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1、住房公积金租房有六个提取条件,分别是:(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2、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都有哪些?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1、在以前的规定中,租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提供相关票据,使得复杂度大为提交,且以前租房提取较难被批准。新的规定下,职工只需连续缴纳三个月住房公积金就满足提取条件,这个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能自行确认的。2、第二个条件,职工及配偶需提供在缴纳地无住房,这个需要提供证明文件,一般是在房产档案馆查询并调证明,不需要费用。租用公共住房的,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总结下来,一般商品房租用提取只需要提供无房证明,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即可。3、这次最大的调整在于,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票据、完税证明,不需要租房费用占收入超过一定比例这些条件,毕竟要这些票据,相当于房租又上一个级别。租用商品房,支付的公积金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当地的市场水平、面积等情况核发,具体要参见各地情况了。
购房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城区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所需材料(1)房屋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3)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购房);二、办理农村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所需材料(1)房屋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3)房屋产权证明(或村、居委会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房子备案了,但是没有房产证,房管局能查询出来么
可以的,通常房屋备案以后,房管局就可以查询到是否有房产的。对该房子进行了备案,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个标的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几乎理论界与实务界都认为备案具有预防一房二卖的效力。避免出现纠纷。主要是维护买房者的权益,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是交易安全的一个保障。备案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一般是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可查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扩展资料:法律责任: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东莞市自己办房产证流程
一次性付款或者已结清楼价款的办证情形
如果属于一次性付款或者已经还清银行贷款的,则办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
2、合同上是按揭的但是已经还清全部借款的,需提交结清证明原件及借款合同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第四联)
说明:由业主自行向财政局缴纳。此份证明需要用A4纸粘贴。且需要将其与【房地产销售(转让)办证证明(第一联)】粘贴在一张纸上。
4、房地产销售(转让)办证证明(第一联)
说明:此份证明由开发商提供。此份证明需要用A4纸粘贴。且需要将其与【契税完税证(第四联)】粘贴在一张纸上。
5、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所有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说明:由发展商盖章,其法人签名盖章。
6、登记费、测绘费、查档费缴交单据原件。
说明:在提交全部资料给房管所3号窗口之前,应当首先到南城房管所的7号窗口开票,然后去到相应的银行和窗口缴费。其中登记费(住宅)固定为80元,非住宅的为550元,需要到工商银行缴纳。测绘费和查档费在南城房管所的缴费窗口缴纳。测绘费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其中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以内的,收费120元。查档费按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150平方米以内的,每宗收费50元。
7、业主身份证
说明:复印件应当复印正反两面。如果系业主亲自过去房管所办理房产证,则应当带上原件,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则不需要提供原件,仅提供复印件即可。
8、画图/审图;
说明:到南城房管所8号窗口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手房画图,房管所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5个工作日之后,业主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取资料。如果委托了他人代办的,则需要携带公证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第二联)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需要到物业公司处开单,然后到东莞银行缴交。
10、业主属于未成人的,则需要父母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所签订承诺书。
11、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办理委托书公证事项,东莞市公证处一般收费205元。如果每增加一本副本,则收费20元。为了顺利办证的需要,至少需要准备公证书原件8份。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应当带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的委托事项一定需要清晰、明确。委托书记载的事项不能有任何的错误,否则无效。
东莞相关养老保险制度
措施1建设保障性住房东莞制定的住房保障政策施行的是城乡全覆盖,在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中,一直以来采取减少租金、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以及房屋修葺等方式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今年7月20日,东莞市属首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开始面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8月底9月初,政府将申报范围扩大到城区内的四个街道。下一步,东莞将考虑进一步放宽市属廉租房、经适房的申报门槛,将申报范围扩大至全市32个镇街的困难家庭。按照程序,首批申请结束后,政府对提交申请的市民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市民集中看房,随后,将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市民选房顺序,进行选房。目前位于南城的东莞市属廉租房、经适房小区工程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选房方案正在拟订中,方案拟订并经市政府审批后,将向全市公布,通过审批的困难家庭争取年底进行选房、房屋销售、出租,签预售书。政府方面强调,尽管东莞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很多措施需要到其他经验成熟的城市去考察、取经,但一定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租住和销售办法。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廉租房租金和经适房的售价问题,东莞市房管局称,廉租房的租金标准早前就已经确定,是由市物价局会同房管局、财政局根据租金市场情况每年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今年廉租住房租金为1元/平方米。市属廉租房小区内的经适房的售价方案已初步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只待市政府审批就可确定。政府方面还表示,经济房是保障性住房,所以,它的售价是根据建造成本来确定的,跟市场房价的波动没有关系。措施2新莞人子女入公校东莞是一个巨大的人口输入地,目前,新莞人在东莞已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统计显示,从2001年开始,在莞就读的新莞人子女数量一直呈爆炸式增长,截至2009年春季学期已达43.65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人数仅为12.49万。如何让更多对东莞发展有贡献的新莞人的子女享受免费优质的公办教育资源,一直以来是东莞市政府认真考量、多方权衡的问题。而以前新莞人子女入读公校没有统一标准,各镇街、各学校在接受新莞人子女入读政策上有较大差异,标准不一、随意性大。为了使今后新莞人子女入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经三次大改、3次联席会议讨论,《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于5月22日出台。这是广东省第一个地级市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校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从此,东莞对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实施“积分制”:根据非户籍学生父母在莞的居住年限、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子女依据父母的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办法》指出,在东莞参加三年或以上社会保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新莞人可通过纳税、职业等条件的积分,使其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门槛明显降低。6月25日,东莞市教育局对实施刚满一个月的《办法》和《方案》作出调整,并进行了补充说明。其中,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三年社保”不再是基本条件,可改按“连续居住或服务满三年”来操作。统计显示,第一次入读公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新莞人子女有13939人,超过了原先预计提供的1.2万余个学位。措施3城乡一体化社保11月16日,石龙镇和塘厦镇分别举行了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暨养老金发放仪式。实施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后,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相应提高,部分原农保退休人员的养老津贴从每月200多元增加到400多元。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把从未缴费的农保退休人员分离出来,由市、镇、社区分担筹措资金,发放养老津贴,从原来的每月200多元增加到400多元;二是其余农保制度的人员按照职保制度的标准,通过农保个人账户,补缴满缴费年限,并入职保体系。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1月份,将根据试点运作情况,争取在全市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此,网上有评论指出,地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东莞,一向以“敢为人先”被人称赞。当全国其他地区还在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时候,东莞市已经走在前面,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保制度的城乡统筹。作为市委市政府今年要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城乡养老一体化改革是当前东莞的民生政策之一。事实上,城乡养老一体化改革只是东莞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的一个方面。目前,东莞市已经率先建立起了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措施4建设新型社区门诊2008年9月底,东莞307个社区门诊正式启用,从此,到社区门诊看病,可以免收挂号费、享受零差价药品,最高可以报销60%的基本医疗费。副市长吴道闻在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说,整个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构建了。今年,主要是要完善它的功能。按照规划,今年要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其数量达到376个。这些星罗棋布的社区门诊,其前身可能是私人卫生站,或者有乡村赤脚医生的加入,或者就是一座楼通过政府资本开发运营。作为服务市民健康的公益医疗机构,市政府一再强调其属于政府主管主办,不允许私人承包。据市社区卫生办主任万巧玲介绍,东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主要由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社区护士等人员组成,并适当配置中医类医师。万巧玲还说,已经制定了用公立医院支援社区的方案,方案准备让大医院专家定期到社区坐门诊,解决疑难杂症。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医疗人员,可以到当地医院去培训,费用由社区承担,工作关系也在社区,等拿到执业证后再回到社区服务。另外,医院接收的毕业生,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晋升卫生技术资格中级职称前,要安排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少于3个月,以此来扶持社区门诊提高医疗水平。截至今年10月底,东莞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53个,累计诊疗人次达563万人次,约占全市总门诊量的25%。建成居民健康档案约42万份,建档率达6%。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