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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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15本科招生多少人

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全国计划招生2950人,其中文史类312人,理工类2638人。
南方医科大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广东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广东省“211工程”院校,省属重点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同建设,广东省一级园林式院校。


南方医科大学有哪些专业全部谢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公布的招生计划,2014年南方医科大学的本科招生专业有:

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
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妇幼医学)
临床医学(临床病理)
临床医学(临床心理)
临床医学(输血医学)
基础医学
法医学
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学
预防医学
中医学
中医学(针灸推拿)
中西医临床医学
药学
药物制剂
中药学
中药制药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实验技术
康复治疗学
护理学
护理学(助产)
生物医学工程(本硕连读培养)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生物信息学
电子信息工程
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
应用心理学
法学
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
市场营销(医药市场营销)
经济学(卫生经济)


南方医科大学是一本院校吗?

目前根据教育部公开信息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南方医科大学在广东和全国基本上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南方医科大学是一本大学。(注:自2018年开始,广东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南方医科大学是一所本科类院校,有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生物信息学、药学、基础医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建校71年。南方医科大学简介:南方医科大学(SouthernMedicalUniversity)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唯一一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东省共建高校,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唯一开设八年制医学教育的独立医科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入选国家“111计划“、“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广东省“211工程”、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南方医科大学王牌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广东省重点学科专业神经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学科覆盖医、理、工、文、管理、法、经济等7大学科门类。医学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数居广东省首位,全国医科院校中排名第二。博士招生规模位列全国独立医学院校第二,广东所有高校中排名第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全国独立医科院校首位。2021届南方医科大学就业率,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0.44%,专科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1.40%,硕士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0.81%,博士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6.05%。2020届南方医科大学就业率,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就业率为83.68%。2019届南方医科大学就业率,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就业率为97.04%。截止2022年3月,学校有国家级人才202人次,省级人才341人次,其中院士3人、双聘院士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高层次人才15人(含青年项目10人),长江学者18人(含青年长江5人),国家杰青19人,国家特支计划12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9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国家“优青”13人。学校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5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临床医学入围全球前1‰。学校是国家13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唯一一所开设八年制医学教育的独立医科院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高校,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54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7项。 科学研究:现拥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86个,其中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1个。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先后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5项、全国专利优秀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53项。4项科技成果入选全国年度科技十大进展。现有4人次在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分会任主委。连续三个五年计划牵头承担了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获得滚动支持。2020年获国家自然基金303项,连续5年跻身全国高校30强。《南方医科大学学报》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类项目,连续7年获得“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称号。医疗实力:现有13所直属附属医院,展开床位数超过12600张,年诊疗量超过1645万人次。拥有1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0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附属南方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牵头建设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中医(风湿病科)诊疗中心,入选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西医结合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

南方医科大学集体户口地址

南方医科大学集体户口地址是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根据2021年南方医科大学相关公告,户口迁移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现家庭户口为广州市内的不予迁移(属于广州市内集体户的可以迁),其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勿太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需另行处理。户口迁入学校好处:1、便于找兼职工作、就业及考当地公务员某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拥有本市户口,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就业时,有无本地、本市户籍无形中往往被视为一种竞争优势,但说到底关键是取决于毕业生将来要不要在学校所在地立足与发展。2、便于及时办理个人证件如办理港澳通行证、出国签证护照等,可省去高校所在地与生源地之间的路途奔波(异地办理也有限制条件)。考驾照亦无须办理居住证。3、便于享受城市配套服务可在大学所在地获得购房、购车资格等(如果当地有限购政策),也和子女入学、养老等城市配套服务一一挂钩,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有无本地户籍对于你的生活来说至关重要。以上内容参考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南方医科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信息说明

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完成培养计划,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在国防科技大学(湖南长沙)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基础医学(院士创新班)全程在校本部学习;其他专业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分属四个书院,之后在专业所属学院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所有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执行。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七条 具备教育部保送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预防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再由相关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并结合专业兴趣进行专业(方向)的分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法学(卫生法学)、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应用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含翻译、英语、商务英语)、护理学、助产学、公共事业管理(含医院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本科专业及护理专科专业同时招收文科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高考总分相同时,按其所在省份投档总分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投档时未排序,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九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三十条 我校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上述省份(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是BB及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BA+→BA→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的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招生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7660元/人·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人·学年;管理、经济、法学类专业606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 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学校每年拿出专项基金,设立多项新生奖学金项目,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优秀新生;同时建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科课程成绩优胜奖、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奖学助学机制,支持每一个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于老师 监督电话:020-61648106 传 真:020-61648107 电子邮箱: jwjccwxc@163.com 第三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61648502 61648504 传 真:020-61648524 电子邮箱: zsb@sm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fimmu.com 招生网址:http://portal.smu.edu.cn/bkzs/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授权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福建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

福建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药学(专业学位):101政治、201英语、349药学综合 , 复试笔试:919临床药学。药理学:101政治、201英语、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349药学综合,复试笔试:918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1政治、201英语、349药学综合,复试笔试:918药理学。药物分析学:101政治、201英语、349药学综合,复试笔试:917药物分析学。药剂学:101政治、201英语、349药学综合,复试笔试:916药剂学。药物化学:101政治、201英语、349药学综合,复试笔试:915药物化学。

四川大学药学考研科目

初试考英语、政治和专业课专业课根据你所报考的专业有不同西医临床包括影像专业、检验专业和部分基础学科都是考西医综合,包括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外科的知识,全国统考如果考生化专业,有的学校考西医综合,有的学校考生化医学综合,如果考生理学专业,就考生理学,一般是学校自主命题如果考中医的,就是中医综合考口腔专业的,就是口腔的专业科,有全国统考的口腔综合也有学校自主命题的考公共卫生和预防专业的,就是公卫预防的专业科考药学专业的,就是药学综合,不同学校有不同的科目要求法医学专业大部分考西医综合,也有学校要求考生物医学综合西医综合的题型全部为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题,满分300分


上海第二军医大学是怎样招生的?

上海第二军医大学考生问答2008-07-06 10:29
1、问:如何报考你校?

答:我校是实行提前批单独录取的军事院校。首先要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了解我校的招生专业、数量及男女生比例,然后在提前(零志愿)单独录取表中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及报考专业。

2、问:你校对考生年龄有何限制?

答:在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9月1日),未婚。

3、问:非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否报考你校?

答:非应届生不能报考我校,我校各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4、问:你校对报考科目和语种有何要求?

答:作为医科类院校,我校限招理科(物理、化学、生物)、英语语种考生,其中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为化学。

5、问:招生时有无男女比例限制?

答:招收的男女生比例按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当年计划执行。

6、问:你校录取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首先是政审,政审由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考生数量,由省高招办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男、女生计划数的3-4倍确定。考生所在地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审结论。

其次要面试。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省高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省高招办配合,我校招生人员参加,与政审同步进行。

第三要体检。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省军区组织,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招生人员参加。

最后是远程网上录取。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结论均放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我校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分男、女生)的120%以内。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问:面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学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基本内容。由我校派出的招生人员或委托省(市)高招办有关人员通过与考生交谈、向考生提问、以及做问卷调查得出面试结果。

8、问: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要求?

答:身体健康,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于 2006年4月4日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详情可登录我校网站查阅)。其中视力: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舰艇、空降专业外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身高体重:男生身长 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长 160厘米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生身长可以放宽至 160厘米,女生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厘米。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

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合格化验单。新生入校后按国家规定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9、问:如未被你校录取,会不会影响考生其它院校的录取?

答:不影响。我校系提前录取的军事院校,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10、问:你校今年招收的无军籍学员是什么性质?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员入校享受哪些待遇?

答: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文件精神,我校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学员均为无军籍学员。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着装;每人每月发给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办理;其它费用自理。入学时签订协议书,双方按协议书规定享受权利、承担责任。毕业考核合格的学员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起算。

11、无军籍学员培养中校方和培养对象分别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学员入学时,校方应与学员(或学员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实施教学。

二、参照军队有关条令、条例和院校规章制度,对培养对象实施管理。

三、每月发给培养对象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每年按500元标准价拨服装;免除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和住宿费。按校方所在城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有关政策办理培养对象医疗费用。

四、为毕业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培养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一、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校方管理。

三、勤奋学习,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考核合格,毕业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培养对象可参加优等生、优秀学员和奖学金等奖励项目的评选。

五、经校方同意,可报考校方计划内硕士研究生。

六、自愿将本人档案材料及完成学业获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履行协议的担保。

七、毕业时自觉服从分配,并按时报到。

八、不得中途弃学、退学和出国;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休学。

九、遵守因校方工作需要制定的其它规定。

12、无军籍学员毕业后可有可以不参军入伍?

答:我校招收的无军籍学员,入学后双方签定明确的协议,对此将做明确的约定,学员毕业后按照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个人不愿意参军入伍的,将依照协议责成经济赔偿及相关处理。

13、学员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我校今年招收的无军籍学员,毕业经考核合格入伍提干为部队现役军官或文职干部的,由总政治部统一分配到军队医疗、科研或院校等单位工作。

14、问:无军籍学员毕业入伍后享受何种待遇?

答:军校无军籍学员毕业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参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次、同学制有军籍学员的规定执行。

15、问:新生入校后可调换专业吗?

答:按新生录取通知书确定的专业报到,不能调整专业。

16、问:学员在校期间有何奖学金?

答:在学期间可申请“李瑞麟奖学金”,确系优秀的毕业学员可评选为“全军优等生”。

17、问:学员毕业可以考研和留校吗?

答:毕业学员在政治思想、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方面只要符合学校规定的报考研究生条件,均可报考硕士研究生;确系学习成绩优秀、素质全面的可留校工作。录取研究生和留校学员的数量约占毕业学员总数的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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