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时间:2024-06-30 12:30:16编辑:coo君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是由这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的头脑里所固有的,而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还有待在实践中完善,但从总体上说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是适合我国国情和需要的民主模式。当然,对其他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有益方面,我们要积极研究和借鉴,但绝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

5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它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动员了全体人民以主人翁的精神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50多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能够发挥巨大的功效,是由于它兼取了民主和效率之所长。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能够保障人民充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体。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3亿人民当家做主,不可能都进行直接管理,需要有一个适当的组织形式。这个组织形式,就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代表的产生和构成,反映了我们国家的性质,保障了国家权力最终掌握在人民手中。正如有人所说的:“一个代表是一方百姓的缩影;一个代表议案往往是千百万人民的呼声。”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充分保障国家机关运转的效率。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的,它们的根本目标相同,只是分工不同、职责不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决定和执行、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可以使“一府两院”的工作以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依靠,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又可以把“一府两院”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权力滥用,避免重大失误。

实现民主和效率兼收,一直是人类社会长期争取的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确保人民代表大会享有高度权力,又能使各级执行机关有效地处理事务。这样,就避免了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权力分立制衡制度,使得各国家机关之间经常摩擦、扯皮、互相牵制的弊端。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说,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有人说,人大代表就是“举举手,按按钮”,认为人民代表大会是“橡皮图章”。这种观点是不合事实的,是十分错误的。它完全忽视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整个政权体系的基础这一基本事实。不可否认,在民主和法制被轻视时,我国的民主政治进程相对缓慢,人大的作用未得到很好发挥。但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改进监督工作,讨论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项,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现在,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由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和各级重要领导干部候选人越来越多,其当选率也越来越高;部门或单位的工作报告未能在人大会上通过和干部任免遭人大否决等情况,也早已不是新闻。

历史反复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做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做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这一制度,当然不是说它已经尽善尽美了,而是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有法才能治国,无法就会祸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当前,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进一步突出经济立法的重点,抓紧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法律。

“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法律还是远远不够的,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督促它们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要进一步密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要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为他们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和条件,引导和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此外,制度建设的状况,直接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成效。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形成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要优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权利。


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第二,全面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
第三,加强代表制度建设
第四,完善议事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水平。
第五,进一步改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加熟悉法律、经济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在逐步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比较年轻化的同时,逐步实现常委会委员的专职化,使常委会委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

第六,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建设


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会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制度和工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都需要按照健全、丰富和扩大的要求进行完善,实现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民主的程序和实体、形式和内容相统一,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2)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监督权等。

(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开放、互动、畅通的关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使中国特色的代议制民主更具生机和活力。

(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5)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人大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


简述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不会改变的。比如,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不搞多党竞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分立”;坚持实行一院制,不搞两院制等。同时也要看到,它同任何别的制度一样,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在实践中既坚持又不断加以完善。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一些具体的制度、机制、程序和工作方式,将不断得到改革和完善。

1、改革和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2、适当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加强它的组织。
3、健全地方人大组织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权。
�4、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机制。


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40多年来,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在国家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进一步得到完善。第一,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要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选举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都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第二,全面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立法法,加强立法工作,把国家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特别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依法行使决定权,及时对国家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第三,加强代表制度建设。要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继续探索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有关的制度,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要总结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接受其监督的经验和做法,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第四,完善议事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水平。要根据近些年的经验,借鉴国外有益的做法,完善会议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制度,保障会议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要规范公民旁听会议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会议的开放程度,为实现公民的知政权提供条件。第五,进一步改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加熟悉法律、经济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在逐步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比较年轻化的同时,逐步实现常委会委员的专职化,使常委会委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第六,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同时要看到,由于受到我国经济、文化等状况的制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和轨道,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会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制度和工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都需要按照健全、丰富和扩大的要求进行完善,实现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民主的程序和实体、形式和内容相统一,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2)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监督权等。(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开放、互动、畅通的关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使中国特色的代议制民主更具生机和活力。(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5)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人大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二、要认真落实宪法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规定宪法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依据和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宪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职权。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宪法的规定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真正成为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应继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健全国家体制的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既是权力机关,也是工作机关。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大常委会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要努力使各级人大常委会成为真正负有国家重要职责的工作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建设高度民主和完备法制的要求,健全人大机构,加强人大建设,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实现人民的愿望,使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成为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特别是组织制度建设的状况。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放到重要位置上。要适当改变代表和委员的组成和结构。要按照便于开会讨论决定问题和使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能适当数量的代表的原则,确定代表的名额,逐步使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规范化。还要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制度,应逐步实现专职化、年轻化,提高代表的素质。要加强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的建设。专门委员会协助人大及其党委会做大量的经常性工作,其任务是繁重的。应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同时,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和精干的原则,适当充实人大机关干部,选调一些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骨干,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素质。同群众的联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党要加强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批评。要进一步改进代表和委员的视察办法,防止形式主义,讲究实效孔颜乐处《论语·述而》载:"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说,吃着粗粮,饮着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这也充满乐趣。用不义的手段得到富贵,对于我好像浮云那样转瞬即逝而无足轻重。又载孔子对自己的描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发愤学习和教学,是最大快乐,自觉年轻多了,忘了自己渐渐地老了。《论语·雍也》载:孔子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知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这是孔子对学生颜回的赞扬,说颜回用非常简陋的竹器吃饭,用瓢饮水,住在陋巷,别人受不了这种困苦,颜回却不改变乐观态度。也就是说,对于孔子、颜回这样品德高尚的人来说,快乐不在于物质享受,而在于精神情操的追求。另外,在先进篇第二十六章中有一个与“孔颜之乐”密切相关的一个故事,“吾与点也”之乐。原文我就不写了,意思大致如下:孔子曾经问他的弟子们子路、曾点(曾参父)、冉有、公西华等有什么志向,他们回答不一。子路的志向在使一个处于内忧外患的千乘之国成为强国,民众既勇敢又知义礼;冉有则以方圆五六十里的小国作为治理的对象,也是想在三年内使国民丰衣足食、知乐达礼;公西华却以兴礼作为自己的志向,愿做个管理礼仪的官员;而曾点则说,自己志向是在暮春时节,与五六个成人,六七个孩童,浴于沂水之上,风凉于舞雩之下,歌咏先王之道,归于夫子之门。孔子听罢慨然而叹:“吾与点也!”(我赞同曾点的想法啊!)所谓"孔颜乐处",最早由孔夫子表述出来。《论语》"雍也篇"中,孔子感叹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孔子也曾自己描述自己"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在这里孔子从其弟子颜回和他自己的生活状态中,抽象出了一种人生境界,在这种境界底下,尽管物质生活简单,但精神生活中仍有一种愉悦的享受,这种人生的境界就是"孔颜乐处"。要达至"孔颜乐处",就要首先弄清楚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中国传统哲学中有一个著名的问题,叫做"孔颜乐处,乐在何处),"乐在何处?"对这个问题中国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许多参悟,到了现代才有人对此做了总结,原来,我们看似清楚的人生,其实可有四种不同的境界,分别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功利境界则多了一些算计、规则,道德境界在功利之上,又加上了许多道德要求,天地境界是人生的一种最高境界,天人合一,"浑然与物同体"。孔老夫子与颜回之所以快乐,就在于他们达到了天地境界,并且对这一境界有高度的自觉。每一位想有"孔颜之乐"的人,都应努力使自己的人生达到天地境界。


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做到:①.坚持和改善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②.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进—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进—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反对照搬西方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3)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4)这一制度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任何事物,一到宣扬”坚持“和”完善“的地步,也就基本拉倒了,这是规律。因为,坚持和完善这两个词,属抢救范畴的词,不是吗?”人民代表“从群众选举到关系网上的关系户指代,其发言的意识和性质就变了。所以,”代表“变了味道,”大会“也仅仅是关系网上的“要位之人”相互照面的“相会”而已了!!有关系网上的“扣点”在,也就不用“局外人”提”如何“了,因为他们知道咋”如何“的,所以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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