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的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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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完结)作者:金大
李志平是刚到城里的孩子,有点土有点呆。
他走进教室的时候,大家都在看他,好象在说,瞧这谁啊?
他就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直到上课铃打响,他被人推进去。
紧跟着进来的是个胖子,那胖子扫他一眼,一看到他脚下那双鞋,就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张嘴就说:“不会吧?现在还有人穿这种鞋,也太逗了吧。”
一教室的人都跟着笑了。
幸好班主任很快就到了,班主任是个瘦小的老太太,上课很严厉,一进门大家就停止了笑声,无数个脑袋害怕的低了下去。
李志平想叫声老师,可他半天也没有开口。
班主任已经开始介绍了,“咱们班今天转来一个新同学,新县的尖子生,李志平,来,李志平你坐那。”
李志平走到了那个很靠前的位置,正中的很,同桌是个漂亮的女孩,他走过去的时候,那女孩连头都没抬。
李志平尴尬的坐下,一一拿出自己的文具。
破的看不出颜色的铅笔盒,让他的脸没来由的红了,他故意侧了侧书本,把铅笔盒挡住。
这是一节语文课,老师讲的课他早就学过。
单调无趣的读书声,让他不由走起神来,他想着那小的可怜的房间,想着怎么把自己的书摆好,那些书还都堆在塑料袋里呢。
“你边上点行吗?”同桌的女生不怎么高兴的撇了下嘴,“臭死了。”
李志平抓了抓自己的头,不出声的挪开位置。
女生翻了一个白眼,露出不怎么高兴的样子。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班里的人都胡噜胡噜的往外跑,李志平低头翻着桌上的书。
“嗨,优等生。”刚才推过他的胖子正走过来。
李志平这才看清对方。
很白的一个胖子,笑的不怎么正经。
那胖子坐到他前面的椅子上,冲李志平同桌说:“你说你背不背?”
“讨厌啦,人家正在难过呢!”女孩的声音忽然柔了下去,带着点撒娇的味道:“露露多好阿,到英国去了,我也好想去呢,你呢?你家那么有钱干吗不跟着去,亏你还总说喜欢露露呢!”
“她爸是大经理,我爸充其量就是个爆发户,人能看上我嘛,我就算追出去也白搭,我还是留下当我的宝贝儿子吧!”话说的不真不假,好像还有那么点伤感似的。
说话的时候,白胖的男生用眼角扫着李志平。
李志平感觉到了他的视线,却没有抬头。
胖子有点不耐烦起来,用手点点李志平的头说:““喂,你怎么不说话。”
李志平吓了一跳,没想到有人会主动跟他说话。
“啊……”李志平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胖子笑着逗他:“你从哪弄的那双鞋,不会是抗战片里吧!我早想要一双了,可就没地方买去,你送我一双吧!”
那女孩笑了,戳他一下,“真贫。”
两个人就那么嘿嘿的笑。
李志平有点不高兴,他把脚缩到椅子下,手指缠在一起,几乎露出肉来的指甲黑黑的,好象没有洗干净一样。
女孩眼尖的看到,撇了下嘴,冲胖子使了个眼色。
胖子早就看到了,就跟着笑。
李志平知道他们在笑什么,忙把手放在下面,紧紧按在腿上,他的心从没有那样揪紧过,他的头也从没有那么低过。
那时候李志平什么都不是,他只是一个小人物。
《小气吧啦的日子》(完结) 作者:金大
林明家是当街买烧饼的,结果那几年赶上吃涮锅就要有烧饼,一来二去还开了分店,因为开了分店,就俨然抖起来了。
林明的妈也不知道喝了谁的迷魂汤,把林明打扮的跟个暴发户似的给送到了附近有钱人家孩子才去的一个高价学校。
到了那个地方,林明算倒了血霉了。
他算个屁啊!
不过家里是个卖烧饼的,学校门口一排的宝马奔驰,里面哪个走路不是横着。
林明就盼望着盼望着,结果文理分班就给分到路浩然班里了。
路浩然长的面红齿白,校草中的极品啊极品,败类中的败类啊!
人生目标就是破一千个处女啊一千个处女啊!!
可林明第一次见到路浩然,还居然对路浩然有了好感了,你说这个世道奇怪不奇怪。
林明还就真拿路人渣当了知心朋友,还特感动特真心的说:“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和那些有钱人不一样,你知道我家是做什么的嘛?我家是卖林记烧饼的,可好吃了,下次我给你带几个。”
路浩然露齿一笑,拍拍林明的肩膀,憋笑憋的脸都走形了。
两人好了没两天,路浩然就腻歪了,找了几个狐朋狗友一合计,就胖揍了林明一顿。
林明也是彻底明白,自己被人耍了,从那后见路浩然就跟见阎王似的。
房漏偏逢连夜雨,林明家的火烧没红火几天,他爸就有了外遇,林爸林妈吵来吵去的,离来离去的,生意是越来越做不下去了,幸好狐狸精见没钱也跑了,最后林家勉强维持了个面合心不合的家。
林明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蔫了有半学期,身上以前还能穿个什么阿迪达斯耐克的,现在一水是批发市场的材料。
路浩然他们几个讲吃讲穿的哥们看了,林明就跟土里刚挖出来似的那么可乐。
《我爱你》(完结)作者:金大
那还是十多年前的事,刘壮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路英宁时的情形。他清楚的记得路英宁哭了。
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一个和他同龄的男孩用那样的表情哭泣。
刘壮只是远远的看着,隐约知道,那个哭着的孩子是从城里来的。
村里的人犊诳诘路英宁的妈妈没有攀上高枝,又落回了他们这个土窝。可没多久村里人说的那个女人就又不见了,人们说象她那么漂亮的女人是留不在这里的,只可惜了孩子。
“我叫刘壮!”这是刘壮对路英宁说的第一句话。
“我不认识你。”路英宁对刘壮说的第一句话却是这个。
后来,村里的人就经常看见那个呆呆傻傻的刘壮和从城里来的路英宁玩在了一起。
村里的人向刘壮他奶奶说了好多话。
他们说路英宁跟他妈是一个模子出来的,看着就不老实,跟他在一块是会吃亏的,刘壮这孩子老实又憨厚可别被带坏了。
刘壮的奶奶却只是笑笑,她和她的孙子是一样的性子,何况那时候路英宁也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能坏到什么地方。
不过村里人的话倒说对了,两个人中吃亏的那个确实是刘壮。
新买的本子、橡皮总是被路英宁用过后才又归刘壮使,学习的时候要是刘壮跟不上,问路英宁,路英宁却总是敷衍的说:我也不知道。
就这么着路英宁成了全村里最聪明的孩子,顺利的考上了县里的一中。刘壮也傻傻憨憨的考上了。成了那一年村里仅有的两个有前途的孩子。
坐着去县城的车,刘壮拿出奶奶给煮的两个鸡旦递给路英宁一个。
《贱人》(完结)作者:金大
人性本口口,繁落觉的这话很有道理的。
本来做个奴隶就够低口口的了,可生怕他不够口口似的,小主子还要把他当女人似的揉搓,只有他知道这个滋味。他这见不得人的身份,
别人哪怕多看他一眼,繁落也要吓的心惊肉跳,生怕别人猜到了他在小主子房里晚上竟做了什么。
《双肋》 (完结) 作者:金大
王浩跟刘宁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宁,把王浩看作他的世界,王浩则一直认为照顾刘宁是自己的责任,后来有一天刘宁知道了自己是同性恋,而王浩也从朋友变成了恋人,幸福的生活还没过多久,就被王浩的妈妈发现了,于是王浩不得不做出抉择,是选择家庭还是刘宁。
妥协的王浩,本来以为可以远离刘宁的世界,可渐渐的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忘记过去……
《这他妈的世界》作者:金大(完结)
我觉的可笑,凭什么有钱有势了,你就得欺负的我跟狗似的,我倒要看看,我看着李英明,他这个人永远脑子缺个弦,没脑子,就他妈摊了个会挣钱的老子,再说那个钱也不干净,犊诳邴妈没好东西。
我觉的难受,我不知道为什么的难受,这他妈的世界,自己又算个屁。
我对李英明说:“我到底算个什么,我到底是个什么?”
李英明看着我,他后来不敢看我的脸了,他转过头去,声音里带了哭腔,“我是喜欢你,路爱国,我是真的在乎你……”
我说:“犊诳邴妈放屁。”
我连个人犊诳阢不上,你喜欢我什么?!
我想起许多东西,我想起我小时候,我想起……
我想起我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我觉的该跳下楼的是我,早死早超生,也许还能遇到她,我说:“我真难受。”
李英明想要抱我下,我躲开,我恶心他用那样的眼神看我,我说:“你能不能不那么恶心。” 我告诉他:“我爹我妈从小把我当纯爷们养活,你别给我来这套,我恶心你。” 李英明什么话都不说,他现在学会了沉默,知道不跟我争不跟我吵,可我讨厌他看我的眼神。 我觉的恶心。
我说:“我得自己走走。”
李英明不放心我,赶紧跟上来,路两边的街灯很亮,城市中心到处都灯火辉煌,我说:“我就是随便走走,还能有人劫我嘛?”
李英明一点都不含糊的说:“你刚得罪林丰了吧,我看你脸色不对,那小子什么都敢做,我得保你。”
我觉的李英明可以吃屎去了,我没搭理他,闷头走在路上。
风吹起来,有点凉意,但还是闷,闷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街口有浓妆艳抹的女人,路灯下蚊子飞来飞去,就那么露着大腿站在那,左右人都绕开着,用眼睛瞄,我不知道她以前这样做过没有,我觉的自己的眼睛有点酸涩,我站了住。 李英明也跟着站住,他担忧的看着我。
我说:“口渴,你给买个水。”
李英明更张脖子望,我撒腿就跑。
李英明在身后边追,边追边喊,“路爱国,你停下……”
傻子才停下,我他妈受够了。
我疯子一样的跑,路两边的人纷纷躲开,李英明跑的没我快,我回头笑话他,我说:“体力不行了吧?”
他已经出离愤怒了,两步就跟上来,揪住我的脖领子,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要动手,可他最终还是没有,孩子一样的抱住我。
“我以为你要不见了。”他说,用力的抱住我。
我笑了,我说:“怎么会,我也就短跑还能拿出手,我这个体力……以后得每天喝点牛奶补补身子,我得把自己养壮实点。”
李英明有点反应不过来,我说:“发什么呆,走吧,找个地方住,我可不想回那个狗窝了。” 去他妈的林丰吧,他说我要后悔的。
我觉的这是世界上最可笑的一句话,比认识他还后悔嘛?
《伙伴》(完结)作者:金大
那一年,光八岁,辰四岁.他们的父亲死於空难.
他们的母亲陈晨接手了公司,并对辰和光实行英才教育,从那一年开始光就再也没有进过学校.陈晨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陀螺—永远没有休息的时候.社会上犊诳诘她是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可我知道不是.陈晨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都是满满的,不似一般商人只是为了生意而已.他总是珍惜的利用著,光那时并不知道原因,等光知道了,一切早已随风逝去.
《黑夜》(完结)作者:金大
一个杀死前情人的亡命徒……
一个尘封了多年的人间炼狱,慢慢剥落……
《比夜更黑》(完结)作者:金大
李学文边提裤子边数钱,随后他抽出一张,对那糟老头子说:喂,换张,这张缺角。
那人不乐意了,就说,“缺角也能花。”
“那不成,给换张。”
那人没办法给换了张,李学文这才把钱装兜里走出去,七点,天才刚刚亮。
他打了个哈欠,边走边哼歌,到了小六的煎饼摊,根本不用说话,小六就给递上一个三鸡蛋的,李学文亲热的拍拍小六肩膀,也不掏钱拿了就走。
回了家,把衣服脱了,刚说洗个澡就有电话。
李学文拿了手机听,老板在那吆喝:“你个不要脸的口口,你他妈跑哪去了,说好接立春的客人,你他妈给老子吃野食。”
李学文忙陪着小心,“不是,不是,老板,昨个我大舅来了。”
“去你妈的,你他妈有完没完。”
李学文不吭声了。
老板又骂了半个小时才说正事:“你接王家的生意,一次就两百,哪来的好买卖。”
李学文皱着眉,姓王的混蛋每次都不带套子,他实在不愿意。
可还是应了下来。
到了小水房那刚烧上水,门就开了。
美丽回来了,穿着个粉红色小马甲,头发油黄油黄的,从后边抱住李学文,叫的特甜,“哥,给我买早点了吗?”
李学文把剩的半个煎饼指给他。
美丽拿过去吃,边吃边踢到脚上的鞋子。鞋子一掉下来就满屋子的臭味。
李学文捏着鼻子过去,把美丽那双臭球鞋扔门口。
《这他妈的世界》(完结) 作者: 金大
就是关于”这他妈的世界”的故事
我当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好鸟,也当然知道有钱有势力的人踩我们就跟踩只耗子似的,可奶奶的,我哪里知道,
我就得是被踩的!尤其是看着那个踩我的家伙一脸的鸟样!!
我到底怎么招惹他了,这话说起来可就长了。我刚混完了职高,打算进入社会做点"贡献",泡三四个小妞,顺利
的话娶个老实本分的姑娘,然后挣点钱贷款买个房,有钱的话就孝敬孝敬老爹老妈。可我一出社会才知道,黑,真他妈
黑!
我先到了一家哥们说的技术部,也不是什么好单位,反正混了没两个月,老子就呆不下去了,谁他妈都把老子当孙
子使唤,犊诳邴妈没按好心,开始的时候我一口一个师傅的叫,人家也算给我哥们面子,可时间一长,发现我就一穷酸小
子还职高出来的,人家鼻孔就飞天上去了,不光踩,还明着踩。
下雨天让我墩地,刚墩好了,就被人踩成稀泥,主任还在那捏着鼻子说什么下雨呢,你傻不傻啊,妈的,刚才哪个
混蛋让我敦的!!
该下班了,让我送文件,我骑着小破凤凰飞似的赶到了,结果对方公司早下班了。
一屋的水我都得打,我最晚来,认了,妈的对门看门的水还轮不着我吧!我凭什么,就你主任一句话,我他妈就得
把心都抛出来,老子不干了!我摔膀子就出来了。
《我爱你》(完结)作者:金大
那还是十多年前的事,刘壮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路英宁时的情形。他清楚的记得路英宁哭了。
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一个和他同龄的男孩用那样的表情哭泣。
刘壮只是远远的看着,隐约知道,那个哭着的孩子是从城里来的。
村里的人犊诳诘路英宁的妈妈没有攀上高枝,又落回了他们这个土窝。可没多久村里人说的那个女人就又不见了,人们说象她那么漂亮的女人是留不在这里的,只可惜了孩子。
“我叫刘壮!”这是刘壮对路英宁说的第一句话。
“我不认识你。”路英宁对刘壮说的第一句话却是这个。
后来,村里的人就经常看见那个呆呆傻傻的刘壮和从城里来的路英宁玩在了一起。
村里的人向刘壮他奶奶说了好多话。
他们说路英宁跟他妈是一个模子出来的,看着就不老实,跟他在一块是会吃亏的,刘壮这孩子老实又憨厚可别被带坏了。
刘壮的奶奶却只是笑笑,她和她的孙子是一样的性子,何况那时候路英宁也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能坏到什么地方。
不过村里人的话倒说对了,两个人中吃亏的那个确实是刘壮。
新买的本子、橡皮总是被路英宁用过后才又归刘壮使,学习的时候要是刘壮跟不上,问路英宁,路英宁却总是敷衍的说:我也不知道。
就这么着路英宁成了全村里最聪明的孩子,顺利的考上了县里的一中。刘壮也傻傻憨憨的考上了。成了那一年村里仅有的两个有前途的孩子。
坐着去县城的车,刘壮拿出奶奶给煮的两个鸡旦递给路英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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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放 [锁]
骗中骗 [锁]
炮灰朵朵开
男多女少真可怕 [锁]
有啥了得
原来都是渣
末日倾城
多大点事儿
狼来了
不配 [锁]
依然笑眯眯
重生之没商量 [锁]
末日危机之遇到 [锁]
活该(蛊后篇) [锁]
桃源 [锁]
再世为人 [锁]
相爱 [锁]
站着说话不腰疼 [锁]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锁]
小人物 [锁]
双肋 [锁]
狗咬狗(灵异探险文) [锁]
上赶着不是买卖 [锁]
小气吧啦的日子 [锁]
这他妈的世界(修改版) [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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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的童话故事
1、有一只山羊正在草地上津津有味地吃草。忽然,有一只狮子扑了过来,露出尖锐的牙齿,饥饿的眼光盯着山羊,山羊被吓得魂飞魄散。可是这只山羊很聪明,也很灵活,它马上就镇静了下来。它想了想转过头对狮子说:“我吃过十头大象,三十只老虎,味道都不合我的胃口。不知道狮子肉如何。”狮子听见了撒腿就跑,一路狂奔。
在路上它碰见了狼,狼问它:“狮子大哥,你这么慌张要去干吗?”狮子说:“逃命呀!”狼很奇怪地问:“咦,平时都是你追别人,什么时候改成了别人追你了呀?”狮子说:“有一只超级恐怖的山羊,它吃过十只大象和三十只老虎,现在还要来吃我。你呀,最好也快逃命吧,不然它也会来吃掉你的呀。”狼听了后,笑了笑,回答说:“狮子大哥,你上了它的当了!它呀,根本就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山羊根本就不是肉食动物,不然,它干吗吃那些非常难吃的青草呢?平时都是我们这些狼吃它。它连我们都打不过,还能打赢您狮子吗?您想嘛,那是不可能的!”狮子将信将疑,又问:“真的吗?”狼回答:“是真的,我哪敢骗您呀。不信,我们再去找山羊。”
狼走在前面,狮子紧紧地跟在狼的后面,害怕狼骗它。到了山羊那里,山羊看见了它们俩,不慌不忙地说:“老狼,我叫你带三十只狮子来,你太笨了,光带了一只,还不够我塞牙缝。”狮子一听,哎呀,我果然被你这只狡滑的老狼给骗了。它马上扑过去把狼给吃掉了。
又过了几天,狮子又来找山羊的麻烦。可它一想起山羊说的话,又不敢惹怒山羊,就躲在一边偷偷地观察山羊。不料,机灵的山羊早有准备,它早在自己的周围悄悄地挖了一个陷阱,下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刺。山羊眼睛一转,有了主意,它自言自语地说:“这几天我身上受了重伤,我的手被老虎咬过,狮子可千万千万别来呀。”狮子一听心里乐开了花了,一下子就从岩石后面跳了出来,“哈哈,这下你可死定了!”狮子张牙舞爪地对着山羊扑了过去。只听到“扑嗵”一声响,刚好掉进了山羊挖的陷阱。不可一世的狮子被刺死了。
从此,山羊过着快乐的日子。
2、人们都说,鸟笼之中不可能有一只渴望自由的鸟,因为鸟会因为失去自由郁郁而终;而那些没有死去的鸟,他们的意志与对自由的渴望都被时光磨得一干二净。人们也都说,笼是不可能放走鸟的,因为如果他自行放走了鸟儿,那他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然后死去。所以很多鸟笼会看着一只鸟儿在笼子之中死去而无动于衷,用如同外表一样铁一般的心默默地接受着一切,然后又迎来一只拥有鲜活生命的麻雀或是夜莺。
我,也是一只困在命运之中的鸟笼。我刚被买到主人家中,就被挂起来,放入了一只鸟儿。多么美丽的鸟啊:樱色的喙,黑色的眼,如火一般的爪;头上有淡黄的羽毛,项间带着褐色的颈环,身上披着紫色的披风,翅上是橙黄的羽毛,尾毛是淡淡的绿中又有淡蓝;光滑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迷人的光环。这可真是天造之物啊。
但她和所有的鸟儿都一样,无时无刻不回想着生长的森林,渴望蔚蓝的天空和白云。她在我之中,不吃,不喝。只是眺望着远方,黑色的瞳仁之中,尽是哀伤。原本美丽的羽毛,也因瘦弱而失去了原有的光泽,无精打采地贴在她的身上。她明显消瘦了。
两天后,她开始攻击我:用嘴啄我,用脚踢我,甚至用头撞我。我感不到痛,因为我是铁做的。当我看到她头上渗出血时,我不禁一问,你,痛吗?她愣了一下,没有理我,只是用头继续撞击我。我知道,她是恨我的。
又过了一天,她开始吃东西了,也不知是太饿,还是放弃了抵抗。但 这又毕竟是好的,她可以不死了。接着,她告诉了我她原来生活的地方。蔚蓝天空一尘不染,没有被文明的铅尘印得浑浊。白云悠闲地躺在天空,那蓝天下是一片又一片无尽的翠绿的森林;林中那条蜿蜒的河流,清澈得如同虚无;水中各色的鱼儿游来游去。陆上,羊儿在草地上吃草,随意地,也吃下了那散发着淡紫色香气的小野花;河边牛儿在喝水;狗在和水中的倒影打闹。天上的鸟儿在树与树之间穿梭,又在树枝上闹着。早晨,她和她的伙伴们一起在空中唱歌,顺带找虫吃。中午,在树林中,她们穿梭着,一起捉迷藏,而晚上就回家睡觉。有时会出去探索新世界,有时又在家中与别的鸟吵吵架,但这一切都是多么自由而快乐!
我不断地让她讲以前的生活,我不断地幻想着远方的动物乐园。不断想着,我好想飞到那遥远的地方去。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自私的,一厢情愿想找她说话,让她描绘那远方的丛林。其实她不知道,我好想放她走,但是我不能。我本以为,她对自由的意志已经磨灭,已经习惯了笼中的生活。其实,我并不知道,每当她眺望远方或是看见天上飞翔的青鸟时,眼中流露出的嫉妒与哀伤。
有一次,她的举动让我无比震惊:在人类走过来,把她捉出来把玩时,我看到了她眼中的仇恨。她,竟用她樱色的喙狠狠地啄了一下人类的手。她挣脱了,在阔大的房间之中飞来飞去,却找不到出口。最终,她还是被捉住,放进了我的身体之中。我看到了她仇恨与疲惫的眼神,还有眼角闪过的泪光。原来 ,她对自由的意志仍然强烈。
终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放走她。当我告诉她这个决定时,她一直暗淡的双眸闪耀出灿烂的光芒。她惊喜地问我:“真的吗?”我平静地告诉她是的,尽力掩盖自己的悲伤。在人类出门时,我放了她。我看着她披着金色的阳光飞向远方,飞向她那美丽的家乡。我笑了,在默默承受着死亡的吞噬时,笑了。我现在才发现,鸟笼永远不可能拥有自由的天空,因为天空,也许只是属于翱翔的鸟儿……
3、蜡烛和老鼠
在一个安静的晚上,小老鼠纳米出来找东西吃,它轻声慢步地走进厨房,可见一点米都没有,它就悄悄地走到客厅,发现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根蜡烛和一个蛋糕,纳米一看见蛋糕就留口水,纳米心想:我怕光怎么去吃呢?总不能望梅止渴吧,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有了。说完,纳米很和气地说:“蜡烛兄弟呀,你这样一直照亮到天亮,你不是死了吗?还不如你把灯灭了,这不是一举两得嘛!你看你这样你又能活下来,我又可以填饱肚子,这不是很完美吗?蜡烛心想:“哼!这老鼠又想偷吃东西,所以才叫我把烛光灭掉,讨好我可没有那么容易,我的责任就是看好这块蛋糕。
蜡烛说:“我不能熄灭,熄灭的话就会变得黑暗,因为我喜欢光明,所以我不能熄灭!”
老鼠的眼球转了一下说:“你不怕死吗?”蜡烛说:“我不怕死,我喜欢为别人照亮”。说完蜡烛滚到老鼠身上,一下子老鼠就被蜡烛点燃了,就这样他们两个都同归于尽。
4、两只自私的老鼠
秋天到了,树上果实累累.两只小老鼠看到悬崖边上的苹果树上长满了又大又红的苹果,看得它们俩谗得直流口水.它们赶紧想了个办法,找来一根又粗又长的木棍.
乐乐把木棍一直伸到靠近苹果树的地方,对圆圆说:"你来压住这头,我走到那头摘苹果."圆圆很不情愿地压住了悬崖这头的木棍.只见乐乐颤颤危危地走上木棍,去摘苹果.乐乐一边伸手摘苹果一边不停地喊着:"压住,压住,"心想:快要吃到诱人的苹果啦!
乐乐终于摘到了一只苹果,想也不想就要往嘴里塞.看得悬崖边上的圆圆急得都忘了自己压着的木棍,连忙跳起来,说道:"快快给我呀!"圆圆心想:可不能让它一个人享用了.
两只小老鼠因为争夺苹果互不相让,带着木棍和好不容易摘到的苹果一起掉下了悬崖.
5、动物辩论赛
一天,猴子、蜗牛、兔子正在争辩有关事情。大象路过,于是它们就找大象评评谁有理。
事情是这样的:蜗牛在一笔一划地练字,小猴正从远处骑车过来。不过一会儿,就听见一阵哭声,原来是小猴把蜗牛撞倒了。蜗牛埋怨地说:“你把我辛辛苦苦练的字弄烂了,你赔、你赔……”小猴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说:“我们现在已经踏进新时代了,我家有台电脑,你不用练写字了,就打在电脑上打吧!”蜗牛想了想,又说:“不,我觉得写字更有意义。”小猴又说:“我们已经踏进新时代了,要时髦点。”蜗牛反驳说:“写字可是我们中国的主要特点。”就这样它们一直在辩论。
过了两分钟,森林的写字大王—兔子来,它见两个在争吵,又插入了它们的队伍中。它的观点当然是要多练字了。它说:“我们如果不练习写字,就等于没什么学问。”小猴听了,很不服气,见大象来了,就想找它评理。”
大象听后,觉得它们都有道理。于是,它绞尽脑汁:“哦,有了!”它说:“你们都来说说自己的观点所知道的知识吧!”
小猴抢着说:“电脑能让我们更加方便,而且可以在网上购物。”
蜗牛说:“写字可以让自己不会变得懒惰。”兔子接着说:“而且可以让我们更加懂得欣赏中国文字。”
大象听后,说:“你们的观点都各有好处,说道方便,就要数电脑了;但说道欣赏,就应该数写字了。
兔子突然间蹦出一句:“就是说要两个都要学了。” 小猴蜗牛都点了点头。
6、蚂蚁为什么有两种颜色
很久很久以前,蚂蚁不像现在这样黑乎乎的,他长着一身黄毛。有一次, 一个官员要急着见皇上,不巧的是皇上正在批阅奏折。于是,那位官员就在纸条写了六个字——“热锅上的蚂蚁,”并在纸条写了自己的名字——刘福,最后让官兵交给了皇上。皇上看了纸,问官兵:“刘福再外面候着吧?”“是”。“叫他进来”。于是官兵就把刘福叫了进来。刘福一进来就说:“臣参见皇上,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刘爱卿平身,“热锅上的蚂蚁”这几个字是你写的吧?”这句话正巧被地下的蚂蚁听见了。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几乎全世界的蚂蚁都知道了。这时,蚂蚁国王把全世界的蚂蚁全叫来开会。国王说:“人类把我们的名字加入了名言 ,你们想,热锅上的蚂蚁应该是黑的,而我们是黄的,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变成黑的?”“是”,蚂蚁们齐声叫道。于是,蚂蚁们个个都涂上了黑色。可有一群蚂蚁想造反。它们为了表示的更明显一点,就纷纷涂上了白色。于是国王把他们赶出了国家。
小朋友们,现在该知道现在蚂蚁为什么有黑白两种颜色了吧
7、自从青蛙听到喜鹊说自己是井底之蛙以后,青蛙非常生气,于是想跳上来看看。
有一天,一位妇女来打水,井底的青蛙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乘机跳进水桶,妇女把水提上来时,水桶里的青蛙跳到了旁边的草地上。
哇噻!空气可真清新啊,井里阴暗,空气潮湿,陆地上明亮,空气新鲜,和井里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青蛙向远处眺望,只见青山绿水,鲜花绿草。而井里只有无聊的几根水草,被我蹦蹦跳跳都快踩烂了!青蛙环顾四周,远处,影影影绰绰出现几座高楼大厦,哇,还有玉米地哩!还有它从未见过的食物——蝗虫呢!青蛙口水直流三千尺,连蹦带跳地进了玉米地。
啊,真是可口,青蛙把肚子吃得圆圆的,一边还回味无穷。青蛙想:当时我在井里,只能喝点没味儿的凉水,如今还能吃上蝗虫,对比起来,这里像是天堂般的生活。
青蛙突然听见传来几声“呱呱”声,它知道那一定是别的青蛙在唱歌,于是想交个好朋友,蹦到了另一只青蛙身边……
一天下来,青蛙已经交了10个朋友了,它想:如果一年下来,朋友不是遍天下了吗?
青蛙还没来得及和老家说bye,就已经迫不及待在河边建起了新家。
8、懒惰的狐狸
森林里住着一只狡猾的狐狸和一只老实的熊。他们生活在一起。
春天来了,他们要播种玉米。狐狸说:“熊兄弟,你去播种,我去把树上的小鸟赶走。要不然,它们把我们的种子给吃了怎么办。”狐狸说完,就走了。它来到一棵大树下睡觉。熊播完了种子,狐狸刚好也睡醒了,他揉着眼睛对熊说:“我赶走了好多小鸟,它们都想来吃我们的种子的。”熊相信他的话。
熊种的玉米发芽了,并渐渐越长越高,还结出了玉米棒子。到了该收获的季节,狐狸说:“兄弟,你去收玉米,我到山上去打野兔来改善改善我们的生活。”老实的熊同意了。狐狸出去了,他又找了一棵树躲在下面美美地睡上一觉。他回家的时候,熊把玉米收完了。狐狸摊开手说:“兄弟,抱歉!今天运气不好,一只野兔也没打着。”熊还是相信他的话。
秋天到了,他们种的稻子熟了。狐狸又说:“兄弟,你去收稻子。我在家看着玉米,要不然让小偷把玉米偷了。”熊走后,狐狸在家里又睡了一觉。他睡完觉,熊也收完稻子回来了。“有小偷来偷我们的玉米,被我给赶跑了。”狐狸对熊说。熊依然相信他的话。
到了分东西的时候,他们请邻居狼作证人。狐狸说:“熊老弟,你干活这么辛苦,我也没闲着。这样吧,我分九份,你分一份,怎么样?”老实的熊爽快地答应了。邻居狼对熊说:“狐狸是骗你的,其实每次你干活的时候,他都在睡大觉。”熊听了抢过东西,把狐狸赶走了。
冬天到了,到处冰雪覆盖,狐狸找不到吃的,就饿死了。
9、小刺猬和小乌龟
一天,动物图书馆开张了。森林里的小动物都来图书馆看书,图书管理挤满了读者。
小刺猬也拿了一本书,正要坐下,只听一阵尖叫声:“哟,真刺人!”
原来小刺猬的刺不小心扎到小兔子了。
小刺猬连忙说:“对不起,你坐吧!我到别的地方去!”
小刺猬正要离开,只听见一阵呼喊声,“你别走,我跟你坐!”原来是小乌龟。小刺猬和小兔子、小松鼠感到奇怪极了:因为小刺猬身上的刺无比此人,谁要是被扎到了准会受伤,课小乌龟却不怕。
小刺猬坐了下来,往旁边挪了挪,怕刺到小乌龟。
小乌龟看见了却说:“过来吧,没关系的!你的刺又尖又细,而我的壳又大又硬,就算你的刺再尖再细也刺不到我的,你就大胆地做到我身旁!”
小刺猬非常感动。这可是它头一回合其它动物坐在一起,小刺猬眼泪汪汪的。
从此,小刺猬到图书馆总会碰到小乌龟。而小乌龟每次来都和小刺猬坐在一起看书,于是它们成了一对好伙伴,形影不离。
10.续写小木偶的故事
小木偶有了七情六欲后,却控制不住了,该笑的时候他哭,该哭的时候他笑,所发生了一件又一件让他伤心的事。
一天,他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舞会。本来准备兴高采烈地去,可是一进小西的家门,却放声大哭,别人以为是他不愿意来,是别人硬让他来的。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小木偶激动地说。
“既然你不想来,那你就走吧。”小西伤心地说。
小木偶感到很委屈,但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表情,又有什么办法呢!
一个月后,小圆的哥哥出了车祸,下半身失去了知觉,要一辈子在床上度过,生活无法自理。有一次,小木偶去看小圆的哥哥。一走进病房,就哈哈大笑起来,其他人都愣住了。病房里本是一片哭泣声,一瞬间变成了吵闹声。
小圆说:“你,你怎么能这样呢!他是我的哥哥呀!他都这样了,你还笑的出来,我要和你绝交!”
小木偶觉得伤心极了。就在他很失落的时候,那个蓝鼻子小女巫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你是不是很伤心?”小女巫问。
“嗯,别人都误会我,连我最好的朋友小西和小圆都这样。”
“那是因为你不能控制自己的表情。”
小女巫在小木偶的身上画了一个圈。
“哈哈——”小木偶哈哈大笑起来。
“我把人类所有的东西都给了你。”小女巫说完,在小木偶的身上又画了几个圈。现在,小木偶能控制自己的表情、声音、动作。
“小木偶,你不要伤心了,把这个铃铛拿着,只要摇一摇我就会马上出现在你面前。
关于动物的故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FnOs5qYpm1qwRIr-EWO8A 提取码:1ef9儿童睡前故事《动物故事》中既有充满神奇浪漫色彩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也有开拓心智的童话、寓言、名人轶事、历史传说、幽默故事、小品等,而且都是经过精心剪裁提炼的世界故事宝库中最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其中所表达的对真、善、美必胜的乐观信念,对假、恶、丑的嘲讽和无情鞭挞,对于开拓我们的智力,陶冶我们的性、情,锻炼我们的意志,完善我们的精神,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求《水浒传》《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的读后感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我喜欢漂流,这种刺激的游戏,但最终都留在了涟漪的清泉上,寂寞……
这天我学会了真正的漂流,就那样的精彩,因为生命的价值就摆在那里——《鲁滨孙漂流记》。我似懂非懂地听着孤岛上的天籁之音——那份寂寞与自由的并存,那份悲哀与乐观的共存,那份手无寸铁与自我创造的矛盾。他在孤岛的一切竟是那么的离奇,但这才是他让我懂得漂流着的人生。
刚到了孤岛,他冷静地分析自己到了孤岛的情况,他按照商业薄记上“借方”和“货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排列了出来,之后用乐观去对待一切神奇的命运,偶尔的失落也会雨过天睛,就是他最终赢得生命丰碑的心灵支柱。
慢慢地,在孤岛上生活着,他开始为自己的生活去创造东西,他盖了“城堡”,建了“别墅”,做了小船——环岛旅游,做了“衣服、陶器”种了大麦和稻谷——做成面包,驯了野羊——有了羊肉和羊奶,晒制厂葡萄于……他成了木工、牧工、建筑工、裁缝师、农民……没有当时社会上的工具,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完善自己的生活,他也成了这个岛的国王,用…亡自己的头脑去设想,用上自己的手去实现,最终把自己的孤岛变成了一个可以成为他人繁衍的地方,他是这个岛文明的先驱者。在人生中,他又有了一座丰碑,那也是因为他的创造能力。别忘了自己的脑子动—了后要行动啊。
假如说人生是飞行,那么乐观是飞行的勇气,创造是飞行的翅膀,才有飞行——人生的真正精彩。假如说人生是电脑,那么乐观是电脑的硬件,创造是电脑的软件,才有电脑——人生真正的价值。假如人生是书籍,那么乐观是纸,创造是文字,才有书籍——人生的真正作用。
走在人生这段路上,我们在学校里体验着属于我们的那一份特别的生活……我们开展探究性学习,有了设想,就应该去探究,但并不是一定会成功,我们必须用乐观的心去看待一切竞争上的成败。在艺术节上,在体育节上,在学生会干部竞选会上……假如你没有心里想去参加;假如你报名—了,又没有去尽力比赛;假如你尽力比赛了,又没有乐观的心去看待;你会有最终的成功吗?但你心里想了报名,又用宽阔的胸怀去努力比赛,最终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会感叹一声:“人生在自己的心里,手上。”
在人生的路上,走过了天真的岁月,在走出校门,走进更远的人生路时,就像鲁滨孙漂流一样,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漂流竟是人生。如果没有地心说的设想,没有历尽岁月考证的乐观,怎么会有日心说的真正成功证实。如果没有创业的念头,没有用可承受创业中挫折的心灵去创业,怎么会有那么多成功的企业家。如果没有反封建反侵略的思想,没有那么多不断在荆棘路上前进的人们,怎么会有我们现在辉煌的中国。……在科学上,在经济上,在历史上,没有停息的步伐,靠着你脑里的想法,凭着你手上的行动,以着你心灵的乐观,去面对一切……
我坐上乐观号小船,扬起设想型船帆,荡起行动式船桨,欣赏了涟漪的清泉,淅沥的小溪,涓涓的小河,浩瀚的大江,无穷的大海……
5篇《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5篇《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6篇《水浒传》读后感 每篇400字左右
一部奇书《格列佛》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奇书,它不是单纯的少儿读物,而是饱含讽刺和批判的文学杰作。
作品的主人公里梅尔·格列佛诗歌英国外科医生,后来升任船长;他受过良好教育,为祖国而自豪,在职业和政治两方面似乎都颇有见识,可是他本质上却是一个平庸的人,而作者斯威夫特正是利用了主人公的这种局限打到了最充分的讽刺效果。全书由四卷组成,在每一卷中格列佛都要面临常人难以想象的特殊情况。
第一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的遭遇;第二卷描述格列佛在大人国的遭遇;第三卷写的是飞岛国,这一卷比较松散,铺得较开;第四卷写格列佛在慧马国的所见所闻。
在这些虚构的国度里可以找到当时英国社会的痕迹。作品集中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种种矛盾,对英国政治制度作了辛辣的讽刺。如小人国里的高跟鞋代表的是当时的辉格党,而低跟鞋代表的是托利党,关于打破鸡蛋是从大的一头打还是从小的一头打的争论反映了宗教战争。主人公格列佛勤劳、勇敢、机智、善良。作品想象丰富,构思奇特,勾画出一个五彩缤纷的神奇世界。幻想与现实的有机统一是这部作品的最大特点。如果不细细品味,是不能理解它真正的内涵的。
书中列举了很多数据,使文章看起来更加真实,让人游离于幻想与现实之间。儿童读其奇幻历险,大人读其深刻内涵,可谓是老少皆宜!
《水浒传》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一起聚一义到梁山。受朝廷招安,再到战场大破辽国兵,最后把叛党一网打尽,却遭阴险小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这整整一本书。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出两个字,那两个字大家应该猜到了那就是忠和义。
忠,就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对朋友尽心竭力的帮助。宋江在有一种有一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宁死不屈,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被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这也是忠。在当今社会上, 我相信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只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能做到这个“义”字的人,只能用两个词来形容: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一个“义字”,包括了数也数不清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为了兄弟为了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就只是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或一个人的信誉或等等什么宝贵的东西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老人孕妇让座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是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大勇气,甚至是以命换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感。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所以,我们应该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不要做一个没有正义感。贪生怕死的人。
《鲁滨孙漂流记》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鲁滨逊漂流记》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
《鲁滨逊漂流记》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
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着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孙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孙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虽然,我是个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鲁滨逊这些独立生存的能力从哪儿来的呢?不就是从平时的自理能力逐步形成了独立生存的能力吗?可见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对我们是十分重要的。让我们向鲁滨逊学习,靠自己的诚实、善良、劳动、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是英国作家福笛。丹尼尔以一个自传的形式写的。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有去珍惜,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多么愚昧的举动啊。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来,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他们领悟到了什么。生活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这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应该去挖掘去体会,那我们才会得到更多。
我崇尚着我的生活,尽管它很普通。我热爱生活,我要用我笨拙的笔去画,画出一张最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