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都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人防、物防、技防。1,人防基础的人力防范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手,耳等)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作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危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求援信号,以期待作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危险地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危险。2,物防实体防范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经不是单纯的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的采用高科技的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的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的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3,技防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功能的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加强。他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中间不断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是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目的。扩展资料:目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面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义上述两个《决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走上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轨道。为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仅有犯罪人主观上的原因,而且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和多方面的客观因素。一般来说,他们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人。实践证明,单靠任何一个部门,或靠任何一种单一的手段,都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必须动员整个社会力量,能动地综合各种力量与方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另外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法律、思想文化也为综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可行性。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六大任务是什么?
(一)打击
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通过打击,可以发挥震慑的威力,狠煞严重犯罪分子的气焰,有力地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为此,必须长期坚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采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政策,必要时在全国范围或较大区域内开展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集中统一的打击行动。这一行动,多数情况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出发,主动地和有节奏、有准备、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打击或专项斗争。
(二)防范
积极的预防工作,是减少各种治安危害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应对广大社会成员进行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发展趋势的教育,提高其治安防范意识。要在社会各个方面健全治安防范制度,加强预防设施的建设,检查、堵塞各种治安漏洞。要建立预警制度,通过治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提高对治安危害的预见性,加强超前控制。
(三)教育
围绕治安问题开展的社会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防止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多层次的。一是全社会普遍进行的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纪律教育等。二是为防范治安危害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可能酿成违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工作。三是对造成治安危害的有关人,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教养及执行治安处罚以后的人员的帮教工作,使他们记取教训,不再重犯。防治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有广泛群众性的思想工作,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发动各个部门,特别是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以健康的、进步的思想占领思想阵地,并且加强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促进消极的、破坏的因素转化为积极的、健康的因素。
(四)管理
加强行政管理是减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础工作。通过管理堵塞漏洞,发现违法犯罪,提高公民的治安意识,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强制性,又有行政说服性。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同时努力发展群众的自治管理。除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之外,抓好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市场、工商、财贸、税务、卫生、海关、教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也可以大量地减少治安问题的发生。
(五)建设
加强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规范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所谓“治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设”,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项积极措施。因此,应是边治边建,治中有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建设,就是要使全社会,特别是有关的各级领导,用科学的综合治理的理论与知识武装起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就是抓紧整顿建设好办事机构和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范建设,是要建立健全有关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体系。这三方面的建设要同步进行,以取得治理工程的整体效能。综合治理社会工程的建设是长期任务,必须有长期规划,坚持不懈地进行。
(六)改造
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改造工作。
综合治理包括哪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综合治理的主体方面,明确了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团体,而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个部门和人民团体,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关心和参加社会治安工作,即全党动手,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第二,就治理方法和手段来说,要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来整治社会治安。第三,就通过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说,不但要打击犯罪,而且要改造罪犯,挽救失足者,控制和减少犯罪的因素和条件,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争取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1、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2、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3、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和战略性措施。4、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5、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健。6、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