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时间:2024-04-26 05:27:30编辑:coo君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当然不能和本科比,但总的来说还不错,在湖北省专科学校里算好的了。学校在汤逊湖大学城,环境很好,是个学习的地方。学校最好的是印刷系和新闻系,在专科里面算是数一数二的了,据说还是湖北唯一的国家级印刷实训基地。近年来,学校注重内涵建设,教育教学成果丰硕,育人成绩斐然。另外专业比如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应用英语都是订单班,100%就业。其他的专业都是大同小异,其实对于专科学校来讲学校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关键是看自己,只要能学到东西,到哪都能就业。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好不好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学校位于中国光谷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科技园,占地648亩,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备。学校建有一支师德高尚、技艺优良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师567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楚天技能名师5名。学校设有6院35个专业,秉承“厚德、尚学、精业、力行”的校训,以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重点打造了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核心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其他情况简介。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注重内涵建设,教育教学成果丰硕,育人成绩斐然。教师教学成果先后获得教育部教指委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教学成果二、三等奖;21个教科研课题、3个学生管理研究课题获省级立项;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各类大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39个、省级奖项13个,国家级团体奖项5个、省级团体奖项6个。学生在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中,2名学生入选国家队,1名学生获湖北赛区第2名,4名学生荣获三等奖;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18个、省级奖项113个,国家级团体奖项5个、省级团体奖项31个。以上内容参考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比较有实力的一个学校。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学校位于中国光谷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科技园,占地648亩,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备。学校建有一支师德高尚、技艺优良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师567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楚天技能名师5名。学校设有6院35个专业,秉承“厚德、尚学、精业、力行”的校训,以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重点打造了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核心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3D打印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智能制造。历史沿革2000年8月,经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发[2000]030号)文件批准,知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02]52号)文件批准,由知音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学院在江夏区庙山开发区的新校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2004年9月,学院新校区各项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由老校区华中女子大学(雄楚大街508号)整体搬迁新校区。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谁知道?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是:12989。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学校位于中国光谷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科技园,占地648亩,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备。办学实力:学院固定资产总值1.70亿元,教学仪器总值3084万元,馆藏各类书刊60余万册,校内印刷技术实训基地被评为国家印刷技术实训基地。全日制在校生7500余人。学院基础设施齐全,办公教学综合大楼、专业实训大楼、塑胶运动场、学生宿舍及公寓、学生食堂、澡堂、图书馆应有尽有;学院还拥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包括多功能厅、计算机室、网络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旅游专业模拟室、多媒体教室、艺术设计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健身房等教学设备,以及配套的校园网软件设施。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代码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代码为10834。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会会长单位。

武汉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13686。武汉传媒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等7个学院,开设有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31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


第三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数,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每年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并登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招生省份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分省、分专业的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含艺术类专业文化课)的考生,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在取得湖北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前提下,学校可在相关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


第十四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选考科目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文、理类涉及到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湖北省内美术学与设计学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按湖北省投档综合分录取;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摄影专业按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舞蹈学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专业统考成绩。湖北省外的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由高到低录取(生源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另行规定除外)。 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相关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数、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文理统排 。如生源不足,也可认同同层次及以上层次院校同专业的合格成绩。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校现有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多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武汉传媒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 邮编:430205 招生办联系电话:027-81979007、81979076、81979187(传真) 网址:http://www.wh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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