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倡廉

时间:2024-06-05 15:19:41编辑:coo君

党中央坚决反腐倡廉的现实意义及深远意义

1、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回顾和总结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不断丰富,反腐倡廉理论不断创新,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
3、建党90年来,党之所以能够经得起各种严峻考验,并且不断发展壮大,最重要的一点是能够通过加强自身建设,纯洁党员队伍,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建设;
4、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赢得了党心、干心、民心,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坚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高度信任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5、保证了反腐倡廉效果的持久性和有效性;
6、带动和教育更多的党员干部守法务正,清廉不苟,永葆无产阶级政党和广大干部廉政为民的政治本色。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反腐倡廉

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③中国共产党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反腐倡廉有利于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与时俱进的执政能力.
④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反腐倡廉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其执行的可行性。制度建设必须以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分析防治腐败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提炼和升华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符合反腐倡廉客观规律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规范制度。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惩戒制度又注重激励制度,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发挥制度的整体效应。

2.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制度建设既要总结经验、坚持已有的好做法,更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及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增强主动性。制度建设必须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对现有制度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废止的要废止。当前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在反腐倡廉实践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重点围绕“用人、用钱、用权”问题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深入研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问题,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3.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一方面,着眼于构筑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防线,适应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研究,系统设计,科学论证,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尤其是突出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和惩治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另一方面,着眼于制度的落实和效用,切实提高制度制定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所定制度科学、合理、适用。坚持紧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来制定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严重违反反腐倡廉制度案件不及时查处的部门和单位,对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包括追究疏于教育责任、管理不善责任、督察和查纠不力责任等,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效用。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做到政务上如实公开、党务上尽量公开、人事上全员公开、财务上及时公开、招标上真实公开,以公开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增强社会监督力度
社会监督是不容忽视的体制外监督形式,对政府的道德行为的监督作用非常明显。由于体制、法律、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目前,我国体制内权力性监督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一些监督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监督对象还不敢、不愿、不能和不善于实施有效监督,普遍存在着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用的监督难问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发挥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实现“全民反腐”,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1.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绿色邮政”,通过采取网上举报、电话举报、领导干部下访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对党员干部道德操守和失信行为的全方位监督,鼓励保护举报人,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道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社会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
2.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是群众监督的前提,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伐,促进权力在阳光下高效透明运行,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简报、网络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党和政府工作信息,使群众有机会参与到政府管理之中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由于传播覆盖面大、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新闻舆论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必须善用媒体力量,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举报中心网站接受的举报,对网民曝光的腐败案情迅速介入调查。要广泛地听取民意,充分发挥好其耳目喉舌和智库作用???。
4. 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开辟自由论坛,畅通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开展行之有效的“下评上”活动等途径,依靠群众参与监督。提倡党员干部之间将“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在干部调整、提级晋职、工程招标、重大项目开支等重要环节,早打“预防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借助网络平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网络是人们学习和交流的良好平台,是对外宣传普及党纪法规、报道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拓宽举报渠道、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更是党员接受廉政教育的有效窗口,必定能有效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对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积极开展网络反腐调研。网络反腐调研即通过网络技术,互联网传媒,采取网上填写、信息反馈、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活动,并有效地掌握信息资源,形成调研报告。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能根据工作需要,了解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成效以及某项反腐倡廉教育问题的看法而展开网络调研。比如开展“你对网络反腐倡廉的看法”的调查与征询意见活动,结合每个人的情况,对了解反腐倡廉信息的渠道、屡禁不止的原因、网络举报平台的安全、局限以及个人观点看法等问题,有利于避免浪费人力、物力进行纸质调查,同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前发展。
2.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反腐倡廉离不开网络,在全社会营造反腐倡廉的氛围必须依靠网络。把握反腐倡廉网络教育的正确导向,积极发挥网络反腐面广、时效强的优势,增强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了网络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加强了对反腐倡廉网络教育的管理和疏导。通过积极引导,使人们能正确认识到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成果和经验。对于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归纳警示意义,引以为鉴;调动各方力量,把各种资源、内容和各种形式的载体整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通过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动态,协调解决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借助于网络的优势,使反腐倡廉网络的形式内容得以丰富多彩,宣传广度得以不断扩大,倡导的廉政理念随着网络得以持续发展。
3.发挥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网络媒体的公开性、透明性、快捷性、广泛性,使得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得到前所未有的彰显。如今网上举报渠道有不少,网民可以利用网络对违纪行为和腐败行为进行举报,即快捷,又方便,大大的节省了成本,简化了不少程序。网络反腐倡廉正逐渐改变着传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方式和手段。因此,要高度重视网络反腐倡廉的功能,善于去挖掘、引导,更重要的是要抓落实,充分发挥网站的重要作用,拓展反腐倡廉网络“绿色通道”,加强群众监督力度,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们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如何开展反腐倡廉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这不仅是节约开支、提高效能的硬约束,也是转变政风、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落实,做到行之有范、落地有声。尤其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约法三章”,架起“高压线”,对顶风作案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政府性楼堂馆所不管是以什么名义,违反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都要严肃处理到负责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突出职能转变,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确保这两个方面“不突破”。确实需要加强的单位,通过改革挖潜调剂解决,总量不能突破。还要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做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必要的公务宴请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加快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当头炮”和反腐倡廉的“马前卒”,按照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预定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尽早释放改革红利,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不仅要看数量,还要重质量,要把那些含金量高的、管用的,真正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直接放给市场、放给企业。特别要下决心最大限度减少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同步减少、规范前置审批。还要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要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过严格论证,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凡增加公民、企业义务和责任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设定,不能再搞非行政许可审批,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使权力寻租无处藏身。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对那些反映多、意见大、又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还是要取消下放。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新设审批事项,逐步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行探索。
减少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上。要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监管要重规则、重机制,特别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缺位失位或选择性监管,堵塞缝隙和漏洞,有效抑制腐败。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要用制度管权、管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今年要抓住重点,在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把制度先完善起来。要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快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导干部不能插手干预。建立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个人征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对项目设立、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今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要减少1/3,切实解决“跑部钱进”问题。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对大额现金异常流动进行跟踪监测,对大额现金提取和交易作出明确、严格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反洗钱机制。
四是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反腐败必须管权、管钱双管齐下。今年要把强化财经纪律作为反腐倡廉的一个重点,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把政府所有收支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今年要对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出台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进行合法合规的清理。要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理财能力,把钱用活。要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公务卡强制使用覆盖面。
加强审计监督。从今年开始,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都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审计的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今年要对各地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矿业权出让进行全面审计。通过审计揭露问题、查处腐败、改进管理。
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公开也是最有力的反腐措施。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今年要把预算决算公开再向前推进一步。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此外,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都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
六是严肃行政纪律。对中央重大改革发展决策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督查计划,加大督查力度,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做选择,落实不力、自行其是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纪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模范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干部要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把压力变成为人民谋利益的动力。要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慵懒散等机关病,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树立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七是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腐败分子“零容忍”,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八是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作表率。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勤政廉政,廉洁自律,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决不允许有特权特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工作,又要带好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党风建设、反腐倡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呈现高压态势
从陈柏槐、郭有明到许杰、戴春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到半个月时间,四名高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反腐败持续挥出重拳。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9万件,同比增长13.5%;立案11.8万件,同比增长10.1%;结案10.2万件,同比增长12.6%;处分10.8万人,同比增长7.6%。
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位仍然呈现易发多发的特征,反腐倡廉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党解决这些问题充满期待。
为此,我们党表明了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一年多来,惩治腐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一年多来,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等人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或已被查处。
一年多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有效严肃的查处,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震慑力得以发挥,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得以彰显,腐败蔓延的势头得以遏制。
一方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方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上半年,各地认真核实有具体线索的群众举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组织处理4226件。
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如今已实施满一年。
中央纪委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
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餐饮酒,大办婚宴收取礼金……今年3月至今,中央纪委分3次集中通报了2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集中通报了一批当地查处的典型问题,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一年间,细化八项规定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出台会议费管理新规,狠刹会议费支出;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进而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一年间,党风政风带动了社风民风的好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逐步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百姓的共识。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
10月28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当时,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刚刚结束,廖少华案件就是由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线索移交给中央纪委的。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目前,中央第二轮巡视正在进行,10个中央巡视组已全部进驻被巡视单位、地区开展巡视工作。
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面对腐败问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在制度层面、机制层面、立法层面采取全方位行动,规范约束权力,强化监督,这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持续推进——
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公布,迈出了用制度约束权力的重要一步;
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布实施。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在深刻总结我党历史上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明确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提出,既体现了我国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强决心,也为党和国家制定符合国情的防治腐败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不断显现。据国家统计局和一些地方的民意调查显示,近年来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2009年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达到69.2%,比2003年提高了17.3%。当然,我国目前仍处于腐败现象易发高发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只有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这一总体态势,才能有效地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一、十七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思路,并对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和新举措。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打击和预防腐败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1.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打击和惩处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


打击和惩治腐败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预防腐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绝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查办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同时加大了对包括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教育医疗卫生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查办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查办的省部级人数比2008年翻了一番。违法违纪大案要案的查处,有效地震慑了腐败分子,挽回了经济损失,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进一步完善了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有效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2.各项预防腐败的措施有序展开,治本抓源头的预防工作稳步推进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我国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求,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逐步加大了治本抓源头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一批改革体制机制制度的重大举措,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呈现出扎实有序、稳步推进的良好势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稳步推进,由监察部牵头建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国务院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加强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行政问责制取得阶段性成效,行政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把行政问责制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纪律规定;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收支两条线”制度得到完善;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小而散”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制定颁发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

3.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更加明确


只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才能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十七大以来,我国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中央纪委全会每年都要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近年来重点治理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违法排污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市(地)一级的开通率达到94%,2008年全国纠风工作的重点就被锁定在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还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见》,严肃查处隐藏在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查处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此外,一些地方还开办了“民心网”,专门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并针对教育、医疗、侵害农民利益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用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4.依靠制度打击和预防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制度是保障,只有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才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十七大以来,我国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反腐制度规章,包括重申或规定了包括“重大问题重要干部票决”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巡视巡查制度”、“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等。2009年连续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中央还颁布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的地区和部门还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贯彻执行,有的部门还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考核范围,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了重点问责,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违反制度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5.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的规范正确行使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有序运行,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除了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之外,还进一步加大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一是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不断扩大行政问责的范围,特别是在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失职渎职或负有重要责任的一批行政官员受到责任追究,初步形成了行政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进一步推进廉政勤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加强了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巡视;有选择地开展对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逐步开展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不断提高了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了巡视工作在发现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的作用,巡视已逐渐成为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一个重要手段,正如中纪委一位领导所说:“发现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黄瑶、宋勇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便是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的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部署,严格执行派驻机构直接向派出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要情况的规定,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近年来,绝大多数派驻机构都建立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6.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关键所在,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以提高教育的“有效性”为目标,继续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了从实际出发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力度。尤其需要提出的是,近两年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2009年中央纪委等5部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各地也制定出台了廉政文化工作要点,广泛开展了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包括开展了首批“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命名工作,挖掘、整理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地、历史名胜中蕴含的廉政资源,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有些地区和部门还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的“六进”(即廉政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7.网络反腐快速发展,科技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日渐凸显


利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既是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又是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科技含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开始把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更加广泛地运用到防治腐败的各个重点领域,运用于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分相继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系统软件,建立了一套实时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网络以其特有的互动性强、隐秘性高、速度快捷、影响深远等优势,正在迅速成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柄利器,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经由网络举报而遭到严厉查办的腐败官员已有不在少数。为了全面加强了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于2008年10月28日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网站开通仅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其中署名举报、有效举报比较多。目前,全国各地各部门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的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设立了廉政专题,还有的在全国知名的门户网站上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网络反腐易引发公众对信息的关注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直接促进反腐工作同时,也明显推动了党政官员接受社会监督。

二、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毋庸置疑,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当前依然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的调整变革时期,腐败现象滋生的各种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特别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和文化多样性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一些领域中制度体制机制存在的漏洞,给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现象仍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党内脱离群众、作风飘浮、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依然广泛存在。如胡锦涛指出的:“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概括起来,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


1.西方腐朽的思想文化与我国传统的封建残余思想相互交织,为确立反腐败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不愿腐败”的思想,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西方腐朽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思想价值观念不断侵入我国的意识形态阵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唯利是图”的腐化思想开始在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滋长,这些思想与我国历史上残余的封建思想,如“官本位”思想、“人治”思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特权思想、“官贵民贱”的潜意识等相互交织,影响着一些思想意志薄弱,政治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成为了“个人专断”思想、“以权侵法”行为、“任人唯亲”现象等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诱因。目前,“千里做官为求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已成为一些人的为官之道,许多腐败分子便是这种思想文化的殉葬品。尽管各地各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也确立了反腐败斗争和文化建设“两手抓”、互相促进的观念,但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仍未能彻底根除,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2.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体制制度不完善且制度执行乏力,为确立反腐败机制制度防线、营造“不能腐败”的环境,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我国当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不完善与制度执行乏力同时存在,虽然通过制度建设防治腐败已被确认为我国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各单位各部门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但现实中依然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力度不彻底等问题。突出表现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备,有的制度缺乏配套和细化措施,不便于执行和操作;有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需及时进行清理、废止和修订;有的制度没有及时跟进罚则,导致了执行不力、落实不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迫使一些本想认真执行制度的人也不得不“入乡随俗”,各种人情关系盘根错节,许多人打着走关系的幌子,行贿受贿,买官卖官,这些都成为了制度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


3.我国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对确立反腐败监督制约防线、营造“不敢腐败”的氛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尽管我国先后建立了各种监督机构,制定了各种监督制度,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缺陷逐渐显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意识还比较薄弱,监督制度在某些方面还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安排,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监督工作还不得力的现象仍然存在,现实中,上级难以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内部难以监督、外部无法监督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始终是一个薄弱环节。另外,在监督内容上忽略了对行为的事前和事中监督,造成监督工作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在责任追究上存在一到关键利益就望而却步的现象,害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打着保护干部和发展稳定的幌子,能捂则捂能拖则拖,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监督的效果越来越不明显。

4.腐败现象发生的方式不断翻新、领域不断拓展,为有效打击和预防腐败增加了难度


从腐败的主体看,有的地区、部门和领域已经构筑成以腐败利益为纽带的“地方性腐败利益共同体”、“部门性腐败利益共同体”,一些行业腐败甚至出现了网络化、集团化、家族化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利益集团已成为腐败联盟的重要载体,一些腐败分子在权利部门内结成有领导、有分工的违法犯罪团体,有组织地滥用权利,他们在某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相联系,互相关照,互相利用,结伙作案;从腐败的手段看,腐败方式出现了名目繁多、多元渗透的势头,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的特点,送卡、送券、送证、提成、回扣等各种商业贿赂无孔不入,一些腐败行为的欺骗性、诡秘性、延续性特点不断增强,用以遮盖腐败的外包装更加严密,导致腐败行为隐蔽性加大,潜伏期延长;从腐败的领域看,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腐败腐败案件发生率未能有效遏制;高校、医院等单位的案件也呈多发态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有所上升,另外,随着我国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扩张,村官腐败和社会中介组织腐败等问题也开始凸显,腐败现象呈现出向社会基层和新的领域蔓延的趋势,使传统反腐手段的局限性日益显现,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增加了难度。

5.全球化背景下的腐败现象形式更为多样、危害更加严重,为查处腐败设置了重重障碍


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腐败行为越来越具有“跨国性”、“国际性”特点。一方面,海外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行贿案件增多,尤其是入世以来,为了争夺中国市场的份额并逃避中国法律的惩处,一些跨国公司往往采取十分隐蔽的行贿方式,例如:为手握重权的官员子女出国留学提供条件、与官员的亲属开的公司做生意、为官员退休后安排高薪职位等,这些隐蔽的行贿方式为司法机关追踪、确定跨国公司的行贿行为设置了重重障碍。另一方面,跨国洗钱活动日益频繁,贪官携款外逃现象日趋严重。许多腐败分子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一些腐败犯罪分子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纷纷携巨款潜逃海外,由于此类案件的侦破和审判存在诸多困难,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挑战。

6.各种消极的社会心理在干部群众中不断滋生蔓延,消解了社会公德,为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就领导干部趋于腐败的社会心理而言,面对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私欲重胆子大的领导干部在“心理失衡”、“为公无过”、“法不责众”以及“侥幸漏网”等等社会心理的驱使下,把自己的地位、身份、脸面、尊严乃至党性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统统抛之脑后,纷纷做起“以权换钱”、“以钱换更大权”的名利双收的买卖。还有一些干部认为腐败现象是市场经济的“润滑济”,是发展经济的“必要成本”,有的甚至还把一地的经济后退归结为某一反腐大案的查处,提出“查处和曝光腐败案件过多将影响投资者信心”,认为“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水至清则无鱼”。在上述种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一些领导干部也开始走上腐败道路,他们贪污腐化的过程,从偶然到习惯,从心虚到坦然,从少许到大量,从接受到索取,直至走进高墙。就群众容忍乃至不自觉参与腐败的社会心理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害怕打击报复”的社会心理以及“笑贫不笑贪”羡腐心理,无形中降低了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参与度,提升了群众对腐败现象的容忍度,另外,我国传统社会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潜规则”渐渐成为人们处事准则和生活方式,渗透到一些人的日常行为模式中。一些群众对贪污腐败现象虽高度关注并严重不满,但在事关自己或亲朋好友的前途命运时,却往往又不自觉地参与到了行贿的腐败行为之中,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阻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顺利展开。


总体上看,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在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有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反腐倡廉道路,并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第一,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作为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深入持久地不断推进,更加强调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与系统化;第二,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必须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反腐倡廉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第三,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第四,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把改革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第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更加注重预防,系统治腐,整体推进;第六,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使反腐败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从而更好地“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第七,必须充分发挥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抓好预防腐败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努力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第八,必须加强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研究,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使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预见性;第九,必须不断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把电子监察、网络信息技术、新兴媒体等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有效创新和执行制度提供科技支撑。但是,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尽管我国每年都开展反腐败的专项斗争,并取得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并未有效抑制腐败,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旧比较严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明确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才能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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