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06-21 02:43:18编辑:coo君

江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联系电话:88012329单位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根据江阴市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将于2017年10月9日搬迁至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原办公地址(江阴市朝阳路137号)同日起停止办理业务。中心所有对外联系电话保持不变。拓展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年度计划,报中心批准后执行,并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报中心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审批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负责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政府信息公开-无锡市人民政府

请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是什么

  公积金服务电话是12329,这是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热线。
  2012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其主要目的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决定在全国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服务费。


打扰您一下,我在百度知道上,看到不少您关于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回答,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

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后,无论你在全国哪个城市购房都可以在北京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手续:

如果是新房,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这些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如果押在银行或没有可以不提供,购房合同如果押在房管所,需要去那边要一份复印件,让房管所加盖公章,可以视作原件使用)


如果是二手房,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房产证、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


如果这房子是夫妻共有,如果对方的名字在你前面,需要她先办理提取业务,再拿上上面所说的原件+结婚证+对方办理提取业务后的提取单 ,如果对方没有缴纳公积金,让对方工作单位提供一个“本单位没有为xxx缴纳公积金”的证明。加盖公章

公积金是公对公业务,你把这些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才能办理,个人办理不了。因为办理是还需要经办人的身份证,你离职两年,给原单位打电话,说你把材料准备好了,在她去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时候你跟她一起去,办理过程也就10分钟,提取的公积金款3个工作日后到账。


如果你在天津租房,让房东给你签份租房合同,让他去地税给你开张房租发票,凭借发票、合同、你的身份证也可以让公司经办人给你提取出来。


如果不想提取,那就必须保证你现在在天津也缴纳公积金,让现在单位的经办人去天津的公积金给你开一个转移单,表示同意接受北京账户。然后把转移单给原单位经办人让她去给你办理转移手续。


如果你要是农业户口,更方便,拿着你户口本的户主页和你本人页,拿着原公司给你开的离职证明,拿着你身份证原件,让经办人给你办理北京公积金账户销户手续,直接全折现了


公积金是公对公业务,全程都不需要你自己跑,你就盯着点,催着点就好了。


滁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原则上应由缴存人本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本人办理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其他家庭成员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员代办。网上申请提取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应处于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所在单位办理。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申请资料齐全、合规的,应即时受理;资料不齐全或不合规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核,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审查、审核时间,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4、准予提取的,资金原则上支付到缴存人个人银行账户。其中:通过约定提取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资金支付到还贷账户或直接冲还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滁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提取条件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提取申请表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房屋类: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提取流程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的本息还款额;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提取时间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一、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50-3029474。单位地址在龙蟠大道89-1号。二、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15〕23号)文件精神,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中期和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依法督促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支持参缴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并负责贷款收回。 (五)运作住房公积金存量,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核算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收益和分配,准确、明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等情况。 (六)探索设立住房金融机构,改善住房金融服务;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和归还等金融业务。 (七)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zfgjj.chuzhou.gov.cn/6360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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