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高手入:弗里德曼的“永久收入假说”真的能够否定凯恩斯的理论吗??
楼主这个问题问得好,相当有深度。
1、按照经济学理论进行逻辑推理,弗里德曼的“永久收入假说”可以否定凯恩斯的理论。因为永久收入假说的核心在于边际消费倾向只取决于持久收入,暂时性收入的变化无法影响边际消费倾向;而凯恩斯主义是短期的需求管理理论,其政策调整的影响只能是短期的,收入增加只是暂时的,那么消费和投资就不会增加,通过政策刺激经济的目标就无法实现。这样逻辑推理成立必须有一个前提,即理性预期。理性预期很重要,如果人们可以进行理性预期的话,人们就会认识到凯恩斯主义通过政策来调节经济的影响是短期的,无法改变永久收入,就不会因此增加消费和投资,那么政策就是无效的。如果人们不能认识到增加的收入是暂时的,那么政策还是有效果的。
2、理性预期要想完全做到是相当困难的,所以说这个假设条件是很苛刻的。实际中的情况恰好是介入二者之间,人们一方面是相当理性的,可以辨别出那些明显是暂时性收入的收入,比如政府承诺的一次性或者暂时性减税或者一次彩票中奖等,他们不会因此而大幅度提高支出水平,而是基于预防动机储存其中的大部分,只消费一小部分。另一方面人们又是盲目,当政府通过减税和增加财政支出时,人们就认为此举可以拉动总需求,刺激经济,增加永久收入,而人们对经济的乐观预期更强化这种刺激作用,结果经济真的繁荣了,收入增加了,消费和投资支出也增加了。一句话,政府的政策目标达到了,政策是有效的。
3、理论上永久收入假说否定了凯恩斯主义,实际上凯恩斯主义仍然是宏观经济学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而且在世界各国的政策中都能找到凯恩斯主义的大量影子。
4、之所以楼主的问题很有深度,是因为一看到这个问题,我就想起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两个流派:新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新凯恩斯主义和凯恩斯主义是一脉相承的;弗里德曼是货币主义的代表人物,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理性预期学派)就是在货币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们都信奉经济自由,反对政府干涉,与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一脉相承,所以被称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它们俩个是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主流,而且二者的观点和政策主张往往是对立的,相反的。可以说这些年宏观经济学的进步是通过两个学派互相对对方的批判和自我论证中取得的。因此如果说问题中论断是正确的话,就意味着新凯恩斯主义也错了;如果论断是错误的,那意味着新古典宏观经济学错了。显然,这是不符合实际的,目前二者的理论各有千秋,势均力敌,谁也无法判断谁对谁错。因此问题中的论断是很难回答的,是对的也是不对的,但是没关系,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搞清楚了这句话的来龙去脉,理解本质才是最重要的。
根据弗里德曼的永久性收入假说,如果收入税的变化是:
1、B暂时的话,那么它对刺激消费的作用将小于凯恩斯模型所预测的变化。
2、解析:
永久性收入假说即人们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永久性收入,而不是偶然所得的“暂时性收入”,C=αYp,永久性收入假说对“平均消费之迷”作出了解释,其在政策上的含义为:只有没有预期到的影响未来收入的政策变化才能影响消费。
弗里德曼提出消费的永久性收入理论,通常使用的收入与消费的概念是不适当的,实际上,存在两种消费和两种收入,在分析消费行为时,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实际上存在记录的收入或测得收入与永久性收入的区别。他认为永久性收入是无法直接观察出来的,它必须从消费单位的行为中推导出来。对社会整体来说,永久性收入可以被看作是当前及过去测得的收入的加权平均数,这一加权平均数受到一稳定长期趋势的向上调整,同时它所具有的权数将随时间的向后推移而下降。其次弗里德曼还研究了消费行为与收入结构,他认为根据永久性收入假说观点,消费对收入的回归在消费研究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应大大减少,而且这一回归所具有的作用和
用途也是完全不同的。这一回归的作用主要在于为收入的总变动的分解,从而为收入结构的研究提供手段。因此,这一回归的主要用途却完全不在消费研究方面,而在于收入分配分析方面。它使得关于消费者预算收入的大量数据可以被用来解释收入分配方面的数据,并将收入分配方面的数据转化为对永久性收入状态的分布情况的估计。再次,弗里德曼认为永久性收入假说即破除了实际国民收入与储蓄率之间的直接联系,也破除了二者之间的间接联系。储蓄率是独立于国民收入水平的,因此,要把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归于投资,而并不是归于储蓄过程。在经济波动方面,弗里德曼则不同意将之归咎于不稳定的投资与消费和当前收入的相对稳定关系之间互相作用。而认为它们之间的内在循环体系是稳定的。
好像是2007年人行考试题(金融类)。
仅供参考!
持久收入假说的假说提出的背景
经济学家在分析、解释某个经济现象时,通常都需要作出一些必要的假定,然后以此为前提,进行符合逻辑的推理,提出自己新的理论主张和政策建议。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就是其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的货币需求理论。经济学家研究收入问题,最终目的是要探讨人们收入与货币需求之间的关系。其实,在弗里德曼之前的经济学家也早已认识到,人们的收入与货币需求是一种连动的因果关系,然而他们注意的只是现期收入,并没有对收入作更深层次的研究,而弗里德曼继承了传统的货币数量论中的“现金余额数量说”,同时又受到了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理论的重要影响,并增添了自己独特的因素,他运用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并在分析各种影响货币需求的因素时,运用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强调持久性收入对货币需求的主导作用便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从而成为弗里德曼货币需求理论的一大重要特点。
持久收入假说的理论内容
弗里德曼认为,要正确分析人们的消费行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就必须严格区分两种收入:一种是暂时性收入,另一种是持久性收入。与之相适应,消费也应该区分为暂时性消费和持久性消费。暂时性收入是指瞬间的、非连续性的、带有偶然性质的现期收入,如工资、奖金、遗产、馈赠、意外所得等等;而持久性收入是与暂时的或现期的收入相对应的、消费者可以预期到的长期性收入,它实际上是每个家庭或个人长期收入的一个平均值,是消费者使其消费行为与之相一致的稳定性收入。至于这个持久期限究竟长到何种程度,弗里德曼认为最少应是三年。综上所述,可以写出下列一组概括持久性收入假说的方程组:Cp=K(i,w,u)*YpY=Yp+YtC=Cp+Ct其中Y代表消费者在某一时期的实际收入,而Yp代表持久性收入,Yt代表暂时性收入,同理C便表示消费者在某一时期的实际消费开支,而Cp代表与持久性收入相应的持久性消费开支,即具有经常性的消费开支,而Ct代表与暂时性收入相应的暂时性消费开支,即非经常性的消费开支。从中可以看出,暂时消费与暂时收入之间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暂时收入和持久性收入之间,暂时消费与持久性收入之间也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但持久性消费和持久性收入之间却存着这固定的比例关系。该比例关系k依赖于利息率,财产收入与持久性收入总量的比例w和其他影响货币效用的非收入性变量u,例如消费的年龄、家庭结构、偏好等因素。
持久收入假说理论和生命周期假说的区别与联系
生命周期假说和持久收入理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结论也大同小异,都明确提出消费函数必须建立在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基础上,微观主体消费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效用,都是在新古典主义框架下将消费的即期决策推广到跨期决策,其要点是当前收入只是决定消费支出的因素之一,预期和财富也是决定消费的因素。正因此,二人都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持久收入假说的假说提出的意义
而为什么必须用持久性收入概念来分析货币需求量呢?弗里德曼所遵循的是这样一个逻辑:货币需求主要取决于总财富,但总财富无法测量,只能用收入来代表。然而现期收入很不稳定,它不能确切地代表财富,如果采用“持久收入”来代表总财富,则基本上可以反映总财富状况。因此,可以认为,货币需求主要取决于持久收入,货币需求的变动主要受持久收入变动的支配。由于从长期趋势来看,持久性收入是稳定增长的,因而人们对货币的需求也就会是稳定增加的。正因为如此,在货币供应量一定的条件下,货币的流通速度就会在长期中呈现出递减的趋势。为了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速度,以满足人们对货币需求逐步稳定增长的需要以及经济和收入增长的需要,就有必要实行一种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配合的、稳定增长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即所谓“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但“持久收入假说”对弗里德曼整个经济理论的重要意义还不仅仅在此。按照持久收入假说,凯恩斯提出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规律性”便不一定存在,因为人们一旦愿意预支未来收入作为现期消费支出,消费倾向就会发生不规则的变化,而不一定是递减的。所以,政府如果以此“规律”为根据,用刺激需求的办法来刺激消费则很可能会带来滞胀的恶果。
持久收入假设下消费函数理论
持久收入的消费函数理论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的,而是由他的持久收入决定的。也就是说,理性的消费者为了实现效应最大化,不是根据现期的暂时性收入,而是根据长期中能保持的收入水平即持久收入水平来作出消费决策的。
其基本思想是家庭消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长期预期(即持久的收入)。该假说认为只有持久收入才能影响人们的消费,也即是说消费是持久收入的稳定的函数。
经济学家在分析、解释某个经济现象时,通常都需要作出一些必要的假定,然后以此为前提,进行符合逻辑的推理,提出自己新的理论主张和政策建议。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就是其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
经济学家研究收入间题,最终目的是要探讨人们收入与货币需求之间的关系。其实,在弗里德曼之前的经济学家也早已认识到,人们的收入与货币需求是一种连动的因果关系,然而他们注意的只是现期收入,并没有对收入作更深层次的研究,而弗里德曼认为,要正确分析人们的消费行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就必须严格区分两种收入:一种是一时性收入,另一种是持久性收入。与之相适应,消费也应该区分为一时性消费和持久性消费。一时性收入是指瞬间的、非连续性的、带有偶然性质的现期入,如工资、奖金、遗产、馈赠、意外所得等等;而持久性收入是与一时的或现期的收入相对应的、消费者可以预期到的长期性收入,它实际上是每个家庭或个人长期收入的一个平均值,是消费者使其消费行为与之相一致的稳定性收入。至于这个持久期限究竟长到何种程度,弗里德曼认为最少应是三年。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极端的例子:假设有7个人,他们的周薪都是100元,且发薪的日子并不确定,有可能是除星期天外的任何一天。如果以这7个人为对象,并随机地选取一天来调查他们的现期收入和现期消费,那么,也许星期三这天仅只有1个人的收入为l00元,其余6个人的收入为零;如果现期收入即为现期消费,则记录上收入100元的人当天的即期消费为100元,其余6个人的消费支出为零。但实际情况如何呢?事实上另外6个人也有消费,某些人在当天的消费支出甚至超过了100元。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在星期天,在这一天中,7个人的收入都为零,但他们消费的平均值却可能是一个正数。
由此,弗里德曼对运用现期收入这一指标所进行的短期静态分析提出了诘难:该方式由于不恰当地使用了收入和消费的概念,所以其导出的结果可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人们并不一定要使他们在消费方面的现金支出与他们的现金所得相适应,当人们认为可以动用预计到的未来收入时,那么在一定时期内消费者的预期支出可能会大大超过他的现期收入,例如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信贷消费、汽车分期付款、住房按揭等等;而且,人们在短期内的现金支出也无法显示出他们所消费掉的劳务的价值。可见,一时收入与一时消费之间是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的。但如果从一个长期的时间来看,人们消费支出的平均值却与他们总收入的平均值大体一致,即持久收入与持久消费之间有固定的比例关系。这样,弗里德曼便把“持久收入假说”作为了自己理论的基石。
而为什么必须用持久性收入概念来分析货币需求量呢?弗里德曼所遵循的是这样一个逻辑:货币需求主要取决于总财富,但总财富无法测量,只能用收入来代表。然而现期收入很不稳定,它不能确切地代表财富,如果采用“持久收入”来代表总财富,则基本上可以反映总财富状况。因此,可以认为,货币需求主要取决于持久收入,货币需求的变动主要受持久收入变动的支配。由于从长期趋势来看,持久性收入是稳定增长的,因而人们对货币的需求也就会是稳定增加的。正因为如此,在货币供应量一定的条件下,货币的流通速度就会在长期中呈现出递减的趋势。为了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速度,以满足人们对货币需求逐步稳定增长的需要以及经济和收入增长的需要,就有必要实行一种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配合的、稳定增长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即所谓“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
但“持久收入假说”对弗里德曼整个经济理论的重要意义还不仅仅在此。按照持久收入假说,凯恩斯提出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规律性”便不一定存在,因为人们一旦愿意预支未来收入作为现期消费支出,消费倾向就会发生不规则的变化,而不一定是递减的。所以,政府如果以此“规律”为根据,用刺激需求的办法来刺激消费则很可能会带来滞胀的恶果。
由此还可以看到,如果政府出于应付经济萧条的需要,采取临时性的减税措施,以便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刺激消费,那么,按照持久收入假说,这一临时性的减税措施是无效的,因为居民这种临时性的额外收入只有很少一部分作为实际消费,其余全部转化为储蓄,因此.政府减税的结果不可能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反之,如果政府出于应付通货膨胀的需要,采取临时性的增税措施,以便减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抑制消费,那么按持久收入假定,这一临时性的增税措施也是无效的,因为临时性增税的结果将使居民预期一生收入总数有所减少,而当年的实际消费只占其中一小部分,增税所减少的其余部分都是储蓄,所以政府增税的结果也不能抑制消费。总之,只要家庭的消费主要同预期的未来收入、一生收入相联系,而不是与同期收入相联系,那么,凯恩斯主义的相机调节税收(增税或减税)的政策,被认为对于现期消费只有很小的影响。
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该地方错在“企业所从事的活动中”,而不是“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日常活动,就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的活动或者相关活动。比如: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等。而处置固定资产、罚款、捐赠等就不是“为完成目标的经常性的活动”了。
通货,收入和财富哪一个符合货币的经济学含义
通货更符合
通货是指处于流通中的纸币、铸币、信用货币,这些现实货币的通称又称流通中货币。泛指在流通领域中充当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的纸币、硬币、支票、银行本票等。主要指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如人民币是中国的通货,美元是美国的通货,英镑(欧元)是英国的通货等。通货能否保持稳定,取决于纸币发行的总量能否与流通中的货币实际需要量相适应。
货币是什么经济学概念
西方经济学的货币定义:货币是任何一种被普遍接受为交易媒介、支付工具、价值储藏和计算单位的物品。货币就是货币行使的职能。
注意:这里特别强调的普遍接受是指能被社会大众普遍接受,也就是说,这里的标准不是国家的批准与否,而是大众是否接受、承认.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货币的普遍接受性是无庸置疑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的规定仍然可能是行不通的,相反,有一些信用工具,如银行支票存款最初在法律上并没有地位,但是在经济中普遍被企业界承认和接受,类似的例子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