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教育局电话
0774-5139508贺州市教育局是贺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门,座落于贺州大道中段东面,总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办公总建筑面积为3774平方米。直管贺州高中、贺州二高、市实验中学和市幼儿园,设立二层机构有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贺州市教学设备供应站、贺州市电化教育站、贺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和贺州市教育发展中心。全市有幼儿园127所,小学765所,初中104所,普通高完中17所,中等职业学校19所,普通高校1所,特教学校4所,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分别为213554人、117779人、28321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分别为99.7%、98.2%,幼儿园在校人数38045人,中职在校生20368人;全市有公办教师18685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四)负责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审批。负责管理市直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阶段学校。(五)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参与起草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执行,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监测及教育系统综合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及投资计划的实施,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六)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青少年科技及校外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七)归口负责权限内的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及相关招生考试工作。
贺州市教育局电话
贺州市教育局电话:0774-5139529。一、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2、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二、主要科室1、办公室:主要是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比较重要的党务以及政务还有事务工作。还要在平时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总结等。2、政策法规科:主要是负责处理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以及发展战略的研究,以及相关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且制定相应的法规以及政策。3、人事处:主要是负责全国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以及教师的相关轮换工作,还有平时的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以及平时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4、财务处:主要是制定教育经费管理,并且筹措相关的政策规定,并且统计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投入以及相应计划的执行。
八步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八步区教育局的常设机构里没有招生办,该局办公室电话是:0774-5210080。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关于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拟订八步区教育、科技创新工作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教育、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检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统筹协调教育、科技创新工作综合改革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章程建设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贯彻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工作。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三)负责教师、科技人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承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录用、调配、交流、岗位设置、职务评审、工资管理、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和培训规划,实施科技人员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任免学校领导;开展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支教走教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四)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八步工作的外国专家。(五)负责对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含民办教育)及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校外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信息化、教育装备标准化、现代化工作。指导管理教育基本建设的工作;组织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八步区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开展综合性和专项性的督导检查;指导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评估认定和质量监测工作。(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科技经费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科技基本建设的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的财会工作,负责教育、科技经费的预算结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教育、科技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科技经费投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教育、科技资源配置。(七)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德育、安全、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民族教育和团队、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学等工作,指导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推动校园建设;组织学生体育专项比赛、艺术展演活动;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八)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査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九)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十)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上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十一)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十二)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十三)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十四)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十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上传下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办公会及局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草拟局的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文秘、信息、信访、保密、文书档案、机关保卫、后勤及局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的管理,加强科技宣传、信息交流、收集科技资料;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教育、科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调查处理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和局党组、派驻纪检组交办的揭发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受理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教育和科学技术政风行风建设,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人事股负责机关和学校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干部档案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教师表彰奖励、教师岗位设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和支教工作。组织学校校长参加有关培训,协调组织和指导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负责办理教职工请假审批、离退休、退职及遗属安置工作。(四)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制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和全区中小学生、师资、办学条件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负责审批、管理和监督民办教育工作,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成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宏观管理和督导评估。(五)财会股负责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参与拟订本单位的经济计划、业务计划,具体负责本系统教育、科技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对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的领导及会计人员进行经济政策、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基础知识培训;对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实行教育内部审计。把日常的会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本单位法人代表及业务主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教育、科技资源配置。(六)计划与成果管理股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科研机构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上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建议,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建议;承担人才分类管理中相关科技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七)科普与技术市场股贯彻落实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科技安全,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贯彻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八)项目办负责制订地方教育附加费使用草案,制定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基础建设计划草案,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保险、索赔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图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教育教学仪器装备等采购工作。上报有关办学条件的数据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校舍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区校舍建设中、长期规划、校园规划;协助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学校工程建设的立项、设计、报建、招标投标、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档案资料管理等。(九)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和维稳、全区中小学校综治、安全(包括食品安全)工作以及机关保卫工作,制定维稳、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检查和考核;组织本系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校园综合逃生、演练等活动。负责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负责协调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接送车整治工作以及创建“平安校园”有关工作;做好维稳、综治与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收集整理维稳、综治与安全工作方面的台账资料等;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措施;统筹规划、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等工作;负责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学科(音乐、美术)的教学研究工作及课程的开设情况。组织对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学校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负责管理学校卫生工作和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负责拟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师的培训规划,指导做好音体美教师及学校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体育、艺术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指导各类学校课外和校外艺术活动。
贺州市中小学寒假是什么时候放假?
贺州市202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1月15日学期结束,1月16日放假,共21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2月8日开学。中小学寒假安全知识1.日常注意勤洗手、多喝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加强营养,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以增强自身免疫力;3.注意日常体质锻炼,提高身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4.保持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尽可能不去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
贺州中小学寒假时间是多少?
贺州市202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1月15日学期结束,1月16日放假,共21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2月8日开学。中小学寒假安全知识1.日常注意勤洗手、多喝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加强营养,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以增强自身免疫力;3.注意日常体质锻炼,提高身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4.保持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尽可能不去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
贺州中职学校有哪些
贺州中职学校有如下:贺州工艺美术学校;贺州学院;贺州民族旅游艺术职业学校;桂东卫生学校;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桂东机电工程学校;贺州市汽车专修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梧州农业学校;贺州市东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贺州市八步区职业技术学校;贺州市经济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梧州西南中等专业学校;梧州林业学校;贺州新科职业技术学校;贺州市高级印刷职业技术学校;富川县职业技术学校;贺州市技工学校;昭平县职业技术学校;贺州市高级印刷职业技术学校;贺州市行知学校。相关学校介绍:1、广西贺州民族旅游艺术学校广西贺州民族旅游艺术学校成立于1995年,由广西社会科学院民族旅游研究所与贺县文化馆联合创办。学校设在贺州市八步区文化中心院内,环境优雅艺术,氛围浓郁,师资雄厚。校长刘小春为国内著名瑶学专家、广西舞蹈家协会理事、贺州市舞蹈家协会主席,以广西著名舞蹈教育家、原广西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兰秋云教授领衔教学,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团结进取的教师队伍。2、昭平职业教育中心昭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成立于2005年3月,由原来的昭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昭平县教师进修学校、昭平县供销学校组建而成,主要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任务,是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83人,其中专任教师78人,高级教师16人,双师型教师14人。全日制学生1544人,非全日制学生922人。3、富川职业技术学校富川县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学历教育与社会劳动力短期培训为一体的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位于富川县古城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依托国家对职业教育大力支持。经过近年建设,以注重专业质量,以培养优秀技能型人才为目的,以先进的办学条件、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走出了一条非凡的特色办学之路。
贺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技校吗
亲,您好,不是,广西贺州职业学院位于广西贺州市,学院是经贺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教育局主管的职业院校。【摘要】
贺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技校吗【提问】
亲,您好,不是,广西贺州职业学院位于广西贺州市,学院是经贺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教育局主管的职业院校。【回答】
亲,职业学院不是技校。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普通高等院校的一种类型,以全日制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学制通常为三年,在普通高考录取顺序中为统招专科(高职)批次,也是“三校生”(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单考单招的录取院校。【回答】
亲,技校全称技工学校,主要就是学一门技术,出的毕业证也等同于高中层次学历。招收的学生可以是初中生也可以是高中生。技工学校学习有1-5年之分,培养出来的一般都是实用型的人才,也就是毕业之后就会有一门技术。读技工学校毕业一般可以拿到两个证书“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回答】
贺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专业初中起点5年制的毕业后是什么学历【提问】
亲,贺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专业初中起点5年制的毕业后是大专学历。【回答】
可以升本吗?【提问】
亲,可以的,可以选择专升本。【回答】
单招的可以吗【提问】
亲,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可以参加对口单招。【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亲,相关信息: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1985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五年制高职便于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并且由于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有效教学时间长,为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养成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从总体上看,五年制高职适应了经济建设和生产第一线岗位(岗位群)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要,适应了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五年制高职也出现较快的发展势头。【回答】
亲,“3+2”是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3”代表在高职高专学校上三年,“2”代表在本科院校上两年。在高职学习三年,转段测试合格后,再进入衔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本科学历。学生毕业后,既能够从事本科毕业生所能从事的工作,还具备了相应的一线岗位操作技能。比普通的本科生有更强的实践技能,有利于培养出高素质应用型的专门人才。【回答】
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开学时间
贺州市202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1月15日学期结束,1月16日放假,共21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2月8日开学。中小学寒假安全知识:1.日常注意勤洗手、多喝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加强营养,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以增强自身免疫力。3.注意日常体质锻炼,提高身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4.保持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尽可能不去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中小学寒假期间做什么有意义:参加公益活动。现在社会,独生子女的孩子非常普遍,学生从小吃苦较少,导致他们自理能力、社交能力、抗压能力等都比较弱。利用假期,他们可以从一些志愿活动开始,比如社区服务活动、走进社会福利院、助残活动、环保公益活动、一些大型活动的志愿者,对学生来说都会很有意义。如果你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比如说写字、看书、跳舞、画画。但是你觉得,手机在你身边你就会沉不下心来。久而久之认为你摆脱不了手机,于是干脆放弃。又钻进手机的世界。
2021下半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在八步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具有贺州市八步区户籍
2.持有贺州市八步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认定时间
1.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11月5日—12月1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29日9:00—12月3日16:30
现场确认地点:八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0号教科局窗口,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18号八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0号教科局窗口,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5282802(政务中心教育窗口)、冯老师,联系电话:5211876(八步区教科局)。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周末不上班。
三、其它要求
参照附件《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贺教教师〔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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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八步区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网办操作指南
2021年下半年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桂林市所辖的县、区的申请人员集中在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10月16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11月5日至12月4日。
(三)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于10月30日前在系统内设定本地认定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好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段,其中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19年或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
申请人须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对象根据认定范围提供对应材料:
(1)户籍在我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3)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广西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通过实名核验、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报当地公安机关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联系电话:
1.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黄舒艳,0771—5815205;
2.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陈举科,0773-5828658。
3.广西各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南宁0771-3221252;
崇左0771-7832581;
柳州0772-2629350;
来宾0772—4277901;
桂林0773-5809253、0773-3680298;
贺州0774-5139579;
梧州0774—6028239、0774—6025093;
玉林0775-2684011;
贵港0775-4573877;
百色0776-2826690;
钦州0777-2558853;
河池0778-2109325;
北海0779-3200219;
防城港0770-2886100。
2023年广西放暑假时间
2023年广西小学生暑假具体安排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广西小学生暑假时间为60天,和以往都一样,暑假时间是60天,情况特殊除外,例如疫情这个时间段,学生暑假时间就带来一定延期,广西疫情依然不会严重,故此,暑假具体安排时间可以往常一样,没有改动。广西小学生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考生和家长可以早一点两天到学校报名。有关暑假可以游玩的地方1、长白山:推荐理由:长白山是风光秀丽、景色迷人的关东第一山,景观绮丽迷人,驰名中外,登上群峰之冠,可谓“一览众山小”!由于山地地形垂直变化的影响,长白山从山脚到山顶,随着调高度的增加形成了由温带到寒带的4个景观带,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在这时可以度过一个不一样的夏季了。2、丽江市:丽江位于滇川藏大三角文化交汇地,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必经地,多种文化交融并存、多种民族和睦相处。气候属于南亚季风气候,干湿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6-19.8℃之间,没有寒冷暑热的大变化,形成了长春无夏的特点。3、昆明市:昆明地处云贵高原中部,南濒滇池,三面环山,属于低纬度高原山地季风气候,由于受印度洋西南暖湿气流的影响,日照长,霜期短,年平均气温15℃。4、九寨沟:九寨沟以绝天下的原始、神秘而闻名。自然景色兼有湖泊、瀑布、雪山、森林之美,有“童话世界”的美誉。这时雪峰玉立,青山流水,交相辉映。这时的瀑布、溪流更是迷人,如飞珠撒玉,异常雄伟秀丽。其中有千年古木,奇花异草,四时变化,色彩纷呈,倒影斑斓,气象万千,是夏季消暑的理想之地。此数据来源于写范文网。
广西什么时候放暑假
202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暑假放假时间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023年1月3日(星期二)至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普通高中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至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高三年级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至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2023年7月3日(星期一)至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普通高中2023年7月3日(星期一)至2023年8月13日罩枝厅(星期日)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自治区物隐教育厅要求中小学寒、暑假期间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寒、暑假期间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搭纳、松劲心态,坚持科学精准管控,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优待金2022年最新标准
2022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各地根据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xx%发放的,如果是到新疆、宁夏、青海、甘肃、内蒙古、西藏等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优待金标准更高。据了解,2022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普遍在两三万左右,如果是去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优待金标准会达到八九万甚至更高,具体要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公布的标准为准。以龙泉市义务兵优待金标准2022为例:根据2022年6月13日《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2021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龙退役军人局发〔2022〕11号):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28187元/年。
2022优待金发放时间
原则上应分别于每年“八一”、“春节”两个重要节日前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优待金每年发放两次,每次发放6个月的。《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高校在校生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第五条 入学前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翌年1月31日前发函通知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