任该岗位。职测的主要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四个部分等。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涉及政治(党史、马哲、中特等)、经济(经济学理论、经济法)、法律(民法、行政法、刑法等)、管理(常考一些理论知识),剩下的还有科技、人文、历史、时政、公文写作等。
请问青海省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青海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5月7日。考试时间公布来源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13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23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和岗位发布时间做出回复,确定笔试时间为5月7日。扩展资料: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考的考生对于一些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主要包括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考察的范围比较广,深度不会太深。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是考察的数量关系以及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也有一些省份考的还有写作方面的题目。3、申论:事业单位的申论考试,主要是考察的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考试难度比较高,考试难度也比较高。4、专业课专业课:这也是一门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以及专门技能的考试。主要是涵盖了管理类、计算机类、审计财会类、医疗卫生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2023年青海省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859人公告(事业编512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青海省招聘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59名。招聘程序: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高学历人才,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3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新闻网、青海人才工作网、青海三江学堂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线上主要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考核。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试讲、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3.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工作根据需要可在集中引才地区组织进行,也可先签订意向性协议,再到用人单位参加考核测评。具体考核测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3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政审)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企业引进人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简化程序。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级、市(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使用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保障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六、具体事宜
2.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企业)(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原文标题: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6f99adb01b92079508b24e61d76eae68.shtml
2023年青海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青海2023年毕业的考生注意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2023年度青海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的考试公告,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考一下。下面是我整理的“2023年青海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青海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高学历人才,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3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新闻网、青海人才工作网、青海三江学堂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线上主要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考核。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试讲、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3.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工作根据需要可在集中引才地区组织进行,也可先签订意向性协议,再到用人单位参加考核测评。具体考核测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3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政审)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企业引进人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简化程序。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级、市(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使用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保障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六、具体事宜 各用人单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具体考核测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另行制定并随时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查询。 附件: 1. 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事业单位) 2. 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企业)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点此链接查看)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点此链接查看)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2020年青海省黄南州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年青海省黄南州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青海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青海省黄南州招聘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青海省黄南州招聘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13人员公告(2019年4月13日发布)(二)报名及资格初审。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2.报名时间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21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23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24日12时网 上 缴 费 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24日24时3.加分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后,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6日至5月7日到黄南州人社局(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热贡路101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按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处理。汉族子女加分审核,由考生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父母工作或退休证件及诚信承诺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由州人社局核实信息后统一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原标题:2019年上半年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13人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zgsydw.com/qinghai/20190413/519635_1.html
2020年青海省黄南州事业单位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年青海省黄南州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青海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青海省黄南州招聘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青海省黄南州招聘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13人员公告(2019年4月13日发布)三、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二)本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和相应学历条件。(四)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原标题:2019年上半年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13人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zgsydw.com/qinghai/20190413/519635_1.html
青海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青海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5月7日。考试时间公布来源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13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23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和岗位发布时间做出回复,确定笔试时间为5月7日。扩展资料: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考的考生对于一些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主要包括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考察的范围比较广,深度不会太深。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是考察的数量关系以及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也有一些省份考的还有写作方面的题目。3、申论:事业单位的申论考试,主要是考察的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考试难度比较高,考试难度也比较高。4、专业课专业课:这也是一门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以及专门技能的考试。主要是涵盖了管理类、计算机类、审计财会类、医疗卫生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