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一墓地挖出5000万卢布巨款

时间:2024-05-24 16:51:43编辑:coo君

俄罗斯一墓地挖出5000万卢布巨款,这笔钱是否需上缴国家?

俄罗斯一幕地挖出5000万卢布巨款,这笔钱是需要上交国家的,因为现如今很多考古学家会到世界各地去考古,从中会挖掘出很多的古代文物以及巨款。这部分资产一般金额巨大,并且遗失时间太久远,失主也早已不在人世,无法归还到个人,也并不能归任何个人和团队所有,应该归还国家。一:社会进步促使考古行业兴起在贫困时期,人类思想落后,只会进行体力方面的劳作,也只能靠自身劳作解决温饱问题,一旦遇到天灾等问题,农作物受害,没有收成了,便会出现大饥荒,人类连自身的生存都成了问题,并不会想着考古意义所在,考古现象也比较少。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类已不单单满足于温饱,温饱问题解决了,随之而来的是服务等等行业兴起,甚至人类又再次重申了考古的意义,考古团队随着兴起。二:考古学家到世界各地进行考古随着科技进步,各种现代新型器械的产生,给考古提供了更多便捷,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考古团队,到世界各地进行考古,他们周游世界各地,考察世界各地文化遗址。在考古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世界各地的许多文化遗产,发现了世界的很多不为人知的古物,从而得知了人类发展的过程以及对很多的未解之谜进行推测解析。三:考古意义所在虽然考古过程很艰辛,但是从中考古学家们也得到了很多他们想要的文物以及他们想要的答案。这是对一个民族甚至整个人类文明史的贡献,让人类知道了自己所在社会是怎样一步步从远古时代慢慢发展到如今的样子,之所以有了考古行业的产生,考古学家们历尽千辛万苦的探究,让人类对自己的民族,自己所在的社会有了一个更新的了解,也明白了人类是如何从落后的远古时代发展成如今科技如此发达的社会。考古学家考古目的主要是为了探究全人类的发展史,让人类认识社会发展的历程,给人类为接下来的发展做指引,无论是考古过程中所得的文化历史见解,或者考古过程中所得到的文物巨款,都应该属于全人类,而不能归个人或者团队所有。因此,对于俄罗斯一墓地挖出的5000万卢布巨款,这笔钱应该上交国家。

日前,俄一墓地挖出5000万卢布巨款,这笔巨款的来源是否合法?

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我下意识的就进行了计算,发现5000万卢布折合成我们的人民币也有四千多万。几乎可以在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买几套小房子了。但就是这样一笔巨款,竟然被警方在一座墓穴里边儿发现。根据现在的风俗习惯,这笔巨款很明显不是陪葬品。而且就算作为陪葬品的话,这笔钱的数额也是在太大了,毕竟俄罗斯的消费水平并不高,5000万卢布在俄罗斯可以享用一辈子了。不过这笔钱却是好拿不好花,这个主要是因为根据警方的调查发现这笔钱其实是不合法的,这些都是一家当地的电网公司,高管藏在这里的。从这个消息我们就可以发现,其实警方在之前可能就已经对这笔钱的去向进行了追踪,直到现在才找到它,并且向众人展示。我想它的主人之所以把它藏在这里,可能就是为了躲一下风头,等风头过去之后再把钱取出来,但是没想到俄罗斯警方的调查力度这么强,很快就把他的钱给找了出来。巨款的主人最后下场如何?上面的信息我们就可以发现,其实俄罗斯方面对此事调查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一次已经做到了人赃并获,目前这名高管已经被警方控制,并且认为他在工作期间存在着收受贿赂的行为。看来这笔钱是好挣不好花,估计这位高管面对法院的起诉,后半辈子基本上都会在监狱里边儿度过。而且在网上披露的视频可以发现,警方在挖取这笔账款的时候,并拿到了详细的资料。感觉好笑的,这样一笔巨款,其实就是简单的埋在土里边儿,上边并没有多厚的土层。只需要用铁锹简单的挖一下就可以找到这笔钱,可以看出埋钱的人其实当时非常的慌张。

历史年代表

中国历史年代表∶1、原始社会五帝∶炎帝、黄帝、尧、舜、禹约前2528年-前2029年(约500年)2、先秦时期夏朝∶前2070年-前1600年(470年)商朝∶(前1600年-前1046年(554年)周朝∶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275年),东周∶前770年 -前221年(549年)春秋∶前770年 -前476年(295年)战国∶前475年 -前221年(254年)3、秦汉时期秦朝∶前221年-前206年(16年)西楚王朝∶前206年-前202年(5年)汉朝∶西汉∶前202—公元8年11月(210年),东汉∶25年-220年(195年)新朝∶公元8年12月-23年10月(16年)玄汉王朝∶23年10月-25年(2年)4、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220年-280年(60年)包含魏,蜀,吴;魏∶220年-265年(45年)蜀∶221年-263年(42年)吴∶222年-280年(58年)晋朝(266年-420年)包含西晋,东晋;西晋∶265年-316年(51年)东晋∶317年-420年(103年)南北朝(420年—589年)五胡十六国∶304年-439年(135年)南朝(420年—589年)包含刘宋、南齐、南梁、南陈四朝;南朝·宋∶420年-479年(59年)南朝·齐∶ 479年-502年(23年)南朝·梁∶502年-557年(55年)南朝·陈∶ 557年-589年(32年) 北朝(386年—581年)则包含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五朝。北朝·北魏∶386年-534年(148年)北朝·东魏 ∶534年-550年(16年) 北朝·西魏∶535年-557年(22年)北朝·北齐∶550年-577年(27年)北朝·北周∶ 557年-581年(24年)5、隋唐时期隋朝∶581年-619年(38年)唐朝(618年—907年)包含唐朝前期,武周,唐朝中后期唐朝前期∶618年-690年(72年)武周∶690年-705年(15年)唐朝中后期∶705年-907年(202年) 6、五代十国五代十国∶891年-979年(89年)包含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前蜀,后蜀,杨吴,南唐,吴越,闽国,马楚,南汉,南平,北汉;7、宋元时期宋∶960年-1279年(320年) 含北宋,南宋;北宋∶960年-1127年(167年)南宋∶1127年-1279年(152年) 大蒙古国∶1206年-1271年(66年)元∶271年-1368年(98年)北元∶1368年—1402年(35年)8、辽金夏辽朝∶916 年-1125年(210年)西辽∶1124年-1218年(94年) 西夏王朝∶1038年-1227年(190年) 金朝 ∶1115年-1234年(120年) 大理国包含前大理,后大理937年-1094年,1096年-1253年(316年)。9、明清时期明 ∶1368年-1644年(277年)南明 ∶1644年-1662年(19年)后金∶1616年-1636年(21年)清前期∶1636年-1840年(205年) 10、近代时期晚清∶1840年-1912年(73年)辛亥革命(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38年)11、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至今)扩展资料∶中国历史经历了几个社会形态∶一、原始社会人类蒙昧时代∶公元前100世纪以前 旧石器时代∶ 约公元前100世纪-公元前41世纪华夏文明初始时代之三皇(部落联盟首领)传说时期∶公元前41世纪到公元前26世纪华夏文明初始时代之五帝(部落联盟首领)传说时期∶约前26世纪-前2070年二、奴隶社会1、萌芽阶段∶ 前2070年-前1559年2、发展阶段∶前1559年-前1046年3、衰落阶段∶前1046年--前221年三、封建社会1、萌芽发展阶段∶前841年--前221年2、大一统时期∶前221年--316年3、大分裂时期∶420年--581年4、民族大融合时期∶581年-907年5、民族分裂时期∶916年--1271年6、封建没落时期∶1271--1840年四、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封建崩溃时期∶1840-1912年2、封建终结时期∶1912-1949年 五、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1956年六、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1988年-至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历史年表

俄一墓地挖出5000万卢布巨款,这笔巨款到底从何而来?

一、5000万卢布巨款来源在克拉斯诺达尔地区一墓地挖出5000万卢布,约合430万人民币,是一家电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藏觅,目前这名高管已经被捕。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俄罗斯都有这样一些公职人员,凭借着自己职务,收取高额贿赂款项。这名高管也是想破了脑袋,才将这笔巨款藏在墓地里,但是不也被发现了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就被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所得赃款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三、链接拓展,藏巨款方法这些贪官贪污赃款后进行藏觅,古代、现代都有,现举例说明。1、古代官员刘瑾将赃款藏于床下。刘瑾贪污财产无数,他把这些财宝放在不同房间里,然后还在床铺下挖了一个地洞用来藏金条。2、和珅藏赃款方法。和珅贪污无数,他建造了藏宝楼用来藏字画,同时挖地窖、建立暗强夹道,这些宝贝一般人都找不到。3、现代贪官藏赃款方法。据媒体介绍,一个贪官将赃款藏觅于房梁、煤气罐、米缸、鱼肚子、箱包内层、地下车库夹层里,总之一些不被人知地方都成为他们藏赃款地方。四、分析这些贪官思想这些贪官贪污了巨款怕被人发现,然后就四处找寻地方藏觅,他们不敢花这些钱,是一种怕受到法律制裁心理。一些贪官占有欲望很强,他们有了这么多钱不敢花怕露富,所以才四处藏觅。有一个贪官将钱放在地下室,也不敢花,每天就是数数欣赏一下。人应该把握自己底线,不能太贪婪,其实够吃、够用就可以了,何必贪污这么多呢!最后被绳之以法,受害的是自己。

俄一墓地挖出5000万卢布巨款引发热议,这笔钱可以归个人所有吗?

据外媒报道,在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地区一墓地里发现了一个神秘包裹,打开包裹后却发现里面装的全是卢布,数量高达5000万卢布(合人民币400多万元)。俄警方在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判定,这笔巨款是由当地一家电网公司的高管藏匿在此处的的,该高管也因此被拘捕。从新闻报道的情况来看,这笔钱属于当地电网公司的高管非法所得,因此这笔资金肯定归个人所有,应属于国家。一.这笔钱是电网公司高管的非法所得。据俄警方经过初过调查后确定,这笔钱是当地一家电网公司的高管非法藏匿在此处的,是属于该高管的非法所得。既然是非法所得,那肯定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二.非法所得的资金应收归国有。按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所得的资金是要收归国有的,因为这笔资金的来源是非法的,属于不当得利,那么就应该收归国有。虽然我本人对俄罗斯的法律了解不多,但估计俄罗斯的法律应该也是如此,对于非法所得的资金也会收归国家。三.该高管的做法已是违法行为。这笔资金的数额巨大,竟然达到了400多万元,按照该高管的个人收入来看,这是很不正常的,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所以这极可能是他利用自己工作上的便利,以权谋私的不当所得,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目前警方已将该高管刑拘,他也因此会受到警方调查,并有可能会获刑。所以说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岗位上,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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