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易保护主义

时间:2024-06-25 20:46:06编辑:coo君

新贸易保护主义和旧贸易保护主义有何区别

你好,1.,新旧贸易保护主义区别的根本点在于旧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关税 壁垒,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手段以非关税为主。2.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初才兴起的,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 1、以环境保护为名筑起“绿色壁垒”。关贸总协定作为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在第20条中规定,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为保存有限的天然资源,允许对贸易进行限制。在其后的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中亦允许各成员建立自己的卫生、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标准,限制不符合该国标准的产品进口。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以此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一系列苛求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作为市场准入条件,对本国的市场甚至某些夕阳工业加以保护,构筑起所谓“绿色壁垒”,其主要形式有:(1)绿色标志制度;(2)绿色包装;(3)环境成本。 2、凭借技术优势构建技术壁垒。随着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发展,各国对产品的生产标准的技术法规及生产产品的管理体系认证的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制度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且常常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和不透明性,对其他国家的产品和服务设置重重障碍。(1)严格的产品准入条件。主要集中在对产品制订严格的甚至是苛刻的标准、法规作为市场准入条件。广泛涉及产品适用度、安全、卫生等方面。(2)技术认证。CE认证、美国的UL安全认证等都是影响广泛的认证制度。随着著名的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在全球的推广和普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又不失时机地推出了ISO14000环境管理国际标准体系。该体系的推出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环境意识,规范其环境行为,另一方面,由于实行过于严格的认证标准和要求,在发展中国家全面推广尚有一定难度,这就自然而然地给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造成障碍,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对外贸易管理和反倾销。新贸易保护主义通过干预本国对外贸易,来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最著名的是1988年美国国会修订并通过的《综合贸易及竞争办法法规》,从法律上标志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形成。该法案授权政府对贸易对手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贸易可采取必要的行动,以减少国内产业的压力,从而加强了美国政府对外贸易调控的合法性。该法案301节包括了所谓“超级301条款”和“特别301条款”。前者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事处对世界上美国认为“自由贸易”方面做得不够的国家和地区提出名单和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谈判”迫使其采取符合美国要求的开放措施,否则将对其进行报复;后者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事处,对未适当有效保护其知识产权的国家以及未给予依赖知识产权的美国企业公平进入市场机会的国家进行调查和考虑实施报复。以上条款在事实上已成为美国政府频频威胁别国的具有“进攻性”的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武器。 新贸易保护主义另一表现形式是把“反倾销”作为控制进口的有效而便利的手段,恣意滥用,为所欲为。新贸易保护主义运用反倾销战略,不显山不露水地将受指控方原本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比较利益优势消除殆尽,彻底违背了世贸组织关于反倾销协议所规定的准则。除此之外,劳工标准、区域性协议、关税升级保护和“灰色区域”措施等也是新贸易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手段。 以上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研究表明,与以关税壁垒为特征的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隐蔽性。和可以通过谈判实行减让的关税措施相比,绿色和技术贸易壁垒很难通过外交努力或谈判来弱化和消除,而且其具体形式复杂多变,花样翻新,常以最新科技为支撑。我们只有用相应的高科技手段“以强制强”,才能成功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本国经济的影响。


超保护贸易政策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

超保护贸易政策是指西方发达国家为维护国内市场的垄断价格和夺取国外市场而采取的一种侵略的对外贸易政策,又称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aggressive protective trade policy)。主要内容有: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及外汇管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进口限额,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对出口商品予以补贴或关税减免。  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贸易保护主义相比,超保护贸易主义有以下特点:
  1.保护的对象扩大了。超保护贸易不但保护幼稚工业,而且更多地保护国内高度发达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
  2.保护的目的变了。超保护贸易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3.保护转入进攻性。以前贸易保护主义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超保护贸易主义是要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
  4.保护的阶级利益从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转向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
  5.保护的措施多样化。保护的措施不仅有关税,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奖出限入的措施。
  6.组成货币集团,划分世界市场。1931年,英国放弃了金本位,引起了统一的世界货币体系的瓦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各自组成了排他性的相互对立的货币集团。

贸易保护主义(trade protectionism)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

①主要保护手段由关税转到非关税措施。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与关税谈判中形成的决议,大大降低了关税总水平,于是各国转而采取非关税措施来推行保护主义政策。这些措施灵活、隐蔽、限制性强,世界贸易总额一半以上受到各种非关税限制。
②保护政策对产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如对工业品限制减少和降低,但对农产品的保护却极少松动,对工业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别。
③实行保护政策所针对的国家和地区的区分加强了。一般地说一国总是针对自己直接、强劲的竞争对手加强保护主义政策,而对其他国家则适当放松。世界多数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竞争对手的状况,分别采用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以期保护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强其在国际中的竞争力。


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贸易保护主义有以下特点:①主要保护手段由关税转到非关税措施 。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与关税谈判中形成的决议,大大降低了关税总水平,于是各国转而采取非关税措施来推行保护主义政策。这些措施灵活、隐蔽、限制性强,世界贸易总额一半以上受到各种非关税限制。②保护政策对产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如对工业品限制减少和降低,但对农产品的保护却极少松动,对工业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别。③实行保护政策所针对的国家和地区的区分加强了。一般地说一国总是针对自己直接、强劲的竞争对手加强保护主义政策,而对其他国家则适当放松。世界多数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竞争对手的状况,分别采用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以期保护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强其在国际中的竞争力。 贸易保护主义,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较晚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 发达国家则多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用来作对付危机的临时措施。到了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更成为对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贸易保护主义,无论新旧,其中心思想是一样的:任何一项经济政策都可能会影响到一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因而会引起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不同的反应。但新旧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更胜一筹,具有强制性强,对贸易各方影响大而直接,受约束范围广和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简单说来,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的壁垒形式包括: 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有毒废物排放、物种灭绝、资源枯竭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世人的高度关注。工业发达国家以生态环保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的垄断地位,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对本国市场和工业形成保护,构筑了一道绿色屏障,主要形式有——绿色标志。又称绿标制度或环境标志制度,是指国际间有资质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所谓绿色标准对商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标志和证书的一项制度。绿标图案多为天鹅、常绿树、蒲公英等,富有绿色寓意。凡没有取得绿标的进口商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上的限制,而加贴了绿标的则被认为是一种“环境质量信得过”的“绿色产品”。这当中所涉及的认证标准是对包括资源利用、生产工艺及处理技术和产品循环利用、使用后处理等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涉及的产品大多为节能低耗品、清洁工艺品和低毒品等。绿标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价值观念的转变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增强。但由于各国环境标准存在差异,发达国家更是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制定了较高的环境标准,使得发展中国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客观上为发达国家的市场设置了贸易壁垒,从而有违公平贸易的基本准则。绿色包装。各种与环保要求不符的包装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对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包装卫生和安全提出强制性的要求。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通过改进设计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以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包装材料;使用再生材料制作包装;使用生物降解包装,使废弃包装在自然环境中快速腐烂。为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产业重组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满足了包装在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水平、价值观念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滞后,而使得绿色包装成为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绿色屏障。环境成本。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且应以国际环境标准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忽视环境质量或降低环境标准,其出口产品实际上就具有了不公平的比较优势或环境补贴,形成了对高环境标准生产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贸易中未计算绿色成本,是在进行环境倾销,因而应通过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来均衡不同环境标准下的成本差异。可以看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经过精心设计和构筑的绿色壁垒。 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各国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日益科学与成熟,并推动经济向前发展。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依其经济和技术优势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认证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认可制度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具有强烈的主观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对有关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构成了技术障碍,使其难有作为。市场准入。市场准入主要体现在制定严格的、甚至苛刻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涉及产品的适用、健康、安全或卫生等方面。比如,自1994年以来,德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相继采用的印染制品含偶氮染料禁止令就对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等轻工品的出口影响甚重,损失惨重。目前我国虽已攻克了此技术难关,但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还有,已被有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广泛接受和认可的HACCP则明确规定,食品包装需标明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增加了食品制造商的成本,对缺乏技术分析手段的食品实际上构成了禁止进口令,进而影响相关产品的贸易和生产。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中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则对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产生严重的影响。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了许多涉及安全、健康项目的审查,使进口品因季节需求的变化或失去商机,或无法进口。凡此种种,均对有关国家的出口贸易构成了严重的技术阻碍。认证、认可制度。认证、认可是一种依据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对有关产品进行认证或认可的制度。与贸易政策不同,它需要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人文思想、法律制度等。认证、认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机会的均等性,具有从更高的战略(非局部的)角度去审视经济的发展,故在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社会环保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此项政策所能带来的种种益处只能被那些处于同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所享受。未经认证、认可的产品和服务则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壁垒,因而保护主义色彩更浓,保护程度也更深,对经济的影响也更具决定性,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更难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 贸易管理是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是基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政策分析,适用于发达国家对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达到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其政策主张上大多涉及自愿限制出口、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是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极力主张的政策手段之一。此外,劳工标准、区域性协议、关税升级保护、灰色区域、限制性援助或边境税调整等措施也都有很浓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新贸易保护主义尽管其历史不长,但因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和技术法规的合理性而为各国政府所青睐。我国虽已初步建立起有自我特色的壁垒体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尚有待于完善和提高,政策的艺术性有待加强,技术手段的多样性则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超保护贸易主义的主要特点

超保护贸易主义主要特点: 1、保护的对象扩大了。超保护贸易不但保护幼稚工业,而且更多地保护国内高度发达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2、保护的目的变了。超保护贸易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3、保护转入进攻性。以前贸易保护主义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超保护贸易主义是要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4、保护的阶级利益从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转向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5、保护的措施多样化。保护的措施不仅有关税,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奖出限入的措施。6、组成货币集团,划分世界市场。1931年,英国放弃了金本位,引起了统一的世界货币体系的瓦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各自组成了排他性的相互对立的货币集团。扩展资料:超保护贸易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盛行。在这个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2、国际经济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3、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化,使超保护贸易政策发展到空前的规模。在大危机以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提高了关税,实行外汇限制、数量限制;同时,国家积极干预外贸,鼓励出口。新重商主义盛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超保护贸易政策

新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

一、措施不同,1、新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初才兴起的,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2、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拓展资料:新贸易保护主义产生原因:1、国际竞争加剧在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制度逐步演化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制度,而竞争是市场经济最主要的特征之一,而逐步演变成为主权国家和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动机,成为实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各国政府不仅在国际竞争中保护自身的产业与贸易利益,而且直接介入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竞争。一方面,采用进口关税或出口补贴等保护手段有利于改善本国企业的收益和市场地位;另一方面,一旦外国企业或进口产品危及本国利益时,即使发达国家的政府也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特别是在"就业"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种公共品的今天,由进口增加导致的失业问题已经具有了越来越突出的政治意义。当本国产业和劳工群体受到进口冲击时,来自公众的呼声或其他政治压力必然使政府倾向于对这些领域实行保护,以排斥竞争的威胁。2、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随着跨国公司及其海外经营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流向和贸易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贸易差额的分布。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分工和核算体系,在内部贸易中获得了较为稳定的收益,但却把各国账面上贸易差额的此消彼长以及由此引发的贸易摩擦甩给了各国政府。作为承接跨国公司产业转移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的亚洲地区制成品出口的迅速增长,使其对美国、欧盟保持了较大规模的贸易顺差,而美国和欧盟跨国公司在亚洲地区投资企业的出口已经成为美国和欧盟贸易逆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发达国家处理贸易逆差的政策并不主要针对这些大跨国公司,而是拿出口国开刀,以解决与这些国家的贸易争端为借口,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有什么特征

  贸易保护主义原有的一般特征可以归结为:
  1.特定的时代背景。不同历史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都有特定的时代背景。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学说与15—17世纪资本主义准备时期的资本积累相适应,通过奖出限进以保持贸易顺差,积累货币财富;以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为代表的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代表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经济落后国家通过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幼稚产业、实现工业化的要求;19世纪后期到二战之前发达国家产生的超贸易保护主义,是与垄断资本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输出过剩产能、转嫁经济危机相适应的;而二战后发源于美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以GATT/WTO为主导的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维持经济均势的产物,是在贸易自由化不断加快的进程中不断改变着自身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
  2.特定的政策目标。旧贸易保护主义是经济落后国家通过对某些幼弱产业或部门实行保护措施来促进这些产业或部门迅速成长、最终撤销保护、走向自由竞争的理论或思潮,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不保护,因此,旧贸易保护主义不改变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总趋向;而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经济发达国家为保住昔日的经济优势地位,通过广泛实行保护措施来维持其政治与经济利益的理论或思潮,同二战前的超贸易保护主义一样,目的不是培养新的自由竞争能力,而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其政策行为影响到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总趋向。
  3.广泛的保护对象。旧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工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主要涉及传统货物与农产品(行情、资讯、评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一方面是本国正在衰落的垄断产业如纺织业;另一方面是本国已经高度发达且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如金融业等,因此保护范围不仅扩大到货物贸易的一切领域,而且扩大到服务、技术、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
  4.体系化的保护措施。旧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关税壁垒,但GAlT/WTO体制下,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各国平均关税由1948年的36%下降到2000年的4%左右,关税保护作用日益减少,因而新贸易保护主义将政策手段转向以非关税为主,并使之体系化,主要表现:一是强化非关税措施的使用。根据原GATT统计,20世纪90年代全世界非关税壁垒即由20世纪70年代末的800多项增至8大类75种3000多项;二是通过立法使非关税措施法制化。如美国1974年的《贸易改革法》首次确认例外条款、反倾销、反补贴条款的法律地位;三是新贸易保护主义也奖出限进,但重点由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由国内市场的消极防御转向向国外市场的积极进攻,并形成了从出口补贴、出口信贷与国家信贷担保到建立出口加工区等一系列的体系化制度。
  5.歧视性的政策取向。随着经济区域化、一体化,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再以国家贸易壁垒为基础,而趋向区域性贸易壁垒,即由一国贸易保护演变为区域性贸易保护;在区域内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区域外则实行歧视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如欧盟不仅通过关税同盟与共同的农业政策对外筑起贸易壁垒,而且将这种区域保护范围扩大到联系国(如对46个发展中国家实行优惠的洛美特惠税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标志着美国由片面的全球自由贸易退到强调“互惠”的区域自由贸易的立场上;一些发达国家对一些国家或国家集团抱有陈见,在贸易纠纷的处理中蓄意背离GATT/WTO的无歧视原则,实行双重标准。
  总的来说,新贸易保护主义以非关税措施为主要手段,借助国内立法与国际磋商协调,形成了多边贸易体制下政府对贸易活动干预的特有形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有哪些特点?对中国的贸易有何影响?我们如何面对?

  当代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十大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加快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引发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相比,在关注的焦点、实施的手段、保护的方式、保护的动机和目的以及影响等方面表现出十大突出特点。一 新贸易保护关注的焦点在以往的贸易保护理论中,无论是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还是流行于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其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经济问题,重点是产业的发展。所不同的是,前者保护的是幼稚产业,而后者保护的是战略性产业。但近年来流行的新贸易保护理论如保护就业论、保护环境论等,其关注的焦点已由经济问题扩展到社会问题,由产业发展转向了人本身。其中,保护就业论关注的是人的劳动权力,保护环境论关注的是人的生存环境,绿色壁垒关注的是人的健康和安全。由于新贸易保护关注焦点的变化,从而导致劳工标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SA8000)、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动植物检疫标准等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如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等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中国所有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等出口产品企业必须事先获得SA8000认证,否则将联合抵制进口。二 新贸易保护实施的手段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在传统的贸易保护理论框架下,各国主要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贸易政策实行进口限制。而在新贸易保护理论的框架下,由于保护关注的焦点变化,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了局限,新贸易保护的手段发生了变化:(1)以保护公平贸易为由,滥用WTO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条款,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或者激励企业实行反倾销的方式,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2000年10月美国通过的们白德修正案》,明确规定,美国财政部将海关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抵消款”的形式发给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的国内生产商。(2)以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健康为由,通过建立新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环境技术标准等削弱对方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如2003年10月,欧委会出台《化学品注册、评估与许可规则(草案)》,要求用统一的“注册一评估一许可”体系管理化工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日本规定,2003年后,日本进口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禁止销售。(3)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为由,通过建立新的社会责任国际标
  准认证,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全球200多家跨国公司制定并推行了公司社会责任守则,要求供应商和合约工厂遵守劳工标准。据统计,在中国,已经有家乐福、耐克、阿迪达斯、雅芳、通用电气等50多家跨国公司开展了社会责任审核。有关专家预测,目前中国沿海地区有8000多家企业接受这类审核,50000多家企业准备随时接受检查。由于劳工标准涉及工人的年龄、加班时间、宿舍条件等人权问题,技术标准涉及一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水平等问题,从而贸易保护的手段也由关税等贸易政策转向了劳工标准和技术标准等社会经济技术政策。 (四)保护手段更趋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三 新贸易保护的方式在传统贸易保护框架下,贸易保护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等限制进口,建立国内产业保护的防线。受WTO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等的限制,新贸易保护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1)通过出口补贴、保护国内市场等方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由限制进口转向扩大出口。如欧美以出口补贴支持空中客机和波音飞机的发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日本通过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使本国半导体厂商获得规模经济优势,提高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2)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将发达国家比较优势产业纳入WTO的框架,迫使其他国家开放市场,以扩大出口。如克林顿执政时期,通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其中,打开了服务贸易市场。同时,又在1997年达成了《全球基础电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向外国公司开放电信市场、银行、证券、保险市场等,并在2000年1月实现相关信息技术产品的零关税。(3)通过确立劳工标准、技术标准等达到全面禁止进口的目的。如跨国公司将SA8000与企业的订单挂钩,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出口;2002年1月,欧盟以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残留和中国农药残留体系未达到要求为由,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2003年1月,欧委会公布第2003/03/EC号指令,禁止纺织晶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名为蓝色着色剂的偶氮染料,产品达不到该指令的不得进口。四 新贸易保护的动机和目的在传统的贸易保护框架下,幼稚产业论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通过关税壁垒建立起本国产业保护的防线,战略性贸易政策主要是发达国家通过关税和补贴等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市场份额,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新贸易保护理论是从根本上削
  弱甚至使对方丧失国际竞争力。其主要表现在:(1)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等削弱对方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平均征收高于工业国10倍以上的反倾销税。”(2)通过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丧失高附加价值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2003年2月,欧盟公布《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要求对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资金由生产者提供等。有关专家预测,电子电气设备两项指令将涉及国内2000多家企业和270亿美元出口,其实施将对中国机电产品对欧出口造成严重影响。(3)通过设置动植物检疫标准、劳工标准等,使发展中国家丧失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国际竞争力。如发达国家不断提高出口水产晶包装的检疫标准,由原来的几项,十几项增加到几十项,导致近年来中国出口的水产品因包装不合格被驱逐出市场,损失高达70多亿;美国推行的社会责任认证对工人最低工资和工作时间等提出特殊要求,致使中国企业因成本支出过大,或未能通过SA8000认证而拿不到跨国公司的订单等。五 新贸易保护的成效无论采取哪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其目的都是通过限制进口扩大出口,带动本国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获得最大经济利益。但大量的事实也表明,贸易保护的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保护的目的,获得经济利益,相反却付出了沉痛代价。在传统的贸易保护框架分析中我们看到,贸易保护的结果不仅使消费者受到损失,使生产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且,由于勒纳对称效应,政府在限制别国进口的同时也限制了本国出口,使本国的出口贸易受到了影响。同时,近期英国财政部和贸工部发表的研究报告《贸易与全球经济:国际贸易在生产力、经济改革和增长中的作用》也显示,贸易保护主义也使全球经济遭受了巨大损失,发达国家持续的贸易壁垒使世界经济每年损失5000亿美元。在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今天,虽然没有翔实的数据论证新贸易保护对本国消费者、生产者以及一国带来的损失,但是从布什上台以来,美国实施新贸易保护的结果致使贸易逆差越来越大。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后关税的下降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中国的贸易以两位数增长,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并迅速跃居世界第三大贸易国。由此可
  以预测,新贸易保护主义也将遭遇传统贸易保护同样的代价。六 新贸易保护的影响在传统的贸易保护中,贸易保护的对象或者是国内幼稚产业、衰退产业,或者是国内战略性产业。以关税和数量限制等非关税壁垒措施实行贸易保护不仅直接影响一国相关产业,涉及微观经济领域,而且通过进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最终影响一国经济增长和就业。新贸易保护主义与此不同,由于新贸易保护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劳工标准、环境标准、技术标准等实施贸易限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能进口。而要使产品符合上述标准出口,必须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调整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等,从而新贸易保护不仅影响到经济领域,而且会渗透到国内社会经济制度。如作为多哈谈判的新议题——贸易和环境问题,虽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目前没有被纳人 WTO框架体系,但为了应对环境壁垒,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中国已经开始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提出建立循环经济。完善劳工法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也正在加快。七 新贸易保护的起源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已经由1/4提高到了1/3,出口贸易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以往主要出口农产晶和资源,变成主要出口制成品,生产高附加价值产品。Q)随着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在制成品出口中与发达国家竞争的加剧,发达国家对来白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开始实行严格的保护。不仅运用传统的贸易手段,以高于工业国4倍的高额关税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制成品进口,而且为了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实力,一方面利用发达国家在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严格的技术标准限制发展中国家出口,另一方面利用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弱势,通过多边贸易谈判极力将劳工标准纳人到WTO框架下,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如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和法国首次将劳工标准引入贸易中。其后,又在世贸组织成立后的首届部长级会议上,将劳工标准纳入WTO部长会议议题。《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确认了劳工标准,但不将其与贸易直接挂钩。之后,美国又在WTO西雅图会议上,公开提出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对侵犯劳工权力的国家实行制裁机制,再一次企图将劳工标准问题纳入到谈判议程。重视环境保护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出劳工标准也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
  基本权利,但是无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及劳动条件方面的较大差距,将其与贸易挂钩,纳入WTO框架,不仅会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优势,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且由于发展中国家市场的萎缩,也必将影响发达国家的市场开拓。八 新贸易保护的根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方面加快了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促进了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剧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引发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其主要表现在: (1)发达国家之间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在国际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对本国劣势产业实行保护,很难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达成一致。如在多哈回合关于农产晶谈判中,在出口补贴方面,凯恩斯集团建议取消并禁止对农产品一切形式的出口补贴,而欧盟不同意完全终止或一次性大幅度削减出口补贴,认为凯恩斯集团提出的出口补贴建议是一种歧视,无法接受,主张渐进式削减出口补贴;在特殊保障措施方面,美国坚持取消特殊农业措施,而日本主张保留,并引入季节性和易腐烂农产晶的特殊保障机制。(2)发达国家内部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发达国家极力主张对本国优势产业实行自由贸易,并将其纳入到WTO统一框架中,对本国劣势产业实行贸易保护。如美国在乌拉圭回合中将本国优势产业服务业纳人WTO框架中,确立了《6艮务贸易总协定》,而对于本国劣势产业纺织品等通过配额和保障措施等实行限制保护。(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在国际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各自关心的议题中产生巨大的差异,很难达成共识,影响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如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发达国家急于启动新加坡议题,即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策、政府采购透明度和贸易便利化的谈判,而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发达国家农产晶出口补贴和市场开放问题,两者巨大的差异和分歧导致坎昆会议失败,多哈回合的基本目标仍然没有实现。九 新贸易保护和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关系降低关税,取消数量限制是WTO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次谈判,虽然发达国家整体平均关税水平较低,但在农产品和纺织品等领域,仍然利用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较高的关税保护本国劣势产业,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的问题仍很严重:(1)在关税高峰方面,2003年欧盟所有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为6.4%,但在农产品领域,对肉类、
  奶制品、加工的海产品和水果等仍然维持关税高峰,奶制品的最高关税达209. 9%。同样,按照国际关税高峰指标计算,美国纺织晶和服装的259类产品仍然保持较高的关税,其中,服装类产品的关税为33.3%,某些羊毛纤维的关税为31.5%。(2)在关税升级方面,欧盟在纺织品关税的制定上,原料平均税率为0.7%,而服装平均税率为11.9%,成衣的关税远远高于纺织原料的关税。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对部分产品仍然实行配额限制,如2003年日本对乳制品、皮鞋等20类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欧盟对中国出口的鞋类、陶、瓷餐具三类工业晶共9个税号项目下的产品实行数量限制等。此外,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时,为了维持公平贸易,关税和数量限制仍然是成员国实行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重要手段。与传统的贸易手段相比,只不过针对的国家和针对的产品有所不同而已。十 新贸易保护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关系从国际贸易发展史来看,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经常是交替进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由危机一复苏一高涨一萧条的变化,国际贸易政策的走向也经历了保护贸易一贸易自由化一新贸易保护的过程。而在当代,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发展的国际背景下,由于全球产业结构处于大的调整中,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导致自由贸易和新贸易保护同时进行。其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在WT0多边贸易谈判中,将贸易与环境、贸易便利化、贸易与竞争政策、贸易与技术转让、贸易与债务、财政、电子商务等7个新议题列人多哈回合谈判中,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区域经济集团和双边贸易谈判发展迅速,对内统一实行开放政策,对外实行贸易保护。一方面发达国家极力主张启动“新加坡议题”;另一方面以巴西、印度、南非、阿根廷、中国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组成21国集团联合实行抵制。发达国家一方面在本国优势产业中极力主张实行自由贸易,如美国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谈判,将其纳入到W,rO框架下;另一方面在本国劣势产业中通过各种手段实行贸易保护,如对纺织品和服装实行配额,对农产品实行补贴等措施。美国大选后,由于国内保护主义势力抬头,并且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在短期内很难从根本上消除,预计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将更加盛行。但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自由贸易也将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超贸易保护主义的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

代表人物是:凯恩斯,是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当时,他否认保护贸易政策会有利于国内的经济繁荣与就业。在大危机以后,凯恩斯转而推崇重商主义。他认为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政策确实能够保证经济繁荣,扩大就业,缓和危机。他的代表作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理论:
1.对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提出批评
凯恩斯认为,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不适用于现代社会,因为该理论是建立在国内充分就业这个前提下的.古典学派认为,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应当是进出口平衡,以出口抵偿进口,即使由于一时的原因或由于人为力量使贸易出现顺差,这也会由于贵重金属移动和由此产生的物价变动得到调整,进出口仍归于平衡.他们认为,不要为贸易出现逆差而担忧,也不要为贸易出现顺差而高兴,故主张自由贸易政策,反对人为地干预对外贸易.
凯恩斯认为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过时了.首先,20世纪30年代,大量失业存在,自由贸易理论"充分就业"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其次,古典学派自由贸易论者虽然以"国际收支自动调节说"说明贸易顺、逆差最终均衡的过程,但忽略了在调节过程中对一国国民收入和就业所产生的影响。凯恩斯人,应当仔细分析贸易顺差与逆差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作用。他认为贸易顺差能增加国民收入,扩大就业,而贸易逆差则会减少国民收入,加重失业。凯恩斯指出,一国总投资包括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
2,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凯恩斯把反映投资增长和国民收入扩大之间的依存关系称为乘数或倍数理论。增加的国民收入的总量会相当于原增加投资量的若干倍。凯恩斯认为,增加的倍数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
乘数K=1/(1-边际消费倾向)
国民所得的增加=乘数 乘以 投资的增加量
凯恩斯支持者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为超保护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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