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福克斯

时间:2024-08-11 17:04:44编辑:coo君

爱福克斯的最新发展

“南勇出了这样的问题,足协上下都很震惊。主要这事发生得太突然了,另外拿这样的高层开刀,以往从来没有过。”这位足协官员谈到南勇时这样说。这位足协官员说,南勇让人看不明白的地方主要是2006年同爱福克斯签约,“很多人质疑这个签约的过程以及中国足球到底和这个公司签订了什么样的合同。但说实话,那时南勇是中超公司董事长,所有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足协其他人都不了解情况,包括当时的中超公司总经理瞿郁明。”同爱福克斯签约后,多家媒体对这个国外公司表示了质疑,北京某媒体甚至在报道中称“爱福克斯竟把台湾当国家”,南勇也因此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领导的严厉批评。随后,南勇向总局递交了检查书,并承诺这家公司肯定不存在任何问题。与此同时,南勇从此拒绝接受那家媒体的任何采访,“南勇这个人很刚强,也很有个性,《足球之夜》当年播出了一些让他很尴尬的镜头,结果他此后很多年都拒绝《足球之夜》记者的采访。”“南勇这个人考虑问题很细致,但有时细致得有些繁琐。”该足协官员说,“一些特别小的问题,南勇也会翻来覆去地想好几遍,但有些过程,明显是不必要的。他看一份文件,有时甚至会琢磨先说哪句话,后说哪句话。”这位足协官员拿中国队2001年备战十强赛时的一些故事举例,“当时南勇是团长,他甚至会关心去训练时是国家队队员的车先走,还是官员的车先走。其实这明显是没必要的,以往都是队员的车先走。”最后,这位足协官员表示,南勇很像电视剧《潜伏》中吴站长的角色,“这个吴站长表面看上去很正派,但私下里却做了很多见不得人的事。他的命运更像陆桥山,正处于风光无限的时候,被人一枪给毙了。”

爱福克斯的案件回顾

2006年爱福克斯赞助中超一案,当年全额的6000万元一分钱都没有收回来,而当时代表足协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南勇,这个谈判过程都是南勇具体负责的。但是在2006年6月更改的合同中,却是谢亚龙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当时足协给爱福克斯减免了1000万人民币。据悉,当年年初,是南勇一直在负责爱福克斯赞助一事,南勇事后表示这是最好的选择,最终谢亚龙和南勇一起将此事向总局汇报。整个过程全部由南勇发言,他甚至“担保爱福克斯会最终付款”。但据消息人士透露,其实两人在这件事上也发生了矛盾,最后签约前,南勇找谢亚龙签字,但谢亚龙以南勇是主管联赛的领导为由让其签字,谢亚龙态度强硬,最终南勇签字。不过,这个合同存在很多的蹊跷之处,比如说,3月12日足协和中超公司与爱福克斯签约,但直到4月份,足协和中超公司才与香港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合同上存在时间差。这是一大疑问,因为既然代理中介了爱福克斯冠名中超,那么中超公司先应该和代理公司签约,其次才是爱福克斯的合同,这一点上谢亚龙肯定存在责任。是什么让一向谨慎的谢亚龙妥协呢?有人认为是他在利益面前屈服了。有法律专家分析,足协和中超公司与爱福克斯三方总共签了一份6000万元的合同,直到07年,爱福克斯才将第一笔冠名费600万元汇到中超公司。而这是爱福克斯付给中超公司的唯一一笔费用,余下的5400万元一直未付,而且对方已经破产,即便打赢官司也损失了5000多万元,谢亚龙本身已构成了渎职罪。另外,06年6月份,爱福克斯曾和足协进行过一个更改合同的谈判,爱福克斯提出了减免冠名费的要求,他们希望将6000万元减为4500万元。最终谢亚龙和南勇同意了请求,而这一次签名盖章的不是南勇而是谢亚龙。据悉,谢亚龙之前不打算参与这项谈判,但最终在更改冠名费的合同上签字,这本身就让人生疑,而且少了1500万元,而他随后又相继在三次主席办公会上坚决的把爱福克斯送上法庭,更是让人难以理解。而后在关于打官司的问题上,直到2008年9月1日作出起诉决定为止,期间谢亚龙就是否打官司的问题和南勇产生了分歧,谢亚龙一开始就妥协,但双方在经过了三次主席办公会议之后确定打官司。此后法院发现爱福克斯已经破产,剩余的3900万元已经不可能追回,这是谢亚龙和南勇都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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