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租房雪莲雅居是苏家屯吗
不是苏家屯,雪莲雅居公租房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35号,雪莲雅居公租房共计配租9970套房源,其中单室房源8324套,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1646套,建筑面积57平方米左右。公租房选房流程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扩展资料:一、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二、公租房供给人群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沈阳市2018年第四批公租房进行摇号配租
请问各位前辈,沈阳大学女生宿舍有四人间么?三人间,二人间呢?
四人间,运气好的话是这样的。有单独的厕所,没有浴室,1200每学年。但是很多大一的新生都被分到6人间,费用不记得了,没有独立的厕所。沈药老校区校园很小,所以没那么多宿舍,所以不可能有两人间和三人间。一般硕士能够保证四人间,博士是三人或两人。你是本科所以别想那么多了。也许等搬到新校区能好一些吧。
其实沈药宿舍还是可以的,不是很破,但也没那么好,反正我觉得是还成的。小姑娘,别太娇气了,上大学太矫情是没办法和同学好好相处的,而且老校区是在市中心,离家乐福就一站地,走路10分钟,去商业街也很方便,最近的只要五六站而且统统不用换乘,去三好街(类似中关村)走着去就成了。而且沈药的食堂虽说吃久了也不觉得怎么样,但在沈阳的大学食堂里味道也算是一流的一流了,比我现在工作的公司食堂强1000倍,价格也不贵。但是沈药有一点不好,图书馆太小,自习室又少,考试也不是很容易,所以占座挺痛苦的,特别期末的时候,所以如果你大一的话,平时不要去图书馆的自习室和大四考研的学姐学长抢位置,互相理解吧。
公租房可以上户口吗
公租房可以落户,只要租赁合同在2年以上就可以。
迁至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或在本人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应收取以下材料:
1、《本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5、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房产权利人身份证、户口簿。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北京公租房能落户吗?
公租房暂时是不能迁入户口的,因为不是租住人员的物业。而限价房和经适房都可以迁入户口的。北京市与2017年发布了一则通知,具体政策摘录如下:一、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一)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构,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市、区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规划国土、卫生计生、工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住房租赁的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社区、村基层管理服务站的建设。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做好出租住房的日常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新建租赁住房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三)加大住房租赁的金融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合理测算未来租赁收入现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风险。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试点工作,适度增加试点参与银行数量。主动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荐住房租赁企业或项目,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研究制定鼓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与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二、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一)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网络交易平台应当符合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要求,其运营主体可以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运营者等。具体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二)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1.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2.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3.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4.住房租赁各方市场主体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对其他相关方进行评价,评价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和披露。5.相关部门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记录、累积的市场主体的评价信息和核查结果,为市场主体提供差别化服务、增加服务内容和扩大服务范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三、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出租人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并确保出租住房符合以下条件: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4.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出租人承担出租住房设施设备维修责任,出租住房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及时维修,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的情形除外。(二)规范住房租赁合同订立1.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住房基本情况、租金、租期、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2.鼓励当事人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制定。3.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三)加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管理1.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备案。2.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采取网上备案方式。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任何网络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3.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应当包含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如实推送给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登记备案。网络交易平台可以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出租住房权属信息、当事人身份信息等查验服务。5.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定期对出租住房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实际居住情况与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不符的,应当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上予以注记。(五)保障承租人合法稳定居住1.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4.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六)规范承租人使用出租住房的行为1.承租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七)加强对住房租赁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租赁当事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并披露,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四、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一)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1.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实名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当事人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应当核对当事人身份证件、出租住房的权属证明,实地查看住房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状况说明书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由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签署。2.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提供租赁经纪服务。3.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提供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合理收取费用。收费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以及其他与收费有关的事项,收费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4.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协助住房租赁当事人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二)促进住房租赁企业规范发展1.住房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住房租赁经营”,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相应变更备案。2.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出租人责任,建立完善的住房租赁管理流程、服务标准等,确保出租住房符合出租条件并适宜居住。3.住房租赁企业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查验承租人身份证件,并如实记载相关信息。4.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住房的经营主体,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本通知自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通知中涉及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等具体问题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释。扩展资料:北京市公布了公租房细则,外地人正式纳入可申请范围。通知规定,非京籍人士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对于非京籍申请者的收入条件并无限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公租房
煤矿工资具体多少?
这个没个定数 ,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和企业的经济条件来算了, 同一工作,我们是5000+ 附近单位是8000+ 当初有个传说,平煤,就是平顶山煤矿的工人都是开宝马上班的,月工资就15000+ 还不算季度奖金和 年底超产奖,,,,好几十万,,
我们呢!!!! 超产奖100人民币, 全年度无重大事故 奖励100人民币, 嗯 最近几年效益不好,取消了
煤矿工人工资怎样?
煤矿工人工资待遇很一般。
煤矿属于经营性企业,主要靠市场经济变化吃饭,如果煤炭行情好,工人的工资也只能算基本保持按月发放,最多增加一点福利待遇,过年过节发点油品大米之类的东西。
比如煤矿电钳工,如果是一线的井下电钳工,工资是和产量挂钩的,好的时候5、6千甚至6、7千,差的时候2千多到3千左右;而二线的井下电钳工一般也就保持在2000左右的水平,加之目前煤炭行情非常不好,很多煤炭企业要么停产,要么拖欠工资,在中国西南一带,国有企业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
沈阳调整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
为切实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沈阳不断完善以公租房保障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适时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条件、补贴标准等进行调整。通过“调标扩面”,降低了保障准入门槛,扩大了保障覆盖面,实现了利民便民。
记者了解到,今年调整后,无房家庭每月最高可得360元租赁补贴。“政策好了,现在每月公租房的租房补贴从216元涨到了288元,我们一家三口又减轻不少压力。”从南方来沈打工的黄铭很高兴。
截至目前,沈阳已经按照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形式累计实施保障27.69万套(户),完成投资146亿元,已分配入住的有17个公租房项目、4.62万套房源。
为帮助企业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沈阳市还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及大学生需求量较大的、人员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由单位提出申请,将公租房作为集体宿舍或者职工公寓使用。截至目前,沈阳市已面向256个企业,累计配租4198套公租房作为职工宿舍。
据了解,明年,沈阳公租房保障继续采取建补结合的方式,实现应保尽保,全市计划发放租赁补贴基本保障2.5万户(其中新增保障家庭5000户)。优先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承担公共服务的群体倾斜,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军转人员、新市民及企业职工等群体实施精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