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的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社会对法制宣传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国,既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目的在于使一切国家公职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以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事业的顺利发展。扩展资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纪律和法制,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搞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中心的各个法规,成绩显著,但各有关部门的法规,与经济发展的进程相比,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如计划法、财政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人们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明确是非界限,在全社会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人们懂得坚决同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非民主现象作斗争是必须履行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总之,通过民主与法制教育,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全民学法、知法、懂法、执法、遵纪守法的新局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制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的原则有哪些?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制定年度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省、市也相继召开了会议,对“五五”普法作出了统一部署。各街道、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从我区情况看,当前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收入分配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犯罪呈多发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建设“法治江东”的基础工程
区委六届九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江东”的决定,这是区委从完善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江东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江东”,关键在人。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普法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法治江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遵守。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法治江东”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顺利实施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
“十一五”期间,我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现代化新中心城区。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靠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同时也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有利于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的形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一步营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弘扬法治文化,把法治精神渗透到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中去,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
总之,各街道、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推动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五五”普法正当时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最近,区委、区政府转发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成为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深入实施“四区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中心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实现“三增强、三提高”,即: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各街道、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主要为七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六是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七是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以上七块任务促进在全区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促进社会法治氛围和环境的全面形成。
“五五”普法的对象
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要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被征地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是重中之重。之所以把这几类对象作为重点对象,是因为:公务员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主体,提高公务员队伍法律素质不仅能切实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而且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既是对领导者自身建设的要求,同时也为推动群众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起到示范的作用;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从小接受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事关国家未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尤为迫切。被征地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平时所接受教育包括法制宣传教育机会相对较少,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通过不断加大对被征地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开展生产和依法维权的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参与居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实离不开一套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五五”普法期间更加注重这两套机制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普法主管机关,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是普法主管部门,承担着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并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五”普法的基本特点
和“四五”普法相比,“五五”普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在创新中不断发展。普法规划具体内容的安排,从增强实际效果出发,注意继承“四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继承中不断创新。“五五”普法规划中就提出了普法工作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并重,并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结果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和任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把被征地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列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同时提出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的“五进”活动,开通“法治江东网”,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突出量化。与“四五”普法规划相比,“五五”规划更加注重定量。在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上,都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如区管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中心组学法或法制报告会不少于4次;公务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青少年学法每年不少于10个小时等。这既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操作,又有利于在考核中评估。
普法工作机制更加明确。规划对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普法主管机关和普法主管部门,明确了主要部门的普法职能和责任,使普法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