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包裹损坏谁担责

时间:2024-05-11 18:01:55编辑:coo君

从法律上来讲,网购包裹损坏该谁担责?

受疫情影响,今年各地纷纷号召“就地过年”快递量也迎来了春节高峰期。目前,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春节期间(2月11日至17日),全国邮政快递业运行总体平稳有序,累计揽收和投递快递包裹6.6亿件,同比增长260%。节日快递量暴增,容易导致包裹损坏。如果快递包裹被损坏,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据央视报道,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民法典规定动产转移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其他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对此有明文规定,在发货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商业风险、运输风险均由平台内经营者(商家)来承担,但是如果消费者自行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专家提醒,网购尽量不要自选快递公司,使用默认快递公司,这样拿到货一旦发生损坏的话,可以让商家赔钱或者退货。如果自己选的快递公司出现问题,只有由消费者自己去找快递公司解决问题了。另外,网友一直关注的网购时商家标错价格能薅羊毛吗?根据民法典,界面显示“提交订单成功”时,网络交易合同已成立,若商家未经沟通私自取消订单,属违约行为。若商家不小心标错价格,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网购包裹损坏谁担责?官方对此有何解释?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习惯在网上进行消费网上购物,这种方法似乎已经完全融入了大家的生活。网络购物当然也免不了会造成一些麻烦,比方说购买的商品和预期不符或者是包裹损坏等等,那么网购的包裹如果遭到了损坏,这个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很多消费者应该都遇到过这样的难题吧。对此官方已经有了明确的解释。电子商务法当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在发货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商业风险或者是运输风险,那么这些风险应该由商家来进行承担。不过这条规定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消费者一定要使用商家默认的快递公司,如果消费者要求使用其他快递公司的话,那么中间出现了一些风险,就不可能全部由商家来进行赔偿了。而到时候就得消费者自己去找自己要求的那家快递公司,来进行解决问题,可能问题处理起来时间会耗费比较长,而且也会更加麻烦。快递在不断暴增,这种情况也会经常出现。很多消费者收到快递之后发现包裹被损坏了,先是找快递公司,快递公司把消费者推给商家,商家又把消费者重新推给快递公司,简直就像踢皮球一样,重点是问题始终都没有得到解决。如今有了这条明确的规定,那么我们也能够清楚的明白,如果出现了问题,首先应该找的就是商家,而商家也不能把这个问题推卸责任。除了这个之外,其实还有商品损坏等一系列的问题,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消费者首先应该在第一时间寻找商家协商解决。一般商家都比较在乎差评或者是退货之类的问题,也都会积极的为消费者进行解决。不过消费者也没有必要因此太过计较,只要东西的质量没有问题,也不用特地去找商家的麻烦,毕竟网络购物需要相互理解。只有我们大家相互理解,那么这件事情才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

在网上购物货物在签收之前被烧毁了风险由谁承担

网购的商品在买家签收之前被毁损的,卖家应当承担风险责任。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对于通过网络购买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商品,在交付收货人之前,商品出现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卖家承担,但在商品交付之后出现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由买家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网购商品与实物不符怎么办网购商品与实物不符的可以要求退还货款和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或超出其他合理程度的宣传。否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网上购物货物在签收之前被烧毁了风险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网上购物货物在签收之前被烧毁了的风险承担,具体如下:在网上购物,标的是商品且采用快递方式交付的,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所以说,网上所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损毁,根据规定,交付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风险应由卖方承担。那么,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九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淘宝上买的物品,当收到货物发现商品破损责任由谁来承担

看具体情况,签收后的包裹发现破损需要买家承担责任了。您签收前一定要先看下包裹的外包装是否完整。如果是易损商品一定要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包检查商品。快递员一般都是支持的,不支持可以拒签。 卖家不会缺心眼把损坏的商品发出的,尤其是大件的易碎商品。这样的运费一般比较高昂。反之,商品是损坏的,您签收时发现,可以直接拒签的。或是联系卖家重发商品。破损商品卖家会找快递追索损失。
暂时回答这么多,受用请给分,有其他关于淘宝的可以hi我!
@现在快递也不承认是他们搞坏的,说卖家是故意发的坏的!
回答你这个问题,你是签收时发现破损的吗。是当时就该拒签!如果你已经签收,快递还是以上说法。可以联系卖家,和卖家探讨下。卖家会帮您举证。另外您可以投诉给您送货的快递公司,他们的总公司会受理,而且会赔付给您,我们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快递赔给买家的。还不止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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