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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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市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公告

为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现将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入学条件 (一)招收对象: 1.小学新生:年满6周岁(城区学位无富余,严格执行6周岁入学年龄线,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符合城区就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新生:城区小学及非城区小学毕业经市教育局审核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接受资格审核,方能进入城区学校就读: 1、有城区户口:隶属于东岳路派出所、东风路派出所管辖,户主为新生的直系亲属且新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 2、非城区户口: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即可。 (1)购置城区房产,且房产证的户主是新生的父母; (2)新生的父母进城经商连续半年及以上(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下同),且有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房合同、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3)新生的父母进城务工连续半年及以上,且有城区用人单位正式用工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的工资单、现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等用工材料、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城区小学 所有申请城区学位的小学新生都需网上登记、录入信息、上传材料。 1 、6月15日—7月15日,网上登记。 新生家长上网登录大冶教育信息网“招生信息登记系统”,录入学生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在系统中申请学位,学位申请“提交”后即可取得网络登记号(记清“网络登记号”)。未申请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系统中更改录入信息。 2 、7月28日—8月8日,网上初审。 1)初审期间,审核人员不集中办公,不接待家长。 2)初审结束后家长可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以下步骤。 3 、8月9日—12日,城区户口审核。 有城区户口的新生,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市公安部门核对户口信息。核对无误,网上直接审核通过,不参加现场审核。家长在城区户口审核结束后可网上查询审核结果。 4 、8月15日—18日,现场审核。 1)审核对象: ①网上初审合格的非城区户口学生 ②城区户口审核未通过的学生 2)审核地点:华中学校(阳光花园南门斜对面、广厦名城对面) 3)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本的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地址页、新生本人页、全家页 ) 除必须提供户口本之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新生的父母购置了城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办理银行按揭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则提供经房产局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②新生的父母进城经商连续半年以上的,提供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租房合同、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③新生的父母进城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提供城区单位正式用工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的工资单、现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3)审核通过的领取“审核回执单”。审核结束,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比对公安数据库、房产信息库,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新生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不予注册学籍。 5 、8月24-25日,公布划片区域、发放入学通知书。 1)根据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新生分布及各学校学位情况,划定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并予以公布。 2)经教育局审核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家长携带户口本、家长本人的身份证、审核回执单(有城区户口并经公安部门核对无误者,无审核回执单),依据网络登记号到市教育局设在华中学校的办公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城区初中 1、城区小学毕业生8月24日返回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城区初中学位的招生工作流程与城区小学新生相同,必须网上登记、录入信息、上传材料、参加现场审核等。 (三)报名与注册。 8月26—28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注册。 8月30日,学校随机平行编班。 9月1日,正式开学。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但不得招收不足年龄学生,违者不予注册学籍,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校承担。 四、其他说明 1、资料要规范。 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不得涂改,公章要清晰。 2、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3、严禁提前招生, 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含面试),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等。 4、私自招收的未经教育局审核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籍或办理转学手续。 5、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时必须向学校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 6、招生咨询电话:8897533(基础教育科)。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8897506(政工科)、8897520(政策法规科)。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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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201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大冶市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有序做好招生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平行编班”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特此公告。

  一、招收对象和入学条件

  (一)城区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尚未入学建立学籍档案。

  1、城区户口:隶属于东岳路派出所、东风路派出所管辖,户主为新生的直系亲属且新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

  2、非城区户口: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1)购置城区房产,且房产证的户主是新生的父母;

  (2)新生的父母进城经商连续半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且有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租房合同、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3)进城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且有城区单位(或企业)正式用工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的工资单(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现单位(或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二)城区初中

  1、城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凭市教育局印发的入学通知书入学。

  2、非城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市教育局审查合格后调配入学。

  (1)城区户口:隶属于东岳路派出所、东风路派出所管辖,户主为小学毕业生的直系亲属且小学毕业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

  (2)非城区户口: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①购置城区房产,且房产证的户主是新生的父母;

  ②新生的父母进城经商连续半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且有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租房合同、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③进城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且有城区单位(或企业)正式用工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的工资单(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现单位(或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所有新生在报到注册前都要到市疾控中心体检,持体检健康证、预防接种证到校报名。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城区小学

  1、7月14日—7月25日,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小学网上登记。

  家长上网登录《大冶教育信息网“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系统”》,录入新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房产证地址(有多处房产的,只承认登记其中一个)、联系电话等,录入成功后记录下新生的登记号。

  2、7月29日—31日,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小学入学资格审查。

  地点:实验中学(本部,长途车站对面)

  需提交的审查材料:参照“四、其它说明,第1条:初中(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小学新生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网上填报数据完整并且与纸质材料中信息一致的,由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审核人签字,打印回执交家长保存,各类纸质材料复印件由家长签字后交审核小组存档。

  网上填报数据不完整或与原件资料中信息不符的,不打印回执,取消网上入学分区资格。

  8月1—20日期间,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新生信息。

  3、8月22日,适龄儿童领取城区小学入学通知书

  教育局通过“大冶教育信息网”公布小学新生入学片区划分情况。

  入学资格审查已获通过,适龄儿童的家长携带户口本、家长本人的身份证、审查回执单,根据网上记录的登记号到市教育局设在大冶实验中学(本部,长途车站对面)的办公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4、8月26—28日,小学新生到校报名。

  新生凭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注册。

  5、8月30日,学校随机平行编班。

  6、9月1日,正式开学。

  (二)城区初中

  1、8月22日,城区小学毕业生返回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2、8月26—28日,初中新生到校报名。

  城区小学毕业生凭初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

  同时,市教育局在大冶实验中学(本部,长途车站对面)设立办公地点,对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初中事宜进行资格审查和处置,审核通过后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申请人须提供原就读小学盖章的学籍证明材料(大冶市外学校需主管教育局盖章),包括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学校等。

  (1)湖北省内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审查材料

  参照“四、其它说明,第1条:初中(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小学新生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2)湖北省外小学毕业生,只能先在外省初中获得初一学籍后办理转回我市读书的手续,教育局及各校均不受理跨省小学直接升初中事务。

  3、8月30日,学校随机平行编班。

  4、9月1日,正式开学。

  三、民办学校

  民办中小学面向全市招生,其审核要求、招生流程与公办学校一致。学校不得另立标准招生;不得招收不足年龄学生,违者不予注册学籍,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校承担。

  四、其它说明

  1、初中(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小学新生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1)城区户口:只需提供户口本。

  (2)非城区户口:

  ①新生的父母购置了城区房产的,除提供户口本之外,还需提供房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②新生的父母进城经商连续半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的,除提供户口本之外,还需提供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租房合同、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③新生的父母进城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的,除提供户口本之外,还需提供城区单位(或企业)正式用工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的工资单(截止到2014年8月份)、现单位(或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以上材料(全部以2014年7月25日前为准)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本的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地址页、新生本人页、全家页。

  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不得涂改,公章要清晰。

  户口本的全家页手工填写添加新成员的,要求每添加一人次在原有公章基础上加盖一次公章或重新打印盖章。有任何不规范情形的,家长都应当到公安部门重新打印盖章。

  户口本中新生与相关材料所有人的父子(母子)关系不明确的,需要另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明确表述父子(母子)关系的证明(含新生及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或者新生本人的人口数据库信息(含新生及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

  2、各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3、各中小学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违规招收非城区户口学生;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含面试);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等。

  4、实验二小、实验二中可以面向全城区招生。

  5、对违规招生的举报电话:8897533(基础教育科)、8897506(政工科)、8897520(政策法规科)。

  大冶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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