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税收筹划,税务筹划是啥意思

时间:2024-08-24 08:42:53编辑:coo君

税务筹划是啥意思

税务筹划是什么?怎样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是什么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1.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税务筹划,这是进行税务筹划很重要的一点,如果不根据自身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是单纯地生搬硬套别人的方案,是没有是没用的,甚至有可能增加额外的成本 2.在考虑降低成本时,也要考虑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产生附加费用增加的情况,成本效益不能忽视,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的更大利益化 3.高纳税额企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因为税务筹划是具有一定的纳税额度,如果企业的纳税额不高,税务筹划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反而是耗时、耗力,有可能还多了一些不必要附加费用 三、不属于税务筹划的范围 1、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这些政策本来就有,只是可能信息不对等或者为准确掌握税收政策而已,所以不是税收筹划 2、两套账 两套账/多套账这种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节税”办法,如果你还认为是税收筹划的法,那么应该去看税收征管法及各类法律法规。笔者曾经面试某财务人员,问其对税收筹划的看法,其回答说大家都是两套账进行筹划 3、利用所谓税负率控制企业税负 利用所谓某地税负率指标,然后账务处理调整为符合税局税负率指标,压根不是税收筹划,而是虚构的一套假账。4、通过账务上的整容,以达到以假乱真 很多人以为税收筹划,就是从账务上做筹划,其实这是错误的。账务处理是税收筹划的一个环节,但是如果认为只要把账务整容为符合税法目的的,就可以节税肯定是错误理解。因为账务处理需要基于各类单据,业务,不是简单的一个分录 5、通过税局相关人员内部口径,或者默认处理方式 实务中税务处理可能存在一些内部口径,企业需要加强和税局沟通,了解内部口径。但是这不是税收筹划,而且对于一些人通过关系、礼节往来,疏通关系获得的专管员/内部人员,其口中的口径和理解,这更不是税收筹划,因为这些嘴上说的,改天人家就说你听错了。最后还是你的锅,这类事情实务中发生不少了

税收筹划是什么意思?

税务筹划是什么?怎样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是什么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1.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税务筹划,这是进行税务筹划很重要的一点,如果不根据自身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是单纯地生搬硬套别人的方案,是没有是没用的,甚至有可能增加额外的成本 2.在考虑降低成本时,也要考虑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产生附加费用增加的情况,成本效益不能忽视,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的更大利益化 3.高纳税额企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因为税务筹划是具有一定的纳税额度,如果企业的纳税额不高,税务筹划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反而是耗时、耗力,有可能还多了一些不必要附加费用 三、不属于税务筹划的范围 1、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这些政策本来就有,只是可能信息不对等或者为准确掌握税收政策而已,所以不是税收筹划 2、两套账 两套账/多套账这种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节税”办法,如果你还认为是税收筹划的法,那么应该去看税收征管法及各类法律法规。笔者曾经面试某财务人员,问其对税收筹划的看法,其回答说大家都是两套账进行筹划 3、利用所谓税负率控制企业税负 利用所谓某地税负率指标,然后账务处理调整为符合税局税负率指标,压根不是税收筹划,而是虚构的一套假账。4、通过账务上的整容,以达到以假乱真 很多人以为税收筹划,就是从账务上做筹划,其实这是错误的。账务处理是税收筹划的一个环节,但是如果认为只要把账务整容为符合税法目的的,就可以节税肯定是错误理解。因为账务处理需要基于各类单据,业务,不是简单的一个分录 5、通过税局相关人员内部口径,或者默认处理方式 实务中税务处理可能存在一些内部口径,企业需要加强和税局沟通,了解内部口径。但是这不是税收筹划,而且对于一些人通过关系、礼节往来,疏通关系获得的专管员/内部人员,其口中的口径和理解,这更不是税收筹划,因为这些嘴上说的,改天人家就说你听错了。最后还是你的锅,这类事情实务中发生不少了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有哪些常见的方式

一、巧用公积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三、理财产品种类的选择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了新的理财产品。其中很多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教育储蓄等,不一而足。众多的理财产品无疑给工薪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慎重思考再选择便可做到:不仅能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还增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理财的智慧之举。
(一)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国库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2007年12月,1年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年利率为3.66%;10年期记账式特别国债(八期)的票面年利率为4.41%;3月期的第十九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为3.38%,均收益较好。选择投资免征20%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和国债既遵守了税法的条款,实现了避税,还从中赚取了部分好处,因此,购买国债对大部分工薪阶层实为一个很好的避税增收渠道。
(二)选择正确的保险项目获得税收优惠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1.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2.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3.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合理避税。但因为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金融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向行家里手请教,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用现在比较通用的说法叫作税式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予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形式有:税收豁免、免征额、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相抵、税收饶让、延期纳税等。这种在税法中规定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
六、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等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七、利用年终奖金
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方法。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优惠政策的规定,纳税人可以以牺牲一部分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作为代价,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实现避税。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而言,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八、通过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
企业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九、利用级差、扣除项目测算,合理避税筹划,争取利润最大化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分级次减除必要费用,每次收入不足4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800.00元;超过4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每次收入额*(1-20%)。在取得相应业务后,可根据收入额合理筹划,订立相关合同,争取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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