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特点
根据《指引》规定,参加集合企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两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1.分别负债、集合发行。集合票据由多家中小企业构成的联合发行人作为债券发行主体集合发行,各发行企业作为独立负债主体,在各自的发行额度内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承担发行费用,集合发行能够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规模小、流动性不足的问题。2.发行主体和发行规模适中。《指引》第2条明确规定发行主体应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的中小非金融企业,体现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指引》明确规定了集合票据中单个企业及整支票据的发行规模,即在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超过该企业净资产40%前提下。3.发行期限灵活。《指引》未对发行期限作出硬性规定,但由于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有效控制风险,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期限也不宜过长,具体产品期限结构可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主体结合市场环境协商确定。4.引入了信用增进机制。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主体通常信用级别较低,设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就变得尤为必要,增信措施的使用能够在提升债项评级,熨平各发行体之间信用差异的同时,提高投资人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认可度,也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产品结构继续创新预留了空间。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标准
1.规模要求:单个企业拟发行规模2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净资产规模达到5000万以上);2.盈利要求:发券前,连续二年盈利;3.评级要求:任一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BBB级及以上(部分地区的地方性规定),评级结果与发行利率具有相关性;4.行业要求:可获得当地政府明确支持(如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优先支持、税收优惠、政府背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备注:中小企业,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非金融企业。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作用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出现带来了以下几个积极的作用:1.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相对于间接融资来说,具有审批时间较短、融资成本低的特点,它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良好的途径。2.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采取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级、统一发行注册发行方式,解决了单一企业发债规模较小和达不到发债要求的问题。统一冠名、统一信用增级的机制在提升债项评级,熨平各发行体之间信用差异的同时,提高了投资者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认可度,对于增强集合票据的流动性有很大帮助。同时,参与集合票据发行的中小企业仅对自身募集资金额度承担债务的到期兑付责任,解决了中小企业参与集合票据的后顾之忧。3.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又一项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为市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投资品种.对于完善债券市场的结构具有积极的作用。4.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总体较小,相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银行来说,受需要授信等内部管理的流程所限,总体上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兴趣并不大。但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来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则是一个很好的投资品种。
什么债务融资工具?
债务融资工具全称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它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它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等。拓展资料债务融资工具特点:1、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2、融资工具发行参与方包括主承销商、评级公司、增信机构、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对发行的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并对企业和融资工具进行评级,主承销商负责撰写募集说明书,安排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等工作;3、市场化定价方式,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企业和融资工具级别,结合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情况进行定价,一般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发行期限可以根据资金需求灵活安排;4、市场化发行方式,实行按照交易商协会相关工作指引注册发行,一次注册后可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期发行,不需要监管机构审批。债务融资特点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务融资工具
什么是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了方便中小企业融资,于2009年11月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扩展资料:根据《指引》规定,参加集合企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两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1、分别负债、集合发行。集合票据由多家中小企业构成的联合发行人作为债券发行主体集合发行,各发行企业作为独立负债主体,在各自的发行额度内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承担发行费用,集合发行能够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规模小、流动性不足的问题。2、发行主体和发行规模适中。《指引》第2条明确规定发行主体应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的中小非金融企业,体现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指引》明确规定了集合票据中单个企业及整支票据的发行规模,即在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超过该企业净资产40%前提下。3、发行期限灵活。《指引》未对发行期限作出硬性规定,但由于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有效控制风险,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期限也不宜过长,具体产品期限结构可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主体结合市场环境协商确定。4、引入了信用增进机制。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主体通常信用级别较低,设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就变得尤为必要,增信措施的使用能够在提升债项评级,熨平各发行体之间信用差异的同时,提高投资人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认可度,也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产品结构继续创新预留了空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规则
1.注册:集合票据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2.金额: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3.期限:集合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一年,集合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三年;4.担保: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包括由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及以上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企业以其自有资产向担保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银行给予信贷支持等信用增级措施;5.效率:交易商协会鼓励创新,支持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项目可进入“绿色通道”注册,有效提高发行效率;6.统一管理:集合票据由主承销商统一发行,募集资金集中到统一账户,再按各发行企业额度扣除发行费用后拨付至各企业账户;债券到期前,由各企业将资金集中到统一账户,统一对债权人还本付息。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有哪些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有:1.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中期票据,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法律依据】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