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楼女婴或有后遗症 其父重男轻女

时间:2024-05-24 17:24:38编辑:coo君

坠楼女婴父亲承认重男轻女,为什么重男轻女的破旧思想仍然存在?

坠楼女婴父亲承认重男轻女,重男轻女的破旧思想仍然存在。在男人的思想当中,就会认为,生男孩,能够传宗接代。如果生女孩,长大之后,就会嫁人,成为别人家的人,这样的思想,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特别是有些夫妻,如果生的都是女孩,那么想要一个儿子,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因为这样的原因导致关系不好。一、破旧的思想,养儿防老破旧的思想,养儿防老。虽然很多的人说,这样的思想已经是非常的老套。但是这样的思想,其实是一个存在的事实。因为养儿防老,确实是这个社会普遍的现象。本身每个家庭当中,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没有男孩子,似乎就断了香火一样。二、传统的思想,生男孩有生活保障传统的思想,生男孩有生活保障。其实,很多的人在这个思想上都是有一种依赖性,只有家里有男孩子的存在,似乎就有了生活的希望。所以,在一个家庭当中,如果有男丁,就会给人省去很多烦恼。传统的思想观念,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够断去的。三、生男孩,能够支撑一个家庭生男孩,能够支撑一个家庭。任何一个家庭,往往都是期望,能够有男丁去支撑家庭。因为男生承受能力肯定是比较高的,所以对于家庭的担子,都需要男生来承担。尽管知道,重男轻女是不健康的 思想,但是对于这个社会,有这样的观念也不是意外的事情。很多人的思想,就是生男孩子有保障。因为男孩子,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家庭,将来长大了,娶老婆,能够为自己的家族传宗接代。对于这样的传统思想,一直都没有断过。本身传统思想的存在,并不是那么容易就消除的。

关于坠楼女婴父亲承认重男轻女一事,你有何看法?

石家庄桥西区某小区发生了惊险的一幕,出生仅仅4个月的女婴从5楼坠落,孩子被路人救下以后,其父亲表现得极其淡定甚至拒绝送孩子前往医院,经过警方的劝阻孩子父亲才勉强同意送孩子去医院,目前孩子的生命体征平稳。据了解,孩子的母亲精神状况异常,常常砸物打人,孩子的父亲是无业游民,更是直言自己重男轻女。每个孩子都是应该是父母的宝贝,可重男轻女的观念仿佛给女生在性别上画上了一个小于号。因为这个仅有4个月大的孩子是一个女孩,所以她的父母就对她百般嫌弃,甚至对她几乎要消失的小生命视若罔闻,我认为在现代化的社会下仍有这种观念的父母不配拥有孩子,他们首先不具备作为父母的基本素质。究竟是想着家里有王位要继承,可是这样的父母能够给孩子继承的只有懒惰和无知。女孩家中的生活环境十分混乱,几乎可以用满室狼藉来形容,这样的家庭环境以及这样的父母又如何能够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呢?我为女孩的境遇感到十分悲哀。重男轻女是封建社会才有的陋习,在如今本该绝迹,可是还是有人执迷不悟 。女孩子又有什么不好呢?男孩子就一定能给自己长脸、养老送终?这正是有这些封建的观点,现如今还有一些女性生活得苦不堪言。我想,若不是有些人读过一些书,开过一些眼界,恐怕时代还在这种阴霾中生存,然而时代再怎么发展,似乎总有人认为“家里有王位要继承”。众生平等,女性一直在努力证明自己。希望一些父母能够改变观念给孩子平等的爱,愿所有的女孩都能在得到尊重的同时让自己也格外耀眼。

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我国法律对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规定

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坠楼女婴父亲自言重男轻女,为何国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很难改变?

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持续的太久了,在我国古代就是这样的思想,因为男孩可以延续香火,女孩不能读书,不能选择自己的人生,其实哪怕是在现在的社会,人们对女孩也有着很大的恶意,如果一个男孩有事半夜回家,不会有人认为这个男孩有什么,反而会认为他的胆子大,但是如果一个女孩半夜回家,那么流言蜚语就会盛行。世界对女孩的看法而现在也有很多人认为:“女孩就不该怎么怎么样”,这种思想真的可以说是根深蒂固,无法改变,和西方国家不同,西方国家一直都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她们的生活也比较自由开放,我国为什么注重男孩,其实究其原因就是姓氏问题,在中国古代,甚至嫁过去的女孩要随丈夫的姓,还有所谓的"三从四德“,但是这个社会对男孩几乎就没有恶意,正是因为这种随姓的习惯,所以导致很多人认为男孩比较重要,可以”传承香火“。就算是现在这个时代,依旧有很多地区不喜欢女孩,并不是地域黑,但是我知道的山东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几十年前的山东,几乎大部分人都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哪怕到了现在也并没有改变,其实我认为喜欢男孩或者喜欢女孩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因为喜欢某一个性别的孩子而对另外一个孩子轻视,毕竟所有的孩子都是父母的血肉,我们应该平等对待他们。女孩是父母的小棉袄,其实生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好,现在男女比例失衡,女孩反而更容易生活,生男孩的压力也会大很多,我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好,我们还是应该解放自己的思想,所有的孩子都是上天的礼物,他们都值得被爱。

坠楼女婴父亲直言自己重男轻女,针对这种情况是否该剥夺其抚养权?

坠楼女婴父亲直言自己重男轻女,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个人觉得应该剥夺他的抚养权,只为了能够给孩子更好地照顾。当然了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还应该是多部门结合现在的情况,商讨是否应该剥夺抚养权, 最终以他们的公布消息为准。坠楼女婴的事件,引发了大家的关注。这已经不是女婴第一次坠楼,在女婴刚出生不久后,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而现在的坠楼,已经是第二次出现了。女婴之所以会坠楼,都是因为她的母亲,在精神上存在问题。由于父亲没有在家看管,所以才让女婴被母亲从楼上抛了下来。而且女婴的父亲,又直言自己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面对这样的家庭环境,我个人觉得他们不适合抚养女婴。一、家庭氛围不好坠楼女婴的家中,已经不能够用凌乱来形容,整个家庭可以用“脏乱差”三个字来形容。即便是自己女儿吃饭、睡觉的场所,看上去都十分的不卫生。整个房间的物品摆放杂乱无章,而且地上的垃圾也很多,就连污垢也十分的常见。整个环境看上去,就不太适合人们生活居住,更不用说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婴了。二、监护人责任心不强如果仅仅是家庭环境不好,我想还可以通过打扫,来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但女婴的父母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在犯病时候自身更是具有打砸东西的行为;而父亲又怀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对于自己的女儿,也表现出了不强的责任心。我想如果女婴在这个家庭中生活,要想平安、快乐的成长,几乎成为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个人觉得,不应该让女婴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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