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拟定本单位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面向社会的税务宣传、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管理本单位后勤、行政工作。2.政策法规科负责拟定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批工作;承担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查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追偿、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单位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科所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各类监督和审计工作。3.税政管理科组织实施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受理和审核相关税种的减免和延期缴纳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负责执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负责税收情报交换、反避税工作;处理国家(地区)间有关税务事项;参与国际税收的调研和学术交流。组织实施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离休干部医药费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承担市政府确定的有关规费的代征工作。4.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分配下达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报、执行工作;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评估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本单位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和着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支付管理工作。5.征收管理科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指导、检查和处理本单位各级部门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协税护税、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划分和裁定地方税收征管范围;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组织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节;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收宣传。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6.税源管理科负责税源信息的采集、整理、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对税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税源管理、税源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7.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巡视工作。8.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党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9.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及群团工作;承担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区县局稽查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213号)规定设置,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综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稽查局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稽查选案、检查、审理(除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外)、执行工作,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负责税务稽查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国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1.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杨家坪税务所负责九龙坡区直港大道(东)、谢家湾正街(南)、黄家码头、袁家岗、环道内中心地区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2.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九龙税务所负责九龙园区辖区内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3.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西郊税务所负责九龙坡区直港大道(西)、西郊路(西)、西郊三村、马王乡、毛线沟地区、鹤兴路地区、滩子口地区、黄桷坪地区内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4.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石坪桥税务所负责西郊路(东)、前进路、前进支路地区、石坪桥地区、谢家湾正街(北)、兴胜路地区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5.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中梁山税务所负责中梁山辖区内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6.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白市税务所负责白市驿辖区内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7.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西彭税务所负责西彭辖区内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8.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辖区内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费征收工作。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设立14个内设机构(正处级)、8个直属机构(正处级) 、5个事业单位(正处级)。 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4.所得税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6.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7.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8.财务管理处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止和化解采购风险。9.督察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10.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11.巡视工作办公室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12.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13.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4.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1.市局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3.直属税务分局负责重庆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及跨省(市)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4.第一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北碚区国家税务局、两江新区国家税务局、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5.第二稽查局主要负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江北区国家税务局、渝北区国家税务局和直属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6.第三稽查局主要负责重庆市渝中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7.第四稽查局主要负责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8.第五稽查局主要负责重庆市南岸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巴南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1.信息中心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3.税收科学研究所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5.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承担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实行人员、编制、机构、经费四垂直管理体制。全市地税系统主要负责营业税等13个税种、养老保险等5大险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3项规费的征收;负责代征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散装水泥基金、水库库区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已停征)、垃圾处置费等6项规费(基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1、智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智勐,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河南淅川县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张有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有乾,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山西神池县人,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3、楚新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楚新民,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河南郑州市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4、杨贵荣(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贵荣,女,汉族,1962年7月出生,河南林州市人,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5、黄树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黄树民,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吉林农安县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6、丁校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校伟,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河南宜阳县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7、何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娟,女,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河南内黄县人,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8、冯炜(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炜,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河南新乡市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9、吕太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吕太昌,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河南密县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10、杨国政(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11、杨国政,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河南汝州市人,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12、付扬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付扬帆,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湖南岳阳市人,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13、秦应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秦应记,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河南项城市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领导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机构职能
请问,重庆地税网上申报,个税怎么申报?
重庆地税网上申报,个税申报如下:1.登陆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打开菜单,设置中方人员维护,把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逐个登记。2.部门设置维护3.个税所得维护打开,在工资薪金里导入公司人员信息。4.打开纳税申报窗口,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表”里申报即可。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参考资料:个税——人民网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今天下午为什么打不开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国家工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格而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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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3845789。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扩展资料:(一)与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二)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3)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三)与重庆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重庆海关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