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招生网

时间:2024-04-25 03:23:22编辑:coo君

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为:0512-68096117。1、学校概况:苏州科技大学(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苏科大,创建于1932年,前身为苏州高级职业学校。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成为一所拥有多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涵盖工、理、管、文、法、经、教育等领域。2、学科专业设置:苏州科技大学设有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下设多个学院和研究机构,包括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等。3、教学科研成果:苏州科技大学注重教学科研,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校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开展了许多科研项目。同时,学校还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创业活动。4、学生培养与就业:苏州科技大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并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拓展知识:苏州科技大学位于中国江苏省苏州市,这座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城市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之一。作为一所本科院校,苏州科技大学以培养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学校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苏州科技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人才,积极开展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国际交流平台和机会。

欢迎报考苏州科技大学

重点提示:分数最高的是土木工程最低分和位次:569分/39686,最低的是物流管理:559/49376,中外合作546/65897,重点位置好。三个校区苏州科技大学地处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拥有建筑学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现有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个江苏省特色专业,被列为江苏省“十二五”高校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历史学等三个专业获批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通过了高等教育专业评估,建筑学等11个专业分别进入包括江苏省在内7个省份的本一批次招生。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拥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类别,并获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学校现有6个学科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5个学科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学校现有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0个其他市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江苏省特色专业:历史学、环境科学、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环境科学 、城市规划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是一所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为维护考生权益,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章程,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中文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称为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TPSUST”。

  学校代码:13985 (国标)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别:普通高考生(含艺术考生)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1)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3)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考生,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南疆单列计划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学校将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医学、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

  我校具体标准为:

  学费:人文社科类(含管理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含风景园林)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800-15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80113 68088778

  传真电话:0512-68088778

  电子邮箱:tpzsb@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天平招生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中文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称为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TPSUST”。 学校代码:13 985 (国标) 主管部门: 江苏 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办学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别:普通 高考 生(含 艺术 考生)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历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 校招 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不含 内蒙古 自治区)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1) 上海 市、 浙江 省、 山东 省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江苏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广东 省、 重庆 市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3)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且无色盲的考生,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南疆单列计划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将在报到时对 新生 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 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 医学、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 我校具体标准为: 学费 :人文社科类(含管理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含风景园林)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800-15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tpxy.usts.edu.cn 招生网址:http://tpxy.usts.edu.cn/zs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80113 68088778 传真电话:0512-68088778 电子邮箱:tpzsb@mail.usts.edu.cn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天平招生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在哪

苏州科技大学地址:1、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2、石湖校区:苏州市科锐路1号。3、天平校区:苏州市长江路8号。苏州科技大学(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规模:学校拥有石湖、江枫、天平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300亩。学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8000人,研究生2900余人,国际硕士研究生100余人。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在哪

问题一:苏州科技学院在苏州具体的哪个区 苏州科技学院的网站是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无论江枫还是石湖,天平学院 都是属于苏州的高新区(虎丘区)
苏州科技学院江枫校区
地址:江苏苏州新区滨河路1701号
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江路8号

问题二:苏州科技学院分几个校区啊,分别是哪几个,在什么地方 学校现有江枫、石湖、天平等3个校区 江枫校区(本部)座落在古城苏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闻名遐迩的寒山寺和京杭大运河毗邻。乘公交游3路、313路、301路、321路、33路、308路可到达校区。 石湖校区座落于景色宜人的石湖风景区,与风景秀丽的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相邻.乘公交33路、305路可到达校区。 天平学院是由苏州科技学院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民办性质)乘公交33路、406路可到达校区。
求采纳

问题三:苏州科技学院在苏州哪个区? 苏州科技学院有三个校区,分别是石湖校区、天平校区和寒山寺附件的环保学院
都是在苏州高新区,相比较而言,环保学院更靠近市区
石湖校区主要是师范类的专业,天平学院早期主要是本三,环保学院顾名思义,主要是城建、环保类的专业

问题四:苏州科技学院在哪? 苏州科技学院分三个校区江枫校区(本部),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石湖校区,苏州市科瑞路,号牌貌似没有天平校区,长江路,貌似号牌也没有

问题五:苏州科技学院在苏州哪个地方? 一共三个校区,原来是四个。
学校本部在滨河路,紧邻京杭大运河和寒山寺, 对面就是百润发超市,紧邻新区狮山c恭d,商业中心。
天平校区在长江路与苏福路交叉口,离木渎古镇不远。
石湖校区,原来的铁师(铁道师范),在高新科技园,离石湖风景区很近。现在那里修的比较便利了吧,宝带西路一直往西就到了

问题六:离苏州科技学院最近的高铁站是哪里? 苏州火车站

问题七:苏州科技学院有几个校区? 1、苏州科技学院
2、上方山,石湖校区,33路坐到底,即经贸学院东

问题八:苏州科技学院三个校区各有哪些专业啊? 本二的话应该在石湖 石湖在建中 后面就是石湖景区 上方山 风景还行 交通还算便利出个门么公交车几乎都有直达的 住宿么 应该都是新宿舍 六人间的 独立卫生间不过宿舍里面没有热水洗澡要去浴室 不过浴室还行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电器是有限制的 你几乎不要指望能用什么 一超过限制就会断电(比如电吹风 →可以在浴室使用 电饭锅→每栋宿舍有公用的微波炉。。。。。) 教学么 大学都这样了 关键看自己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问哦~~^^

问题九: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那里有哪几路公交车 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最近的公交站是西侧的 经贸学院东,
所有途经经贸学院东的线路 共9条
33路 新火车站北临时广场 和合街 平川路人民路西 平四路 桃花坞 中市桥 儿童医院 爱河桥 石路南 朱家庄新村 馨泓桥东 馨泓桥西 何山大桥东 寒山寺南 苏州科技学院
47路 国际教育园北区首末站 经贸学院东 学府路科慧路北 学府路东 科锐路 医药科技学校 学府花苑北 宝带西路福运路东 前范村(中医院南) 中医院 沧浪新城第二实小(南) 吴中西路友新路西 友联二村 友新路南环路南 友新新村南
305路 东明装饰城首末站 官渎桥东 官渎桥西 向阳桥东 向阳桥 娄门 北张家巷 东园 平江路 狮子林南 市立医院东区东 醋坊桥观前街东 市一中 乐桥 干将路
306路 华通首末站 华通花园三区 华通花园一区西 华通花园南 通浒路 北津路西 南庄社区 阳山花苑东 文昌花园 文昌花园南 朱家庄苏浒路 惠丰花园东 沪宁城铁新区站西 保丰 黄花泾
309路 国际教育园北区首末站 经贸学院东 苏州技师学院 国际教育园北区 湖畔佳苑 苏州卫生学院 学府花苑 宝带西路福运路东 前范村(中医院南) 宝带西路首末站北 博雅苑四季晶华 盘蠡新村 盘蠡新村东 宝带西路北 吴中西路南
318路 平海路首末站南 石曲桥 草桥中学校(本部) 江星桥 大观名园 塔影河桥 清塘新村 市立医院北区 山塘街 留园路 广济桥 石路老街坊 小日晖桥北 小日晖桥 姑胥桥
329路 沪宁城铁新区站 城际路浒泾路南 浏沽泾桥 朱家庄浒关 文昌桥 维德木业 文昌路大同路北 苏州高新区保税中心东 运河村 白洋湾水厂 长浒立交 长江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中外运高新物流 博济科技创业园 车管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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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苏州科技学院数理学院在哪里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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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中文简称“苏科大”;英文名称为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SUST”。 学校代码:10332(国标) 学校标识码:4132010332 上级主管部门: 江苏 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地址:石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江枫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天平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长江路55号。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等进行民主监督,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等。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 高考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主要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 艺术 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不含 内蒙古 自治区)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① 上海 、 浙江 、 北京 、 天津 、 山东 、 海南 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② 河北 、 辽宁 、江苏、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 理工 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2)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 新疆 高中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 民族 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将在报到时对 新生 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学费 及住宿费 收费标准 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96117、68096116 电子邮箱:zsb@usts.edu.cn 官方咨询QQ:800821262 微信号:usts_zsb(苏科大本科招生) 纪检监察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 苏州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亲,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正解如下哦: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报名条件: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主要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摘要】
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正解如下哦: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报名条件: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主要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回答】
江苏理科545能上苏州科技吗【提问】
可以上~【回答】
70左右机会【回答】
那些专业稳妥【提问】
生物技术应用化学交通工程(江枫校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材料化学功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江枫校区)【回答】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江枫校区)土木工程(江枫校区)学前教育(师范)日语测绘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天平校区)生物工程【回答】
好的谢谢你的解答【提问】
这些都是可以尝试的!【回答】
相关拓展:一般来说,如果的报考人数比往年增加,那么一本二本线也会随着升高,相反,报考人数诚少,一本二本线也会随之降低。本届考生水平是通过高考试卷答题整体状况分析得出的加上对试题难易程度的考虑,般来说,试题越简单,一本二本线越高,反之越低【回答】


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486分。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6分,录取批次是本科批,最低位次是26406。苏州科技大学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拥有石湖、江枫、天平三个校区,主校区石湖校区毗邻石湖水,坐拥上方山,环境优美,风景迤逦。校园占地面积23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9000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国际硕士研究生100余人。


苏州科技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

苏州科技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苏州科技大学在本科批的最低提档线为509分,最低位次为35616名。苏州科技大学在本科批的最低提档线为490分,最低位次为96728名。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说明详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投档线说明。

苏州科技学院声明

千万别来这个学校,别被好听的名字蒙蔽了。上完四年后你一定回后悔,我是过来人,不少同学深受其害,除了本部几个系找工作还可以,其他系找工做就别指望。学校领导内斗成风,官僚主义猖獗,与到事情相互推卸,学校象衙门,考试成绩给的低。学位证给的少,对将来有很大影响。
现在可能不相信,上完大学后你自己就知道了! 为了不让更多人跳进火坑,特此声明!


江苏专转本|苏州科技大学解读

1、学校简介学校前身苏州科技学院于2001年9月由原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与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原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为建设部直属院校,1983年筹建(前身苏州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成立)。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为铁道部直属院校,1980年成立(前身苏州铁路中学1951年筹建)。2000年两所学校的隶属关系同时划转到江苏省,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2016年3月,学校更名为苏州科技大学。计划数:250江苏省排名:第23名2、校区分布学校拥有石湖、江枫、天平三个校区,主校区石湖校区毗邻石湖水,坐拥上方山,环境优美,风景迤逦。校园占地面积23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8000人,研究生2900余人,国际硕士研究生100余人。3、特色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与苏州大学、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苏州职业大学联合共建的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校外企业联建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城乡规划、土木工程江苏省特色专业:历史学、环境科学、土木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环境科学 、城市规划江苏省“十二五”高校重点专业: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土木类(土木工程、工程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建筑类(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英语、历史学、电子信息工程、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江苏专转本『苏州科技大学』院校解析

院校介绍苏州科技大学,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拥有石湖、江枫、天平三个校区校区>石湖校区: 计算机类、土木工程类、管理类、英语类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江枫校区:美术设计类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天平校区:机械工程类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宿舍情况>石湖校区: 4-6人间有空调/部分没有独浴上床下桌与上下铺都有江枫校区:上床下桌有空调/独卫/阳台天平校区:独立卫浴/有空调上床下桌/有阳台

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55266。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邮编:212100。Email:zsb@just.edu.cn。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289。江苏科技大学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本科专业71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苏州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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