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虐待家庭成员是怎么处
对虐待家庭成员、被虐人要求处理,或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对行为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罪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家庭成员关系写法
填写家庭关系时必须是以自己为中心关系点,如陆某某是你的父亲,那就应该些父子(父女)关系等。家庭成员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在日常填写家庭成员表格时,通常只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扩展资料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填写时,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尚在读书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学校,如“重庆大学学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居住地,具体到乡镇(街道),如“重庆市荣昌自治县中和街道居民”。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全部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中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权)的必须注明。家庭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后加括号注明。
虐待老人的有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1、《宪法》第四十九条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据悉,养老机构如果出现歧视、虐待、遗弃老人的情况,会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虐待罪没有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诉,法院才处理;引起重伤、死亡的,则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扩展资料:一、虐待罪的立案标准:1、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2、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3、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4、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 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5、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 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二、虐待罪的处罚措施: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虐待罪
《乌丢丢的奇遇》人物简介,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1
珍儿是个很有爱心的残疾小女孩。在布袋爷爷演木偶戏的时候,其他小朋友只图自己看得开心,看完了就自顾自地回家了,根本没有留意被布袋老爷爷不小心遗失在广场上的小脚丫。是珍儿发现了他,并在帮助他寻找布袋老爷爷没找到的情况下,收留了那只可怜的小脚丫,并给了他一个身体。 乌丢丢是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的一个小木偶,他只有一只脚,人们都叫他“独脚大侠”。有一次,布袋爷爷在一个古老的小镇演完木偶戏以后,不小心把乌丢丢那只唯一的脚遗失在火神庙前的广场上。 给悬赏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